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通用3篇)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1乡土,一个朴实无华而又牵动着无数游子之心的名词,曾触发了多少人的乡思与情愫。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没有华丽的词藻、生动的描述,却构建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将我国社会学的理论推向高峰。
费孝通先生能写出如此巨著,与他的社区研究是分不开的。1935年暑假,他到广西大瑶山进行体质调研,从花蓝瑶的基本社会细胞家庭为出发点,把他们的政治、经济各方面生活作为一个系统进行了叙述。除此之外,他还到国内外许多乡村进行实地考察。《乡土中国》反映了费先生学贯中西的深厚功底和发展中国社会学的勇气。
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遍的谋生方法,土就是他们的命根。
作者初次出国时,他的奶奶偷偷地把一包用红纸裹着的东西塞在箱子底下。后来,他奶奶又避了人和他说,假如水土不服,老是想家时,可以把红纸包住的东西煮一点汤喝,那是一包灶上的泥土,“土”在我们这种文化里所占和所应当占的地位多么重要。
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这是“上气”的一种特色,因为只有直接有赖于泥土的生活才会像植物一般地在一个地方生下根。这些在一个小地方生了根的人,才能在悠长的时间中,从容地去摸熟每个人的生活,像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一般。
我读《论语》时,孔子的弟子问孝,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无违、恭敬、和颜悦色,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二字。做子女的得在日常接触中去摸熟父母的性格,然后孝敬父母,做到自己心安,这说明了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相处的基本办法。
《乡土中国》所探讨的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展现了浓厚的乡土本色,其中所体现的社会道德,使人读后仍掩卷三思、唏嘘不已。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2书并不长,但读得很慢,通常一句话要读上个两三遍,再联系上下文,中间还不妨恍神发呆。语言有些晦涩,许多地方依然一知半解,但一本书下来,终是学到了些。
作者似乎一直在比较,不论是一种概念、一种名词,亦或是一篇论文,围绕着对立面来比较,亦如城与乡,西与中。这让我在那些晦涩的语言中,可以得到一丝明晰的脉络。
乡土中国,用作者的话说,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乡土中国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了解中国社会。书中一共汇集了十四篇小论文来阐述这个概念。
“乡”给我们的印象永远是亲切的,每次从异地归来不都用“归乡”二字来形容吗?有人说乡下人“土”,但作为乡下人的我们从来都是以“土”为骄傲的,就像作者在书中说的那样:‘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中国是农业大国,而成就这样一个国的便是那些“乡下人”,于是土与人之间形成的那一道深深的羁绊一直影响着世世代代。土地养育了人们,人们维系了土地,所以人们对土地的诚挚就不仅表现为种植,而且还投入了情感。走不出与进不入的乡土就这么形成了,我想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乡村采取自然而然的自治。
血缘、地域、文化和伦理道德往往在乡下人眼中比金钱等浮华的东西看得要重。作者其中一篇论文《无讼》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无讼源于《论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简而言说,就是人们在发生纠纷时不主张利用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而是利用传统的伦理道德等观念来调节协调。在文章中作者也指出了许多小例子,比如在乡下,人们以诉讼为家族之耻,而讼师则为一个讨不到媳妇的职业。这与我们今天的现象完全不同,在法律至上的今天,讼师也就是律师是一个被认为不可或缺且高尚的职业,经常被各种大妈们冠以好女婿的称号。
如果说乡土是中国社会中的一种体系,那么我们今天生活着的社会有些类似于西方但又掺杂着乡土的传统。而我们便是置身于这样一种环境之下。既不似西方的那种干捆柴式又不似中国乡土的涟漪式,这种奇怪的社会结构也就造成了现今人们对待一些社会问题的冷漠与情感的缺失,变得患得患失,矛盾不堪。
提到这儿就不得不说到作者提出的一个名词——差序格局,一种发生在乡土间以人的距离远近来判断人际关系的格局。造成的因素有很多,血缘的远近,地域的远近……但其实,维系这些最根本的因素,便是土地。人们由于土地相依相生,由于土地相争相斗,要不“斗地主”如何而来?这个土地可以是实在的土地,也可以是象征意义上的,它代表了人们的根、人们的源。随着时代变迁,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乡下人涌入城镇,城镇逐渐饱和,村落逐渐稀少,我想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句话用在这里十分合适。在中国的城市,人际关系完全不能靠差序格局来描述。住十年的房子,对于自己的邻居却毫无了解,也不能像在乡下那样,走亲串巷,人们都知根知底。在这个由钢筋水泥筑建的环境下,人们也渐渐消除了涟漪,而组群分明了。
再举个特殊的例子吧,也是我觉得即使是在城市中的中国人也回归乡土社会的一种表现:就是春节。在这个对于中国人可以说最重要的节日里,不论多么严谨刻苦的人都会放下手边的事,去享受春节所带给自身的劳累,而且还乐此不疲。每到除夕之际,各家各户都要忙碌起来,为大年三十做好准备。采办年货、洒扫庭除、祭五脏庙等等,还不忘记把封尘已久的微信群搜出来抢红包。在这期间,人们所有的烦恼好似都忘掉了,都洋溢着微笑和喜悦,这大概就是春运大迁徙和大拥挤出现的缘由吧。尽管人再多,归根的心比初一的“旺火”还热烈。所谓乡愁,不过如此。
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
读《乡土中国》有感 篇3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可谓名声在外,好像在很多不同的地方都看到过对这本书的推荐。还有很多不同的老师也对其进行推荐。而为完成一次思修作业,我选择了阅读《乡土中国》。《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根据在西南联合大学和云南大学所讲授"乡村社会学"一课的内容,应当时《世纪评论》之约,整理写就、分期连载的14篇文章(约六万字)。在重刊序言中,费老说了成书的因由:"当时在大学讲课,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教材,而企图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觉得有意义的课题。无所顾忌的想打开一些还没有人闯过的知识领域,一面探索一面讲,费老提出的观点完全是讨论型的,所提出的概念一般都没有经过琢磨,大胆朴素。"
全书读来,感触最多的就是书中经常提到的中国农村是个熟人社会。中国农村是"自来熟"的人的聚集地,在农村里村民之间很少使用契约、合同等城市里规范的文本,人与人之间有时候借钱也只是一句话的事情。在农村里白天往往是不关门的,这是与城市中截然相反的。再吃饭的时候村民们往往选择蹲在自家门口吃饭。于是就会有相识的邻里在门前说各种各样的八卦。村民之间的熟悉程度是城市里左邻右舍均不认识的人所无法想象的。人们从出生开始,除了少部分人因升学、工作等原因离开,绝大部分人从生到死均在这个村庄度过,对于这些村民来说这个村庄便是它们的全世界。每个人的一生像镜子一样,十分的通透,别人看着你长大,你看着别人老去,对周围每个人的性格、每家的具体情况甚至每家的亲戚都了如指掌。
可能因为这种熟悉降低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心理成本,降低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大家相互都知根知底彼此之间做事很放心。这与城市里面人与人之间不仅仅有厚厚的墙壁相隔,人心之间还缺乏一种相知与熟悉形成鲜明对比。在城市中人们往往连住在上下楼的人都不知道是谁。再加上城市里面人的流动性较大,人与人之间始终隔着一层壁垒,始终保持戒备。
在文中乡土本色,这章的关键词是"熟悉"."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加思索时的可靠性。"乡土社会最基本的单位是村落,那里的人们,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对他们成长的乡土的熟悉是一种经验式的总结。而这种熟悉,使他们构建出了一个中国农村的熟人社会。在下乡中,这一章解释了乡土社会文盲的普遍存在的原因"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在乡间,人与人的距离太近,口耳相传即可满足乡间的交流。而在农村中,时不时字并不能对他们的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文中奶奶一生未食过字,却仍被认为是一名非常明事理的人。这就像文中所提到的"我要辨明的是乡土社会中的文盲,并非出于乡下人的‘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
乡土社会是相对静止,稳定的,所以它的发展进程就相对比较缓慢,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很多突然迅速涌入的东西无法用乡土社会的根生于土地的习俗来应对,所以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词汇,乡再也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而且我觉得作者说的很对,不同的社会环境不能用同一种标准去衡量。他们的起点不同那么他们所接受的比较规则也必须有所不同。
农村与土地的关系密切相关,溶于骨子里,血缘总会有排斥性,人口不流动,所以新客想要融入一个村子是非常难的事情,除非他有土地。
作者对于乡土社会的不成文的秩序特别推崇,他认为这是一种出乎与道德上的礼制,现代社会的法律会破坏会误解,是一种被动和强制。但是我觉得传统固然可贵,稳定的社会结构不代表不发展,在剧烈的新时代的潮流中,新问题的涌出会加剧,那么按照原有的进程,相关秩序的出现是会落后的,但是法制是可以实时更新。
以上便是浅读《乡土中国》的全部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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