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货代销协议书
铺货代销协议书(精选3篇)
铺货代销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权限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___年____月___日止,协议签约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满前十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的续约协议。如逾期未能签署,则本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二、合作方式:
甲方制定货品销售保留底价并直接铺货给乙方,由乙方在其店铺内销售﹐乙方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制定保留底价。货品成功销售后,乙方以保留底价与甲方结算,溢价部分由乙方享有。三、货款结算方式:
1.协议期内乙方每周__________定期为甲方结算一次货款。结算方式:现金方式,甲方确认收到货款后需为乙方开具相关收款凭证。
2.如乙方逾期未将货款交予甲方,并未向甲方说明情况的,甲方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货款追回。
3.在协议到期十个工作日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货款,如出现以上类似情况,甲有权起诉乙方交回货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每个工作日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四、货品管理办法:
1.甲方为乙方铺货,双方应当面点清货品是否完整,及货品外观是否完好。经双方确认后,乙方进行收货并为甲方开具收货凭证。
2.乙方同意甲方以上安排,同时将甲方产品陈列于店内显眼处;如乙方在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将甲方的产品进行下柜,并造成甲方货品滞销或调价亏损,乙方必须以保留底价进行买断。
3.协议期内,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对货品进行相应的推广及销售,有损害甲方声誉,不履行应尽义务,或违反合同情节较为严重的,双方经营理念有很大分歧的,且连续月未达到双方协议销量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有权利要求乙方支付货品尾款。
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货品的安全,未销售货品,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如货品出现划痕、损坏等情况影响甲方二次销售,乙方必须以保留底价买断。
五、双方权益:
1.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了解货品销售情况,以及产品的动态去向,并有权利要求乙方履行协议内容。
2.在协议期内甲方有权对自己货品进行无损于乙方利益的促销活动,以及相关的产品促销政策。
3.甲方有义务为所铺货品进行国家三包维护,但乙方不得以售后及其他相关正常产品问题为借口,故意拖欠乙方货款。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直接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货款。
4.在国家三包法内容范围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相关的三包维护。
六、其它事宜: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铺货代销协议书 篇2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代销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本着加快品牌推广、服务大众的经营原则,就乙方作为“___”产品经销商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销地址及供货价格:
1、乙方自愿在销售甲方产品;
2、甲方以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供货给乙方;
3、乙方承诺以不低于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销售。
二、销售期限:
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开始销售甲方“伊斯登”皮带。
二、订货
1、乙方以电话或上门方式订货;
三、甲方承诺
1、甲方需及时解答乙方提出的有关“_______________”产品质量及市场相关问题;
2、甲方应提供销售“_______________”皮带相关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3、甲方承诺在__________个月内为乙方调换滞销的“_______________”皮带;
4、甲方承诺为乙方调换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_______________”皮带(人为损坏的不予调换)。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应及时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货款;
2、乙方不得再经销除“_______________”外的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
3、乙方应妥善保存甲方提供的无偿使用的货架及工具,在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完好退回。
五、甲方所提供首批产品及配件列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开始生效。
七、为保证合作顺利,乙方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给甲方。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铺货代销协议书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甲方商品的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产品代销合同。
一、代销产品: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甲方陶瓷杯系列产品(具体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在具体产品订单中确定)。
二、订货
1、乙方向甲方订货,应当提前3-6个工作日发出订单,双方约定的订单形式为:
(1)传真
(2)订货合同
(3)其他
2、订单应当明确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内容。
3、甲方收到订单后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对能否接受订单予以明确答复;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订单。由于甲方生产原因需要修改订单的,乙方应当在1
个工作日内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则视为订单无效;乙方不予答复的,视为接受修改的订单。
三、交货及验收
1、甲方应当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点。
2、乙方应安排人员接收产品,按订单核对订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进行验货接收,并签字确认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产品的所有权在销售至终端消费者之前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在代销期间应当妥善保管,如乙方因保管不当造成的产品丢失、毁损的,视为乙方已销售产品,由乙方支付货款。
4、乙方对于已经验收的产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提出,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更换。
四、对帐与结算
1、代销产品的结算:乙方应当每月________日之前,对当月已销售产品经行对账,次月______日前结清上月已销售产品的货款,并向甲方提供商品销售清单一份。
2、按照产品的销售周期,甲乙双方应在每月结帐之前,进行对账。甲方应当按照进货、销售、退货等清单载明的数量及数额向乙方提供《产品对帐单》,乙方持相关单据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无故不确认的,视为认可《产品对帐单》的内容。
3、双方确认的结帐周期为:每个月结帐一次,结帐日期为每月____日。
4、双方确认货款结算方式为银行汇款或现金结算,结算金额为上月销售全部产品与甲方结算价格之合计金额,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销售发票。
五、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代销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甲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销售为目的的仿制仿冒,如果违反,甲方有权追责,并要求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销售支持服务,向乙方提供商品的宣传手册、产品资料、形象授权及相关文件等。
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产品销售人员进行培训,了解甲方产品。并对产品摆放,销售策略提出建议;
3、有权监督和知晓乙方代销产品的销售价格和销售方式;
4、甲方有义务对代销产品的质量保证,如产品有质量问题(认为损坏除外),甲方有义务进行维修或退还。
5、产品代销期间,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产品价格变化,甲方有权对产品代销价格进行调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严格使用甲方宣传资料,不得私自修改否则由此产生后果乙方自负。
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应严格按照甲方给定的各类价格进行销售,并保证不得低于乙方订货订单约定的代销价格进行销售。
3、乙方承诺,在于甲方代销合同有效期间,不得销售其他同类厂商的同类产品,否则视为违约。
4、乙方如有新的经营网点需要销售本合同约定的甲方产品,须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经营。
5、乙方保证,每月按时向甲方结帐。
6、乙方有保护好未销售产品完好的义务,如乙方处的产品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则视为乙方已销售产品。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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