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租赁合同
私车租赁合同(精选15篇)
私车租赁合同 篇1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随着公司事业的拓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各项工作逐渐繁忙,对外业务和接待任务日益繁多,交通工具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公司员工自己购车除作为交通工具之外,用于公司公务活动日益增多。为鼓励员工购车用于公司的业务活动,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增强企业凝聚力,塑造公司形象,对管理人员汽车实行租赁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汽车租赁原则
(一)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业务便捷开展的原则。
(二)有利于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
(三)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塑造公司形象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及条件
第三条 本租赁办法适用于机关及所属各子公司二级业务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用于公务活动的车辆,其他人员的车辆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也可申报租赁。
第四条 汽车租赁的条件
(一)具备驾驶和行驶资格。
(二)汽车车主身份必须是公司管理人员本人、父母、配偶或子女。
(三)如果管理人员是以父母、配偶或子女名字购置汽车的,必须满足工作需要。
第三章 租赁程序
第五条 凡符合租赁条件的公司管理人员购车并同意租赁给公司后,需在企管部填写《公司员工汽车租赁登记表》。
第六条 将有关购车资料(行车证、本人驾驶证、与车主的关系证明、车辆购置发票、购置税发票等复印件)存档于企管部。
第七条 由企管部审核认定后,按本办法规定的职级、车型核定出租赁标准和行车燃油费用报销标准。
第八条 企管部代表公司与被租赁的汽车车主签订私车租赁合同一式三份,由企管部、财务部与本人各持一份。
第四章
第九条 汽车租赁费用报销 费用报销及标准
(一)被租赁的车辆,在费用报销前,均由车主本人先行支付。
(二)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的车辆,由车主本人开具车辆租赁税票后,到公司财务报销,定期领取费用。
(三)车主报销燃油费用时,由车主本人提供符合规定的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到财务或各子公司财务报销,燃油票、过路过桥票原则上年内不超过三个月。
(四)被租赁的车辆的行驶里程数要实事求是,如果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公司立即终止与车主本人的车辆租赁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公司财务部每半年对发放的租赁费用情况,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核实检查。
第十条 汽车租赁的费用标准
(一)公司对员工汽车的租赁费用,主要依据现在车主岗位职位、车
1.职位费用:依据公司职务序列,从业务主管至总经理共分为八个级别,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职位费用的补贴;
2.车型费用:根据车价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1:《汽车租赁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另外,考虑车辆的新旧程度、使用年限等因素,对车型费用按车辆的使用年限给予相应的折扣。使用年限越长,车型费用补贴越低,一至四级员工不享受车型费用的补贴。具体见下表:
3.实际里程燃油费:根据车型共分为五档,具体费用标准划分详见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
(二)本租赁费用设置了最低、最高费用标准;车型费用达不到租赁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不予报销车型费用,汽车排量达不到燃油费相应报销标准规定的按对应的标准执行,所有超过费用标准的部分均不予执行(详见《管理人员私车租赁费用标准参照表》)。
(三)被租赁的汽车实际行驶里程数,由企管部进行核查、登记并填制《租赁汽车里程统计单》,经部门领导及企管部签字后交由财务部作为行驶里程报销依据;宏亚煤矿租赁汽车行驶里程数由其办公室核算、领导
(四)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员工职位或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后,按照下达的人事任免文件日期,与其重新签订汽车合同,从下月起按新职级标准执行。
(五)管理人员新购车辆或车辆更换后,必须重新与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次月起按照新的合同标准执行;执行新合同后,原合同自动作废。
(六)公司特殊工作性质的汽车租赁及费用参照本标准由总经理特批执行。
(七)公司一至四级员工凡因工作需要经单位批准后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租赁条件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同意后与公司签订合同,根据附表2《汽车燃油费报销标准参照表》参照报销实际里程燃油费。
(八)本租赁费用标准为原则性标准,作为公司年度租赁汽车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五章 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 凡按本办法与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的公司人员,必须保证在公司上班期间将车辆停放在公司。
第十二条 遇到公司业务繁忙时,公司综合部有权调用租赁的汽车用于公务,必须安排由车主驾驶,办事人员随车乘坐,车辆所有者有配合的义务,凡无故拒绝被调用者,每次扣减100公里的里程燃油费用。
第十三条 与公司签订租赁的车辆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道路与交通的法律、法规,车辆在行驶中,出现任何违章行为均由车主本人自行负责,公司不承担交通违章产生的罚款。
第十四条 公司调用租赁车辆使用期间,本人驾驶发生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特殊情况由公司安排非本人驾驶时出现交通违章或交通事故的,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办法规定由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各部门人员外出办公,原则上由本部门负责人调动使用本部门内部公司租赁的车辆,特殊情况时,可申请调动其它车辆。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企管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至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实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租赁合同 篇2甲方:
乙方:
甲方因单位业务需要,租赁使用乙方(车牌) (私)汽车一辆,经双方协议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使用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订事宜。
2、租金为每年 元,由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二、使用方式
汽车租赁期间,车辆的具体使用由甲方调度安排。
三、费用分摊
1、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在业务范畴内进行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汽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清洗费等日常费用。
2、甲方承担对乙方汽车使用期间的投保费用,正常保养(修)费用。
四、风险承担
甲方在使用期间,承担乙方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失窃、毁损等风险,以下情况除外: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加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
2、乙方故意捏造汽车失窃、制造汽车毁损情况的。
五、其他
租赁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租赁合同 篇3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X公司
基于甲乙双方高度信任基础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员工,为了方便服务于公司,乙方同意甲方私人车辆用于为乙方办公使用,并仅限甲方使用。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车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车辆基本情况如下:
二、甲方在使用私人车辆为乙方办公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保险费),以及由上下班路程上产生(燃油费用、停车费、过路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相关正规发票,实报实销。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期间,不承担甲方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责任的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在行驶过程中违章罚款等。
2、甲方不得私自再将车辆转租、转借或抵押他人,由此产生的非法行为由甲方负责。
四、车辆保险
乙方负责如下保险费用:第三方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无过责任险、车身划痕险等。甲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甲方自理。
五、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甲 、乙双方雇佣关系解除时,或车辆状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使用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八、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租赁合同 篇4由于乙方为甲方的股东(或管理员),为方便甲方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现乙方将自有起重车(车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车辆”)无偿借给甲方使用,双方一致同意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时限: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无偿将该起重车借给甲方使用三年,时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甲方权利、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为无偿使用该起重车,不支付任何租赁费用;
(2)甲方应保证起重车的安全。如发生车辆被偷窃,甲方应负责按起重车现价对乙方进行赔偿;如交通事故等,造成车辆或人员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或修复;
(3)甲方应负责报销所有与起重车使用有关的保险费、过路费、汽油费、年检费等与该车辆一切相关的费用。
3、乙方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租赁时限过后,乙方有权立即收回该车辆,甲方应无条件归还;
(2)租赁期内乙方只拥有该起重车的所有权,不拥有该车辆的使用权。车辆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调配,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3)租赁期内乙方不再承担任何与该起重车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
4、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期满,如乙方继续为甲方服务的,甲方可继续租用该车辆,双方另行订立合同;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3)本协议如有不足之处,由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私车租赁合同 篇5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四吨载重量解放牌汽车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砂子、水泥、砖、木料和预制板用。
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方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
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但不给付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方每天还要偿付承租方元钱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_年月日起至_年月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方。
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送有关管理机关备案。
出租方:__________(盖章)
承租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私车租赁合同 篇6甲方:
乙方:
一、甲方租用乙方油罐加油车壹辆,租用期限为三个月,20__年8月1号至20__年11月1日止
二、租用期间每月租用费7500元/月(柒仟伍佰圆整)
三、甲方必须每天正常使用,车况良好,加油后必须停在乙方指定处
四、甲方提供加油站储存油罐及停车场免费给乙方使用
五、因甲方油罐车加油计量器损坏,乙方买加油计量器两个花1500元(壹仟伍佰圆整),从甲方油罐车租金中扣除750元(柒佰伍拾圆)
双方无异议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私车租赁合同 篇7甲 方: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八条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 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租赁合同 篇8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鉴于
乙方是一家国内专业的综合汽车租赁服务提供商,甲方因需要向乙方长期租赁机动车辆(下称“租赁车辆”),双方现就汽车租赁事宜,自愿、平等进行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签订本合同。
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1 甲方保证其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工作人员至乙方处提取租赁车辆时,需向乙方提交加盖甲方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以及提车授权证明(见“附件C”;若甲方未按约定出具相应证明但依约履行付款义务的,则视为乙方已按约定将车辆交付甲方)。
1.2 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要求乙方提供租赁车辆,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信息,在租赁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租赁车辆交付甲方使用后,非因车辆质量问题甲方不得要求更换车辆,但有权在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提供替代车辆。
1.3 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车辆时,以及租赁期满甲方向乙方交还车辆时,双方均应签署《车辆交接单》(见“附件D”),车载装备、车况的确认以《车辆交接单》为准。若甲方未按约定签署交接单的,则视为甲方已认可车载装备及车况。如甲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约定提车的,则视为乙方已如期交车,租金自双方约定交车之日起计算。
1.4 甲方须指派有合法驾驶资质人员驾驶车辆,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甲方应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和驾驶证复印件,在签订合同时作为附件提交。
1.5 甲方应要求其驾驶员按交通法规、车辆操作规程操作驾驶租赁车辆。如果租赁期间其驾驶员造成违章情况,甲方应及时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
1.6 甲方应按照车辆行驶证载明用途、车辆性能、机动车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装潢、改装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进行体育、军事或竞赛,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或腐蚀物品,或以可能对租赁车辆造成损害的其他方式使用租赁车辆,不得将租赁车辆用于违法行为。
1.7 除非事先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车辆进行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或实施任何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法律权利的行为。
1.8 甲方应配合乙方的车辆保养或年检要求,在乙方指定的保养或年检的时间及地点向乙方交还租赁车辆,否则应承担因此造成的责任。如乙方当天不能归还租赁车辆,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替代车辆直至归还租赁车辆。
1.9 甲方若需在本合同第2.4条约定的保险基础上增保任何其他险种或提高任何保险责任限额,可以要求乙方代办增保或保险责任限额变更手续,相应保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1.10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按合同的约定所提供的替代车辆,所配备的保险均为车辆损失险、交通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限额20万元)。
1.1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及时、足额地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各项费用。
1.12车辆租赁期满后,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如有)和各种证件交还乙方。如双方交接车辆时发现车辆或车载设备损坏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甲方应承担维修责任;如车牌或随车证件遗失的,甲方应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上述情形下,租期相应延长直至甲方将合理使用后的车辆完好返还并将齐全的证件交还乙方之日终止。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2.1 乙方保证其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企业,具有车辆租赁的经营范围和合法资质。
2.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设施、性能完好的租赁车辆,并应提供车辆行驶证、年检合格证等有效证件,定期对车辆进行正常维修保养,以保证甲方行车安全。
2.3 乙方有权定期检查车辆使用状况,并在本合同第5.1条和第6.1条约定情形下收回租赁车辆。
2.4 乙方应按国家有关现行法律规定为租赁车辆投保以下险种:车辆损失险、交通强制险、第三者责任险(限额50万元)、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
2.5 车辆租赁期间,如车辆本身原因引起的故障而影响甲方使用租赁车辆超过1日的,乙方应免费提供替代车辆,保证甲方正常运转;除此之外,若甲方需要替代车,双方应另行协商替代车的车型、租期和价格等。
2.6 租赁期间如租赁车辆发生交通违章情况,甲方应根据违章发生地的规定及时处理完毕,最晚不得迟于租赁车辆办理年检的月份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以先到日期为准)。若因为甲方不及时处理而导致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滞纳金、罚款,被交警扣留所造成的乙方营运损失,扣留期间的停车费等相关费用,车辆无法年检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情形下,甲方需确保租赁车辆返还乙方时已将所有交通违章罚单和电子警察罚单处理完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车辆,租期相应顺延,直至所有罚单处理完毕且车辆完好返还乙方。如甲方隐瞒违章未处理完毕的情况将车辆返还乙方,乙方有权在获知违章情况后要求甲方及时处理,并要求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产生的所有损失。
2.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其所使用车辆的GPS数据。若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 事故理赔及盗抢条款
3.1 事故理赔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时,甲方应立即报警进行责任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拨打乙方的紧急救援热线并遵照乙方指示行事。
3.1.1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向保险公司报案,甲方应遵照乙方指示,配合保险公司处理有关定损、理赔等事宜,为保证维修质量,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及定损事宜。
3.1.2甲方应自行垫付拖车施救费、维修费、医药费、交通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并应在定损和维修完毕之后及时将全部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事故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费用单据等)递交给乙方。
3.1.3乙方收到3.1.2所述材料后将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根据保险公司的理赔金额和实际发生金额(需有符合要求的发票等证明文件)与甲方进行结算。
3.1.4如事故由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质量问题引起,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如事故非因租赁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以外的损失。
3.1.5若因甲方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按上述程序进行处理或提交完整的相关文件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不足额理赔的,甲方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1.6如车辆定损总额等于或超过3万元的(含车辆报废),除上述约定外,甲方应另外按定损总额的15%向乙方赔偿车辆贬值损失。
3.1.7如本合同到期后,租赁车辆仍在维修中的,则租期相应延长直至甲方将合理使用后的车辆完好返还并将齐全的证件交还乙方之日终止。
3.1.8如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报废的,甲方应向乙方正常支付租金直至乙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
3.1.9每个保险年度内,如租赁车辆发生保险理赔,则下一年度乙方投保车险时同等保险费的上涨部分,由甲方承担,具体金额以相应的保单为准。合同期限的最后1年内如发生保险理赔(不论理赔金额大小),甲方同意选择:□最后一次租赁费用结算时支付相当于该租赁车辆当年所投保车险费用的50%的费用,或■租赁期满后乙方无需返还押金,直至甲方按保单足额支付下一年度车险上涨的费用后按合同约定予以返还。
3.2盗抢
租赁车辆被盗抢时,甲方应在发现后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3.2.1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报案、通知乙方或未提供必要的相关证明,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不足额理赔的,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拒赔或不足额赔付部分的损失。
3.2.2在甲方承租车辆期间,如车辆被盗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正常租金直至向乙方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立案证明之日。
3.2.3如甲方涉嫌参与盗抢或报假案等违法活动,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收回全部租赁车辆,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全部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并按本合同第5.1条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2.4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盗抢,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4.不可抗力
4.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等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
4.2由于政府部门原因,或车辆减产或停产,或车辆供应商延迟交付等,致使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车辆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提供给甲方类似车型的替代车辆。
4.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双方应立即进行友好协商决定如何继续履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则适用本合同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5. 违约责任
5.1如果甲方发生6.1条所述情形,或乙方发生6.2条所述情形,则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车辆租赁费用〓20%的违约金。
5.2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政府调用或不可抗力事项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无权中途自行变更或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车辆租赁费用〓20%的违约金。
5.3甲方逾期支付租金、费用及押金的,应每日按照应付而未付金额〓3‰计付滞纳金直至应付而未付费用实际付清之日为止。
5.4如本合同中止,解除或终止,甲方应于2日内归还租赁车辆,否则将按日承担日租金(计算公式:月基本租金/30)的200%的罚金,直至将车辆归还乙方为止。
5.5任何一方发生违约行为,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守约方向其他第三方的赔偿金额等。
6. 合同的解除、终止与续签
6.1双方同意在以下情形下,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赁车辆(时间及地点不受限制),并有权在甲方支付的押金中直接扣除5.1条约定的违约金:
6.1.1甲方在订立合同或合同履行中提供虚假信息或证照,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的;
6.1.2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20个工作日的;
6.1.3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致使乙方车辆毁损、被行政处罚等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或致使乙方遭受其他严重经济损失的;
6.1.4甲方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甲方存在上述意图的;
6.1.5甲方利用或有意图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确有证据证明甲方从事其他超越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权利的活动的。
6.2经国家认定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租赁车辆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乙方拒绝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更换车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5.1条约定的违约
金。
7. 联系方式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甲 方: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
乙 方: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邮编:
开 户 行:
账 号:
8. 合同的解释、变更及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以及所有附件、附表构成双方之间的完整合同,并替代先前双方就本合同事项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承诺、陈述、谅解和谈判。
8.2 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给予对方任何宽限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该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该方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权益的放弃。
8.3 双方因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 其他
9.1鉴于双方的友好合作,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员工注册成为乙方个人会员使用乙方个人自驾服务时,将享受乙方白金卡会员待遇。具体自驾服务使用规范,可另行协商解决。
9.2甲方知悉且同意,乙方与其关联公司可共同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中任意一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应由乙方履行之义务的,应视为乙方完全履约。乙方关联公司的履约行为由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10. 合同生效及效力
10.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期限自标的车辆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自动续展,每次续展期限为一年,除非任何一方在期满前提前30天书面通知不再续展,或者本合同依据法律或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的。
10.2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10.3本合同的所有补充条款及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0.4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签署:
甲方:
(盖章)
日期:
乙方:
(盖章)
日期:
私车租赁合同 篇9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 车型号为 座,颜色 。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附《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机动车行驶证》。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 。租金每月为 元人民币( 元),内含包含司机服务费。承租方仅向汽车提供油费,此外费用如保险、维修、年检等均由甲方自负。
三、租金支付
自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将甲方员工编制,汽车租金(内含司机工资)按月支付,汽车加油费有乙方支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2、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维修。
3、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4、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5、甲方负责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2、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3、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4、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5、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若单方中止合同,按《合同法》承担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经办人: 承租方(乙方): 承驾人: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私车租赁合同 篇10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广西柳州市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型号为x、发动机号为x、底盘号为x)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x年月日至20x年月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08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08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08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08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x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广西梧州机场。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车辆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x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私车租赁合同 篇11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地点:
出租方根据承租方的需要,同意将一辆油罐车租赁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租赁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20_________年12月20日至20_________年12月19日。
第二条:油罐车用途
出租方对承租方提供使用的油罐车只限于机场内储存航空油料,禁止承租方用于油料运输业务。
第三条租金、租金支付期限及方式
1、租金:每月(大写)叁仟伍百元。
2、租金付款期限:每三个月付款一次,第一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3月20日前,第二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6月20日前,第三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9月20日前,第四次付款日期为20_________年12月20日前。
3、租金支付方式:承租方凭出租方开具的发票按双方约定的付款日期以汇款的方式向出租方指定的帐户支付租金。
4、开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四条租赁物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验收:
1、交付时间:20_________年12月23日前。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由出租方负责送到。
4、验收:租赁物到达承租方的梧州基地后进行验收(含工具、配件)。由双方在工具、配件清单上签字认可。
第五条油罐车的维修保养
1、油罐车往返途中的维修、通行及人工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2、承租方每周需发动该车15分钟。
3、在租赁期间,油罐车的日常维修、保养,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承租方责任:
1、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租赁费,按延期天数以每天应付租赁费额的1%累加偿付给出租方违约金。
2、因操作、保管等原因,造成出租方_____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承租方不得将油罐车转租给第三方。
二、出租方责任:
1、因出租方油罐车的资质(油罐车应属于出租方本人)、罐体本身的质量不合格或出租方不履行合同,影响承租方的航油储存、飞行任务等由出租方负责。
2、出租方的油罐车在交付的路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情由出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油罐车总容量不能低于44.5立方米,若低于44.5立方米造成承租方相关损失由出租方负责。
第七条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对本协议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柳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租赁期满,双方有意续订的,可在租赁期满前30日续订租赁合同。
第九条租赁期满油罐车的返还时间为20_________年12月20日,交接地点为梧州机场,返回路途及产生的费用由出租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照《_____》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车租赁合同 篇12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____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约定车辆: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车辆出租给乙方做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租赁期
限为两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在租赁期两年内,甲方不承担任何与租赁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与法律责任,乙方承诺租赁期内还清约定车辆贷款,无论乙方还贷是否顺延,如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租金从租赁期满算起,每月∕台的租金为 (根据当年省内15立车市场行情双方协商) 。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臵税缴纳证、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 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3、 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司机由乙方选派,甲方与乙方选派的司机之间不存在隶属、雇佣或劳动合约关系
4、 车辆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并保证租赁
车辆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驾驶租赁车辆; 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前的状态,外观、随车工具等应完好有效。
5、 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五、租赁期满: 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六、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因违约产生纠纷须经司法部门解决的到当地司法机关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私车租赁合同 篇1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请求并承诺:
1、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证件:身份证、全家户口本(个人承租者)、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承租人或承租人指定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正式驾驶证
2、 租用甲方 型、颜色为 小轿车(面包)车 辆,所租用车辆的所有权为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
3、 向甲方提交保证金 元,租金于 月 日结清。
4、 租车时间为 天,自 年 月 日 时 年 月 日 时至止。
5、 承担车辆租用期间的油料及车辆使用中的其他费用共计 。
6、 保证在租用期满时,按时交还车辆。交还车辆时经甲方按车辆交接单上的内容逐一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7、保证赔偿由乙方责任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提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金额不足时,保证三日内补齐其金额。
8、乙方保证所承租车辆合法使用,并保证不将所租用的车辆用于以下用途:
(1) 违法、违规活动;
(2) 任何形式的竞赛和测试(验);
(3) 盈利性运输;
(4) 运输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物品以及污秽物品;
(5)销售、抵押、其它任何侵犯租赁方所有的权的行为。凡用所承租车辆用于上述内内容的使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身负。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外,并处罚10000—50000元的违约金。
11、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所派驾驶员的工资 元。为了确保人车安全,汽车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四小时,驾驶员有权拒绝超劳超时行车,否则发生事故和车损由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承诺:
1、同意乙方租车的请求。向乙方提供性能完好的车辆以及该车行驶必备的有关证件、备件、工具等(物品清单以双方签字的车辆交接单上内容为准)。
2、如发现乙方有期骗违约等不良行为,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收回所租车辆,并处500—5000元罚金。
3、甲方应乙方的请求可向乙方提供抢修服务周转车辆,费用届时双方另议。
4、因甲方责任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经有关仲裁部门确认,属甲方责任的部分甲方负责赔偿。
5、 协助乙方对车辆在租用期发生车辆被盗、损坏和交通事故等问题与公安、交管部门、保险公司进行联系办理有关索赔手续。
三、其他事项
1、 车辆交接单,为本合同的必要附件,作为甲、乙方双方验收、审定交接车辆时的唯一凭据,该车辆交接单,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
2、租用期间车辆发生故障,乙方保证及时通知甲方处理。如属乙方驾驶不当,其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私自处理,给甲方成的各种损失由乙方负担。
3、乙方在租用车辆时应自觉遵守我国的交通法规,必须安全行驶,安全停放,妥善保管,报从交警的指挥。
4、租用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故,乙方应立即按正常程序处置,报警的同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交警部门、保险公司处理事故和保险理赔等事项。在处理交通事故中所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事故处理完毕,甲方依据交警、保险公司出具的理赔处理结果以及损失的大小、停运的时间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除保险公司理赔的部分)。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承担总修理费用的10%做为车辆损失折旧费。
5、在租用期间车辆发生盗失、损坏,乙方保证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和公安部门、保险公司立案侦察,处理有关理赔。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结案后甲方依据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和甲方在此期间的损失大小确定乙方的赔偿金额。
6、在双方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双方应本着友好、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至诉讼。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已生效。在车辆归还甲方,各项手续结算完毕(包括各类事故、故障、纠纷处理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 名: 签 名:
地 址: 地 址:
私车租赁合同 篇14出租方(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承租方(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租赁车辆基本情况:
品牌型号: 电 池:
合格证号: 行驶里程:
车架号码: 燃 料:
车身颜色: 核定载客: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 天,自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止。
三、交车地点:
还车地点:
(注:交车及还车地点原则上在甲方的经营地点,如需变更则由双方商定)
四、租金
租赁车辆(日/月)租金¥ ,合计人民币 仟 佰 拾 元(¥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交车前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全额租金。
五、保证金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交车前一次性足额交付保证金: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元整(¥ )
2、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该车辆拥有所有权,并向乙方提供第一条规定的车况良好的车辆;
2、甲方提供车辆的免费保养和非人为原因造成故障的维修,承担深圳市内上门维修救援,维修救援后仍无法恢复使用的,出租方相应延长乙方租车时间;因乙方单方面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所产生的维修费用有乙方承担。
3、甲方不承担租车期间租赁车辆的停车费、燃料费、路桥费、违章处罚等任何费用;
4、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随时随地收回租赁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甲方损失包括车辆的维修费用、车辆折旧费用和营业损失费用;
(1)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非法营运行为;
(2) 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出借、抵押、质押、试车、进行零件加装测试或作其它非法用途,如违反承租方与第三者所签订的一切协议都被视为无效。
(3) 乙方因使用不当或超负荷使用(包括恶意驾驶和过失操作),导致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严重损耗的;
(4) 从事其它有损甲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在以上情况下根据第九条规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额租金及足额保证金后按合同规定交车时间完成交车手续,即双方对租赁车辆进行验车并填妥《客户交车确认表》后交付乙方使用。收款日期以支票到帐或收到现金之日为准。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租赁合同期限内,仅车辆的使用权属于乙方。
2、自行承担租用期内租车车辆所发生的一切停车费、燃料费、路桥费、违章处罚等费用,包括未及时缴纳费用所产生的滞纳金;
3、租赁期间内,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4、租赁期间妥善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并保证归还的租赁车辆需符合如下验收标准:
(1) 车辆必须保持堪用可行驶。
(2) 各部机件不可短缺且堪用。
(3) 电池、电机及车身号码不可变造、更换。
(4) 电机及电控系统等不得损坏出现异常现象。
(5) 变速箱不可有打滑,及外部破损及难入档现象,各檔位均能使用。
(6) 耗材部分(例电池、轮胎、转向系统、悬挂系统)必须达到尚可使用。
5、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车况与《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甲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
八、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乙方使用车辆出现任何意外事故或损坏时,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报交通管理部门(因事故情况而定),甲方第一时间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
2、事故中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交通事故造成租赁车辆损害加速折旧责任,租赁车辆维修超过 元,乙方需承担10%加速折旧费。
九、车辆失窃
1、乙方应妥善保管车辆。如车辆被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乙方承担由车辆失窃造成的全部责任,并在一个月内向甲方支付该车辆的购置价折旧后的车款。
十、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需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30%赔偿乙方,提前6小时但不足12小时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50%赔偿乙方,少于6小时通知乙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100%赔偿乙方;乙方原因但已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30%赔偿甲方,提前6小时但不足12小时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50%赔偿甲方,少于6小时通知甲方的,按合同租金额的100%赔偿甲方。
十一、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争议的解决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特约条款
租赁期间,乙方在使用租赁车辆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其他任何需要维修情况的,需立即告知甲方,并由甲方对故障作出评估后才准予进行维修。情况紧急需立即维修的,乙方必须保存资料和情况佐证,或经双方同意,安排回到甲方处进行维修。否则甲方将不为此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租车合约期满时,应于约定的还车地点进行车辆检测归还;乙方如需延长租期,需在租期届满前2天内提出续租申请,我司有权根据车辆预订状况或其他原因拒绝客户的续租要求;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我司有权不接受客户提前还车。
本合同及附件车辆交接单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署(盖章)后即时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签署代表: 签署代表 : 职务: 保证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私车租赁合同 篇15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根据自己的工作需要,要求租用甲方的装载机。经协议,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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