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通用5篇)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 篇1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
甲方:
乙方: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甲、乙双方就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的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是茶叶包装设计作品
(以下简称“茶叶包装设计作品”)唯一的合法版权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或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3)网络传播权;(4)发行权。
4.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版权归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业盈利用途中,引用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8.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盖章 )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 篇2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 甲方: 乙方: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甲、乙双方就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的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确认是茶叶包装设计作品 (以下简称“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合法版权所有人。
2.甲方保证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或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
(1)汇编权;
(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
(3)网络传播权;
(4)发行权。
4.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版权归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
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业盈利用途中,引用该茶叶包装设计作品的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7.其他未及事宜,双方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处理。
8.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中国国际茶叶包装设计大赛组委会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盖章 )知识产权合同:版权登记合同转让d文档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全文共568字编辑推荐:d文档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 篇3版权登记合同范例
甲方:
乙方:北京产*交易所有限公司20__年 月(编号:06-1-00*)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由下列各方在北京签订:
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北京产*交易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大运村量子银座2层
法定代表人:李*庆
鉴于:
甲方 是 (作品名称)的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的保护期至: 甲方拟对外转让该作品的⑴复制权,⑵发行权,⑶出租权,⑷展览权,⑸表演权,⑹放映权,⑺广播权,⑻信息网络传播权,⑼摄制权,⑽改编权,⑾翻译权,⑿汇编权。转让的地域范围为 。
为此,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此次项目著作权转让的顾问工作。
为使甲乙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著作权转让顾问等相关业务工作。乙方接受委托。具体委托事项如下:
1、协助甲方策划、起草相关文字材料,包括撰写本次转让的推介方案、著作权转让信息的发布文本、著作权价值分析报告等,上述文件资料须经甲方确认后方能正式成文;
2、乙方利用自身的信息披露渠道和平台在国内外发布甲方的著作权转让信息,同时利用乙方会员单位的专业服务,为甲方寻求有意愿且有实力的受让人;
3、根据项目需要考察受让人的资质和财力情况,筛选意向受让人;参与组织进行商务洽谈,签约;
4、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经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其专业服务会员提供著作权转让的招投标或拍卖服务;
5、乙方提供上述著作权转让的交易鉴证、交易价款的结算等工作。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是本协议项下著作权的合法所有者,并且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任意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相关机构认定甲方侵权或者认定甲方不享有拟转让的著作权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已经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保证依本协议而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义务,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其依据其它协议或文件而履行的义务并不冲突,同时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规章亦无任何抵触。
3、向乙方及时提供甲方委托事项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违反上述约定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甲方在标的著作权上设定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而影响转让条件的设置或者影响转让项目继续进行的,甲方应立即将此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双方将就本协议的继续执行进行协商。在项目无法继续协议终止的情形下,乙方承诺就甲方已经完成的顾问工作支付相应报酬。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与本统筹顾问协议所述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协议、合同或约定。
5、不论受让人通过何种渠道与甲方接触,也不论著作权转让是否在乙方交易场所内交易,凡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或本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内实现了本协议所委托的著作权转让事项的,均视为乙方已经完全履行了本协议项下全部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全部费用。
6、甲方著作权转让交易的鉴证应委托乙方办理,相关的著作权转让价款应通过乙方的指定的结算账户进行结算。
第三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具有承担本协议甲方委托事项的业务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乙方保证依本协议而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义务,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其依据其它协议或文件而应承担的义务并不冲突,同时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规章亦无任何抵触。
3、乙方应选派富有专业工作经验、熟知委托项目性质和目标、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成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委托事项的工作,乙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参与本委托事项的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以便甲方本次委托事项的顺利完成。
4、乙方应勤勉履行推介职责,为甲方重点推介资信良好的受让人,并代表甲方利益与意向受让人进行谈判或参与甲方与意向受让人之间的谈判。
5、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所指的信息发布是指,乙方依据其拥有的信息发布渠道为甲方本次著作权转让进行信息发布,具体发布渠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券报》、《北京现代商报》、《中国-网络电视频道》、北交所网站、新-浪网、国研网、中华理财网、全国49家产权交易合作机构等,乙方也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在乙方举行的推介会上进行推介,或举行专场推介会(费用由甲方另付)进行宣传推介。
第四条 保密事项
1、协议双方对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获得的、与下列各项有关的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保密内容如下:
(1)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2)有关本协议的谈判;
(3)协议一方提供给对方的涉及提供方专属的或保密的信息和数据,且该信息和数据以书面、录音、录像等形式(口头形式除外)提供。
2、在下列情况下,协议各方才可披露上款所述的信息:
(1)依法律、法规的规定;
(2)依任何有管辖权的政府机关、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3)因委托事项进行的需要,向相关的中介机构披露,并确保该等机构承诺同样程度的保密义务;
(4)非因任何一方过错,而使信息已经公开;
(5)协议各方事先达成书面认可。
3、本条款的适用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效力至本协议终止后壹年。
第五条 费用支付
根据著作权转让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
本协议项下著作权转让的转让费在 万元(含本数)以下的,甲方支付顾问费为转让费的 %;转让费超过 万元的,甲方应支付的顾问费为 万元的 %及超过 万元部分的50%之和,具体计算公式为:顾问费= 万元的 % + (转让费 - 万元)*50%。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 篇4甲方是的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的保护期至:甲方拟对外转让该作品的若干权利。为此,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承担此次项目著作权转让的顾问工作。
为使甲乙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协助甲方策划、起草相关文字材料,包括撰写本次转让的推介方案、著作权转让信息的发布文本、著作权价值分析报告等,上述文件资料须经甲方确认后方能正式成文;
2.乙方利用自身的信息披露渠道和平台在国内外发布甲方的著作权转让信息,同时利用乙方会员单位的专业服务,为甲方寻求有意愿且有实力的受让人;
3.根据项目需要考察受让人的资质和财力情况,筛选意向受让人;参与组织进行商务洽谈,签约;
4.如果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经甲方同意,乙方通过其专业服务会员提供著作权转让的招投标或拍卖服务;
5.乙方提供上述著作权转让的交易鉴证、交易价款的结算等工作。
第二条 甲方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是本协议项下著作权的合法所有者,并且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一旦发生任意第三方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相关机构认定甲方侵权或者认定甲方不享有拟转让的著作权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乙方已经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保证依本协议而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义务,甲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其依据其它协议或文件而履行的义务并不冲突,同时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规章亦无任何抵触。
3.向乙方及时提供甲方委托事项所需的所有文件、资料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违反上述约定给乙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就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与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与本统筹顾问协议所述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协议、合同或约定。
第三条 乙方保证与承诺
1.乙方保证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具有承担本协议甲方委托事项的业务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签署本协议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2.乙方保证依本协议而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义务,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与其依据其它协议或文件而应承担的义务并不冲突,同时与法律、法规及有关行政规章亦无任何抵触。
3.乙方应选派富有专业工作经验、熟知委托项目性质和目标、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组成项目工作组,具体负责本委托事项的工作,乙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参与本委托事项的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以便甲方本次委托事项的顺利完成。
4.乙方应勤勉履行推介职责,为甲方重点推介资信良好的受让人,并代表甲方利益与意向受让人进行谈判或参与甲方与意向受让人之间的谈判。
5.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所指的信息发布是指,乙方依据其拥有的信息发布渠道为甲方本次著作权转让进行信息发布,具体发布渠道包括《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北京现代商报》、《中国网络电视频道》、北交所网站、新浪网、国研网、中华理财网、全国49家产权交易合作机构等,乙方也可以根据甲方要求在乙方举行的推介会上进行推介,或举行专场推介会(费用由甲方另付)进行宣传推介。
第四条 费用支付
根据著作权转让顾问服务的具体内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顾问费。
1.本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先行向乙方支付前期运作费用__ 万元(即__ 万圆人民币整),待委托事项完成后从应付费用中抵扣。
2.受让人和甲方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的5日内,甲方支付向乙方支付全部顾问费(扣除已经支付的前期运作费的部分)
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银行帐号支付上述款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履行本协议支出的一切合理的费用,及守约方根据本款为实现自己的请求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2.任何一方违反其义务,导致第三方向对方提出权利或赔偿请求,责任方应就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提供完全、有效的赔偿。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给第三方的费用,为对抗上述请求和根据本款实现自己的请求而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一切合理费用。
3.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未向乙方支付全部或部分费用的,乙方有权追索,其追索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协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应当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本协议的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一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经双方盖章后即发生效力。
2.本协议的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需续签,应在协议期满前壹个月内提出,由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
3.本协议双方的联络方式,应书面通知对方。
4.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著作权所有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2 篇5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甲方)词曲著作权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
报酬支付银行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作品为自创歌曲或拥有其版权及相关邻接权(作品具体名称见附件《作品登记表》).
鉴于乙方具有版权保护职能,接受委托后具有版权认证,版权保护,版权代理等相关权限.
1、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需将认证作品相关资料如:歌词,曲谱,歌曲mp3,作者资料等上传至乙方指定合作网站.并授权原创天下将甲方歌曲在本站进行展示、播放、推广。
(2)甲方需支付乙方每首30元版权登记认证费,在资料上传后的三日内银行汇款至 :
户名:_________________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
或邮局汇款: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市文化艺术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得到版权登记认证证书日起,如发现有他人侵权现象,可向乙方举报。乙方将在5个工作日内取证,并提供律师协助维权。
(4)甲方同意将其作品授权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5)甲方保证享有授权乙方委托的权利,并无以相同的方式授权于其他管理部门。
(6)甲方可以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向乙方提出要求,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2、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在甲方版权费到帐起30个工作日,完成对甲方音乐作品的登记认证工作,并将登记认证证书邮寄给甲方保存。
(2)乙方需负责对甲方登记认证作品进行推广及宣传。
(3)乙方同意甲方授权,为乙方代理其作品与第三方进行商业合作。所得利润扣除营业税后,70%归甲方所有,30%归乙方所有。所得税由各自承担。
(4)乙方在实施本协议的过程中,应尊重甲方享有的参与权、知情权,同时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5)乙方为了有效保护甲方授权的权利,有权聘请律师代替甲方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如何诉讼及诉讼成本等,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共同商议决定。
(6)乙方受托甲方授权的权利带来的收益(含诉讼收益),按实际收益扣除 10 % 服务费后,及时支付给甲方。(税收各自承担)
(7)乙方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使甲方授权的权利得到尽可能有效的保护。
3、所得利润支付方式:
(1)乙方在每次实际收到款项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将应付甲方金额按甲方指定友情链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按《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税收。
4、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年,至期满前60天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自动延续_________________年,之后照此办理。
5、甲方有权通过终止本合同收回授权乙方代理的权利,但应书面通知,在通知前签订的合同仍然有效,直至履行完毕止。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本合同变更及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
9、本合同视同授权委托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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