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作弊行为的通报
学校关于作弊行为的通报(精选3篇)
学校关于作弊行为的通报 篇120xx级社工系社工专业1班学生兰,在20xx年12月24日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中,将移动电话放在身上衣袋内,在考试过程中移动电话发出铃声,被监考教师发现并没收。
CET考生守则第3条规定:“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区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监考员考场指令第2条规定:“禁止携带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等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立即关上电源,交监考员代为保管,否则以作弊论处。”(本指令制作在听力磁带上,考试开始时已经予以播放。)
兰违反考场规则,其行为已构成考试作弊,特此通报。
教务处
年12月24日
学校关于作弊行为的通报 篇2学校各班级:
兹有我校高一级学生在X年X月X日晚上因自己床上铺的褥子十分单薄,晚上睡觉时特别冷,所以他就从自己的高床跳过去与同学挤睡在一起。第二天睡醒起床时,就又往自己床上跳,这次没有跳过去而碰到床边上,……. 其行为属于明知故犯,目无校级,严重影响学校相关管理纪律。为严肃规范校风校纪,警戒他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根据《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经政教处研究决定,给予XX同学全校通报批评处分。
希望全校学生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特此通报!
x年xx月xx日
学校关于作弊行为的通报 篇3学院广大师生:
兹有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系xx级汽车营销1班黎xx同学,在20xx-20xx学年期末《科技应用文》考试中,利用手机作弊。
根据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第三十条规定,给予黎xx同学批评通报。希望广大同学以此为戒,在学校中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营造良好考风考纪。
工程学院
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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