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医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通用3篇)
医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1为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强化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鲁人发[20xx] 4号)、《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竞聘上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核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聘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以人为本的原则;
2、坚持因事设岗、按岗聘用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4、坚持公平竞争、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竞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实施范围
医院在编的正式职工,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四、竞聘程序及组织领导
1、为加强领导,医院成立分级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分级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本次分级竞聘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2、稳步推进、分步实施。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分级聘任按市人社局的要求办理;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按级别和类别依本方案分步进行。
3、公开竞聘方案、公开竞聘职位、公开竞聘报名。
4、成立专家委员会,对需要量化测评的应聘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和量化,并提出推荐意见。
5、根据专家委员会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评价、量化结果及推荐意见,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员。
6、对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7、公布聘用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五、评分标准
1、学历:取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博士25分;硕士研究生21分;本科17分;大普15分;专科13分;中专9分;高中及以下7分。(非全日制在职教育,较全日制低2分;中专以上学历指医学类或相关专业;学历指获得有国家或省教委印章的毕业证书)中专及高中学历又取得大专专业证书或大专结业证书满1年及以上者加1分。初中学历又取得中专结业证书满1年及以上者加0.5分。
2、医龄:计算正式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每年计1分。工作中脱产在大中专院校学习期间,每年只计0.5分。
3、任现职年限:每年0.5分。
4、待聘:每满一年加0.5分(从获得待聘资格后计算)。
5、年度考核:满分10分。任现职以来均为称职计7分,优秀每年加1分。
6、奖励:满分5分。统计任现职以来获奖情况,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3分,区县级2分,科局级1分,院级0.5分(获奖相应级别党委、政府综合表彰或业务主管部门与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未和人事局联合的部门表彰,降低一个档次计分)。
7、论文:满分10分,限5篇论文。任现职以来在正式杂志上发表的论文。中华级5分、部级4分、省级3分、市级1分(限前两位作者,第一作者满分,第二作者递减1分)。
8、著作:限2部论著。任现职以来在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的医学著作。主编计4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
9、科研成果奖:完成人限前五名加分。限2项。任现职以来获得的科研成果奖按相应级别计分。
省部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8分(位次每后退1位递减1分)。
市 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位次每后退1位递减0.5分)。
区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位次每后退1位递减0.2分)。
10、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限两项,与临床医学相关的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加分。发明专利每项加5分,实用新型每项加2分,每项加分由参与人平均分配。
11、学术兼职:现任兼职必须为专业团体、专业组织、专业学会,满分5分。主任委员:省级3分、市级2分;副主任委员省级2分、市级1分;委员省级1分、市级0.5分。同一专业取最高兼职计分。
12、加分项目:
1)任现职以来,参加卫生支农每满一年加1分。
2)任现职以来,参加医院组织献血每次加0.5分(限2分)。
3)现任正职科主任、护士长及以上加3分(主持工作的副职享受正职加分),副主任、副护士长加2.5分。
13、参加竞聘的科研、论文、专利等内容相同或为同一事项的取最高分值计分,不再累加。
14、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机模块必须符合人事部门聘任要求,否则一票否决。
15、竞聘高一级技术职务的,竞聘前三年内发生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责任人(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xx年4月30日),三年内不得参加竞聘。
16、个人提交材料原件,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在规定时间之内不提交的材料,不再补收,不再替换,不再抽回。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参加竟聘。
六、其它事项
1、竞聘按照岗位设置的等级、职数,空岗聘任。
2、申报提交的材料均应为原件。提交材料范围为《专业技术职务分级竞聘上岗量化项目表》中所列内容。
3、申报材料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呈报医院分级竞聘上岗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人事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呈报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本次竞聘上岗资格并于全院通报批评。4、本实施方案解释权由医院分级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科)负责。
医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篇三:医院关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我院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提出如下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区文件精神为依据,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激励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二、竞争上岗的范围
此次竞争上岗主要是在我院范围内进行。凡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我院内部干部、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三、竞争上岗的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有革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有胜任竞聘岗位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专业技术知识。
4、服务意识强,思想解放, 敢于开拓进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5、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四、具体工作步骤和程序
1、成立我院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2、宣传动员。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做到人人皆知,引导干部群众端正认识,明确竞争上岗的目的和意义。
3、公布职位。向全院职工公布竞争的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竞争上岗的程序、办法等。
4、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参加竞聘的人员原则上只能报一个职位,报名可采取个人报名、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报名,按照竞争上岗的条件由院党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参加竞争上岗的人选与职位所需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2:1。
5、按照县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进行书面考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择优提出拟任人选,报县委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6、演讲答辩。召开演讲答辩会,参加人员包括本单位全体人员和下属单位负责人。竞争者在会上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答辩成绩应公布。演讲答辩考评组一般由3—5人组成。演讲答辩考评组成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7、民主测评。演讲答辩结束后,由参会人员对竞争者进行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民主测评满意率未达到50%的,取消其竞争资格,民主测评结果应公布。
8、考查、考核。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考查对象进行组织考查,单位党委或领导班子集体根据考查情况对考查对象进行考核打分,考核结果应公布。
9、讨论决定。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根据考查对象的得分情况(专业知识考试占20%,演讲答辩占20%,民主测评占30%,考核考查占30%),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提出拟任人选并征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意见后,报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10、公示。经党委或领导班子决定的拟任人选,公示3天。
11、任用。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院委发出任职通知。
医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2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精神,引入竞争机制,建立乡镇卫生院人员竞争上岗、全员聘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切实优化医务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促进我院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需求。
二、基本原则
㈠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㈡ 坚持尊重知识,注重实绩的原则;
㈢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㈣ 坚持按核定的编制设置岗位的原则。
三、科学设置岗位
根据编制数,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和专业技术职务高、中、初等级设置要求,结合我院自身实际,突出重点,科学合理设置科室及岗位。科室应一次性设置,不要求统一,对职能相近相似、工作量不足的应精简合并。专业技术岗位 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岗位为主体,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总岗位的80%,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应占编制总额的20%~40%。确需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的其比例不得超过编制总额的10%。
四、工作人员竞聘定岗
㈠ 竞聘对象。我院现有在编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31日前进入我院的临时聘用人员中具有卫生类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者;
㈡ 资格准入。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单位如无相应空缺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对未聘人员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事局视情在本县卫生系统内统筹调剂,参加竞聘上岗。 ㈢ 实施步骤。
1、健全组织。
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宣传发动
召开职工动员大会,通过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竞聘上岗工作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
3、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依据所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结合我院自身实际,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职责,上报县卫生局审核、人事局核准。
4、确定竞聘人员:
布置竞聘工作,上报竞聘人员材料(报送材料:单位报告、个人申请竞争上岗登记表、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原件),上报前应在单位公示一周。由县卫生局、人事局、编办对上报的竞聘人员,按规定逐人审核、确认。
5、组织竞聘上岗
竞聘上岗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竞聘上岗:卫生院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方式统一组织核准人员竞聘上岗,考试、考核均按百分制,两项成绩相加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上岗人选。对于竞争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数的采取考核方式;
⑵转岗聘用:对于参加竞聘未上岗人员,如本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
⑶统筹调剂:对于通过以上途径仍未上岗的人员,对具有执业(从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事局视情在本县乡镇卫生院内统筹调剂,参加其他卫生院的竞聘上岗。考核依据德、能、勤、绩、廉,重点是工作作风、实绩和岗位要求等方面。考试、考核结果在单位公示三天,若在公示期内接到群众举报的,随时复核,举报属实的,取消其上岗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竞聘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五、全员聘用
㈠ 签订合同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聘3年,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待遇、聘期等内容,合同文本应完整、规范。
㈡ 组织认定
县人事局、卫生局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等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 今后,如我院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将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年度招聘计划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等规范程序组织实施。同等条件下,如我院符合条件的在编分流人员优先聘用。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医院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篇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加快培养和建设一支富有生机与活力,精通教育、善于管理的高素质学校领导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各部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x市育才学校中层岗位竞聘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安 不竞聘的教师2人(待定)
三、拟聘行政岗位(3个)
(1)教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教务、教研、教师考勤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2)政教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学校思想教育、法律、卫生、工会、团队、安全、党建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3)总务处主任(1名)(主要负责后勤服务、物品采购、学校财产管理、校园管理、文件档案管理及学校领导交办的任务)
四、选拔聘用原则
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竞聘的基本条件
1、具备合格学历,5年以上教龄,其中在本校工作须满2年以上,身心健康。
2、能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经得起各种考验。在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学校利益为重,凡事从学校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3、能坚持原则,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开拓创新精神,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能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热爱教育事业,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能自觉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任劳任怨,努力工作,且工作实绩较为突出。
六、竞聘对象
满足竞聘基本条件的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七、竞聘程序
1、发布公告(XX年8月27日)
在全校范围公布信息,公开竟聘岗位。
2、民主推荐(XX年8月27日)
竞争上岗候选人的产生按竞争的岗位、任职条件,采用民主推荐的方式:一是个人向领导小组自荐,二是群众向领导小组推荐,三是领导小组推荐。动员大会后,请符合条件和资格并且有意参加竞聘的教师于8月27日12:00之前向学校申请并填写《x市育才学校中层干部申请表》(申请表领取和上交皆在王治安副校长处)。
3、资格审查(XX年8月27日)
竞聘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职演讲(XX年8月27日13:30)
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竞聘者向全校教职工发表竞职演讲,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5、民主测评
竞聘演讲后,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占60%。民主测评时,竞聘者的直系亲属应回避。
6、初拟人选
根据民主测评的结果,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占40%,确定拟聘人选。
7、聘前公示
在学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8、聘任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同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
八、任期
1、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任期为3年,从拟聘用之日起算,聘任期满,自行解职,如愿继续担任学校中层干部,学校可重新组织聘用,也可根据需要续聘。
2、聘任期内,允许中层干部提出辞职,空缺岗位由校长提名,考核小组考核决定,但任期不顺延,到本届任期结束重新竞聘。
九、待遇
1、优先接受各级各类培训和参加各种学习。
2、中层干部待遇期限从拟聘用之日起算,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经济待遇。上级若有规定,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解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校长室提议,学校研究,对竞聘上岗的中层干部可以提出解聘。
(1)有意或无意过失,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出现严重损害学校声誉事件的。
(2)主观上或客观上无法适应岗位工作的。
(3)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校长办公会议、学校行政会议或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的。
(4)违背师德或不能廉洁自律的。
十一、其它
1、应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若无上述“十”规定事项发生,学校不得随意解聘中层干部。在聘用期内,中层干部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2、参加竞聘的人员,可以提出自己所需要竞聘的岗位,但要服从校长办公会议所作的最后分工决定。
3、在新的中层干部队伍未产生之前,现岗位的中层干部不得中断相关的职责。在新的中层干部岗位人选确定后,原任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做好工作的移交手续。
4、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文件不符的,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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