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总结
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总结(通用3篇)
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总结 篇120xx年,我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以促进农民工就业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困难帮扶、维权服务等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两个普遍”,有力推动了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工会组织基本职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在大力推进“两个普遍”重点工作中进一步叫响抓实“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积极推动各项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
(一)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省总制定了《20xx-20xx年全省工会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陕工发[20xx]19号),部署了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以全省非公企业法人单位为重点,全力推进各类新建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社区、村等领域,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不断加大农民工会员发展工作力度,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20xx全省非公企业组建基层工会42279个,新增农民工会员7.72万人,目前农民工会员达到1660589人。
(二)不断加大源头参与宏观维权工作力度。以落实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21次联席会议确定有关农民工的两个议题为重点,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联合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参与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从宏观层面大面积地促进了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一是省总今年先后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进行了企业人工成本、职工住房状况、企业劳动定额和劳务派遣状况以及纺织企业落实省政府关于增加职工收入文件精神情况的调研,及时向党政有关部门提出了更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二是省总今年与人社厅加强配合,推动完善全省统一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认真分析总结兄弟省市和我省各市经验,参与制定了《陕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规定》,现正在报请省政府颁布。三是省总先后参与了全省企业工资调控目标、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制定工作。四是省总8月份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社厅提出了《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建议》(陕工函〔20xx〕41号),9月份配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职工休息休假检查,有效推动了农民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五是在全总“省际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异地联动协作座谈会”上介绍陕西农民工工作情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兄弟省市工会之间的农民工维权互动协作关系。西安、咸阳、汉中、榆林等市总配合省总妥善处理了多起农民工“讨薪”和其他事件。
(三)积极向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把关心关爱广大农民工同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知识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等工作机构和“12351”维权专线电话等窗口服务单位作用,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妥善调处农民工投诉案件。一是年初,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新春送贺卡”活动,现场向农民工免费发放了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读本和资料5000多份册。二是春节期间,与省电台《秦风热线》、西安电视台《直播西安》栏目联合播发“农民工讨薪访谈”节目。在《陕西工人报》开辟了“省总工会为农民工讨薪支招”等栏目,为农民工提供了有效实用法律政策援助。三是5月22日,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工会宣传日”活动,省总编印并免费向职工、农民工发放《社会保险法》单行本1万多册、宣传资料2万多份,各级工会为职工、农民工免费提供各项维权服务20多万人次(其中法规政策宣传咨询5万多人次、接待和协调处理来信来访3万多人次、法律援助12300多人次)。
(四)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一是全省各级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二是省总工会制定了《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陕工发〔20xx〕11号),成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机构,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到9月底,全省已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23182份,覆盖企业42130家、职工280.8万人。三是积极配合政府推动落实《关于提高我省部分行业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若干意见》(陕财办〔20xx〕4号)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纺织工业企业职工岗位津贴及工龄工资的意见》(陕人社发〔20xx〕15号),先后三次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落实文件的情况。四是年初与人社、住建、国资、公安等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164户,涉及劳动者29.48万人,其中农民工24.1万人,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5.19万人,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551户,涉及劳动者2.84万人,其中农民工2.62万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826.07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670.64万元。11-12月省总又与政府有关部门再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二、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坚持把促进农民工就业作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工会就业培训服务机构优势,不断完善工会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就业工作手段,深化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帮扶,有力推动了农民工务工就业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动落实党政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围绕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全省就业促进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联合深入开展了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
(二)成功举办“大型招聘会”。3月1日举办了已经连续第8年的全省十市一区工会联动的“全省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大型免费招聘洽谈会”,在前七届优势项目的基础上,又拓展了新项目增加了新内容,把促进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招聘会重点,增加了技能培训报名预约登记、劳务输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创业项目推介等板块,丰富了招聘会的项目,延伸了招聘会的链条,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本次招聘会共有2421家用工单位到会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87501个,进场求职者达101986人,其中农民工38762人。达成用工意向的35290人,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报名登记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9768人。
(三)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各级工会的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征集社会岗位资源,多途径的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加大力度向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经常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就业招聘活动,为农民工求职应聘提供了高效便捷服务。同时,省总和各市工会加强联系农民工输入地的兄弟省市工会,巩固和延伸已有协作关系,开拓发展新的协作伙伴,做好农民工输出输入信息交流和劳务协作的衔接,协助政府开展有组织、有目的、成批次、有秩序的劳务输出。3月份,由省总联系协调西安、南京两市工会组织84名我省外出务工人员赴南京务工,并在西安联合举行了“西安赴南京务工人员欢送接收仪式”。
(四)是努力促进农民工创业。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向农民工宣传党和政府支持创业的方针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利息减贴、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为农民工在项目信息、场所设施、加盟协作等方面牵线搭桥、提供支持。
三、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
以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为阵地,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企业的需要,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民工培训模式,在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农民工务工就业的竞争力。
(一)把农民工纳入“职工素质建设工程”。认真贯彻《陕西省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的通知》,积极参与政府开展的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人人技能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培训、雨露计划、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培训,充分利用工会培训和就业服务资源,结合农民工不同特点、意愿和市场需求,实施了以就业技能、自主创业、基础素质等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培训”,为农民工提供了各类中短期培训,组织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实现了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
(二)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xx年开展全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xx〕28号)精神,全省各级工会通过自办、联合、委托等多种形式,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劳动者的技能和创业培训。今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共计培训各类人员41236人次,其中农民工23421人次;培训家政人员12137人次;创业培训5261人次。通过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及各种免费招聘会实现了27321人就业。其中省总本级共举办创业班7期,培训224人次;家政、餐饮服务等内容的技能培训班16期,培训1191人次,成功介绍1383人实现就业。
(三)大力培树农民工先进典型。组织举办了涉及机械制造、石油化工、邮政通讯、旅游餐饮等多个行业的关键工种的20xx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全省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0万名职工参加了各个层次的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大赛期间各级工会邀请我省高技能人才和历届技术比武状元、能手、杰出能工巧匠,开展拜师学艺、技术演示、技术交流等活动,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推广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共产生陕西省技术状元62名,陕西省技术能手182名,省级大赛为1830人次办理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今年,配合省人社厅向国家人社部推荐了“全国优秀农民工”人选共2名(铁一局魏军强、国棉三厂李建德)。
四、做强做大工会帮扶品牌,努力为农民工排忧解难
全省各级工会不断加大困难农民工帮扶救助工作力度,普遍建立了困难农民工档案,把困难农民工帮扶扩展到工会帮扶困难职工的各个方面。
(一)继续把农民工纳入工会“送温暖”系列活动。20xx年双节期间,全省各级工会共筹集款物10987.6万元,共慰问农民工23160户,发放慰问款物926.45万元。继续与建筑、铁路、交通等部门合作开展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为农民工购买车票2560张;包火车车厢11节,运送农民工485人次;包汽车23辆,运送1250人次,为农民工争取经济补贴126.18万元,共计直接帮助5950名农民工平安返乡。1月份,联合宁波市总开展“在甬务工陕籍优秀农民工乘机返乡”活动,省总领导前往咸阳机场迎接,安排农民工住宿,并为他们每人发放了1份夜宵和续程路费100元。
(二)加强困难农民工生活救助工作。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生活帮扶力度,努力提高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帮扶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今年全省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对困难农民工进行生活救助7000多人次、发放金额200万元。其中,其中省总本级困难职工援助中心生活救助困难职工、农民工924人,救助金额54.5万元。省教育工会于3月份组织为石泉县留守儿童捐助了价值2万余元的620套床单、枕套等生活用品,下半年分别组织医疗专家到石泉、旬邑等地开展了义诊活动。
(三)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工会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困难职工家庭和农民工子女上学和就业问题,全省各级工会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农民工子女助学的帮扶力度,在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中,共筹集助学资金2355.65万元,对1822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进行了资助。
(四)做好对农民工的灾害救助工作。各级工会把农民工(包括在陕务工的外省籍农民工)纳入受灾职工帮扶救济范围。针对7-9月份期间我省部分地区多次发生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广大职工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省总下拨了抗洪救灾专项资金180多万元,对西安、安康等4个市及农垦、教育、水电三局等产业和企业的受灾职工、农民工及时进行了救济帮扶。
五、关心关爱身心健康,努力促进农民工体面劳动
(一)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夏季“送清凉”活动。积极推动农民工较多较集中的企业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旨的“安康杯”竞赛,有力的促进了企业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在盛夏季节开展了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职工“送清凉”活动,今年共走访企业和工地5285家,慰问一线职工和农民工38.26万人,开展监督活动14008次,查处危害职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故隐患6499件。
(二)积极营造体面劳动的良好氛围。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农民工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主题劳动竞赛活动,大力宣传农民工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用人单位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努力促进全社会尊重、关心、关爱农民工,切实为农民工体面劳动、快乐工作创造条件。
(三)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民工进城落户。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采取发送文件汇编,借助工会系统的网络、报纸等媒体宣传,现场宣传咨询等方式,努力扩大宣传和影响。各级工会及其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xx〕24号)精神,把农村进城落户人员纳入工会帮扶工作范围,工会的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就业帮扶都向进城落户人员开放,努力为他们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创业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广泛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按照全总的部署,启动以“您为城市添美丽,工会为您送健康” 、“共助成长,共享阳光”、建立困难女职工绿色救助通道为主要内容的包括女农民工在内的女职工“关爱行动”,在全省十市一区开展了为环卫工人进行“两癌”检查,对特殊困难(重大疾病、突发事件)的困难女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进行重点帮扶。20xx年女职工“关爱行动”共投入资金262.08万元,帮扶困难女职工1.4614万人,其中女农民工帮扶资金2906人。投入资金120.97万元,实施“两癌”检查8885人。
六、存在的问题
尽管20xx年我们在农民工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我们感到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要是目前的法规制度对事实存在的一些劳动关系没有明确规范,发生劳动争议时无法可依,给违法者提供了规避责任追究的“空子”。
二是对企业劳动标准和定额的监管、指导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切实解决用人单位通过不尽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变相降低农民工工资的问题。
三是劳动执法监察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劳动监察基础建设薄弱,执法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被动执法情况还没有得到大的改观。
四是劳务派遣领域的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如:“三性”界定不明确、劳务公司市场准入“门槛”低、劳动合同不规范、社保难落实、同工不同酬和体制上造成的用工不规范等。
五是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力量还需要进一步壮大。如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入会建会的比例,健全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的组织制度、进一步发挥工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作用等。
六是对困难农民工的帮扶救助还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七是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七、明年工作的初步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农民工维权服务,协助政府搞好政策宣传,帮助农民工不断提高文化素质、技能素质和政策素养。二是继续为农民工充分就业搭建平台,充分利用好工会组织促进就业的机构、信息和网络优势,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工就业提供服务。三是加强涉及农民工权益问题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的参与。积极做好有关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工会组织的主张和建议。四是努力推进工会帮扶机制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完善困难农民工档案,实现动态管理,为困难农民工实施及时有效的生活救助。五是不断推动营造农民工体面劳动的社会氛围营造,大力培树和宣扬农民工先进典型,推动创造让农民工公平、和谐劳动的社会环境。
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总结 篇220xx年上半年,我局“关爱农民工”活动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挂牌成立了“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经过严密筹备,6月8日,联合区人社局、总工会、司法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及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挂牌成立“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旨在通过建立部门联动互动、企业力量参与的建筑行业劳资纠纷解决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劳动争议纠纷正确引导,不断拓宽建筑劳务工人维权渠道、降低劳务工人维权成本,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二、对存在建筑劳务用工隐患企业进行约谈告诫。麦收期间,为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及时返乡,区住建局主要领导约谈6家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制定麦收前工程款拨付计划,施工企业全面摸清劳务班组情况,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区住建局将加大对麦收返乡期间农民工工资监管和查处力度,并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接访工作。如发生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严厉处罚。
三、召开了建筑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5月18日,环翠区住建局以“尊重、理解、保护、关爱农民工”为主题,组织全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160余人,在张村镇海王旋流器实验中心施工现场召开了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切实加强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现场会邀请了市建管处领导现场指导,威海鸿安建筑集团公司、山东德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项目经理亲自解说,带领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两家企业的劳动合同书、工程量签证表、工资签认发放明细、三级教育及六信一书等规范劳务用工资料;两家企业负责人分别代表区属企业和外地进区施工企业介绍了劳务用工管理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工地”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3月12日,联合区司法局,聘请专业律师,在温泉镇政府一楼会议室举办了“依法用工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针对建筑业企业用工管理实际,结合《劳动合同法》,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及合同解除等相关法律知识,向施工企业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印刷了5000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宣传单,直接发放至各施工工地务工人员手中,现场为农民工兄弟耐心细致地讲解劳动合同法知识及如何运用法律援助的平台实现合法诉求,切实增强了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受到了在场工人的热烈欢迎。
下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按照全年“关爱农民工”活动计划,认真开展好义务放电影等活动。同时,确保秋收、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总结 篇3今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方式,精心安排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多项活动关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我局20xx年7-12月共受理农民工维权事项389件,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33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39场,其中主要涉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纠纷,如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赔偿等,也有一部分涉及交通事故及其他维权事项。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工作有力
为了贯彻落实新都区20xx年“成都综合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的具体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配备了基本功能分开有专人负责的接待大厅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标识、标牌醒目,工作制度公示上墙;积极改善法律援助大厅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的设置,在办公楼门厅设立首问责任岗和便民公开承诺公示栏,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二、创新工作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更好地关爱、服务农民工,我区设置了“83019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在各镇(街道)、区工青妇、残联、老龄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在全区253个村(社区)建立了联络点,确定了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为联络员。
为了把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更好地开展,使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惠民服务,20xx年,区司法局加强协作,与共青团新都区委员会及新都区家具产业园管委会、北部商城管委会、物流中心管委会、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现代服务业园、青年(大学生)家具产业创业园等五个重点产业园区及大学生创业园建立了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样在我区产业园区及创业园区的农民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此,法律援助的触觉伸到了各个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真正实现了全覆盖。
三、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关爱农民工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利益需求、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区司法局按照《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成司办发[20xx]69号)文件精神,部署了“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主题活动,决定以“法律援助进村进社进园区,‘零距离’服务网络全覆盖”作为新都特色来全面贯彻实施主题活动,今年,区司法局举行了新都区“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动员大会。
在动员大会启动之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准备开展一系列活动。如由法律援助志愿者作为信息联络员,每周定期到社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覆盖范围;由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区法院、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律师事务所,分别在社区开展大型集中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与区工商局、区建设局一起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大型企业、工地等发放和宣讲《法律援助条例》,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此外,还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更好地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7月,结合“‘零距离’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家门诊”活动。在活动开展前,通过“新都电视台”、《新都咨询》报等媒体做了充分宣传。同时,通过法律援助QQ群这一网络平台将“专家门诊”活动方案予以公布,并要求各工作站将此消息全部告知其所属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由联络员再广为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受益于活动。在人员安排上,在我区四个律师事务所、39名专职律师中精心挑选了在新都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优秀律师,他们分别是四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副主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等八位优秀律师来值守“专家门诊”。经过精心组织安排,活动如期举行。整整一个月,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有的自言是从电视播出的消息中看到的,有的是从镇上或村社的干部那儿得知的,有的来时手里还攥着刊有“专家门诊”活动消息的《新都咨询》报。活动期间,值守“专家门诊”的八位律师共解答群众咨询8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咨询是井然有序的,而群众参与的热度却清晰可感,“专家门诊”的预定目标得以圆满实现。
四、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坚持农民工专项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始终坚持降低援助申请的门槛,并免于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简化了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同时尽可能放宽条件,将农民工讨薪、争取社会保障待遇、工伤赔付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明的农民工,如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实行先受理,待进入法律程序后再补手续;对行走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五、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五四”青年节、“九九”重阳节、“12.4”普法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各种突出问题,开展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学生维权等专项讲座。同时抓住“以案说法进社区”、“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法律援助进村(社区)”等活动,开展维权案例讲堂活动,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加强通过新闻媒介对法律援助的宣传。今年已先后在《四川日报》、《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新都资讯》及新都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上宣传报道新都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又不断鞭策自己将法律援助工作推向新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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