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立柱制作合同
单立柱制作合同(精选3篇)
单立柱制作合同 篇1甲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为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结合广告塔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和工程地点
1、工程名称:单立柱两面广告牌两座
2、工程地点:沿河湾镇上李家湾村河槽内
二、工程内容:
两面广告牌整体结构的制作及安装规格为:一座广告塔总高26米,广告牌面为8米 X21米两面,共两座。
三、承包方式和总价:
包工包料,包括地基材料单一份(按材料单施工)两座广告塔总价为25.2万元(大写金额:贰拾伍万贰仟元整)。
四、工程期限为期25天,自(20xx年9月5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止。(如因甲方付款原因,天气变化延误进度工期依次延续)。
五、工程质量
1、如因施工技术、工程材料、加工工艺出现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主体结构(保质期为十年,如遇自然灾害和人为除外)
2、保修期为一年,在保修期内广告牌因质量问题出现损坏,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
六、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首付给乙方工程款15万元整(大写:壹拾伍万元整), 作为启动资金,创业广告塔基础施工完毕后及广告塔组装完毕整体竣工验收后。甲方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七、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广告牌施工前期审批,乙方在施工期间遇到公路管理处以及其它监察机关的干涉时,甲方负责协调至乙方正常施工止,如延误时间,工期顺延。
2、开工前甲方提供施工电源,选好材料堆放场地及周关系的处理(土地,村民等干扰问题)。
3、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以及其它事宜。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如工程款不能按期拨付,甲方应按每天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2%的滞纳金。造成停工待料的,由甲方负责赔偿支付(核实后的人工、机械)滞留损失,工期时间顺延。
5、甲方负责工程款拨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如甲方未按合同期限约定支付余款,广告牌的产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利对该广告牌进行变卖处理或拆除,同时此合同终止。
7、乙方在挖掘地基时,如遇到地下不可预见的施工难度(如必须爆破或增大地基工程量、换位置等问题)。甲方不再增加费用。
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砼车、吊车在公路的停放及施工。
9、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砼车、吊车开到广告牌跟前施工,如需要推道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工程项目内容,并按附表(工程用料表)施工。
2、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的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规定,确保工程质量以及解决方式中出现的问题,按期完工(如甲方未按合同付款及遇到雨天、大风天、无法抗拒自然灾害等问题,工期应顺延)。
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遵守甲方区域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遵纪守法。
5、广告塔使用期限为十年,在使用期内乙方每两年保养一次,费用甲方支付,如甲方不出费用使保养无法进行,以后广告塔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概不负责,同时保质期终止(甲方养护待乙方同意)。
6、如确属乙方造成的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扣除工程总造价的2%。
八、违约责任: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据实赔偿。
(一)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近共同遵守。
(二)报价单、施工图纸、作为合同附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意见分歧,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由乙方人民法院仲裁。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单立柱制作合同 篇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户外大型高炮广告牌,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该广告设置要求为:乙方包工包料(不含灯具及电器设备和辅材),数量 只,广告牌下口距地面高度为 米,立柱颜色为 色,广告面为彩钢板蒙面,彩钢板厚度为0.5毫米(±0.6丝),油漆采用 ,底漆两遍,面漆一遍。广告牌规格为: 。该广告工程所采用钢板、角钢、圆钢、彩钢板、焊接管等主材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和材料均以预算要求为准,见本合同附件一。
2、施工地点:
3、上述广告牌工程施工图纸,见本合同附件二。
二、甲方的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下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4、应由甲方承担的其它工作。
5、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6、根据工程进度依据合同约定内容对乙方的工作结果给予验收评定。
7、处理施工场地周围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群(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有关费用;
8、甲方负责交警、路政、高速公路管理处、城管、地方群众的协调工作。在协调工程中造成乙方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的责任:
1、按合同和合同附件约定内容,保质保量完成本协议工程项目。
2、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4、乙方接受甲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对本工程全程监督,依据实际结果给乙方验收评定。甲方提出施工中出现的违规问题,乙方应即刻给予答复并及时处理,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工程施工前期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所用材料的规格、数量、清单,以及详细施工方案。
6、乙方承诺依据本合同约定内容和合同附件清单用料进料施工,所使用的钢材符合国家标准。
7、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项目验收单,甲方按单根据工程进度进行项目验收。
8、该广告工程竣工后在质保期内因人为所致、不可抗力所致产生的结果,乙方不予承担责任。确系质量问题造成的无法修复的严重损坏乙方向甲方赔偿该广告牌等值费用,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出现可修复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理。
四、工程施工工期:
自甲方通知进场施工起____个工作日工程竣工。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承担延期竣工的相应损失。
1、甲方未能按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3、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等造成停工。
4、不可抗力。
5、经双方协商同意工期顺延。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付款的延期时日。
五、合同总价:
经双有商定,广告牌施工承包价 元,共计小写:¥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付乙方合同总款30%计: 元定金;待该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完成,再付60%工程款计: 元;本工程竣工后7日内甲方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给乙方结算工程款。余款10%计: 元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期到期前7日内,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乙方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八、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标准为预算清单材料约定的内容为准。质保时间为二年,二年内由乙方免费保养,从第三年起由甲方负责每年的维护。人为或不可抗拒力量原因引起的损坏,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如有维修另作收费。
九、工程竣工时乙方应通知甲方,甲方按合同和合同约定相关验收内容要求对工程进行验收。自工程竣工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超过七日,甲方仍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完毕,验收之日即为合同标的物交付之日。
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出现第三方干涉工程施工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内向甲方通报。甲方应及时予以解决。
十一、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临时重点补充: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单立柱制作合同 篇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细则规定,结合大立柱产品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严格遵守。
一、 项目名称和地点
1、 项目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大立柱规格:从牌顶到至地面净高 米,二个牌面分别为米,全钢架。
二、 乙方严格按以下要求和价款执行
1、大立柱由甲方以包工包料形式委托乙方加工大立柱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协议金额贰拾壹万元整(¥ 元)。
2、大立柱制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推迟一天扣款伍万元。延迟三天,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因延期产生的前期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并赔偿甲方壹万元违约金。
3、大立柱依据甲方意见,乙方设计效果图按图施工。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图两套(含钢结构及基础施工图)。
4、大立柱预算及效果图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三、工程价款支付、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应立即组织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施工图上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迅速组织施工,大立柱主体钢结构安装完毕,甲方支付乙方总造价的 95% ;余下5%作为乙方的保修保障金,满一年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负责与乙方结清余款。
四、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责任该立柱牌的选址。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3、甲方负责工程款拨付和竣工结算,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4、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款项。
5、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余款,甲、乙双方经协商无效情况下,乙方有权对该大立柱进行处理或拍卖,同时此合同终止。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质量完成合同所约定的项目内容,并确保大立柱结构安全性。大立柱质保期为9年,保修期为2年,在质保期如因钢结构配件质量问题在正常使用下发生结构破坏,经检验属于配件质量或设计问题,由乙方负责其直接损失(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如因安装不当导致大立柱出现质量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施工工程中,乙方要认真做好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中出现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在大立柱使用过程中,如确系乙方责任造成大立柱损坏,由此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施工中出现的的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遇到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如刮风下雨等)或停电原因,经甲方同意,顺延工期或终止合同。
3、工程质量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钢结构配件安装完工后验收合格日期即为保修期开始(验收日期为20xx年6月24日);如乙方工程已竣工,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5日内未验收工程,故视为验收通过。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5、在保修期内,乙方对大立柱维护、保养一次,费用由乙方承但。以后的设施维护由甲方按定期检查和维护。
6、保修期内,乙方不能按照标准进行维修维护或保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扣除保证金,直至保修质量合格。
7、乙方结账时提供该大立柱相对应的材料发票。
五、违约责任:如果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应提交当地促裁机构促裁。
六、本合同任何一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离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由发生合同或分离后的一方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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