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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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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精选13篇)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篇1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招标文件封面格式)

  招标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

  (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设备名称)

  第二卷合同条款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出版日期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篇2

  (如)甲方(发包方):

  (如)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项目区输变电线路采用高压与低压配套配置,高压线采用 KV明线架设,低压采用 KV明线布置,共架设长度为 公里,其中高压线 公里,低压线 公里。高压线采用JKLGWJ-10KV/1×70架空绝缘线;低压线采用JKLGWJ-0.6KV/1× 架空绝缘线。低压电杆采用 米钢筋混凝土杆,间距 米;高压电杆采用 米钢筋混凝土杆,间距 米。架设电线按电力部门新规定的标准执行。购置安装 KVA节能变压器 台及配套设施配备塑钢结构, 米× 米 起脊变压器房。

  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6、合同价款:

  第二条:技术标准

  一、工程范围:省批我县20xx年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所涉及输变电线路工程。

  二、施工基本要求

  1、服从当地电网规划,基本技术参数需与当地电网的技术参数匹配,满足供电管理部门的要求;

  2、主结线规范、简洁、清晰,电气设备材料性能先进、节能环保便于操作维护管理,高低压配电线路和电气设备规划布局合理、经济实用;

  3、特别重视运行安全、可靠、经济、控制灵活,要实现集中控制与分散控制灵活选择;

  4、规划设计少占耕地、施工规划少占青苗、其补偿由乙方负责。

  5、需要定切实可行的文明施工措施和准则。

  三、需遵守和执行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菏(GBY0061-97)

  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3、10KV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94)

  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BG50054-95)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3-92)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侵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90)

  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J50150-91)

  9、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10、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范(9DL/T499-20xx)

  四、报价书编制依据:

  1、经业主审定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2、定额选用《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和《山东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

  第三条:如甲主要施工人员

  1、项目负责人:

  2、工程技术负责人:

  3、质量检查负责人:

  4、安全检查负责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

  第四条:如乙方主要施工人员

  1、施工技术负责人:

  2、质量检查负责人:

  3、安全检查负责:

  第五条:甲方工作

  1、书面提供所需材料、高压线路布置,乙方提供给甲方服务费 元。

  2、做好当地群众工作,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

  第六条:质量检查和返工

  甲方应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如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乙方应按甲方意见采取补救措施,彻底返工,并达到设计目的。如乙方隐瞒质量事故,有意不执行甲方意见,除返工外甲方可对乙方每以点 元罚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的核实与确认,乙方应按甲方提供技术要求施工,如果施工中实际工程量与合同书中计算报价的工程量不符,按实际工程量和合同书中的单价相应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款。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签订合同生效:不拨预付款,开工后按工程形象进度拨款。工程进度完成50%,拨款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后支付。

  付款方式:一律采用转帐支付。

  第九条: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甲方先行初步验收,并提出质量评价意见。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后,整编好竣工资料,连同初验意见,报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十条:争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先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部门解决。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甲方应注意乙方施工安全,并尽力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方便;乙方更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施工中造成的工伤事故、伤亡抚恤费及不预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解决,甲方不予负担。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为维护施工质量,符合设计项目的严肃性,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10%后,经甲方认可,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给乙方。

  第十三条:其它。乙方的工程量清单及报价,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内部机密。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篇3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_________________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_________________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_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_________________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_________________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_________________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________电报: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篇4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铜川汽车博览园三期工程

  工程地点:铜川镇铜川村林家壕社

  工程内容:规划经三路、规划经五路、规划纬三路的电力管线、

  电信管线及10KV开闭站建设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

  承包范围:

  1、电力、电信管线土建施工

  2、电力、电信管线安装施工

  3、10KV开闭站电气、土建施工设计

  4、10KV开闭站土建施工

  5、10KV开闭站电气安装施工

  6、协助发包人完成该项工程的电力、电信报装工作

  7、负责完成该项目的电力施工工程验收工作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5日

  竣工日期:20xx年11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9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人民币)。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鄂尔多斯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篇5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合同编号为 ________的《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 )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甲方资金等方面原因。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对原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进行补偿说明,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1、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1)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保证甲方______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1)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________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万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40万元,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________万元。

  (2)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篇6

  一、协议内容补充部分为:

  乙方责任:

  1、乙方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保证甲方_______________项目具备通电条件。

  甲方责任:

  1、原合同中的一期合同总价(人民币贰佰伍拾万元)保证在项目通电前付清。具体付款时间及金额为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付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30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40万元,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付70万元。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篇7

  1.0.1为了进一步规范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工作,贯彻项目法人责任制,维护电力工程设备市场秩序,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电力工程设备招投标顺利有序地进行,保证电力工程设备质量和投资效益,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工业部有关规定制定。

  1.0.3招投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并考虑可操作性。

  1.0.4本规范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及其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基建、技改电力工程项目(包括电厂和输变电工程)_

  ________元(指令同估价,下同)以上设备和装置性材料的公开性招标和邀请招标。

  水电工程和非国家电力公司投资、管理的项目可参照执行。

  凡在国内采购设备,包括经批准利用外资和外汇采购国内设备以及允许进口的单项设备的采购,均按本规范执行。

  1.0.5电力工业部对所有电力工程设备招标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主机设备的招标和合同生效须报电力工业部批准,招标活动及有关文件须报电力工业部核备。

  2.招标前准备阶段

  2.1 招标申请

  电力工程项目具备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后,由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向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提出招标申请。

  具体招标时间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计划司/计划部根据国家计划安排和项目前期条件并商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后确定并下达给项目法人或主要投资方,同时抄送项目所在电力公司和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需招标的设备清单,招标具体的条件,各投资方名称及投资比例等。

  电力工程项目主机设备招标具体条件如下;

  (1)国家已批准项目建议书;

  (2)项目法人确定,有限责任公司(或筹备组成立)银行贷款意向书已签订;

  (3)已列入国家五年滚动投产规划;

  (4)主要技术条件已经可研/初设审查部门认可项目控股方出具可以支付设备预付款的保证函;

  (5)主机设备招标前,项目法人与所在地省/网电力公司等协商一致的上网电价意见。

  招标工作必须在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辅机设备招标要在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进行。

  2.2 招标委托

  招标申请获批准后,招标人择优选定具有相应招标资质和成套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进行设备招标(若招标人具有相应资质也可自行组织招标)。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招标合同,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招标实施阶段

  3.1 招标组织机构

  (1)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建办法是由招标人(项目法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组建方案,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成立。

  其职责是负责招标过程的领导,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评标报告等资料。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组成:(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在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以后发标以前成立。

  )

  (a)对于主机设备和分散控制系统招标人(项目法人):

  3-5人包括主要投资方主管单位:2人包括国家电力公司1人,主管电力公司或电力集团公司1人招标代理机构:3人工程设计单位:1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开行1人)其中: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助董事长担任);

  副组长:招标代理机构副组长:国家电力公司计划部副组长:招标人(由项目总经理担任)。

  (b)对于辅机、输变电设备和装置性材料,可参照(a)执行。

  (2)评标小组;

  评标小组于召开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以前组建。

  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

  评标小组下设技术组和商务组,聘请的专家从评标专家库中选定。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属聘请专家。

  技术组5~7人(单数);

  主机设备:7人/%专业;

  聘请专家4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辅机设备:5人/专业;

  聘请专家2人;

  招标代理机构1人;

  招标人1人;

  工程设计单位1人;

  组长由聘请的专家和招标人担任。

  商务组3-5人(单数);

  招标代理机构、聘请专家2-3人;

  招标人2-3人;

  组长、副组长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担任。

  纪检监察和法律咨询由项目主管单位派纪检监察人员1人对整个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招标过程中随时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秘书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中的资料收发,打印,整理以及招投标文件的保管。

  会务组由招标人组建,负责评标过程的日常活动安排。

  招标人应将项目招标组织机构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2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编制依据为招标人提供的资料。

  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指合同估价,下同)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一般不超过3个月;

  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自招标人提供全部资料之日起至出版-般不超过2个月。

  招标人应于委托招标合同签订后1周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下列资料: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准文件;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对于辅机设备招标还应提供全套初设及其审查资料;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对招标设备及其相关系统的参数和使用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要求的资料。

  (2)招标文件的审批

  (a)对于主机设备和1000万元及以上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从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

  审查确认-1周。

  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自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审招标文件后一般在2周内批复。

  (b)对于1000万元以下的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招标人邀请设计院共同初步审查确认由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含工程设计单位)审查招标文件的时间:初步审查-2周审查确认-1周经招标人审查确认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上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3)招标文件的出版:经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和核备的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正式出版。

  3.3 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首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于发标前进行。

  会议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前阶段招标工作的汇报,通过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提出的招投标具体日程安排,确认招标代理机构而招标人提出的评标组织机构人员名单,确认评标办法。

  3.4 发布招标通告:采用公开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发布招标通告。

  招标通造一般包括下列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地址;

  资金来源;

  工程项目名称和地址;

  招标设备的名称、数量及范围的简要描述;

  投标日期、时间和地点;

  每套招标文件的收费金额。

  若在招标文件发售之前进行资格预审,则要发布资格预审通告,通知潜在投标人在指定的地点、日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经资格预审后,再对合格者发送投标邀请书。

  采用邀请招标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指标人发投标邀请书。

  3.5 资格预审

  (1)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均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电力工业部和机械工业部共同认定的主机设备制造厂商;

  电力工业部成套设备局与电力工业部由力规划设计总院共同发布的《火电机组主要辅机推荐厂家名录》所推荐的厂商,或由国家电力公司安全运行与发输电部(包括电力工业部原安全生产协调司)颁发入网许司证的厂商。

  (3)潜在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有关鉴定材料;

  工厂简介(包括组织机构、生产能力、设备、厂房、人员等);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

  银行资信证明;

  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其它文件和资料。

  3.6 发售标书

  招标代理机构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一般不少于30天。

  3.7 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解释可采用书面或会议的形式进行。

  如采用书面形式,则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

  如各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较多,可采用标前会的形式。

  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_________天前完成。

  标前会上投标人需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应在招标文件发出后_________天之内提出。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签章和日期。

  3.8 截标

  截标按招标日程安排进行。

  截标时要检查投标文件的包数,密封状况。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签收并有书面证明,列有签收时间,地点,签收人,包数和密封状况。

  送标人也签字。

  如果投标文件密封不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人有权拒绝接收。

  投标文件应妥善保管,直至开标。

  3.9 标底

  对于成熟定型设备有可能制定标底的,标底可根据设备品种、设备性能、使用条件以及一段时期内条件相似工程的设备市场供需价格情况,可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确认。

  3.10 开标

  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开标由招标人会同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

  开标结束后,开标过程整理成书面记录。

  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板书、记录等人员组成。

  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

  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

  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

  记录应存档和复印送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

  也可进行分段开标:第一步,开技术标,经过澄清后,投标人在现定的时间内报价;

  第二步:开价格标。

  投标文件压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

  开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各l~2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评标工作、评标小组按照项目领导小组会确定的日程进行评标。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评标具体做法按照《电力工程设备评标办法》进行。

  (1)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2)投标文件的澄清

  (3)初评

  (4)祥评:技术评标,商务评标

  (5)综合排序: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进行复审确认。

  (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小组负责编写评标报告。

  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推荐意见及投标人预审、复审报告。

  3.12 最后一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主要内容为听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关于评标工作一般情况的汇报,听取技术组和商务组评标结果汇报,确认投标人资格复审结果,研究确定预中标排序,审议通过评标报告。

  3.13 定标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机、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告。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一般在接到报告后2周内进行审议。

  审议通过后,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汇报,定标,并报电力部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对于1000万元以下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根据最后一次项目领导小组会议结果,经招标人(项目法人)同意后,定标。

  由招标人将全套评标资料报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14 签订(草签)合同

  定标后招标代理机构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

  项中标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项目法人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其中附件1、2、3、5、7工程设计净值也要校签。

  合同价格、合同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与预中标状态有任何改变。

  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所签合同符合预中标状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

  《预标通知书》向落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人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函

  3.15 合同生效

  (1)对于1000万元及以上主权、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及分散控制系统(dcs):

  合同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全部合同正本和副本(包括所有附分)上报,待项目可研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后,由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市长领导小组对办公室审查签章后生效。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

  (2)对于1000万元以辅机、输变电设备、装置性材料: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 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

  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 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ⅲ部分(评标办法)

  1.一般规定

  1.0.1 评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的原则。

  1.0.2 评标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

  本办法第4、5、6、7、8、9款规定了评标一般应考虑的内容和办法。

  1.0.3 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投标人担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投标文件、包括应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投标人提出的对原投标文件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0.1 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组建评标小组。

  主机和主要辅机设备招标的评标小组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

  2.0.2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指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

  2.0.3 评标小组一般由项目法人、招标代理机构、工程设计单位及聘请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受聘专家一般不少于2/3。

  评标小组可根据情况分商务组利和技术组。

  每个组设组长1一2人,负责召集及评标意见的归纳整理工作。

  2.0.4 受聘专家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

  技术专家应熟知本专业有关设备的国内外技术水平及发展状况;

  经济专家应熟知有关法律、法规,有实际商务工作经验。

  受聘专家由招标代理机构商招标人从电力设备评标专家库中聘请。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小组。

  2.0.5 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为评标小组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在评标小组专家的指导下,完成投标文件有关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2.0.6 技术组和商务组应相对独立工作,但技术组有义务向商务组提供其评标所必须的资料,商务组也有义务与技术组核对投标人的投标范围等内容。

  3.评标程序

  3.1 评标工作应在评标后进行一般按下列程序:

  3.1.1 阅读标书,整理资料

  3.1.1.1 评标小组各分组分别阅读招书整理资料,详细列出主要技术数据、性能和商务条款对照表及偏差表。

  3.1.1.2 对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明确之处进行专门标注和记录,整理出需要投标人澄清的问题。

  3.1.2 澄清

  3.1.2.1 根据情况,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澄清一般以召开澄清会的形式进行,经批准也可采取其它形式进行澄清。

  3.1.2.2 澄清后应以有效的书面文件(有授权人签字或法人公章及日期)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补充材料。

  3.1.2.3 澄清不得对原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3.1.3 初步评价

  3.1.3.1 如对投标人的资质没有进行预审,首先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合格的厂商。

  3.1.3.2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厂实质性的响应,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偏差,以确定其是否为有效的投标文件。

  对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技术和商务条款有实质性差异和/或背离或价格超出标底值规定范围(一般为+5%或-5%,以具体值可根据设备品种的情况而定)的投标人应予以排除。

  但进入详评阶段的投标人一般不应少于两家。

  各投标人投标价格均超过标底值5%时应按废标处理并重新招标。

  3.1.4 详细评价:对投标文件的详细评价按两条线进行,即技术详评和商务详评(见5款和6款)。

  3.1.5 综合评标(见6款)

  3.1.6 编写评标报告(见7款)

  3.1.7 定标(见8款)

  3.2 对于某些大型及复杂设备的公开招标,可采用先开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和不含报价的商务部分,经过对投标文件的澄清后,投标人报价,再开价格标。

  之后再按上述程序进行评标。

  4.技术评标

  4.1 评标因素:评标内容应根据设备特点确定。

  一般为容量/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济性能(热耗、电耗、效率)、供货范围(含备件)、可靠性、主要参数和重要性能招标、寿命(包括易损件)、结构/配置特点(包括材料)、运行特性、检修条件、服务、制造质量和供货业绩多。

  4.2 技术评分

  4.2.1 评标因素中不能以金额合理计算的,一般采用打分的办法。

  设备可靠性一般按其近三年的情况考虑。

  可靠性评价时可参考电力部可靠性中心发布的有关数据制造质量评价可参考电力部成套局每年编发的有关设备质量问题资料。

  以及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有关部门发布的资料。

  4.2.2 根据各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情况,选择其主要内容作为评标因素。

  评标因素的选取应从实际效果出发,但不宜过多。

  4.2.3 根据各因素的重要程度合理确定每一因素所占的权重,技术评分采用百分制。

  4.2.4 具体评标因素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评标小组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其进行适当调整,并须经招标人确认,此工作一般应在开标前完成。

  4.2.5 技术评标的最终评分,取所有参加评分专项独立打分的平均值。

  4.3 经济计算

  4.3.1 凡可以金额合理计算的评标因素均应按其保证值计算成金额。

  投标人提出的保证值,应有同类设备的实测数据证明,否则评标专家应分析其保证值的可信度。

  4.3.2 按已确定的单位容量/能力的价值折算因能力差异而使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 经济性能

  4.3.3.1 按汽机热耗、锅炉效率及其它设备效率的差异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金额。

  4.3.3.2 根据电耗(厂用电率)的差异按成本法或煤耗法加补偿装机折算投标价增加或减少的份额。

  4.3.4 对投标人的详细供货范围和进口部套件进行确认,提交商务组。

  4.3.5 当采用6.1.3.2和6.1.3.3款规定的办法进行综合评标时可将按52款的方法计算的各投标人设备技术评分差值合理换算为金额。

  根据投标总价、技术复杂程度由评标小组确定的每一分值的金额。

  5.商务评标

  5.0.1 投标人应校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进行报价。

  若报价币种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则对各投标人提供的不同币种的报价按开标前一天国家公布的汇率(卖出价)折算为招标文件规定的币种报价。

  汇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0.2 对各投标人的融资、付款方式和付款条件按现值法折算至同一基准。

  5.0.3 以设备到达安装现场为基准折算各投标人的运输、仓储、税、保险费用。

  5.0.4 调整各投标人的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至同一基准。

  增加或减少的供货范围的设备价格按本次招标其它投标人相应项目的最高报价或最新相同或类似设备合同价格或估价折算,调整投标价格。

  5.0.5 对各投标人的设计、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费用等折算至同一标准。

  5.0.6 根据各投标人报的价格增长指数调整交货年度至同一基准。

  5.0.7 按招标文件规定,计算其它需评价的商务费用。

  5.0.8 以报价为基础,计算出商务评价。

  6.综合评标

  6.1 综合排序

  6.1.1 根据商务组和技术组的评标结果,由被指定负责组织评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组织技术组和商务组的组长等共同进行综合评标,提出预中标人顺序,听取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6.1.2 进行综合评标时应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

  6.1.3 综合排序原则

  6.1.3.1 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价分高者优先;

  评标价格相同而技术评分不同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评标价格不同而技术评分相同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6.1.3.2 评标价格高且技术评分也高或评标价格低且技术评分也低时,排序可采用下列方式:当技术评分相近,评标价格相差较大时,评标价格低者优先;

  当技术评分相关较大,评标价格相近时,技术评分高者优先;

  价格相近和分数相近尺度由评标小组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一般可控制在评标价和技术评分的1%-2%范围内。

  6.1.3.3 对技术评分和评标价格,当有条件时也可以转换成同一形式进行综合排序。

  6.1.3.4 当技术评分相近,价格也相近时,评标小组提出评标意见,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决定。

  6.1.3.5 对推荐的预中标人的资格应进行复审确认,并将复审确认结果写入评标报告。

  7.编写评标报告

  7.0.1 评标小级负责编写评标报告,内容包括评标过程,评标人员组成情况及签字、主要技术性能数据、分项报价及评标价格表、技术评分表、主要技术特点和推荐意见及资料审查情况等。

  8.定标

  8.0.1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按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23号文的规定定标或报批。

  9.保密原则

  9.0.1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9.0.2 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评标情况和评标结果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

  9.0.3 评标小组成员不代表各自单位,没有向各自单位汇报评标情况的权利和义务。

  9.0.4 在综合评标前,商务组和技术组不应互通有关价格和技术评分的信息。

  9.0.5 在评标期间,任何人不允许把投标文件及其汇总材料带出评标指定地点,该材料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使用者评标完成后如数交还。

  9.0.6 如违反上述规定,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ⅴ部分(附则)

  1.0.1 本规范是按工程现场交货编制的。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项目法人也可采用始发站/码头的车上/船上交货方式,如采用这种交货方式,有关条款应作相应调整,此时大件运输按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大型设备运输招标程序应招标文件范本》执行。

  1.0.2 考虑目前实际情况,履约保证金采取逐步到位的办法,现在暂时按2%试行,_________年及以后按10%执行。

  1.0.3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0.4 本规范解释权归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用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篇8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一、 项目立项:

  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安装供电部门专变立项报批所有相关手续,由甲方提供准确的申请立项资料。

  二、 工程名称:

  三、 工程范围:

  800KVA变压器安装及调试。 电缆敷设及调试。 接地网制作及调试。 计量表计安装。

  四、 工程地点:

  五、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含低压配电出线)。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整 (小写¥: )。

  六、 付款方式:转帐。工程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甲方应按工程款项

  七、 合同工期: 60个工作日竣工。(以甲方首付工程款到帐之 日起计算开工日期)。

  八、 在施工中如遇下列情况拖延工期,双方应及时协商顺延。 因款未到而影响的延期。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因整体方案变更不能继续施工。 因土建施工原因而被迫停工。 因线路不能停电而造成的延期。

  九、 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按国家供用电施工规范标准由供电局验收合格同意送电为标准。

  十、 双方主要责任:

  1、在商定的时间内做好施工范围内前期工作等。 指派专人配合施工,解决甲方应解决的问题及其它事宜。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能提前使用或擅自改动设备,因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 工程中途由于甲方原因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致使施工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返工,由甲方负责。

  3、 甲方有责任统一组织现场治安保卫工作。

  乙方责任:

  1、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报送施工计划,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由乙方负责甲方损失。

  2、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保证线、材、表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如发生安全事故、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

  3、 做好现场消防保卫工作。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尽量不影响工地的正常用电。

  5、 乙方送电后,甲方一星期内未付清余款乙方有权停电。

  十一、本协议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验收合格通电后本协议自动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1 帐 号:

  盖 章: 盖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责任:

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合同 篇9

  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双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

  ---(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

  供需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l.定义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1.1“需方”是指(需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2“供方”是指(供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

  人的受让方。

  1.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1.4“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

  1.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6“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设备及其与电厂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安装、

  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

  件)和本合同附件3规定的用于合同电厂正确运行和维护的文件。

  1.7“合同设备”是指供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机器、装置、材料、物品、专用工

  具、备品备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本合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

  1.8“监造”是指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由需方委托有资质的监造单位派出代

  表对供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关键部位进行质量监督,实行文件见证和现场见证。

  此种质量

  监造不解除供方对合同设备质量所负的责任。

  1.9“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

  规定所进行的试验。

  1.10“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已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供证

  值后需方对每台机组合同设备的验收。

  1.11“最结验收”是指需方对每一机组的合同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

  1.12”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

  1.13“电厂”是____发电民

  1.14“技术服务”是指由供方提供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设备监造、检

  验、土建、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

  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1.15“现场”是指位于__,为需方安装合同设备所在地。

  1.16“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合同设备名称)备用部件,包括随机备

  品备件和足够_折运行使用的备品备件。

  1.17“试运行”是指单机、整机或各系统和域设备在调试和电厂试运行阶段进行

  的运行。

  1.18“机终”是指锅炉、汽轮机、汽轮发电机和附属设备组成的一套完整的设备。

  1.19“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20“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供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贷分包

  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

  1.21“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值达

  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机组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

  验。

  1.22“设备缺陷”是指供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

  件、原材料、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

  2.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工程项目名称)工程。

  2.1设备名称、规格(型国)、数量

  设备名称:

  设备规格(型号):

  数量:

  2.2凡供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初可靠的。

  2.3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

  2.4供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

  2.5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

  2.6供方投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

  2.7供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

  3.供货范围

  3.1合同供货范围详见附件2。

  3.2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但在执行合

  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目确实是供方供货范围中应

  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供方负责

  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实上百不发生费用问题。

  4.合同价格

  4.1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___万元(大写:__._)。

  其中第一套合同价格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价格为_万元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

  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4.1.1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其中第一套合门设备价格为___万元第二

  套合同设备价格为万元。

  本合同设备价格包括与设备有关的供方所应纳的税费、技术资料费从制造厂到始

  发站(车上)洞头(船上)的运输、装卸、保险费及所有设备包装费。

  4.1.2合同设备的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

  _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为_万元

  4.1.3两套合同设备到现场交货点的运杂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运

  杂费为 万元,第二套合同设备运杂费为_万元。

  4.1.4两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 万元,其中第一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

  元,第二套合同设备保险费为_万元。

  4.2合同的分项价格见附件6。

  4.3本合同总价在合同交货期内为不变价。

  5.付款

  5.1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5.2付款方式:银行托收或汇票。

  5.3合同设备款的支付:

  5.3.1合同生效日期起个月内供方提交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的10%不

  可撤销的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

  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合同设备价格的10%(___万元)做为预付款。

  5.3.2供方按交货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每批设备(部组件)运到交货地点,并将

  该批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该批设备价格的80%,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清单、质

  量检验合格证明、货运提单提供给需方,需方验明无误后天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80%(_万元)。

  5.3.3剩余合同设备价格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每套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没有问题,

  供方报交下列单据经需方审核无误后需方在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价格的10%

  (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

  (1)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价格1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一式四份)

  (2)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五份。

  5.4技术服务费的支付。

  5.4.1第一批设备交货后,供方提交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3o%的商业发

  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无误后_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

  技术服务费的30%(_万元)。

  5.4.2每套合同设备通过该套机组性能验收试验,初步验收证书签署后,供方提交

  金额为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70%的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复印件四份),需方审核

  无误后__个月内,支付给供方该套合同设备技术服务费的70%(_万元)。

  5.5 运杂费的支付

  运杂费在设备交货时由供方分批向需方结算结算总额为合同规定的运杂费。

  需方在

  收到供方提交的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个月内需方支付给供方该批运杂费。

  5.6 付款时间以杰方银行承付日期为实际支付日期著此日期晚于规定的付款日期,

  即从规定的日期开始按本合同1114款计算迟交违约金。

  6.交货和运输

  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

  应保证及时和部会的完整性。

  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4。

  6.2 交货地点合同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需方电厂铁路专用线指定地点(车上)/码头

  (船上)(具体交货地点)。

  6.3 合同生效后个月内,供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4的规定向需方提供每批货物名称、

  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

  在每批货物预订启运_天前及天前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需方。

  6.4 每批合同设备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

  此日期即

  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

  6.5 供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现合同设备从

  供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

  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供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

  物的如下内容通知需方。

  (1)合同号;

  (2)机组号;

  (3)货物备妥发运日;

  (4)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货物总毛重;

  (6)货物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_3米_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

  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1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

  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

  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6.7 附件4中没有开列的货物应配合安装进度进行交货。

  6.8 在保证期内和在保证期满后至第一次大修时止由于供方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供

  应设备(或部件)的损坏或潜在缺陷,而动用了需方库存中的备品备件以调换损坏的设备

  或部件,则供方应负责免费将动用的备品备件补齐,最迟不得超过___个月运到指定目

  的车站/码头并且通告需见

  6.9 供方应按附件1和附件3规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满足电厂设计、监适、施工、调试、

  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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