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告
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告(精选3篇)
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告 篇1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于20xx年12月5日在南岗分局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通过现场采集办证人指纹信息、成品证指纹信息核验、指纹信息数据回馈等全部符合要求。试行期截止到20xx年12月20日止,20xx年12月21日停止受理无指纹信息的身份证,开始采用现场采集办证人指纹信息的办证方式,现将我校集体户人员办理居民指纹身份证的流程通知如下:
一、户籍为我校的集体户人员;
二、本人持学生卡(证)或工作证到保卫处户籍室领取本人的集体户口;
三、持户口本穿着深色有领的衣服到南岗公安分局身份证办证大厅(南岗区海城街140号【工大土木楼斜对面】)照相办理二代身份证,同时采集指纹;
四、从办证之日起40日后持办证凭据到办证地,本人用指纹领取身份证。
办证咨询电话:8620xx91 8620xx92
办证费用:第一次办理20元 第二次办理40元
保卫处户籍室
20xx-3-3
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告 篇2各市公安局户政(治安)支队:
为了给群众使用居民身份证提供更加方便高效快捷的服务,根据厅领导的批示,为急需领证的群众在省厅政务大厅开办领证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制证周期,畅通领证主渠道。派出所自受理居民身份证之日起,县、市级公安机关、省厅分别在3日内完成证件签发、抽检、调度,厅制证中心在接到调度数据后20日内完成技术制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成品证件快递分发到各市级公安机关;市级公安机关在接到成品证件后5日内分发到县级公安机关(其中2日内完成证件读卡),县级公安机关接到成品证件后3日内分发到各派出所(其中1日内完成证件读卡),派出所接到成品证件后1日内完成证件读卡并通知群众核验领取。
二、对参加各类考试、比赛、乘机(车)、出国等急需领证的群众(需提供相应证明),从20xx年7月1日起,持居民身份证受理凭证40日内直接到省公安厅政务大厅领取。
三、对上述急需用证的群众,派出所要从严控制,已使用新版人口信息系统受理二代证的,在领证方式栏填写“省公安厅政务大厅”字样(未使用新版人口信息系统受理二代证的,暂缓开办此项业务。新系统启用后即可开办),县、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发、抽检,省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专包”调度、制证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优先制证。证件收费标准不变。
各地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告省厅。
省公安厅政务大厅电话:0351--3659711
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通告 篇3关于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通告
入学的研究生目前已落户满二个月,按规定现可以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同学们可以自行到保卫处户籍室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xx年入学本科生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13:30-16:30
地点:一校区 保卫处户籍室(A8公寓后身)
保卫处
20xx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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