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协议书
车辆质押协议书(通用3篇)
车辆质押协议书 篇1甲方(出典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典人):_____________
合同约订履行地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典当合同:
一、质押典当车辆品牌: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台。
机动车行驶证号码: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_________
二、典当金额:人民币_____万元整。评估价值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三、典当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典当费用:月利率:_____‰月综合费率:_____‰合计:_____‰。
五、双方责任:
1.质押车辆在乙方封存。在典当期限内,乙方负责该车的安全并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
2.质押车辆的保险,由甲方到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险费用由甲方负担。
3.自典当期满之日起五日内,经双方同意可以续当。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视为绝当。
4.绝当物品估价不足3万元的,由乙方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损溢自负;绝当物品估价超过3万元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收入在乙方扣除当金本息、综合费用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5.本合同约定:借款人按月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即每月_____日前支付上月利息和当月综合费用。借期在五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日计算;借期在十日内,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借期在十日以上(包括十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借款人未能履行此约定,贷款人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借款人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6.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借款期限限制,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7.超期赎当或续当,每日按典当金额的0.5‰增收滞纳金。
8.随车手续:__________,由乙方保存。
六、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当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
甲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车辆质押协议书 篇2合同编号: 车质第( )号
出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质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为确保 年 月 日当户(借款人)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车辆典当借款合同》 (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所有或享有处分权的车辆质押给乙方,为其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设定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质物
1.1 甲方自愿以本(单位/人)品牌为 ,车辆号牌为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的车辆(以下简称该车辆)作为质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车辆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之抵押担保。
1.2 “该车辆”质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 担保的债权范围
2.1 当金(¥: )及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和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
2.2 续当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及续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违约金、赔偿金,乙方代垫的费用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税费等)。无论续当是加重当户息、费率负担还是减轻当户息、费率负担的,均属于担保范围。当户不续当的,典当期限届满后(含绝当后)所产生的息、费均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2.3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当时将甲方拖欠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转入续当后的本金的,该等部分所产生的利息、综合费、逾期违约金等亦属于当物的担保范围。
第三条 质权的存续期限
质权的存续期间为甲方全部偿还乙方《车辆典当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权为止。
第四条 质押登记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日内办妥质物登记手续,质物有关登记文件的正、副本由乙方保存。
第五条 质物的占管
5.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由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占有和保管。
5.2 甲方应将有关质物所有权证书或使用权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乙方保管。
第六条 保险
6.1 质权存续期间,甲方应根据有关法律及乙方指定的险种、投保期限、投保金额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并以乙方为第一受益人;如质物已保险,应将第一受益人批注或变更为乙方。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借款本息,保险期至少应长于借款合同履行期间三个月;如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未偿清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的,甲方应对保险期作相应延长。
6.2 在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等偿清之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甲方中断或撤销保险,乙方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对乙方因保险中断或被撤销而蒙受的一切损失负全部责任。
6.3 保险单正本及保险权益转让书应由乙方保管。
6.4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赔偿金应当全额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上,作为乙方债权的保证金担保。
第七条 质权的行使
7.1 绝当发生以及出现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权行使质权。
7.2 乙方在行使质权时,有权自行决定以拍卖、变卖方式处臵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7.3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7.1条以及主合同约定方式处分质物时,甲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
第八条 特别约定
质权存续期间,质物有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甲方协议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向与乙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条 处臵抵押财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清偿:
9.1 乙方代垫的费用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过户费等)。
9.2 当金息、费、违约金、赔偿金。
9.3 当金本金。
第十条 通知与通讯
10.1甲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10.2乙方联系方式 , 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 。
10.3 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向上述通讯地址、电子邮箱,邮寄、发送文件等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 管辖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则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2.1 12.2 12.3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及费用承担
13.1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3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见证、登记、过户、税费、保管、年检、维修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车辆典当借款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十四条 声明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
甲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质押协议书 篇3签署地址: 签署时间: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一、借款用途及金额
由于乙方 资金不足特向甲方筹借资金,乙方保证不得从事违法用 途,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 ________(大写),___ ___(小写),乙方从甲方所借款额为现金交付。
二、借款利息
自乙方向甲方筹借资金之日起,利率为__ ___%(年、月、日),金额:_____ _ 元(大 写) 利息按(年、月、日)结算。
三、还款计划
借款期限为_ (年、月、日),借款当日先付 (年、月、日)利息,金额(大 写)_ _ 。以后每(年、月、日)_ ___日支付利息。若规定付息日 乙方未及时支付利息时,利息即转入本金开始计算复利。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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