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精选12篇)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定,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相互合作、严密配合的准则跟保障工程顺利进行,特签署此合同以独特遵照。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含、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品质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动物种类、数目、规格按配置计划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估算书,按园林修建、绿化__________类工程尺度取费,人工、资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履行,工程造价暂定为国民币元。
三、付款方法
1、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___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支款。
2、工程竣工甲方初验及格后付款项_______________%,余招待颐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动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造许可证和施工允许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划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巧标准进行施工。
2、承当绿化工程开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算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合统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等同效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2甲方:
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参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
5、绿化面积:
6、绿化标准:
7、绿化品种:
8、工程造价:大写: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20xx年4月1日开工,全部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4月18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8天。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确保施工面,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3、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苗木栽植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作业,确保苗木成活率不低于100% 。
2、土建工程及换土工程要按图施工。
3、种植完成后有乙方在有乙方在一个月内完成验收。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第九条 维护
有甲、乙双方协调。
甲方:签字:
乙方: 签字:
年月日: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3建设单位(甲 方):
承建单位(乙 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双方将严格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园林绿化
2、 工程地点: 北京市密云县密西路与西道交叉口人保大厦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工程造价: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20xx年8月20日开工,20xx年10月10日竣工。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 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 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 24 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 确保施工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2、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 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 担质量保修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 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1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银行转账或网银方式支付全部结算价款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由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40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叁拾贰万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3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xx年4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5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中期验收报告批准后,进入结算审计阶段。
4、竣工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15天内,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八、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审计结算,结算依据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xx版)》,不足子目部分参照《**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xx版)》。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按合同价向乙方预付工程款10%。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养护和保修
绿化工程养护期、园林建筑和水电安装工程保修期均为一年,截止xx年12月。
养护保修期内,因乙方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须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园林建筑水电安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7天内派人修理。
养护保修期内,乙方不负责治安管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毁损、被盗、死亡和园林建筑水电设施毁损,乙方不负责任,但甲方要求乙方补种补栽和修复,乙方应按原样补种补栽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索赔。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乙方负责协调场区周边关系,如与周边其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5合同编号: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鉴于甲方同意将工程委托承包人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包括布控、挖树穴、换填土及施基肥、种植、养护等。
4.工程承包: 包括人工、机械及材料等 。
二、合同期限
合同施工工期为 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完工日期为 年 月 日之前。
三、工程质量标准
按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进行。
四、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1.本合同协议书;
2.招标文件及施工标准、规范:交通部(JTJ071—9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设计文件及其它有关规范、规定等。同一种类的规范、标准以国家版本为准。
3.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工程变更确认书等相关书面文件材料。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若出现不相一致时,以最后形成的书面认可文件为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及时确认乙方完成的工程量,并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复核,有权对乙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作业班组。
(3)负责明确乙方承包工程内容的范围、数量和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作业考核办法。
(4)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的任务,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时,甲方有权核减合同的相关项目的合同价款,直到终止本合同。
(5)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本路段范围内的应急、抢险、抢修等小修作业。
(6)协助乙方办理施工作业车辆在本路段区间内的通行便利。
(7)负责计量乙方完成的工程内容作业次数或数量,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相关费用。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按照甲方明确的工程任务、承包范围、内容和质量标准,根据有关行业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内容要求进行养护作业,并进行相关的技术调查和资料整理。
(2)作业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部、省有关安全生产规范、规定,设置施工安全标志,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上路作业车辆必须符合高速公路行驶车辆相关规定,按规定行驶、停放。作业人员应穿反光背心且不得在安全布控以外停留、穿行。如果在作业中发生意外事故,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包括绿化损失和人员赔偿等,全部由乙方负责。
(3)保护好既有建筑物、绿化和交通安全设施等。如因施工发生路产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作业时产生的枯枝、落叶、草屑等杂物,要及时清理出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严禁在高速公路范围内焚烧;若擅自焚烧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为所有从事绿化施工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工伤责任险和车辆保险。
(5)负责及时、快速、保质保量地完成合同所约定的施工作业内容。乙方最少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和1部养护车辆常驻工地,相应的人员、机械必须同时到位。
(6)主动接受甲方的业务监督、检查和指导,并要求定期向甲方代表提供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有关台帐和原始数据资料。
(7)乙方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施工巡查、作业质量自检、考核和验收制度,并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8)乙方在实行合同约定的作业项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化操作,保障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安全,保障施工作业和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所造成的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
(9)在规定时间或周期内负责已完成项目质量保护工作。
(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作业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 元)。合同工程量清单附后,清单中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工、料、机、税收等费。
2.工程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工程结算数量以经甲方签认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3. 工程完工,交工验收合格、乙方递交决算资料后,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双方对决算无异议后,乙方提交正式建筑安装统一发票后,甲方支付决算金额的80%;其余的20%工程款,在缺陷责任期终止,乙方提交合格的完整的竣工文件后一次性付清。
4.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半年,自交工验收日算起,责任期内因施工质量引起的缺陷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安全施工
乙方现场施工时应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设置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乙方应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交通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和污染高速公路设施及构造物。若确因施工需要,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
八、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采取合适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向对方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书面证明文件。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可友好协商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免除相应的责任。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责任。
2、当发生不可抗力的灾害时,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抗灾自救,尽力减少损失,并在12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灾情况。属合同约定范围的维修保养作业乙方自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及时对乙方的工程量进行确认,并支付工程款,若甲方无合理理由延迟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在30天以上的,应按日承担应付款额0.5%的违约金,至多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5% ;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作业,因乙方施工作业过程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除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外,应按向甲方承担合同价5%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3. 乙方使用不合格材料或偷工减料,以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的,应承担合同总价5% 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4.乙方未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进度或未在限定日期前完工的,应按逾期天数每天承担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逾期天数超过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住址: 单位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6工程名称: 绿化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景观工程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 设计图内所示的苗木种植,水电安装、雕塑及铺装工程。
2、具体见甲方提供的园林绿化设计图、工程量清单及苗木统计表;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限额。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一) 本工程承包方式:
甲方协助乙方共同管理该项目进行。工程暂定价为3700000.00万元人民币,暂定成本价为3100000.00元人民币。纯利润分成七三分成(甲方为七成,乙方为三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详见附件: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包干方式,即以包苗木本体费用、掘苗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假植费、检疫费、栽植费、铺装石材本体费用、运输费、装卸费、铺贴费、垫层费、养护费、水电设备安装费、材料费、维护费、垃圾外运费、平整场地费、种植土及运输费(包括种植土垂直运输费)、场地清理费、现场措施、因场地运输或种植破坏其它工种之修复、现场发生水电费等全部费用;以及包税费、包利润、包管理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保护成活苗木、成品铺装、水电、包保养、保修(保养期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及保养期间发生水电费、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等为完成该项工作所需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包干方式。
(二)结算办法:
1、工程量按工程验收后甲乙双方签证的实际成活及实际工程量结算;
2、合同暂定总价=按双方现场确认工程量×相应综合单价;
3、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工程管理站发布的 前一期 相应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与长期合作协议 投标截止日前一期 材料综合信息价(苗木单价)相比上涨超过10%(含10%)或降低超过5%时(含5%)时,苗木单价根据上涨或下降幅度同比调整,养护费用不作调整;
4、以上确定的清单价格,不因生产要素、市场行情、深化设计等因素的变化而做任何的调整;
5、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报、冒报。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3%,则甲方有权扣回超过部分金额,乙方还应按报送金额与最终审定金额之差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甲方在结算金额中直接扣除。如因对定额子目的套用、定额规则解释不清或其他双方有争议部分的造价不列入在超出3%的范畴内。甲方拥有对于“争议”的最终解释权,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四条 工期
(一)工期自《工程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共计 45 日历天。
(二)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2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期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项目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影响施工;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验收标准按 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执行,因乙方有意延误致使工程未能按时结算或提请验收的,本工程不能评定为优良。
2、甲方移交场地不应有堆土及施工泥坑。
3、苗木、材料及施工工艺应符合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施工及分项验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玉溪市的相关地方法规。
4、乙方需提交完整、可行的施工方案(正式施工图及有关进度计划,进度计划应结合现场情况编排)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
5、乙方需提交材料送样样板,材料样块必须经甲方及驻现项目部负责人进行确认后方可采购进场。
6、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提交一式四份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及其电子文件给甲方。工程变更较大时,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现场核点工程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乙方按规定办理工程移交工作。
8、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三个月后的 5个工作日由乙方书面提出质量评定要求,甲方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会同乙方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 3700000元(大写叁佰柒拾万元整)。
(二)付款方式及结算:
1、 园林绿化工程形象进度完成 % 时,经双方签证确认后,由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文件,甲方审核后于7天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
2、工程竣工并移交,乙方向甲方提供齐备完善的竣工验收资料、结算资料且双方办妥结算手续后的30天内,甲方向乙方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0%,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按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
3、如遇假期或乙方的原因延误,付款日顺延。
4、若甲方需在本合同约定的标的或工作量以外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程或工作量,应以正式书面形式将具体工作范围、价款、完成时间、付款进度等主要内容通知乙方。没有甲方正式书面委托而进行的工程或工作量,甲方不予结算。
5、 增项或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量另行审计计量进入决算。其中:雕塑、高压电安全维护设施、避灾避难应急用水用电设施,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土方挖掘一项,按实际发生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第七条 保养期
1、成品保养期为两年,从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起计。
2、保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应无条件予以保养,苗木必须采用熟苗,苗木不成活、成品有损坏的应及时更换。否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在保养金内扣除,超出保养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八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甲方工程部经理)付宇峰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需要甲方协调的相关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验、各种验收和签证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乙方。
2、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同时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4、及时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加材料报验、样板验收、组织工程的初验,接乙方书面通知起4个工作小时内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5、接乙方书面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6、对于工程变更申请,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材料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或确认,办理有关签证。
7、接乙方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并确认工程施工进度,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8、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各承包单位的关系,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向总承包单位支付。
9、按相关规定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手续,提供有关的资料,包括。
(二)乙方义务
1、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期间的全面管理。该现场代表须持有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如变更现场代表应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
2、根据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并按甲方要求的格式书面提请办理验收和确认手续。
3、工程项目开工应提前3个工作日将完整的施工方案、开工报告、工程主要负责人名单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材料进场前,须提前1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进场时经双方共同验收并作书面记录。
5、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时,应立即停工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负责赔偿。
6、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相应的工程进度报表给甲方确认,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还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付款通知,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前述资料,甲方可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7、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8、乙方应处理好与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符合相关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做到工完场清。
9、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按违约责任中的逾期完工条款处理。
10、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现场的其他工程成品或半成品,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甲方有权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进场施工时,应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有关的协议。
12、乙方与其员工之间的一切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3、乙方应保证绿化工程通过 玉溪(市)绿化委员会验收及小区综合验收的绿化专业验收,且应在通过甲方竣工验收后30日内领取《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14、分项工程施工完成,乙方进行自检合格后应以书面形式(按甲方要求的格式)通知甲方验收。通知包括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重新报验。
15、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两周内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核对工程价款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工程价款,于竣工验收后的六个月内完成结算。
16、乙方不按上款约定履行义务的,视为乙方同意以甲方结算金额作为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如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少于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则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和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之间的差额退回给甲方。
17、乙方须按本合同附件二《施工单位进场须知》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否则视为乙方的工作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否则视为默认,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但如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必须承担质量责任。若事后甲方提出复查,复查合格时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查结果不合格时,复查及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有关应付的任何款额,甲方可以与乙方达成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应按照延期付款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如果未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或虽达成延期付款协议但在延期付款协议约定的延期内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则乙方有权得到未付款额自应付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补偿。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用于计算该利息的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若乙方擅自中途更换工程主要负责人,或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相应人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日内更换。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及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施工须遵守甲方对工程管理的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
7、乙方人员在施工区内出现打架斗殴、损坏工程成品、安全事故等情况时,所产生的对乙方人员或第三人的损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8、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乙方所有人员、设备必须在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撤离施工现场并向甲方移交有关的所有工程资料,并在此期限内与甲方共同签证已完成的工程量。未经甲乙双方共同签证的工程量不得再要求结算。甲方在上述期限过后有权安排新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9、乙方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虚构事实或使用其他方式虚报签证工程量的,乙方应当返还因虚报所获得的工程款,并按虚报工程款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提交后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和甲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1、甲方在乙方提交竣工结算书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乙方核对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5日内支付。
1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以继续向乙方追偿。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的, 责任方应按工程预算总价款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其它
1、按本合同约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在保养期届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5、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6、合同各方通讯地址改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7、其它约定:
8、附件(共3件)
1) 附件一: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2) 附件二: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
3)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 乙方: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投诉监督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附件一
施工单位进场须知
一、 进场管理
1、独立发包工程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接受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规定,签署保证协议,并按相关规定向总承包单位交缴押金。
2、总承包单位需提供以下条件:临时办公点、工人宿舍、材料堆放用地、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费用由分包单位支付)。
3、项目部负责总承包与独立分包单位之间的协调。
二、 施工方案
1、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报项目部审批。
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是组织施工和工程监理的依据,不得随意修改,需变更时应提出申请,按程序重新审批。
3、对于不编制施工方案而自行施工,或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造成的损失和工期延误等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
三、 场地移交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项目部要求办理场地移交手续,并记录移交日期。
2、如果整体场地不具备移交条件,可分段办理移交手续。
四、 开工报告
1、当现场具备开工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部提交《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未办理开工手续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工。
2、合同工期应以《单位(项)工程开工报告》批准日期作为开工日期,且作为工期计算依据。
五、 施工质量管理
(一)材料进场报验
1、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填报《材料、设备报验单》,附上《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等产品质量保证资料,进口材料、设备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说明书,经项目部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应按确认的样板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如未确认样板,应由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提交样板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经项目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订货。
(二)施工样板报验
1、 凡重要分项及涉及装饰效果的工程全面施工前,施工单位均应制作“施工样板”,报项目部验收。施工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全面组织施工。
2、 施工单位应随《施工样板报验单》同时提供小样图,提前三天报项目部验收。
3、 具体单位工程由项目部在施工单位进场后进行交底,明确需做“施工样板”的分项工程。
(三)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
1、 分部、分项(隐蔽)工程完工,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并附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资料向项目部申请验收。
2、 隐蔽工程应执行分层报验制度。
3、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六、 进度管理
1、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报项目部审批,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独立发包工程进度计划应纳入总进度计划。
2、 当工期拖延三天以上时,施工单位应分析原因、制订赶工计划;项目部将按照合同对施工单位实施工期违约处罚。
3、 施工单位在工程进度达到合同规定的进度控制点后,应在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进度控制点时间签证表》或《工程形象进度确认表》,办理进度签证手续。
4、 如因甲方原因发生工期顺延,施工单位应在事发二天内向项目部报送《工程延期申请》,办理签证手续,逾期不予确认。
附件二:
工程综合中标价格表(或合同预算书)
附件三: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为保证 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1、 (即乙方施工的工程范围) ;
2、 ;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之日算起,除下列特殊说明外,本工程的保修期限均以 24个月为准。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
;
绿化工程保养期24个月 ;
除上述外,其它工程的保修期限均以有关政府部门所发的指令为准。
绿化工程保养期从通过甲方、建设方及工程所在地的区(市)绿化委员会及小区综合验收的绿化专业验收并移交之次日起计;但在保养期内所更换的绿化苗木均从更换验收合格之次日起重新计算该绿化苗木的保养期。
三、养护标准
本工程的养护标准为 ;
四、质量保修责任
1、甲方或建设方以适当的方式通知乙方以后,乙方须在接获甲方或建设方维护工作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护,保证足够的维护材料维护服务人员执行维护工作,并在双方协商经甲方、建设方确认的期限内完成维护工作。若乙方超过24小时后才进行维护工作的,每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若乙方未能在甲方和建设方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按照本条约定履行其保修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整。若因设计缺陷、建设方、甲方供应供材料质量、使用不当等非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缺陷仍由乙方负责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2、乙方未能在甲方和建设方要求按照本条约定履行其保修义务,则甲方可以委托他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缺陷修复。在不限制甲方采取其他方式获得补偿的情况下,所发生的费用(发生的经济损失费用加损失费用之20%的甲方管理费)以及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可以从合同总价中扣除,此等费用不需事先争取乙方同意。
3、如果同一位置或同一缺陷或成因而维修两次依然不能彻底处理好,甲方和建设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执行,乙方不得异议:
(1)乙方执行,乙方在接到甲方或建设方书面通知之日起在书面通知的限定期限内执行一次性彻底维修;
(2)另外委托专业公司代为处理执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含维护、其它使用者、甲方支付所有费用及所有费用之20%的甲方管理费)在工程款中扣除,此等费用不需事先征取乙方同意。
4、乙方在处理维护工程中,午膳时间不允许停工(除非甲方、建设方特别提出)。另如午膳时间出现突发性维护问题,甲方或建设方有权先代为即时处理,涉及费用(含维护、其它使用者、甲方支付所有费用及所有费用之20%的甲方管理费)由乙方负责,甲方或建设方不能处理的,可立即安排乙方到场处理(乙方须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五、质量保修金的计算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价款的 10% ,质量保修金由甲方于工程款中直接预留,且不计取任何利息。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 (大写: /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
六、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1、工程质量保修金按如下约定返还:
在保养期(包成活) 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会同甲方确认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复检并办理保养终结手续,同时返还乙方保修金(金额=工程结算总价款的10%—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
在每次支付保修金前,甲方均按合同约定扣除保养期间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将剩余金额返还乙方。
质量保修金无息返还乙方后,乙方仍须严格按照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条所约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履行保修责任。否则,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扣除相应的费用。
七、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甲方乙方双方共同签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或违约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或在甲方应付乙方的其他工程款项中扣除。
(下一页为双方签署栏,无正文)
(本页为双方签署栏,无正文)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7甲方:
乙方: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供双方参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内容:水
4、 承包方式:
5、 方米42.92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单并经乙方确认为准,竣工日期为50日内。
第三条 工程延误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停工,应提前24小时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停工。
3、如遇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等原因,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停工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第四条 甲方工作
确保施工面,现场做到三通一平。 确保乙方施工用水及养护用水、用电。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地下隐蔽工程的资料。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 乙方必须按甲方确认的工程进度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对本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安全施工,施工中如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质量验收
1、 苗木栽植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作业,确保苗木成活率不低于 %
2、 土建工程及换土工程要按图施工。 苗木质量要经卫生防疫部门检验。
第七条 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35% 第三期付款:20xx年苗木成活率验收合格后付5%
第八条 工程保修项目及保修期限
第九条 有关补充协议和补充合同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以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方可直接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月日 年日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8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期
2.1工期(日历)天。[
2.2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2.3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
第三条工程管理
3.1甲方住工地代表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3.2乙方工地现场负责人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3.3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3.4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
绿化工程承包合同市政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3.5施工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工程付款方式
4.1项目全部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合同款的80%,余款待苗木或草坪成活率达到规定后一次性付清。
4.2养护期为一年,甲方提供水源。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即日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9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乙方(居间人):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各自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据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武黄城际铁路绿化工程施工黄石三标段绿化 工程项目(以下称该工程项目),引荐甲方和该项目的 承包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路桥九队 (以下称该公司)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关于该工程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该公司签订该工程项目的专业承包施工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该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与该公司未能签订书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的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该工程项目的信息。
3、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所约定的信息以甲方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视为乙方已经完成所有的提供信息之义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信息最终以甲方与该公司所签订施工合同内容为准。
5、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致甲方与该公司未签订施工合同,则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6、乙方领取本合同报酬时,无须向甲方出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税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该公司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该公司签订专业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则按、未按时支付金额的日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费用为工程施工合同总金额15060000.00元(壹仟壹佰零陆万)的 10 %,合计人民币150.6万元整(壹佰伍拾万陆仟元整),甲方与该公司所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为本合同的附件。
2、居间成功后,甲方与该公司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为居间报酬开始支付之时,甲乙双方按约定分三阶段支付居间费用;第一阶段为甲方与该公司双方签订正式施工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的1%,合计人民币15.06万元(拾伍万零陆佰元整);第二阶段为甲方进场施工,该公司支付工程总金额一定比例的进场费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用的5%,合计人民币75.3万元(柒拾伍万叁千元整);第三阶段为该公司支付次月工程进度款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间费用剩下的4%,合计人民币60.24万元(陆拾万贰千肆佰元整),至此居间费用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否则应视为甲方违约。
3、甲方应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居间费。
五、居间费用的承担
居间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若完成居间活动,促成甲方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之日按阶段支付居间费。
六、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七、合同终止
1、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履行完支付居间费用后合同终止。
2、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
八、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事项
1、乙方可以将本合同约定的收取居间费的权利转委托给他人实施,甲方以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签定日期: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篇10园林绿化工程合同(一)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
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