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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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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精选20篇)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

  文/胡子昂

  在智者的领域中,天才站在左,疯子站在右,那中间是谁呢?——题记

  周末两天,恰好时间充足,我便乘此机会读完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这是一本精神病人访谈手记(我可从未听说过这类书籍)。作者高铭用了四年时间,接触了数百名“非常态人类”才完成这本着作。

  书中讲述了作者与多位精神病人接触的经历,每一个故事都简单明了,又扑朔迷离。总而言之,它们(故事)清楚到让人感觉身临其境,以致于更加迷雾重重。在他(作者)所接触到的患者中,有研究哲学、心理学、人体、生物学、宗教(主要是佛教)、量子物理学、符号学、玛雅文明的各种各样的人,还有一些多重人格者,“永生者”,“小说”家以及俱怕梦境、细菌甚至是月亮的人。作者的写作水平很不一般,他将每个人物的形象、性格和已知的内心世界刻画得栩栩如生,仿佛他们就在你眼前与你交谈。由此可见,作者在收集素材与写作上下了很大功夫,才让我们读者阅读时体会到了一种特别的乐趣。

  ×完书之后,多数患者给我留下的深刻印象是:知识渊博,机智过人。他们中间相当一部分具备了天才所具备的天资,可谓天赋异禀。然而,过人的天赋与他们极端的思想所结合之后,所诞生的便是一个畸形(心理上)天才——疯子。例如:有位少年因研究量子物理学太过痴迷,结果渐渐产生了幻觉(也许他所说的东西真实存在,但我们无法看见,目前的科学也无法解释),最后进了精神病院治疗。还有一位公务员,为了研究玛雅文明及其预言,不惜辞去工作,将全部精力投入研究,时间长了后精神开始出现异常,终于被判定为精神病人。但是,不管怎样,他们的智慧与能力不可否认,尽管在我们眼中他们是“非常态人类”,但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了解了一些我们所不知的事物,让我们误认为他们有“问题”。因此,疯子即是超能智者,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天才。

  尽管疯子的智慧超于常人,但由于他们思维方式不同常人,甚至会产生危害,所以总要被关在铁门与铁窗的后面,与囚犯无差。然而一些天才有时也会透露出疯子的影子。如果说疯子是另一种天才,那么天才就是没被关起来的疯子。因此,这让我不禁联想到了一个词——中庸。所谓中庸,就是中正和永恒持久,这是一种为人之道,处世哲学。中庸的智慧,不仅利于人际关系的建立与发展(这恰好填补了精神病人不善于打交道的短处),也是在做人做事上实用的学问。学习中庸,可以让你受益终生,也许中庸之道不能让你成为最聪明的人,但它可以让你成为人际关系最好、为人处事精明的人才,而这样的人才,恰好介于疯子与天才之间。所以,我希望我自己和所有正在努力的人,一定要学会中庸,切不可走两个极端,否则你不是名垂千古便是一事无成,这样对人而言精神压力不是太大了吗?与其这样,不如学习中庸,让自己感受到生活中的乐趣。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成为人才),我将会继续努力,决不偏左或右,笔直地走下去。

  天才与疯子并排站着,中间有条粗线将他们一分为二,而人才便站在这条线上。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2

  天才和疯子是个怎样的界定?什么是天才,什么是疯子?小时候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想,天才就是高智商,疯子就是精神病,仿佛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改变了很多我对这两者的看法。

  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之一,即使是有之一,也不影响我所表达的对这本书的喜爱,好久没遇到一本自己如此喜欢的书了。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作者轻松的笔调,更重要的是这本书展示了的一个自己几乎没有接触过的世界,展示出来的独特视角。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疯子都是精神病院里,精神出了问题,神经错乱,举止怪异的人,简而言之,即是脑子有病。然而看过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后,我发现疯子不应该被这样子定义的,他们中很多有自己的思想,页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甚至很多想法是很有科学性的,就像书中的“四维虫子”和“时间的尽头”等节所提到的,患者的思维是很严密的,所讲到的量子力学也是有根有据的,讲述时思路清晰严谨,若是在大学课堂讲课,相信是很有资深教授的范儿的。但是这样的人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人们把他们当成疯子,只是因为他们的思想被绝大多数人所不能理解和接受。若是人们能宽容地对待这样的思想,换个角度来看“疯子们”一些天马行空式的想法,或许他们就是坐在研究院的科学家了。

  天才和疯子有时只是时代的差别,如果在一千多年前有人整天拿电脑,航天飞机什么的来说事,人们肯定也觉得他们是疯子,可是在今天,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对此有丝毫的质疑,它们都成为了现实。再如,尼采,梵高,爱因斯坦等天才都有不被大家所理解的时候。尼采是西方哲学的开创者,同时也是卓越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最早开始批判西方现代社会,然而他的学说在他的时代却没有引起人们重视,这位自称是太阳的哲学家后来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梵高也因自己的画风和当时的主流不同而不被大家所待见,后来也进了精神病院。天才若是生不逢时,便也成了疯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理解万岁。我想在以后的日子,即使我不懂“疯子们”的世界,我也会尊重他们的想法,有时并不是别人的想法怪异,只是那是自己没法达到的高度。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3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大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岛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海岛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 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岛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岛周旋,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岛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篇文章里的海盗的老大“独脚厨师——西尔弗”,在船上表面上显得很温和,平时待人样很和善,船上的人都被他迷惑住了,但是他作恶多端,曾多次密谋在等待船靠岸时将船上人杀害完后再上岛找宝藏,整个过程令人读起来害怕,不过他在迷惑他人时处事很圆滑,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将来在社会上将无人认识你,即使是你很有才华,也将无人赏识你。

  现在的社会不仅仅是靠书本的知识就能得到他人的中用,还要学会为人处事、表达要清楚等等。所以,我们不仅要积累知识,还要学会如何融入社会。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4

  对于李鸿章,无人不晓,谁都知道他是那个签了一系列晚清屈辱条约的人,不少人好因此给他冠上了了卖国贼的称号。学习近代史可谓让每个学生难受的了极点。从古代史那引领世界好几千年,到近代落后挨打一百年,巨大的落差,感情上是难以接受。如果我有阿宽的超能力,我相信我回去修正历史的。于是,所有的愤怒发泄到李的身上。签了那么多条约,果然卖国贼无疑。

  上学期无意去旁听了一个法律专业同学的商法课。碰巧那老师讲到晚清时期民商法律问题,其中他讲了一些对于李的看法。说他是晚清第一能人,大清帝国的裱糊匠。诧异呀,与我所知大有出入(不要笑我孤陋寡闻哦),他能牛在哪呢。之后很留意他向我们推荐的的一本书——梁启超的《李鸿章传》。说来惭愧呀,暑假借来竟没有读,原封不动的还给图书馆。终于,在这一星期下定决心,读完了。

  李和梁分属不同的政治派系,对其所说,还是比较可信的。也可见梁对其还是相当敬重的。或许,维新派和洋务派还是一脉相承的关系呢。读完这本书,对李鸿章可谓大有改观。

  书中说李鸿章是时势所造之英雄,而非造势时之英雄,我深表赞同。正像梁所说,吾敬李鸿章之才,惜李鸿章之识,悲李鸿章之遇。具体原因我也不讲述,未免有照搬之嫌。我只说说几点我所转变的看法。

  看完此书后,不禁为李扼腕叹息。从镇压太平天国发家,之后又平了北方的捻乱,卓越的军功足以光耀门楣,就像郭子仪一样挽救了大唐。开办洋务,风云中外政坛四十余年,风光无限啊。到1895年,七十好几了,我倒情愿他死了,这样就不用背负国人的诟骂了,相反,绝对是十九世纪的伟人。但如果这样就不是李鸿章了。

  他的由盛而衰犹如大清的命运,李的衰亡史即为大清的衰亡史。他不如曾国藩,他的老师急流勇退,保住了一生的好名节。试想,李鸿章也功成名退了,当时中国还有谁可以顶替他的位置。我们诟骂他,可我们如果坐在那个位置上,能保证做得比他好吗。人才匮乏,出了一个李鸿章,我们就应该谢天谢地了。没有他,还指不定会是什么样子呢。

  大清的裱糊匠,缝缝补补而已,那时的人们不都是这么做的吗,他只是其中一个。兴办洋务,他比谁都渴望国家强大。签署屈辱条约,没有谁比他更撕心裂肺。书中有一情节让我不禁落泪。十年前,李鸿章在天津傲慢的接见了伊藤博文,根本不放在眼里。十年后却在日本低声下气的与其签订了马关条约。国内叫骂声一片时,谁又能理会李当时的苦楚。

  在国内无一人之时,李鸿章站起来,独自承担了这一切(虽然他办的不那么好,可谁又保证办的比他好呢),他应该受到尊敬,他是个英雄,至少他是内心强大,敢于承担责任的人。

  我们的历史教科书罗列式的史实,很容易误导我们在心里将李鸿章一棍子打死,对此我向好几年对其的误解表示“忏悔”。你怎么样呢?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5

  《时代广场的蟋蟀》,第一次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感到很有趣和不可思议,因为和我以前读的关于动物的书不一样,书名上怎么还有地点呢?时代广场在哪里?和我们的人民广场一样吗?蟋蟀那么小,样子还让我感到恶心和不喜欢,它能有多么神奇呢?难道它还会像狮子、老虎一样厉害,像狐狸、猴子一样聪明,或者像夏洛一样善良?

  带着很多疑惑我开始看这本书,渐渐地我被故事吸引住了,连去参加军训夏令营都舍不得把它留在家。它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一个让我一会儿笑,一会儿担心,一会儿伤心的故事,一个关于一只可爱、迷糊、贪吃、善良的小蟋蟀——柴斯特的故事。

  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故事的主人公柴斯特一直在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无忧无虑地生活,可有一天它却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它的回家历险记就从这里开始了。它先被小男孩玛利欧捡回了家。然后,它和老鼠塔克还有“善良的没得说”的亨利猫做了朋友,它还拥有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新家——小男孩玛利欧为它买的小笼子。塔克竟然还是一只在纽约最有钱、最不愁吃喝的老鼠,它喜欢在特殊的日子里举行晚宴。后来,在和朋友的交往中,柴斯特渐渐被朋友们发现了它神奇的才能——唱歌,会唱让听众陶醉的歌。它出名了,帮助玛利欧一家挣了很多钱,但是它却不喜欢每天不断的练习和被许多人摸来摸去,它越来越不快乐,想念自己农场的家,越来越想离开。最终,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和大家说再见,真的回到了它的老家。

  这只小蟋蟀的故事,让我感到了朋友间友谊的重要,就像书里面写的:一只蟋蟀、一只老鼠、一只猫咪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我还体会到了自由的重要,和家的重要。我想如果我是它,我也要回到自己的家,和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姥姥爷爷永远待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6

  伊凡·安得烈耶维奇·克雷洛夫是俄罗斯的文学作家,在他的笔下,《克雷洛夫寓言》诞生了。

  我看完了《克雷洛夫寓言》,觉得克雷洛夫笔下的飞禽走兽不是故意披上禽兽的外衣的抽象的符号,而都是生动的性格,具有典型意义的性格。克雷洛夫的讽刺的利剑,首先指向沙皇的暴政:《野兽的瘟疫》、《狼和小羊》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对于劳动人民的压迫,《鱼的跳舞》、《杂色羊》则直接影射沙皇的行为,无情的

  拆穿了他的假仁假义。痛切地反对农奴制度的,是《鲷鱼》,深刻地把法律面前的平等和不平等对比的是《狼和羊》。

  讲了这么多,我们该歇歇了。谈谈克雷洛夫这个人吧!克雷洛夫始终站在人民这一边,维护人民的利益,特别是勤劳、勇敢、善良、聪慧的人。他的文章讽刺了沙皇,使现在的人民变得勤快、勇敢、善聪明,再也没有奴隶社会了。但是,在一些人身上还能找到它们的残余。

  《克雷洛夫寓言》写得可真好啊!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狮子和狼》。故事的大意是:狮子在吃一个羊,一只小狗从狮子那儿拿了一块样肉,狮子把它抓过来吃了,边吃边说:“小狗不懂事,所以我随它大吃大喝,可你不年幼了啊。”我喜欢这篇文章的原因是:他把动物的生动性格都写进去了,让人读起来很美,多好看啊!

  你喜欢《克雷洛夫寓言》这本书吗?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7

  《小妇人》是一本带有自传性质的家庭小说,作者是美国的奥尔科特。

  这本书主要将的是马奇家的四个不同性格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善良和勤劳找到了自己幸福的故事小说没有跌岩起伏的情节,没有引人入胜的悬念,但作者用朴实的语言描写了马奇家的天伦之爱。她们的善良,对爱的忠诚及对亲情的渴望深深地感动了我。作者只描写了生活中很平凡的细节,是但却处处显露出对爱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马奇家的女孩虽然家里贫寒, 但她们却对任何事都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小说强调了她们的个性与尊严,但有表现出她们的自我表现约束,而独立自强有是这四个女孩的共同特点她们总是在不停的找出自己的缺点并努力改正。 这也是值得每个人学习的。

  我喜欢梅格,喜欢她为爱情甘于贫困,不为金钱所诱惑的性格喜欢她淑女风范。我喜欢乔,喜欢她的无拘无束,喜欢她为梦想而努力奋斗的坚定不移的决心。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做任何事都毫无怨言,喜欢她总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品德。我也喜欢艾米喜欢她的坚强,把扶贫济穷当作己任的信念。她们的理想与命运个不相同, 但她们都找到了自己最好的归宿。

  在她们看来,家是她们的生长之地,又是神圣的避难场所。们回仔细聆听母亲的教诲,回用自己灵巧的双手聪慧的大脑发明一个又一个富有创意同时又能美化心灵的游戏。四姐妹的成长历程仿佛是一首富有趣味的教育诗。 作者用既不华丽也不枯燥的语言想我们展示了人类伟大的亲情、 友情和爱情。 在我看来,似乎在四姐妹的眼里,永远和她们爱的人和爱她们的人生活在一起就是天下最幸福的事。

  从她们身上,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要懂得知足但不能满足我学会了要对未来永远充满希望,并努力追逐梦想的乐观精神。我同样也学会了要加倍珍惜所拥有的,不要等死去失去了才知道它们的难能可贵。 我们应该细心发现每个人的优点而不是带上了有色眼睛只看到别人的缺点。

  梅格、乔、贝思、艾米她们四个坚强、乐观的精神将永远贮存在我的心里。 她们的微笑回永存在我的脑海中,提醒着我,要坚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8

  晚清时期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是最有代表性的四大谴责小说之一。小说以晚清官场为表现对象,集中描写封建社会崩溃时期旧官场的种种腐败、黑暗和丑恶的情形。这里既有军机大臣、总督巡抚、提督道台,也有知县典吏、管带佐杂,他们或龌龊卑鄙或昏聩糊涂或腐败堕落,构成一幅清末官僚的百丑图。

  小说所写大多是当时社会上的实际人物,只是改名换姓而已。胡适曾在为此书做的序言中论说过这种情况:“就大体上说,我们不能不承认这部官场现形记里大部分的材料可以代表当日官场的实在情形。那些有名姓可考的,如华中堂之为荣禄,黑大叔之为李莲英,都是历史上的人物,不用说了。那无数无名的小官,从钱典史到黄二麻子,从那做贼的鲁总爷到那把女儿献媚上司的冒得官,也都不能说是完全虚构的人物。”当然,实际上小说中的某个有名有姓的人物也未必完全是影射某一个人,可能是包括这一个在内的几个实有人物的集合。

  作品还揭露了统治阶级对帝国主义奴颜婢膝的丑态和丧权辱国的劣迹。外国人打死中国小孩子,当地官员迫于群众压力,将凶手判处监禁五年。而清政府的总理衙门,却按照“同外国人打交道”“只有顺着他办”的逻辑,竟依照外国公使的要求,将巡抚撤换,并由他们指定的人接任巡抚。徐大军机糊里糊涂地在出卖安徽鼠产的契约上签字,将国家主权拱手献给洋人。这些描写充分地揭示出朝廷大小官吏惧怕外国人的无耻嘴脸。

  官场的黑暗和肮脏是不可闻睹的,中国古代的官场尤其如此。几千年了,那阴秽依然如故,真叫人痛心,叹息、憎恨!官宦们凌驾于百姓之上,大官凌驾与小官之上,层层叠叠使百姓不得翻身,不见天日。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9

  《我很重要》这篇文章带给我的心灵极大的冲击,在工作许久以来,我第一次无意间看到毕淑敏老师的视频,深深地被她的一生所震撼,再之后接触到这篇文章,回忆翻箱倒柜蔓延开来,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很重要,正如这树叶,树上的树叶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我们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或许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大自然最杰出、最重要的作品,无论美丑、无论贫穷或是富贵。无论伟大或是渺小,我们时刻都应该告诉自己:没错,我很重要!

  写下这篇读书心得的时候,我的内心的确也是非常激动,作为一名在职工作已经3年的人来说,慢慢被磨去棱角,渐渐的忘记了自己的重要性。很多时候只会按部就班的工作着,两点一线,单位,家里。尤其是作为服务行业的工作者,在我们从事这份工作的第一天就必须牢记客户至上,没错,对我们而言客户当然是最重要的。

  想想作为10000号中的一名话务员,我们简单普通,但是也正是因为我们组成了这个集体,力量是汇集成的,如果每个人都觉得少了自己没什么,那么我们不可能组成有力量的集体,试想一下如果没有我们,那么将是怎样一个场面,用户要装宽带还要千里迢迢跑到营业厅里,如果家里宽带故障了也没有办法及时报障,如果手机发不了短信了也没法直接得到处理,如果不知道营业厅地址,也就意味着要白跑一趟,如果流量不够用了也不知道该办哪些比较合适等等等等,当然不仅仅局限于我们这一个行业,我这样说也是只是想告诉大家永远都不要贬低自己,我们都很重要,这是对我们自己的肯定也是一种默默的信念,时时刻刻都要提醒自己,当你感到无助的时候,当你感到累的时候,想想我们能以这样一种姿态何尝不是一种收获,当你为用户解决问题,那一声一声谢谢,至少我们我们真正在为用户解答困惑,在帮助别人解决问题。

  也许你很平凡,也许你很普通,你没有干出惊天动地的伟业,也不会在史册上永垂不朽,但是你作为一个生命来到这世上走一遭,就注定了你个人的历史上也将是一片辉煌。因为对你的父母来说,对你的友人来说,对你的事业来说,你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别人无法替代的,你确实很重要,这就是作家毕淑敏老师的解读。如果你能,那么你一定不会看清自己而好好的活着。其实,每个人在世上活着也不过几十年的光景,为何不珍惜这几十年的光阴,时刻努力着,为光明奋斗这,让自己的生命绽放出绚丽的光彩!

  正如泰戈尔写小小流萤时说过:“你微小,但你并不渺小。”无论我们是谁从事着怎样的的职业只要我们付出着,那么我们都是必不可少的是重要的。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0

  《挪威的森林》已经看了很多遍,每次都会让自己有种淡淡的感伤。我很喜欢村上春树的文字里透露的那种淡淡地感觉,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感受。

  我看到了,“死不是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即有死才有者生,这里并不以死为终结。虽然我们无奈的是每个人都会死,但我们要有面对生活的勇气。

  我以路人的眼光来看渡边,,所以我看到的是一个真实的渡边。因为年轻,所以忧愁。他对学校这个小社会内部虚假、肮脏也是很厌恶的,但他却也没有去改变这一切的想法,甚至有点逆来顺受的意思,因为他很清楚这是无法改变的,这就是渡边的无奈了。他一直在寻找,对于他自己,对于直子或者绿子,他的苦闷与孤独,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有关。社会的低迷状态自然使得人颓废,所以我能理解渡边那时的行为。直到最后,渡边才知道了相对于已经失去的,更应该珍惜眼前存在的,应该停止对生者的伤害,珍惜眼前人。

  其实书到最后,对于渡边君爱不爱直子这一问题我还是搞不明白。也许那样爱过。那么对于绿子,渡边是爱了?应该是了吧,因为他对绿子说过他的世界不能没有她。也许那只是一个轻轻的承诺,但对渡边那样一个沉默型的男人来讲应该还是发自内心的。两份爱,一份对那已经消失去了另一颗行星与木月相恋的直子;一份对现实生活中活脱脱的绿子。最后,玲子走了,直子死了,只剩下绿子了。那么渡边是会和绿子在一起的。

  我以为这本书是可以拍成电影的,我的脑海中闪过无数个由文字堆砌而成的画面,象流云一般从头顶缓缓而过,勾我叙述这个弥漫着略微的悲伤的故事。然后,我慢慢的地闭上眼睛。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1

  打开窗户,一阵清风扑面而来,夹杂着一股香气,让人不禁想起那本《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的封面语:“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刻一朵花的香。”

  散文篇幅很短,句句精炼,叙述的每件事都如一阵香风将人带入书中,再吹进脑海里,留下一阵香风将人带入书中;再吹进脑海里,留下无限的思考,尤其是书中那篇同名散文,总会占据我空白时间的思考。

  既然选了这篇散文作整书的标题,那必定是作者丁立梅感触最深的一篇。全文分三部分,叙述三件平常小事:因为环境的微小改变而心神不宁,与做宫延桂花糕老人间的回忆,被卖杂粮饼的女人记住而惊讶,体现作者对平凡与寻常的思考。

  总有那么一类人住于我们的脑海中,虽然是认识的人,但现实中必须以陌生的方式相处。我们也许会存在于陌生人的记忆中,到底有多少人认识你,数也数不清。

  我家楼下的院子里住了很多老人,只记得脸却叫不出名字。小时候下来玩,我都能刻有哪些爷爷奶奶是准时下来聊天散步的,哪位阿姨会下来买菜的。后来我下楼玩的次数越来越少,在房间里写作业的时间越来越多,无数次地路过玩乐的小地方也没能看老人们一眼。

  有一天我和妈妈路过那里,一个手上拿着扇子的奶奶说“哎呀!这个小姑娘长得比以前高多了!”“是哦!她以前经常拿来画画的,长这么大了!”我惊异地看着她们,都是当年那些散步的老人,过了好几年还清楚地记得院里有我这么一个爱画画的小姑娘。她们就像砖上的拖鞋,做宫延桂花糕的老人,卖杂粮饼的女人一样寻常,却又占据了脑中一部分,在遗忘了与认识之间徘徊。而我又在她们记忆与思想中占了几成,在我匆匆路过后,又第几次成为了话题呢?

  人与人之间总有一种关系不可摆脱,就是记住与被记住的关系,当回忆的风吹进脑海泛起阵阵波澜,眼前浮现的也许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就像风会记住一朵花的香。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2

  早晨,凉风习习,外面的鸟儿正在婉转的歌唱,我手捧一本书,正聚精会神地看着,在里面自由的奔跑,突然,我看见了一家子雪豹的生活。

  本书的女主角阿灿霞,在一次狩猎中失去了配偶,它膝下有四只幼豹:白老大,银老二,花老三,麻老四,二雄二雌,阿灿霞成了单身妈妈。直到它遇到了豹群中的佼佼者——花月亮,为了让阿灿霞繁衍它花月亮的后代,它残忍的咬杀了麻老四,阿灿霞果断放弃了花月亮这个恶魔。它又遇到了豹群中的窝囊废——泥雪滚,泥雪滚身体嬴弱,这只从未感受过家庭温暖的雪豹,选择成为三只幼豹的继父。狂风骤雨中,它用它骨瘦如柴的身子将银老二护在腹下,自己却淋着倾盆大雨;凶险沼泽里,它毅然跳进泥潭将白老大托出水面,全然不顾自己的安危;花老三饿得奄奄一息时,它铤而走险到豺群捕猎幼豺,九死一生。它衰老又丑陋,平凡又瘦弱,却拥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本以为经历过无数困难,就可以摆脱继父豹的命运,然而等待它的,却是命运的另一次捉弄——阿灿霞虽与它在一起,但阿彩霞肚子里蠕动的小生命,却是身强力壮的花月亮的后代,可怜的泥雪滚只能做永远的继父豹。

  读了这本书,我的眼泪像断线的珠子一样落下来:泥雪滚为三只幼豹付出了无限的爱,它尽心尽力的帮阿灿霞抚养了三只幼豹,泥雪滚虽然没有什么才华,可它却拥有人世间最伟大的力量——爱!它用爱创造了奇迹!我们在生活中多付出一点爱,关心关爱身边的每一个人,我相信,充满爱的世界会更加美好!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3

  (一)跨越荒原

  人们常说天堂或地狱之类,但或许谁也不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地狱是什么样子。或是怎样才能进入天堂,抑或怎样避免误入地狱的危险。

  这样一个故事。叙述我们的生命终止之后,灵魂去往天堂的旅途。根据我们每个人心像的不同,折射出不同的旅途之路。旅途之中,依然会危险重重,有黑夜里恶魔的袭击,潜在的危险随时可能显现。幸运的是,有相应的摆渡人——护送你走过荒原之路,护送你顺利到达天堂的“家”。

  摆渡人会根据从人世间走过来的人的不同背景,不同年龄,幻化成让对方相互可接受的形象。也许因为儿童,幻化成体贴、可爱的圣诞老人;也许因为老人,幻化成相对慈祥的面容;他护送无数的人们,穿过这危险重重的荒原,带人们奔向天堂的“家”。

  然而,这个世界上终究还是有好人、坏人之分的。摆渡人可以提前看到从人间过来的人的情况,也许可能会遇到狡猾、自私的人,也许会遇到残暴的人,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无从选择,摆渡来到这里的人到达终点是他的职责,哪怕有时候他并不情愿摆渡某个人,他却不得不履行自己的职责。于是,渐渐地趋于麻木,周而复始,护送完一个人,重奔起点,再护送下一个人。直到遇见了迪伦。

  迪伦看似和他摆渡的大多数人一样,却有些特别。面对自己已经死去的现实,她没有沉浸在这样的现实中,黯然伤神、顾影自怜。相反,她选择平静的接受现实。她没有和大多数人一样,把摆渡人当做虚幻的影像,她把他当做“人”看待,同他交流、畅谈;不管是好奇也罢或是其它原因也罢,她会问除此旅途之外的与摆渡人相关的人或事,有时候长时间的一个人,也需要偶尔有人适当的聆听,聆听他的故事,或是聆听他内心的声音。

  就这样,两个人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慢慢增进感情。直到那险恶的危险来临,因未能在天黑之前到达安全屋,他们遭到恶魔的不断袭击,在迪伦几乎就要陷入恶魔之手,命丧于荒原之路的时候,崔斯坦全力保护,哪怕自己受多重的伤,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

  终于,迪伦获救了。崔斯坦却陷入与恶魔的争斗中,一堆堆恶魔不断袭来,撕扯他的衣服、头发,抓挠他的脸,或是重击他、打他,让他几乎无力抵抗。在崔斯坦几乎要命丧荒原之路,无力抵抗的时候,迪伦处于绝望、无助的一声呐喊:“崔斯坦。”这份处于绝望的呼喊,这份对同伴的渴求,终于支撑崔斯坦逃过恶魔之手,顺利到达安全屋,和迪伦汇合、重逢。

  两个相依相伴的灵魂,就这样在艰难旅途中,信任、关爱、理解。

  一种新的感情在渐渐萌生。

  朦胧的爱意。这份朦胧的爱,却又是那么浓重。支撑着两个人,走完剩下的旅途,哪怕即将走完这荒原之路,即将离开这危险重重的荒原,即将要到达天堂的“家”。迪伦不愿意,她不想跨越荒原和天堂的屏障,她想和心爱的摆渡人在一起,哪怕这里危险重重,哪怕这荒原里只是讨厌的重重叠叠的山脉、崎岖的山路。或是时常出现的恶魔,在爱意萌生的那一刻,爱胜过全部,爱给予她全部的能量。只要能和崔斯坦在一起......

  然而,现实终归是现实。该来的总要来,总要面对荒原的终点,总要跨越这一段路。情感的萌生,情感的融合。面对终点,夹杂着不舍,夹杂着不愿别离的心境,夹杂着那份渴求。“同我一同走吧,崔斯坦,我们一起走。”这份不舍,这份渴求是那样的热烈,面对这样不断的恳求,崔斯坦不得不暂时答应迪伦,哪怕他知道这是欺骗。但他却不得不编造这样的谎言。只为了让她安然跨越那最后一步,顺利到达天堂。而他还有接下来的路要走......

  隔开两个世界的帷幕,一边是迪伦奋力的哭喊,一边是崔斯坦无法改变现实的绝望、无奈、痛苦......一道看似简单的屏障,两个人天各一方......

  重回人间

  未进天堂之前,谁也不知天堂是什么样子。进了之后,才发现,这里的确是家。他会给你想要的环境,你想要回到小时候,天堂里就会有小时候的街景,让你感觉一切都那么熟悉。温暖的家,有曾经逝去的亲人,在这里等着你,同你相拥,再一次感到亲人之间暖暖的爱。

  然而,还沉浸在别离情绪中的迪伦,无暇关心这些,无暇对周围环境的变化产生好奇、欣喜。她是如此想念心爱的人,即使已经在不同的世界,在天堂,她首先去的不是心爱的家,她向这里的人要了崔斯单所摆渡的人的名单,她抓着沉沉的书册,吃力地从头翻到尾,一直看到最后。她会想崔斯坦现在到哪里呢?到达安全屋了吗?她一直想。一直想......

  终于,当她知道其实可以回去,可以跨越荒原之路和亲爱的人相聚的时候。她是开心的。这里的人,有的时候,熬不过漫长的等待,都在想回去,回去见到曾经熟悉的家人、心爱的人。然而危机四伏的荒原之路,是否真的能回去,这团团疑问,让所有人几乎打消了这个念头。相比可能再次陷入恶魔的手中,可能命丧荒原之路,或者即使跨越荒原之路,也无法回去的现状,大多数人选择止步于此,在此守候、等待。然而,迪伦,想到可能再次见到心爱的人的可能,开心。她想试试,哪怕前路漫漫,一切未知,哪怕她不得不面对未知的险境,哪怕这次没有人贴心守护,她得一个人跨越山脉,穿过湖泊。度过一个又一个困境。她想试试......

  重新回到荒原,迪伦是开心的。既然回到荒原,回到共同的环境,就代表有遇见心爱的摆渡人崔斯坦的可能性。她的脚步更快了,她竭力回想来时的路,她竭力的跨过湖泊,穿越沼泽。她在人流中寻找,寻找心爱的人......

  当你是那样热切的渴望,当你度过重重险境,依然渴望;我想那份执著,那份坚强,那份渴望,渴求,是会让人感动的。而这份感动终将会是有希望的,终将会幻化成一种可能,再次和心爱的人相见的可能。终于,奇迹发生了......

  终于,他们团聚了。惊喜、开心。而这荒原之路,或许也只是暂时,他们在这里遇见、重逢,他们在这里共渡难关,共同经历那些难忘、那些刻骨铭心。他们也终究会迈过这荒原之路,走得更远。在迪伦的带领下,他们向人间走去......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4

  大家都知道朱自清是位诗人,也是一个散文家,又是一名学述界的学者。

  《荷塘月色》算的上是名篇,使人久久不忘,就在于写出了景致。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曲折折的小煤路”读到此处,我的脑际中不知不觉的浮现出一条小路,曲曲折折。

  “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这一句话看似矛盾,并非矛盾,朱自清先生是从不同的角度来描写的,使人耐人寻味。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直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泻字用的极好,如果换成我们的话,可以用个散落就已经不错了。它值得我们去学习。

  “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此段运用了对比手法。使人情不自禁的想起夜空中悬挂的月亮的月光使黑影也变得斑驳起来。

  《荷塘月色》中有许多地方还运用比喻,排比,对比等修辞手法。甚至梁元帝的《采莲赋》也被朱自清运用到恰到好处,结尾还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

  《荷塘月色》写的好。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写得很好,他虽然只活了50岁,但是散文领域留下的遗产,值得我们去学习和继承。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5

  《东周列国志》是一本经史典籍,古文和白话夹杂,典故很多,阅读难度很大。我几次捧起这本书都是东挑西捡看几回就放下了。今年暑假,我决定继续读这本书。慢慢地,终于读懂了一些,并且想写写读后感。

  这本书以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为主线,描写了从宣王中兴到秦灭六国这段动荡的历史。当时列国争雄,豪杰辈出,对于中华文明的形成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书中涉及了一系列重大的历史事件,如管仲相齐、重耳出亡、吴越争霸等,还写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小故事,如烽火戏诸侯、完璧归赵、纸上谈兵、毛遂自荐等。

  当我读到"石蜡大义灭亲"时,我不禁感慨!石蜡的儿子石厚和为桓公的弟弟州吁和谋杀死了为桓公。州吁当了皇帝后战火四起,民不聊生!石蜡对自己儿子的行为深恶痛绝。他设计把州吁和石蜡处死,国家才得以安宁。这和成语故事《大公无私》非常的相似。故事里的晋国官员祁黄羊,为了国家的利益,分别推荐他的仇人和儿子去不同的地方担任不同的官职,并得到了百姓的好评!

  石蜡和祁黄羊他们都热爱自己的祖国,为了国家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的利益。但是现在有很多的人却"身在福中不知福",在和平的国家里,不珍惜。为了个人的一些利益,去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生产出不安全的食品,毒害大家的健康。

  我希望大家都能从国家利益出发,做一个大公无私的人。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6

  今天,我读了《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读后,我颇有感受。

  这是一本充满奇思妙想的一本书。主要讲了一个绰号叫伊大碗的女孩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办成家人的受难日。又臭又倔又怪的大碗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她幻想出一个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来做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她处处和家人作对,状况不断,冲突不断。最后当礼物揭晓时,每一样都出乎意料,烤番薯一样外焦里嫩的大碗忽然意识到家的温暖没有离开过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大碗被父母送到了一所离家千里的学校,遇见一群像小鬼一样古怪闹腾的学生。不过任小鬼们再厉害,再闹腾,在这个学校都会被乖乖砸高砸软变的可口又好吃。因为里面有的是魔鬼老师。经过时间的推移,大碗日渐成熟。她明白人应该有两个生日,一个真正出生的日子,一个真正意识到自己一直被爱着的日子。 生活中的我不也是吗?不明白父母对自己的苦心,我行我素。我也会慢慢长大,总会有体谅父母的一天,父母永远爱我们。只是各有爱子女的方式,我也会从一只不起眼的面团,有朝一日脱胎换骨变成一直很想很有嚼劲的面包。

  当我读到大碗13岁生日回家时。看到妈妈抱出一大堆礼物,像个杂货摊时,我不禁感慨万千,想起我的生日。爸妈何尝不是满足我的各种愿望,让自己幸福的像个小公主。可我又何尝不是有很多时候不理解他们。抱怨他们对自己不够关心,对自己的无理要求不满意。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明白原谅和被原谅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时刻做到相亲相爱,彼此真诚,诚实也是最好的礼物。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7

  读完《光辉的旗帜》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没有平静下来,我深深的沉浸在这面光辉的旗帜,这段不朽的历史里。

  这本书是用来纪念共产党成立90周年,帮助青少年进一步加强对党的认识的。是啊!共产党是我们的引路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沧海桑田,这90年来,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全世界的眼光都聚焦在东方,聚焦在中国,这头沉睡的巨龙身上。

  我们还是否记得,90年前的中国?那是一个列强侵略、政治腐败、百姓民不聊生的一个黑暗的国家,我们还是否记得1921年7月1日,天空闪过了一道光明,那光明照亮了祖国大地,为人民指引了一个正确方向;我们还是否记得,1949年十月一日,一个坚定的声音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了!”;我们还是否记得,50年代中期,为了保卫国家安全、维护世界和平,自主研制了“两弹一星”;我们还是否记得,1997年7月1日和1999年12月20日,一张张发黄的条约被撕掉,港澳同胞回到了自己祖国母亲的怀抱里;我们还是否记得,20xx年8月8日,盛大的北京奥运会在鸟巢隆重举行;我们一定还记得,20xx年夏天,第41届世博会在中国盛大举行!这难到还不足以证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力?

  我们新一代小学生是祖国的花朵,是党,这个巨大的襁褓把我们包住,替我们顶住风风雨雨。同学们,当你们正在背着书包上学时、和伙伴玩耍时、问爸爸妈妈要好吃的时,你们难道不觉得你们是幸福的吗?所以,我们更要加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呀!

  读完《光辉的旗帜》这本书后,让我更加知道,有多少文人志士为党和人民抛头颅、洒热血,才有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同学们!让我们好好学习,跟着伟大的共产党,跟着这面光辉的旗帜,走向繁华,走向阳光灿烂的明天!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8

  题记

  人生如梦,岁月如歌。

  每个人在自己的流金岁月里,都有一段动听的歌。

  本书是一个军官在盘点自己二十六载的377篇访记时,谱写的一首感人之歌。读过之后有四个字在我的脑海里反映特别强烈:“感动”,被书中所有人物的故事而感动;“朦胧”,从表层意义讲,作者追忆的是自己的一段岁月,然而内容讲述的却是他人的故事,赞美的却是他人的歌,这种“朦胧”的构思大作,不但体现了作者的写作水平之高,而且还突出了一个军人时时刻刻服务于他人的高尚品德。军人,不愧为党和人民赋予的荣号,人民为军营有这样的灵魂工程师而感动。

  最感人的军旅之歌

  《岁月如歌》,多么浪漫而又有诗意的书名啊,当我怀着仰慕的心情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不只深深悟到了他有着内涵的分量。同时,也仿佛聆听了一首具有历史记载的大合唱名曲。群英汇聚,唱出了党情,唱出了军威,也唱出了众多英雄儿女的崇高品德。

  《岁月如歌》,用一篇篇如诗的标题,讲述着一个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把军人的那种铁骨铮铮,坚不可摧,爱国爱民爱艺术和为艺术而无私奉献的大无畏精神,栩栩如生的带给了读者,让人读后感到:这是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队伍是艺术文化的珍品,也是艺术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

  《岁月如歌》还充分反映了我党我军在各个历史阶段为人民培育了大批的优秀党员干部和各方骨干人才(特别是艺术人才)。如:《山高水长》访沂蒙山老区的素描;《旋转的红舞鞋》访著名舞蹈家、女将军刘敏;《震撼世界的5分54秒》岁月如歌读后感访舞蹈千手观音编导总政歌舞团团长张继刚等等感人的访记,还有访那些著名歌星、演员以及众多的艺术人员们。这些既平凡而又伟大的军旅战士们,都为推动我国的艺术文化的发展做出了功不可没的巨大贡献。而今,这些可敬的老艺术家们仍然还在不同的岗位上肩负着重任,继续为我国的民族艺术发展传授者知识,奉献着自己的经验。在此,我们称赞这支队伍,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艺术楷模,他们用自己的才华谱写了一曲最感人的军旅之歌,人民为有这支灵魂的工程队伍而骄傲,历史会永远记载着他们的。

  期待

  感谢作者——梁祖国先生为读者撰写了这么一部感人的好书,期得着你和《岁月如歌》一书中所有的战友们,在今后的岁月中,不断充实你们的歌,把这首《岁月如歌》继续谱写下去,让这支歌汇写成一首响亮的交响乐曲,奏响祖国,奏响全世界,为推动人类的精神文明之发展,为建设和平和谐的社主义国家再奏辉煌。

  最后敬请《岁月如歌》中的每一位干部战士和艺术家们,接受我内心深深的崇拜,并真诚的祝愿他们,平安!健康!幸福!快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19

  今天我读了《滥竽充数》这个故事,这个故事说:齐宣王喜欢听很多人一起吹笙,就请了三百个人给他一起表演吹笙。有一个人叫做南郭先生,他不会吹笙,但是他看那些吹笙的人待遇很好,就混了进去给齐宣王表演,一直到齐宣王退位。后来齐闵当了皇帝,他喜欢听一个人给他单独吹笙,南郭先生知道后再也没有办法混下去了,只好在一个晚上偷偷溜走了。

  从这个故事使我知道了如果你没有真正的本领就不要去表现,不然早晚会被别人发现的。学习也是一样的,不能像南郭先生那样不懂装懂,不然到需要的时候害的只有自己。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读后感 篇20

  野犬在我的心目中,本来是穷凶极恶的形象,但在这本书的故事中,让我认识到了我野犬也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动物,颠覆了野犬在我心目中的形象。在八天的假期中,我阅读了沈石溪的《野犬女皇》这本书,在这本书中,我领略到了大自然的残酷和无情。红桃心,白桃花那种保护子嗣的本能和她们俩之间那种纯正的姐妹之情也感动了我,让我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

  故事的主人公是白桃花红桃心首领两个野犬姐妹,配角有灰肚皮,独眼姨妈,绿祖母等六条成年雌性野犬,故事讲的是从一只公野犬赛豹尾和红桃心的爱情故事开始的。

  在日曲卡雪山野犬群的生存规则中,公狗在春季就要离野犬群而去,直到下次发情期再回来,公狗赛豹尾却凭着红桃心首领对他的浓厚感情留了下来,并丧尽天良地和红桃心的妹妹谈起了恋爱,让红桃心和白桃花都有了孩子,红桃心一气之下将赛豹尾再一次狩猎中把赛豹尾挤到了悬崖下,摔死了他。红桃心想把白桃花的子嗣在还在白桃花的子嗣还在她的肚子里的时候咬死,但最终顾着姐妹情没将她的子嗣咬死,之后姐妹俩味食物的事情导致的感情越来越坏,她们也在一个冬天产下了各自的子嗣,从此斗争就没有消停过,绿祖母这位野犬群中的栋梁也为她们俩的事情死了,偏偏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猎人发现了她们,身为野犬都知道,猎人虽然不厉害,但他身边的猎枪很厉害,何况他还有一条强壮的大黄狗,白桃花被猎犬逮住了,就在最后时刻,红桃花救了她,姐妹俩冰释前嫌,就在红桃花还沉浸美妙的和好的感觉里的时候,大黄狗又走了回来关键时刻,白桃花撞了她一下,差点让她没逃离猎犬的“犬”口,之后,白桃花又把红桃心从猎人的枪口中救了出来,红桃心也原谅了她,最终从她们俩生的十二只小野犬中选出了最棒的六只,继续在野犬群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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