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学生的决定
关于表扬学生的决定(通用3篇)
关于表扬学生的决定 篇1茶陵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表彰20xx年上学期优秀学生的决定
各处室、各年级、各班级:
20xx年上学期,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同学们的学习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经过经民主评定,学校审查,评选出了彭莹钰等28名“技能标兵”,刘陈刚等45名“三好学生”,杨思琪等21名“优秀班干部”,尹奇珍等17名“优秀团员”,周小智等15名“优秀团干”,肖倩等5名“优秀团委干部”,陈立志等5名“优秀学生会干部”,现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在今后学习中,戒骄戒躁,继续发扬,努力学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同时希望全校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刻苦学习、勤奋上进,在学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
茶陵职业中专
年9月16日
关于表扬学生的决定 篇2全体教职员工、同学们:
在新学期来临之际,为了弘扬先进,激励先进,学习先进,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挖掘、发现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学生身边的学习榜样,展示当代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创新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质检考试中成绩优秀的等20名同学予以表彰。学校希望,其他同学要以他们为榜样,从小树立远大理想,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勤学习、勇实践、敢创新,努力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同时也希望今天受到表彰的同学要以此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珍惜学校寄予的崇高荣誉,加倍努力学习,增长学问,强健身心,—2—全校同学能够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闪光点以及他们不断挑战自己、不断超越自己、不断完善自己的进取精神,努力学习,迎头赶上,共同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年月日
关于表扬学生的决定 篇3各学院理事、部、委:
在开展南京医科大学勤工助学工作的各项活动中,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工作中,勤工助学协会的学生干部在学生工作处老师和全体同学的支持下,团体协作,作出了大量辛勤工作。其中涌现出许多认真负责、积极踏实、自觉奉献的工作积极分子,为了激励学生干部做工作的热情,经综合考核和推荐评选,勤工助学协会理事会审核并经学生工作处批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积极分子予以表彰,现决定表彰石小坚等3位同学为“先进工作者”,等27位同学为 “优秀学生干部”并授予宣传部为“优秀部门”称号。具体名单如下:
一、先进工作者(略)
二、优秀学生干部(略)
三、优秀部门(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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