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请示
标准化建设请示(精选3篇)
标准化建设请示 篇1江苏省环保厅:
根据《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东部地区)、《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补充标准》以及《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评分办法》的要求,本局所属的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已具备验收的条件,并做好了接受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申请材料见附件《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自查报告》,特此申请组织验收。
妥否,请示复。
20xx年3月20日
标准化建设请示 篇2福州市环保局: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xx]36号)提出的关于“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的要求,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府高度重视下,在贵局关心指导下,我局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适应新时期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分类指导,加快推进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与水平”的目标,严格遵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的规定要求,推进我局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工作上新台阶,创新局面。
目前,我局大队在机构、人员、办公设施、执法装备和履行环境监察职能等软件、硬件方面已达到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中部地区二级标准,特提请贵局对我区环境监察大队标准化建设达标工作进行验收。
当否,请批复。
鼓楼区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八日
标准化建设请示 篇3市人民政府:
为加快建设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级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网底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力争年内基本完成市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使农村居民人人获得20分钟可及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健康新农村”建设,我局制订了《金华市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请市政府批转各区(含开发区)贯彻执行。
特此请示。
金华市卫生局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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