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体广告协议书
车体广告协议书(精选3篇)
车体广告协议书 篇1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
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签定地:
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一、展示产品品牌:
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 (车身两侧)
三、媒体数量: 辆。
四、广告发布期
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 .
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
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
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 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圆整。
七、付款之相关权责
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
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
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应连同该迟延款项在约定付款次日起一个星期内同时缴纳。如果甲方迟延付款或未按规定金额付款,
超时一星期,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广告画面,单方终止合同。甲方先前已交纳款项不予退还,并向乙方支付与合同余款等额的违约金。
4.甲方付款方式:
4.1以现金(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先收到乙方盖有财务章的收据,否则视为无效,后果自行承担。
4.2以转帐支票(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须正确填写支票名头(参照合同章),如因甲方未填写支票名头或填写不正确,致使乙方收取支票出现问题时,甲方承担其后果。
八、广告设计
1、如甲方需要乙方为其产品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要在合同预期发布日前十五天内向乙方递交设计必需之资料,并在乙方通知完成样稿后三日内对样稿及颜色进行确认。
2、如甲方独自进行广告设计,甲方需在预期发布日前十天内向乙方递交符合法律法规及车体广告审批机构要求之样稿。
3、如因甲方违背上述规定之时间,从而造成广告不能按期延期发布的,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乙方合理通知催告后仍不如约履行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乙方对所设计的样稿享有著作权,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广告以外任何场所采用,如有违反,乙方有权要求赔偿。
5、 甲、乙各方进行广告设计如使用人物肖像等元素,须保证使用的合法性,否则产生法律纠纷后果自负。
九、广告制作、发布及后期维护
1、乙方负责广告报批、制作及发布,同时负责广告车辆本身的清洁和维护事宜。
2、如果发布期间由于公交车事故造成广告发布事实停止,乙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报告,并负责修复费用。因公交车修复停运的时间,以车队所属公司书面证明材料为准,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3、运营车广告有所损坏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乙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无偿修复,广告发布时间在正常发布期满后顺延。
4、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已确认的设计稿进行广告制作与发布,如有违反,乙方应无条件重新制作。为此,甲方不再承担其制作费用;由此导致的暂停时间将在合同发布期结束后顺延。
十、质量验收标准
车体制作完毕后,乙方及时将客户验收单送达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验收单 日内依据乙方提供的验收单和上刊照片,按哈市车体广告制作,粘贴的一般标准,对合同内签定的车体广告进行验收,并签字加以确认。(如甲方在期限内未验收或未全部验收视为验收完毕)
十一、不可抗力
如遇到自然灾害、战争、暴乱、政府行为、罢工停运或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不可抗力因素,令本合同终止或部分终止时,双方停止履行合同或停止部分履行合同。甲乙双方按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互不追究责任。
十二、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地方相关行政条例约束。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广告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应无条件进行更正,费用均担。
十三、违约责任: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合理催告后仍不按约履行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违约一方需按法律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及时签定补充合同。
十五、如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定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视本合同为保密文件,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露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七、其它约定
甲方应将所发布产品商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产品证明文件提交给乙方用于工商局、交警队、交通局审批等,如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真实,而影响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期间所产生的实际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以上所提文件资料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广告发布期满之日终止。
十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合同为打印版本,共 5 页,标有页码,并加盖公章。如因涂改而未在涂改处加盖公章,均视为无效。
甲 方:(盖章)乙 方:(盖章)
代 表 人:代 表 人:
日 期:日 期: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 话:电 话:
联 系 人:联 系 人:
车体广告协议书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为美化停车场环境,提升停车场服务档次及质量,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甲方所经营管理的停车场门头,墙体等有关停车场装饰合作方面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协议中各项条款。
1、合作期限
经双方协商,合作期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双方中任何一方均有权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内向对方提出续约通知,否则协议到期后将自行终止。
2、合作方式
经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将对甲方所属的停车场门头,墙体进行装饰及整改更换门头或在其墙体安装广告画面,由乙方提供装饰用展板,展示内容及图片,并负责后期的安装和维护,如有破坏有乙方负责。
广告牌具体规格以建成面积为准。
3、双方义务与权利
①、甲方有权在乙方安装前知道装饰板制作的尺寸大小,以确保甲方不会因为此装饰带来安全或声誉影响。
②、甲方如发现乙方所有的广告画面等破损,应及时通知乙方,有乙方重新安装,以保证画面的美观。
③、乙方保证安装在甲方停车场的装饰展板美观,漂亮,能有效的美化和改善甲方停车场的环境。
④、乙方保证“装饰板”媒体内容广告发布的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广告法规)。
⑤、乙方应按年(12个月)支付费用。
⑥、乙方应遵守甲方场地的要求和规定。
4、协议生效与终止
①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②协议中止:本协议遇下列情况发生时可由任何一方中止。
a、任何一方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b、任何一方未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c、任何一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对方及相关联用户权益的行为,对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d、其它政策、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
5、争议处理
①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②协商未果最终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车体广告协议书 篇3甲方:
乙方: 日期:项目名称:公交车车体广告
甲 方:和林星空快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编号: 法人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就甲方与乙方公交车车体发布广告事宜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1.1 甲方拥有公交车车体广告发布使用权,乙方为甲方提供车辆。
1.2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双方各自对所提供的授权和服务承担责任。
第二条:合作内容、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为乙方的公交车车体广告全权负责(设计、制作、安装),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2.2 乙方一共拥有公交车 40 辆, 40 辆公交车车体广告交由甲方使用。
2.3 乙方授权甲方: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拥有2.2条款中 40辆 公交车车体广告位的代理权,乙方可以开展广告招商业务,但制作权必须归甲方所有。
2.4 双方合作有效期从20xx年12月1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合同到期时甲方有优先承包合作权。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有义务做好由乙方征订的广告客户的解释、协调关系等工作。
3.2 甲方不得将此协议授权用于其他方面。
3.3 甲方必须保证广告的表现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有义务提供给甲方本协议所涉及权力的所有相关法律证明文件。
4.2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监督、建议权。
第五条:利润分配:
5.1 双方合作期间车体广告利润五五分。
5.2 收费由甲方统一收取,乙方不得收取。
第六条:保密责任:
6.1 甲乙双方均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合作期间所了解的对方所有资料和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条款在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满后仍适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7.1 协议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协议对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车体广告利润的3倍赔偿对方。
7.2 合作协议期满终止。若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八条: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8.2 本协议的执行中,如有运输部门或其他执行部门干涉,不许做车体广告,或收取其它费用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来承担。
8.3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产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名) (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谢谢!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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