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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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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精选14篇)

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房屋所有权人时应注明下列事项:

  1.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有权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使用权人时应出具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

  证明。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施工企业资质,其资质等级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2.1住宅装饰工程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市______区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____单元______________层______________侧,整栋楼为______________层,有电梯______________。

  2.2面积: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平方米,装修面积______平方米。

  2.3结构:房屋类型为______________室内为______________层,房屋格局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_储藏室______________阳台。

  2.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

  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材料;

  2.5工程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期:

  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工期____天。

  第三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3.1合同价款¥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人工费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元,税金_______元。

  “管理费”为合同价款的___%。“合同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

  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际计算。

  3.2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3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尾款。

  3.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四条施工图纸

  4.1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提供:

  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

  4.2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五条甲方工作及有关要求

  5.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5.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5.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及缴纳有关费用。

  5.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5.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6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5.7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5.8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甲方在从事装饰装修活动时,禁止下列行为: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注: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9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墙外开门、窗;

  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第六条乙方工作及有关要求

  6.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6.2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有关规定:

  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八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负责保护工程成品、设备及居室存留家具陈设等。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6.3通过告知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的查阅条件。

  6.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第七条工程变更

  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八条材料供应

  8.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应在送达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8.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及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8.3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及设备,应在送达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及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清单,见附件三《乙方提供材料及设备表》。

  8.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及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8.5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8.6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则最终由对方承担。

  第九条工程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工期延误

  10.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0.2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应当顺延: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

  3、施工项目量。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只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3)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个工作日(以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日为标准)。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注:工期顺延天数未计入)。

  第二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元(:___元),

  第三条 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 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五条 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1)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3)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4)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1)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2)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 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八条 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50210-》为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十条 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经协商同意工程款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_____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确认结算书时支付完毕;

  (3)其他方式。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认可,甲方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时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尾款。

  若甲方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无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结算书。

  3、甲方付款必须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将款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乙方指定人员收款的情形下,甲方必须在该人员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授权委托书的条件下才能支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损害赔偿金;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需付工资及相关材料费。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覆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当地有关建设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如诉讼则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公司负责人:________

  住址: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 篇3

  甲方(委托方):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第110号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室内装饰施工规范》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或取得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颁发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能力》证明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市区路(小区)幢号(单元)室。

  3.住房结构:室厅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附件一《施工内容》含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及工程预算书。

  5.工程承包方式,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包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6.本工程由设计。

  7.工期:总工期为天,从年月日开工,

  至年月日交付。

  如遇审批项目,工期以产权人或委托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办妥备案手续之日起计算。

  8.采用标准:国家及《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等有关标准。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合同价款:(大写)元(包含内容详见预算协议和清单)。设计费: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时,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结算;变更部分的管理费、税金等按原合同约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工程施工开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2)木工进场前或年月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3)油漆进场前或年月日前,甲方支付工程合同价款的%;

  交纳第三期款【即上述第(3)项】时,甲、乙双方应对已变更项目的工程及工程量进行核实和计算,并按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和收取。

  (4)若留有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3.为保证甲、乙双方资金安全,甲方应到乙方财务部门缴纳,所有往来款项凭证均需盖乙方公司财务专用章方有效(工作人员、施工人员不得代收;收条不予认可)。

  乙方收款部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当到房屋所在区建设局监察大队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部门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由其支付相应费用。装修过程中,禁止违法拆改、变动承重结构和建筑主体;禁止违法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房屋使用荷载;禁止卫生间、厨房间移位、扩大或增设;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外立面、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接受并服从物业的统一管理和指导监督。

  在确保安全和不违规的原则下,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各区建设局监察大队办理装修备案手续,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方可施工。

  同时,甲方对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予以认可后,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应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施,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还需提供业主同意装饰装修的书面证明。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管、验收、办理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手续和其他事项。

  5.甲方指派第三方独立监理的。需另行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双方认可的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办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建设局批准备案,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商品清单》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商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材料到场时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并承担成品及材料保护的责任。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经书面认可的,由此工程造成的损失或环保不达标,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供材料的价款不列入合同价内,但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人工费及管理费等。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或在预算书上注明)

  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中所核定的材料按合同规定均由乙方采购的,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商品,所采购、使用的材料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商品,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若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商品,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有差异的(不含双方认可),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在装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若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

  乙方应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人员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乙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做法说明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乙方才能进行该项目施工;需逾期的,须双方签字认可。因甲方原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乙方工程部电话:________________。

  6.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的,拖延工期由甲方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验收超过三日的,由乙方按国家标准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甲方对此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7.工程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日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提供工程质量合格证明(含试水记录)和第三方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合格证书。

  甲方对室内空气质量有异议时,可请有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予以认证并自负费用;若检测不达标则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还需负责治理工作及承担治理费。(由于甲供材料、配饰等原因引起的由甲方承担所有费用)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隐蔽工程图。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确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且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甲方可先行入住。

  8.如甲、乙双方有质量争议,由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不含未按约定付款)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工期顺延;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不得施工;若甲方坚持,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包清工的工程仅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安装的分项工程(如木地板、复合地板铺设、卫生洁具、浴霸等商品安装)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5.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由双方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乙方:

  姓名(签名):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工商营业执照号码: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证书号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施工内容

  附件二:1.甲方提供的材料、商品清单

  2.客户自购、自选材料进度配合表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附件一:施工内容(应包含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工程预算书)

  分项工程名称工程要求(装饰内容、使用材料、施工要求、承包方式)

  地面

  墙体

  天棚

  门窗

  家具

  卫生间

  厨房

  水电气、工建

  改造

  其他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二: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清单

  序

  号装饰品

  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质量合格证明环保合格证明数量单

  价供应

  时间送达地点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二:2、甲方自购、自选材料进度配合参考表

  拖把池、墙挂盆水电安装阶段可在水电前期进场

  淋浴房、浴缸水电安装阶段外包尺寸、冷热水管高度

  要求、电源要求

  热水器卫生间吊顶前

  座便器水电安装阶段中心孔尺寸是否移位

  洗衣机搬家时水电施工阶段提供尺寸确定上排水或下排水

  冰箱搬家时水电施工阶段提供尺寸注意宽度、高度、深度尺寸

  油烟机瓷砖铺贴完毕(确定油烟机位置)包安装

  瓷地砖水电中期(前)确定花片位置及腰线高度

  饰面板泥工施工阶段材料反面客户签字认可

  地板油漆后期地板长度、厚度在木工施工时提供尺寸

  水槽、煤气灶、米桶、拉篮、消毒柜。橱柜制作阶段水电施工阶段提供尺寸台上放置另行处理

  浴霸、换气扇木工进场后浴霸厂家或商家安装

  筒灯样品、嵌入式灯具样品吊顶施工阶段注意卫生间顶灯是否用嵌入式灯具

  门锁、拉手、裤架、挂衣杆木工中途柜体结束后拉手可提供样品,在油漆结束时安装

  镜子、毛巾架、挂件油漆基本结束,地板安装前两天安装时由客户与水电工配合确定位置

  开关插座、灯具油漆基本结束,地板安装前两天灯具外包装注明要求(安装

  高度是否有要求等等)

  龙头、三角阀软管油漆基本结束,地板安装前两天若遇龙头装在台板上或开孔需要,应在木工施工阶段进场

  空调地板安装前一天空调打孔在水电施工阶段

  窗帘安装,油漆收尾结束后挂装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清单

  序

  号内容材料

  规格

  型号品

  牌等

  级质量

  合格

  证明环保

  合格

  证明数量单位单

  价总

  价甲方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项目内容原价格新价格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甲方已付金额

  元元

  增加工程金额减项工程金额增减金额结算应付金额

  元元元元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检验项目名称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甲方签名

  整体工程竣工验收评定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注:分享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保修电话

  客户姓名合同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

  现场施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施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保修记录

  其他约定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施工地点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施工日期联系电话

  序号业务名称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概念,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

  2、承包方式:

  3、本工程总价格为(大写)元, 小写:(如有增加或减少工程量,以及变更装修材质的,经双方协商认可,在原有的工程总造价中增加或减少相应的费用)

  二、关于工程总量及材料的使用标准

  三、工程付款方式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不开发票,甲方不得在规定时间内拖延付款,本工程不含质保金)

  四、关于双方权利和义务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影响质量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原有的设施,不慎损坏负责维修,施工现场不得有隐患,施工时应注意安全。

  2、甲方在乙方施工工程中有监督的权利,乙方在征求甲方许可情况下完成施工,事后甲方若要改动返工的,返工及材料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3、若由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的,而影响工程质量返工人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应为本工程提供有利条件,相互配合,减少返工浪费,保证工程质量顺利完成,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要终止凳的,提出方必须付10%的违约金,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 篇5

  发包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和做法:室内装修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4工程期限 :90天

  开工日期 : 20xx年 11月 01日

  竣工日期 : 20xx年 01月 31 日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 5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

  2.2负责提供水源、电源为乙方使用。

  2.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2.4如确需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包括梁、柱、板、墙等)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2.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2.6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及竣工验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3负责保护好被装饰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

  第四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做法如需变更,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工期

  5.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六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6.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七条、工程价款结算

  7.1 双方商定,本工程的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 发包方(甲方):

  7.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工程款转入项目经理 注:本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7.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后支付工程余款,以结清工程全部款项。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8.2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几项具体规定

  9.1 因装饰居室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支付清运费用人民币 伍佰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9.2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的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并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验收。

  第十条、其它约定条款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 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11.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凡经过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市场管理机构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

  11.4 凡通过市场签订合同者,可将合同文本提交驻家庭居室装饰市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签证,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合同的顺利履行。

  甲方: 乙方:

  现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 篇6

  发包人:

  电话:

  承包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详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____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款项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支付 元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支付 元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支付 元 |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下午___点___分至___点___分。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____________部门____份。

  16.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规范家庭居室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家庭居室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省市合法登记的装饰装修企业。

  2.工程地点:

  3.居室规格及面积: 室 厅;室 ㎡,厅 ㎡,厨房 ㎡,卫生间 ㎡ 。

  4.施工内容:

  5.委托方式:

  6.施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预算总价: 元。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如乙方使用的材料是伪劣商品的,应按使用材料价款的金额给甲方补偿,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依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起。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他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与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畅通、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与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首期支付总价款的60% 元;木工进场时,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0%,计 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和合同组成部分)。

  3.乙方收到甲方的工程款凭证,为乙方出具的发票或收据并加盖公司财务章,方为有效。

  六、其他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1天前,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须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一名施工工长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水电五年。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100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1 %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的0.1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舍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以及罚款等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以及罚款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解决、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普通住宅室内装修合同 篇8

  发包人:

  承包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房屋间数 室 厅;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1.5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 日第

  2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2.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2.2合同价款采用方式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

  (2)采用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3)成本加酬金

  2.3工程预付款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 %即人民币(大写) 预付款扣回的时间、比例:

  2.4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

  (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3条 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由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4.1指派 为发包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4.2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负责向物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办理申报登记,并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主动接受监督管理。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水、电、暖气、煤气管道),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4.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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