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纪律督查通报
上班纪律督查通报(精选3篇)
上班纪律督查通报 篇1“严明工作纪律,加强纪律考核”已列入《河南科技大学20xx年工作计划要点》。为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5月24日上午,人事处会同校纪委、机关党委、校工会对在致远楼和图书馆办公的部门进行了工作纪律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从这次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部门人员基本能做到按时到岗,有事、有病等能做到及时请假。其中党委统战部、科技处、社科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能按时到岗,对此提出表扬。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
一、有4个部门未按时到岗人员较多,检查组已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整改结果报人事处。
二、部分单位个别人员没有按时到岗,也没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办公室报告。
三、履行请假手续不严格,口头请假较多,未及时办理正式请假手续。
检查结束后,一些部门领导和未按时到岗人员已及时向检查组说明了情况。今后,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将不定期对机关工作纪律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或抽查结果将如实通报。
遵守考勤纪律是学校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最基本的工作纪律,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使全体工作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人事处 纪委/监察处 机关党委 校工会
年5月24日
上班纪律督查通报 篇2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经县纪委会研究,对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及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县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但仍有少数单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严,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淡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尤其是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问题时有发生,现就近期的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8月22日中午,水利局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2日中午,发改委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
8月23日下午,文物旅游局上班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刘志睿早退;
8月23日下午,国土局苗旷工。
县纪委将对出入隐蔽场所违规吃喝的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针对其他违规违纪人员,由其所在单位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违规人员作出处理,并于8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处理结果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基地5017)。
希望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县纪委将建立作风纪律检查台账并与年度反腐倡廉考核挂钩,每通报一人次扣单位0.5分。同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责。年度内单位发生2次或一起2人至4人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情形的,依据南阳市《违反八项规定和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处理办法(试行)》,责令其单位主管领导写出书面检查、对主要领导和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年度内单位发生3次或一起5人以上(含5人)违反规定情形的,取消单位年度综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县通报批评;单位屡次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除严肃处理当事人外,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纪检组长()先停职,再给予党政纪处分,领导班子成员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
**县纪委
年8月24日
上班纪律督查通报 篇3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党委,区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7月9日-10日,区正风肃纪工作小组针对上班工作纪律特别是机关食堂就餐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了随机检查。总体情况良好,绝大部分单位和工作人员能够严格执行规定,遵守上班工作纪律,12点以后到食堂就餐。但仍有少数单位个别工作人员不遵守规定,违反工作纪律,提前到机关食堂用餐。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7月9日提前用餐单位及人员
1.政法委1人次;
2.发改委5人次;
3.人力社保局1人次;
4.团区委2人次。
二、7月10日提前用餐单位及人员
1.建设交通局1人次;
2.卫计局1人次;
3.团区委2人次。
希望被通报的单位切实加强教育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全区广大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遵规守纪,共同推进我区作风建设新常态。
中共xx市吴兴区纪委
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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