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通用12篇)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解除:_________________由于甲方请求中止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采购合同”,及与该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构成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一并解除。解除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合同解除的效力:_________________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将甲方支付的预付款扣除违约金后返还甲方,“采购合同”及与其有关的补充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不再履行。合同按约定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3、退款安排: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须将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人民币__________元预付款全部退还给甲方,同时甲方按原“采购合同”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开具人民币__________元的收据给乙方。除此之外甲乙双方没有发生其他往来款项及货物、发票等事项,故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相互无其他补偿。
4、退款指定账户说明:_______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向,由乙方退回关于“采购合同”的定金__________元汇入甲方账户。
退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
5、甲、乙双方在履行“采购合同”过程中知晓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商品价格及优惠政策等)而承担的保密责任不因该合同的解除而解除,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其中,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乙方提供的各种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种、价格、销售政策、销售渠道等)以及甲方在与乙方合作过程总知悉的乙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告知任何第三方。
6、双方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别无其他权利义务要求和任何纠纷。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2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竞标人):
根据_________园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楼物业服务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对本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采购内容
1.1服务名称:
1.2负责围墙内主楼公共区域(包含楼道、卫生间等)的日常清洁、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大门出入口的保安定岗及区域内巡查等。具体包括:
1.办公楼1-6层各办公室室外部位、会议室、卫生间、走廊、楼梯、一楼大厅、电梯的清洁;
2.围墙内公共区域路面、停车场和相关设施的保洁,以及绿化养护;
3.大门出入口24小时保安定岗服务;
4.清洁服务区域内的垃圾清运到指定地点;
5.负责办公楼水电设施(含电梯)维护服务;
6.区域内保安巡查服务等;
7.电梯定期年检。
2.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 元)。
3.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和地点
3.1提交服务成果时间:
3.2提交服务成果地点:
3.3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响应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履约保证金
4.1乙方交纳(大写)人民币 (¥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4.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4.3履约保证金自成交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交服务之日起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经验收合格,质量保证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持验收合格证明和银行转账单向南宁市江南区那洪街道办事处提出退付申请,将在核对申请资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还。
5.产权
5.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5.2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0.3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6.技术资料
6.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务成果所必需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6.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7.验收
7.1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7.2乙方在指定地点提交服务成果后,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等组织验收,验收完毕后作出书面验收报告。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
7.3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8.合同支付
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采用包干制方式,无预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后经采购人对招标人服务进行评价合格后,支付50%进度款,剩余款项待合同期满后支付;每次付款前,中标人需提供等额的正规合法含税发票。
9.售后服务要求
9.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2质量保证金为(大写)人民币 (¥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竞标人按合同约定所提交的服务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量保证金。)
9.3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约定的,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9.4在本合同第9.1项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执行。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0.4乙方在服务期到期后10日内对接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物业费使用清单及相关其他物业管理材料移交手续。
11.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诉讼
12.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
13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履约保证金交纳证明;
(3)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4)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投标函、投标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售后服务承诺书;
(7)中标竞标人澄清函。
13.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址: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3中标供应商:____________
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护供需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省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采购的产品所需资金
来源构成为:预算内( );预算外( );自筹( )。
付款方式为:会计结算中心支付( )。
以上按实际情况打“√”确认,涂改无效。
二、打印机品牌、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
1.本次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价格为采购单位购买中标产品时的最高限制价格,采购单位在签订每一单采购合同前,可以就中标产品的价格、服务条款、付款方式与供货商进行进一步的洽谈。若单次采购金额大于人民币20万元或采购数量超过20台时,采购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规定报政府采购中心重新公开招投标。
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重新确定采购方式。
2.优惠率=(1-投标报价/基准价)×100%
3.“调整价格”指中标供应商根据需方的采购规模,在协议供货价格基础上给予的优惠。
4.“实际采购价格”=“协议供货价格”-“调整价格”。
三、保修期
上述产品的保修期为_________月;免费更换时间为交货后_________月
故障响应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故障排除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
备品备件提供时间为:_________小时内。
四、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货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
1.供货商应在交货前向需方提供交货计划;
2.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时间
验收标准:
1.《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第三、五、八、十二、十三条;
2.装箱单;
3.供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提出异议时间:_________
六、货款结算:需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原则上在_________工作日内(每月上旬5日前,下旬20日后)全额支付给供货商货款。
七、违约责任
1.供货商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需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供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供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三的滞纳金;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供货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外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理。
八、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可多选)
(a)双方协商解决;
(b)向供货商指定协调人反映;
(c)向采购中心反映;
(d)向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e)提请仲裁;
(f)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供货商指定协调人电话:_________。
省采购办投诉电话:_________。
区政府采购办投诉电话:_________。
省采购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__。
区政府采购中心投诉电话:_________。
九、其他约定事项
(a)需方凭《_________区政府采购申购表》与供货商签定本合同,《_________区政府采购申购表》应作为合同的附件。合同中采购产品的品牌、型号、数量等应于《确认书》上所限定的相一致。
(b)_________省_________年_________季度打印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招标编号:_________)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_________省政府采购供货协议”、“_________市_________区人民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c)本合同一式四联,供货商、中标供应商、需方、采购中心各一联,由此作为中标供应商结算的原始凭据之一。
(d)本合同应经需方负责政府采购的部门或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需方财务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e)本合同经供货商和需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需方(签章):_________ 供货商(签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4合同编号: 备案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标号(有分标时填写):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收乙方为本项目 的
分标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的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 同(以下简称合同)。
1. 服务内容
1.1 服务名称:
1.2 服务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元(¥ )。(详见中标通知书)
3. 提交服务成果要求
3.1 服务时间(或服务期):
3.2 服务地点(或服务地点):
3.3 乙方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条款向甲方提供服务。
4.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量保证金。
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为: (自提交服务验收合格之日/提供服务起始之日起计)。
5.2 在本合同约定的质量保证期/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出现的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3 其他售后服务要求:按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及澄清函(商务条款偏离表与澄清函不一致的以
澄清函为准)内容执行。
6. 合同款支付
6.1 付款方式:
6.2 支付合同款时,由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南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提交完整且合格的支付申请材料;南 宁市兴宁区财政局按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将款项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6.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并 延期支付合同款。
7. 产权
7.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7.2 乙方保证所交付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务 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 10.3 项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后才发现 有产权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违约金还应负担甲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8. 技术资料
8.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成果及相关的有关数据、资料等。
8.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 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 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9. 验收
9.1 乙方应对提交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检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 据,清单应随提交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
9.2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尽快组织评审,评审合格且符合招 标文件的要求的给予签收,评审不合格或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的不予签收。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报告。
9.3 对复杂的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评审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 承担。
10. 违约责任
10.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服务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0.2 甲方无故逾期接收和办理服务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 约金。
10.3 乙方逾期交付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提供服务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 付服务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 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1.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 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1.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2. 诉讼
12.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广西南宁市兴宁区。
13. 合同生效及其它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3.2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 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3 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中标通知书
2、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
3、招标文件的更改通知(如有)
4、投标函
5、报价表
6、投标服务技术资料表
7、商务条款偏离表
8、中标供应商澄清函(如有请提供)
10、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如有请提供)
13.4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3.5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5合同编号: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商(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元
附清单:
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
二、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金额单位: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资金来源性质包括预算内资金、专户资金、其它、核算其它、预算内暂存、专户资金暂存、核算其它 暂存等,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性质填写。
2、资金支付方式包括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单位自行支付,根据采购计划核定的方式填写。
三、货款结算
1、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全部支付(或申请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后2 个工作日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自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2、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单位:由甲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后7 个工作日内自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
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
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
四、履约保证金(如有)
1、本合同签订后 0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0 %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
款的保证。
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 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
后 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五、货物包装与交付
1、货物的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货物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合同标的物受损的责任。
2、乙方在交付产品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货物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 。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4、交货方式:供货方负责送货
5、收货人:
6、收货地址:
六、安装与验收
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验收标准: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柏豪家具有限公司 柳州市本级 电子卖
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
3、到货验收:甲方应在收到货物后2 个工作日内进行到货验收。甲方仅对产品的数量和外观进行检验,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
4、最终验收(如有):安装调测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
七、保修与售后服务
1、货物质保期为 ,自 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 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
2、乙方承诺所售商品,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 0 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日内可以换货。更换后的货物质
保期应重新计算。
3、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 7×24 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1 个小时内响应,12 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 12 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
4、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
八、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
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供货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1 ‰的违约金;乙方逾期7 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 %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
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或向采购中心反映。
乙方指定协调人电话:
2、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超市一张网-广西柏豪家具有限公司 柳州市本级 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
(2)本合同;
(3)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协议书和承诺书;
(4)投标文件;
(5)其他合同文件。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超市合同》之签章页)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字): (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6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同意,关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双方签订的合同(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原合同),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原合同设备单价为____¥,原合同总价为___¥,调整为单价___¥,合同总价为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
二、甲方对货品质量要求和售后服务以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按原合同条款执行。
三、交货及验收:_________________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付款方式按原合同第项执行。
五、货品售后服务按原合同第项执行。
六、违约责任按原合同第项执行。
七、本补充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7政府采购产品合同书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编号:
产品内容: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计量单位:
产地:
协议供货价格:
调整价格:
实际采购价格: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中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外国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2、供方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_________年,提供_________小时保修,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上质保期如涉及费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
7、在质保期头_________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产品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投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
4、有关产品的权威性检验报告;
5、所有产品均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6、测试记录、系统测试报告、合格证等;
7、安装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五、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铁路运输;
公路运输;
水路运输。
2、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委托承运单位发运产品,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3、接货单位:_________。需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_________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编月度要车计划;必须由需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供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六、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_________批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_________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七、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供方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供方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要求供方在整体验收前向需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
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伴随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排除并交付使用。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5、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将全部产品运至指定的地点经安装验收合格后由财政主管部门支付货款达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质量保证期期满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余额。
3、支付单位:_________
4、供方指定的结算账号如下:汇款单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延期交货与安装,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_________%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的______%。
2、在质保期内,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由于需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需方负责。
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而供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产品款的,由需方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____%。
6、供方如转包合同,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需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7、供方的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发生变化时不能按合同供货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经_________部门同意后准予调整,替代产品的型号、规格、配置等不得低于合同规定,且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格。供方应每个月向需方和_________部门报一次价格浮动的情况。
8、本合同价格分阶段执行。首次价格为中标价,以后每三个月买卖双方可就价格进行协商,价格协商的原则:价格上调时需方将不予以考虑,价格下调时需方将予以减除。合同履行期在三个月内的将不考虑价格调整。
9、如果供方不按时向需方报告价格浮动的情况或者擅自调整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需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供方款项,并终止供方合同的执行。
10、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所提供产品出现更改配置等弄虚作假行为,供方应向需方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将视情节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1、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在售后服务环节接到部门单位关于所供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凡是出现响应不及时、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等问题的,需方在接到正式情况反映后,都将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予以处理。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2、供方在履行产品买卖合同中,如果为采购项目单位提供虚假发票或所供产品金额与所开发票金额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3、按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有关规定和办法,供方应以实际政府采购产品金额为基数计算,每季度向_________累计交纳一次代理服务费,其代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
14、供方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果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不允许使用_________采购方式,或政府采购机构发生变动,或生产厂家所生产产品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鉴定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的,需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8供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需方: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账号:
供、需双方根据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设备项目谈判结果和谈判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调一致,订立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二、合同金额:______________(以上价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采购货物清单》
序号
采购项目
品牌
产地
配置及说明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最终数量按实结算,结算按以上单价。
三、设备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招标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供方对设备提供_________年的维修保养期,保养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供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四、安装完毕时间:
交货地点:
五、供方应随设备向使用单位提供材质的质保书。
六、中标的投标方的保证金整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七天内退还(不计息)。
七、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七天内支付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清全部货款。货款凭发票、合同、政府采购资金结算单、政府采购验收单由财政直接支付。
八、违约责任
1、需方(使用单位)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拒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设备款总值的百分之三十违约金。
2、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3、供方所交付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绝。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货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二~五)的违约金。
5、供方逾期三十日不能交货的,视为不能履约,则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额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
九、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______________政府有关部门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可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___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需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____采招办和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加盖_________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专用章印章后方为有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增加条款或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但增加或补充协议的条款不得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供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
需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签约地点: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9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
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
设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号 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 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标总价格(大写)
2.付款方式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人民币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应向乙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合同总金额 %的余款即 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二,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 (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
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
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
三,保修条款
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下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
1.不可抗力引起的损害;
2.用户电力系统故障(如接地不良,电压超过规定范围等)引起的损坏;
3.用户私自维修引起的损坏;
4.用户自行造成的机械损坏(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属于供应商负担的保修事宜.
四,相关权利及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在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开发区监察审计部门,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的共同监督下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
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
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
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
五,争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甲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见证方代表(签字):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解除协议书 篇10政府采购网上竞价合同书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为了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采购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价、数量、金额等
注:
1、本合同价格已包含了购买货物的价格及安装、调试、保修、售后服务及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等货物伴随服务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一切相关税、费;
2、必须注明计量货币币种,未注明者即视为人民币。若约定使用外汇必须事先已经获得有权部门的批准,并且在本合同中应当注明批准文件文号,该外汇价格须按照批准文件内容并注明是按照固定汇率或是按照本合同需方付款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计算。
二、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供方于 年 月 日前将货物送至以下指定地点交由需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明,该文件仅证明已按现状收到若干具体单位数量的货物。需方指定货物交接地点: 的使用场所内,需方指定的签字收货人:
此外: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及追加、更换、补充的货物(含零件、部件、配件)的风险自货物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时转移。为此供方须与有良好信誉记录的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负担并实际支付保险费,为货物在交付需方且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取得有效的保险。否则供方仍应承担货物在交付需方且由需方确认验收合格前的一切风险,除非货损是由于需方明显不当的作为所直接引起的,但该作为不包括验收的行为。
三、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等事项按照下列约定
1、验收标准:货物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及要求方为合格:
(1)装箱单、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应当随箱的技术资料;
(2)报价要约中涉及质量、技术、服务、鉴定、检验及验收的全部相关内容或其所指引的内容;
(3)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或等于 %。
2、对于一般不需经过开机运行即可进行验收的货物:
(1)货到后 天内,双方根据所到货物实际情形确定验收所需工作日并记载于验收记录文件中,由双方签字认可。
(2)验收所需工作日确定后的 天内双方包括各自根据需要所聘请的检验机构、检验专家开始进行验收,验收应当在所确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若未能按双方计划完成则应当在专家所确定的延长期间内完成,但该延长期间除非双方一致认为必要外最多不得超过双方原定工作日的一倍,否则应视为验收合格。
(3)若双方对验收所需工作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一方未适当地配合另一方共同完成验收,则除非存在合理的并可以证实的原因或验收所依赖的客观条件不足,验收最迟应当在货到后 天内完成或应当被视为完成。
(4)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能在上述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的,若需方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验收及付款期限应当顺延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延期交货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若需方不再需要该批次货物的,除退货外,供方还应当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不能履行合同约定交货义务的全部违约及赔偿责任。
3、对大型或复杂货物或需经试车、运行的货物:应经过至少1至3个月的(本项目选择 个月)整套使用或整套试车、运行期方可以完成最终验收。该类验收不合格或不完全合格的情形,或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发现货物缺陷及其它质量问题或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应当严格按照需方的要求免费给予合理解决直至完全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为止。
4、开箱检验时双方皆应派员参加,验收后并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对合格货物签署无异议的《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验收单》(以下简称《电子验收单》);对显而易见不合格的货物应在《电子验收单》上加注表示货物不合格的文字或符号,或者以其它书面异议方式提出异议,均为有效异议,但该类异议应最迟于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提出,否则除非供方未在接到需方异议之日起 日内提出书面反对意见,均应当视为无效异议。
5、若检验时发现货物数量不足、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开箱时虽然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短缺或损伤,需方有权拒绝接收或决定暂时收取该批次货物,双方或单方应当在发现后及时记录并最迟在验收期限(含延长的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签署书面证明并送达给对方一份,供方应按照该证明将需补足或更换的货物在送达证明之日起 日内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6、供方保证向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全部中文版本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如发现缺失,供方应在需方送达通知之日起 日内将需补足的资料交付到需方指定地点,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7、对于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第一个完整的使用季节且不少于 天的期限内,或对于非季节性使用的货物在验收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若需方经进一步检验或在使用中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缺陷,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但并非在验收时属于显而易见(下称“A情形”);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下称“B情形”)、合理使用寿命期限结束前6个月内(下称“C情形”)证实货物及/或零部件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免费更换成没有缺陷的货物或零部件,并且,经过该项处理后需方待遇不得低于国家部委级别发布的“三包”规定的标准。其中:对属于A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整机、整件货物更换而不得仅更换零部件;对属于B情形的货物应当用崭新且尚未拆封、未曾使用也未曾展示过的正品合格品更换;对属于C情形的货物应当用不低于需更换货物成新的正品合格品更换。需方可以在发现该情形后尽快并且至迟应当在上述各对应期限结束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应在收到需方通知后 日内免费完成更换,按本合同前述各条款规定交付及验收。
8、本合同各相关条款中凡与供方责任或义务相关及由供方原因所引起涉及各项货物、零件、部件、配件及资料的更、换、补、退等情形,所发生相关的任何价款、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安装、服务、维修、调试等,以及保险、税、费等,均应当由供方承担。
9、需方应将电子验收单同发票一起入账,作为需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四、质量标准及保修
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信息产业部20__年联合发布的24号令)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投标货物生产厂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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