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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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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精选12篇)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 篇1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

  电 话:

  手 机: 电子信箱: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 ,并支付开发经费,乙方接受委托并进行此项开发工作。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项目要求

  1. 项目名称: 。

  2. 技术要求:。

  3. 开发进度:

  a)

  b) 。

  4. 验收:甲方依据验收标准 ,于乙方提交最终软件版本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将开具书面验收报告。

  5. 项目开发截止时间: 年 月。项目于本日期前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甲方验收,视为项目开发失败。

  6. 维护时间:乙方提交软件最终版给甲方并通过甲方验收后2个月。维护工作主要包含:软件使用指导、应用效果改进、软件bug修正等。维护期间原则上甲方不要求乙方派员出差,但甲方确有需要,乙方需派员出差到甲方指定的地方(一般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应用现场),期间乙方派出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技术服务费由甲方负责。

  第二条 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1. 项目经费为 万元。项目经费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含开发费用、维护费用、保密费用、发票费用等。除本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甲方如需要乙方人员到项目现场去技术支持,则需要支付乙方差旅费、技术人员现场调试费等。

  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乙方账户资料: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如乙方变更账户资料,须以书面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甲方。

  3. 支付时间:分期支付。具体如下:

  1) 合同签署后 天内支付总经费的50%(计 万元);

  2) 乙方提交软件最终版后 天内支付总经费的50%(计 万元)。维护期内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一条第6项履行维护义务。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支付项目经费给乙方。

  2. 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如对技术条件做说明、及时提供测试环境及协调原设备、平台厂商。

  3. 在乙方提请验收后,及时组织人员、搭建验收环境,进行项目验收。甲方不得随意增加除本合同开发内容之外的其它开发内容,如有增加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完成项目规定的软件开发。开发过程中,向甲方定每月以书面方式(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沟通项目的进展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技术交流。

  2.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后,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或提供与使用该研究开发成果相关的技术服务。

  3. 配合甲方的项目验收,并及时解决验收过程可能遇到的技术问题。

  4. 在项目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做好维护工作。

  5. 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或者合同中止后30天内,给甲方开具已收到经费的发票。

  第五条 甲方权利

  可以随时了解乙方的进展情况。

  第六条 乙方权利

  可以随时要求甲方对技术条件做进一步说明。

  第七条 研发成果

  乙方提交的开发成果应有以下内容:

  1) _________________软件安装版本。

  2) 软件操作手册。

  第八条 知识产权

  1. 甲乙双方均可在本项开发成果的基础上进行后续开发,后续开发的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

  第九条 保密义务

  1. 保密内容:涉及本项目的所有的技术和商业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甲方的经营秘密(经营方针、客户资料、财务数据等)、甲方的产品和技术秘密(产品规划、技术资料、技术文档)、乙方的科研信息(科研计划、科研项目资料、技术资料、技术文档)、甲乙双方的其他内部信息、本合同文本。

  2. 保密:是指禁止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书面许可把本合同规定的涉及另一方的保密内容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但任一方因申请专利、著作权登记、奖励等而向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在保密之列,如提供的资料有保密相关的选项必须选上。

  3. 保密人员范围:与本项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甲乙双方所有人员。

  4. 保密期限:

  1) 非技术秘密 年 月至 年 月。

  2) 技术秘密 年 月至 年 月。

  第十条 合同有效期和失效

  1. 合同有效期: 年 月至 年 月。

  2. 因任一方出现违约,另一方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责任外,可选择中止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如违约方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无法执行合同的,本合同随即中止。

  4. 双方如约执行合同,到合同期限时,本合同随即终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无法执行合同的,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各自承当已发生的费用。如由于甲方配合项目本身进展等原因导致项目终止,甲方同样须支付乙方的本合同约定的开发费用,视本合同为有效合同。

  2. 乙方由于技术原因导致项目开发失败,甲方停止支付后续经费,后续的提交、维护工作自然取消,但保密义务继续有效。

  3. 乙方未能按照“第一条”规定的时间进度和验收时间完成相应工作,需支付违约金给甲方。违约金计算方法:延迟时间每10日的违约金为项目总经费的3%,违约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违约金从项目总经费中扣除。如由于甲方配合项目本身进展等原因导致项目延迟,乙方无需承担违约金。

  4. 如任一方违反“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赔偿,赔偿金额为合同总额的1至3倍。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如本合同与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相冲突,则服从后者。

  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4. 合同生效后,双方另行签署的书面协议或会议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和修改,与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 篇2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乙方为提高企业信息管理化水平与公司形象,特委托甲方为其客户管理系统软件,详细要求见附件.

  二,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所开发软件是自行研发的,保证不是侵权软件.

  2, 甲方将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进行软件的开发设计.

  3, 甲方开发的软件不得含有病毒,不得含有黄色,反动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

  4, 甲方所开发软件的所有权,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

  5, 甲方只对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进行开发.

  6, 甲方交付软件时将对乙方提供相关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托付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保证不含有反动,黄色及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否则甲方将不予开发.

  2, 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不作任何侵权行为,如不进行拷贝,篡改,泄露给第三方使用等,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 乙方托付甲方开发软件时必须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且加盖公章)详细地说出需求模块,提供给甲方各项技术指标.

  4, 乙方托付甲方开发的软件在签订合同之后如需增加其它功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呈交给甲方,甲方做改动并酌情收取适当费用.

  五,乙方验收标准

  1, 乙方验收时,不得对甲方所开发的软件提出附加条件.

  2, 甲方所开发的软件符合乙方呈甲方的附件要求及各项技术指标即为合格.

  3,甲方完成软件工作, 乙方应在三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六,费用结算方式

  1, 该软件乙方付给甲方费用总金额 元整.

  2,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当日,乙方将预付保证金 元整(占总造价_______%).

  3, 甲方交付软件当日,乙方验收合格后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占总造价_______%).

  4, 甲方收取完开发费用后,免费为乙方维护软件 个月 .

  5, 免费维护期过后,乙方如需甲方对该软件继续进行维护,甲方将提供有偿服务 .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 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软件开发所需的信息而导致甲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软件的开发,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具体额度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超过合同中乙方支付费用总金额的10%.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

  九,合同终止

  1, 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并说明正当的终止理由,由双方代表签字后方可终止本合同.于战争,地震,火灾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的工作中断,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待条件恢复后,由双方协商确定合同内容的变更.

  十,附则

  1, 合同签订前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时应以书面形式确认.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3, 本合同的详细要求见附件,附件具有同待法律效率.

  甲 方: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日 期: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臵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臵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 ]。

  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 ]工程(“项目”或“工程”)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该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4“技术文件”或“技术资料”:合同附件[ ]中规定的所有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5“培训”:按合同的规定,乙方为确保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能够充分适当的被甲方使用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1.6“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向甲方就所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做出的行为和担保。

  1.7“现场”:对应用软件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

  1.8“初验”:甲方按照附件对应用软件按照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和验证。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初验证书。

  1.9“移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

  1.10“试运行”:在初验合格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用来证明应用软件的指标是否达到了附件[ ]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1.11“最终验收”或“终验”:甲方对应用软件按照附件[ ]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1.12“保修期”: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应用软件的免费修复、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免费升级,以保证整个工程系统正常运行的时期。

  1.13“响应时间”:乙方就甲方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的时间。

  1.14“一方”:甲方或乙方。

  1.15“双方”:甲方和乙方。

  1.16“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工程开发“[ ]工程软件”(即“应用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

  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乙方保证系统软件及软件介质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2.3乙方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的同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 ]中规定的需移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应用软件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应用软件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第三方使用。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本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 ]元整,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合同费用总额中。

  3.2上述合同总价为确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的费用。

  (2)甲方获得系统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

  (3)根据本合同甲方获得应用软件的费用。

  (4)乙方应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5)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训的费用。

  (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一切其他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四条 支付

  4.1本合同总价款的所有支付以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支付条款为准。

  4.2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3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银行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质量及运行与合同及附件中的所有要求相符。 双方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2初验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应用软件开发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 ]组织[ ]对应用软件进行初验,乙方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双方将签署初验证书。初验证书应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正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初验不合格[ ]日后,经乙方更正修改仍不能达到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3移交

  乙方在初验合格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的软件开发计划及其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应用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并根据附件[ ]的要求进行全部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的移交。

  5.4试运行 应用软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 ]。试运行应表明应用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附件[ ]中的承诺。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与附件[ ]规定的不符,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直到其达到附件[ ]中的要求,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 ]小时内恢复,试运行期将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最长不得超过[ ],超过该期间后仍不能达到附件[ ]的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5终验

  终验在试运行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如果终验测试应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与附件[ ]的规定相符,甲方与乙方将共同签署两份应用软件终验证书,其中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保存。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附件[ ]进行终验。如果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6终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 技术支持与服务、保修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应用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6.2乙方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

  [ ]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

  6.3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在保修期内如果甲方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乙方承诺对应用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6.5在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 ]年内,对于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软件缺陷及/或不合理情况,乙方免费提供应用软件补丁或升级。

  6.6保修期内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应用软件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应用软件修复为止。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复后的软件运至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应用软件修复或替换时间期限。如应用软件出现故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具备相应的通信手段,以保证能够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周七天的7×24小时的响应服务(“7×24小时响应服务”)。

  6.7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进行了技术改进,且这项改进对甲方有重要意义并对软件运行维护有实用价值,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软件升级。

  6.8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签发两份证明保修期届满的证书。

  6.9保修期届满后的升级、改造费用,每个功能模块最高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中的对应功能模块价格,总的升级、改造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 ]%;新功能模块增加开发费用,最高不超过本次应用软件成交后的相关功能模块价格或最复杂功能模块的价格,总的新功能模块的增加开发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

  6.10保修期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乙方需保证保修期后给予甲方最优惠的服务价格,且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价格及乙方届时市场最低价。

  6.11保修期届满后甲方在系统运行或维护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

  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应在二十四小时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16.12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现应用软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

  16.13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七。

  第七条 培训

  7.1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7.2培训目的

  7.2.1确保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

  7.2.2确保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应用软件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

  7.3培训内容

  7.4培训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不少于[ ]个工作日的技术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在培训日前[ ]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名单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员。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具体培训方式见附件[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如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许可使用权限、数量、范围、期限等与本合同及附件不符,或软件介质存在瑕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

  9.9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并承担责任。

  8.2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初验、移交、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列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则迟延履行的第1、2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的第3至6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7周以上,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周时按1周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并且,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

  [ ]%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影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3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8.4对于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8.5如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乙方并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8.6除非甲方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8.6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使得合同时间未能得到履行,则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将相应顺延。

  第九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9.1双方同意本项目应用软件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 篇4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定义:

  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保密义务: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接收方"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评价产品商业开发的可能性;

  不能将"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接收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接收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接收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外情况: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专有信息的交回:

  当"透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专有信息时,"接收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没有"透露方"的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救济方法: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 篇5

  甲方:中国电信[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臵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臵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 ]。

  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 ]工程(项目或工程)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该应用软件的所有权和全部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4技术文件或技术资料:合同附件[ ]中规定的所有与应用软件、技术开发及服务、软件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和检验相关的文件。

  1.5培训:按合同的规定,乙方为确保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能够充分适当的被甲方使用而向甲方提供的服务。

  1.6服务:按合同规定由乙方向甲方就所设计开发的应用软件做出的行为和担保。

  1.7现场:对应用软件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

  1.8初验:甲方按照附件[ ]对应用软件按照测试规范进行测试和验证。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初验证书。

  1.9移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

  1.10试运行:在初验合格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用来证明应用软件的指标是否达到了附件[ ]中规定的所有要求。

  1.11最终验收或终验:甲方对应用软件按照附件[ ]进行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1.12保修期: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对应用软件的免费修复、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以及免费升级,以保证整个工程系统正常运行的时期。

  1.13响应时间:乙方就甲方提出的问题予以答复并提供可行性解决方案的时间。

  1.14一方:甲方或乙方。

  1.15双方:甲方和乙方。

  1.16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工程开发[ ]工程软件(即应用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及附件提出的所有要求。

  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乙方保证系统软件及软件介质能够满足甲方要求并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2.3乙方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的同时提供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附件[ ]中规定的需移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2.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应用软件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应用软件转让给第三方或交第三方使用。

  第三条 合同价格 3.1本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 ]元整,其中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增值税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合同费用总额中。

  3.2上述合同总价为确定价格并不可更改。

  3.3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的费用。

  (2)甲方获得系统软件许可使用的费用。

  (3)根据本合同甲方获得应用软件的费用。

  (4)乙方应交纳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5)由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培训的费用。

  (6)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应支付的一切其他费用。

  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第四条 支付

  4.1本合同总价款的所有支付以本合同第10.5条约定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支付条款为准。

  4.2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3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银行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质量及运行与合同及附件中的所有要求相符。 双方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2初验

  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应用软件开发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 ]组织[ ]对应用软件进行初验,乙方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双方将签署初验证书。初验证书应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正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初验不合格[ ]日后,经乙方更正修改仍不能达到附件[ ]的初验测试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3移交

  乙方在初验合格后[ ]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应用软件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应用软件的软件开发计划及其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应用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应用软件全部源代码,并根据附件[ ]的要求进行全部完整、准确的技术文件的移交。

  5.4试运行 应用软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 ]。试运行应表明应用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符合乙方在本合同附件[ ]中的承诺。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与附件[ ]规定的不符,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直到其达到附件[ ]中的要求,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 ]小时内恢复,试运行期将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试运行最长不得超过[ ],超过该期间后仍不能达到附件[ ]的标准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5终验

  终验在试运行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如果终验测试应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与附件[ ]的规定相符,甲方与乙方将共同签署两份应用软件终验证书,其中一份由乙方保存,一份由甲方保存。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附件[ ]进行终验。如果再次终验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6终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 技术支持与服务、保修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应用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设备维修支持、电子邮件支持、因特网支持和提供系统应急策略等内容。

  6.2乙方自终验证书签署之日起,就所提供的应用软件乙方为甲方提供为期[ ]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保修期)。

  6.3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4在保修期内如果甲方的有关技术规范进行了修改,乙方承诺对应用软件进行免费升级。

  6.5在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 ]年内,对于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软件缺陷及/或不合理情况,乙方免费提供应用软件补丁或升级。

  6.6保修期内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四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应用软件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应用软件修复为止。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复后的软件运至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应用软件修复或替换时间期限。如应用软件出现故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具备相应的通信手段,以保证能够提供每日二十四小时、每周七天的724小时的响应服务(724小时响应服务)。

  6.7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进行了技术改进,且这项改进对甲方有重要意义并对软件运行维护有实用价值,乙方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这些改进有关的详细技术资料和软件升级。

  6.8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签发两份证明保修期届满的证书。

  6.9保修期届满后的升级、改造费用,每个功能模块最高不超过本次合同总价中的对应功能模块价格,总的升级、改造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新功能模块增加开发费用,最高不超过本次应用软件成交后的相关功能模块价格或最复杂功能模块的价格,总的新功能模块的增加开发费用每年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 ]%。

  6.10保修期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但乙方需保证保修期后给予甲方最优惠的服务价格,且该价格不得高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价格及乙方届时市场最低价。

  6.11保修期届满后甲方在系统运行或维护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应在二十四小时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

  16.12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现应用软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

  16.13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七。

  第七条 培训

  7.1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7.2培训目的

  7.2.1确保甲方技术人员能够熟练地对应用软件进行运行、诊断、维护和管理。

  7.2.2确保甲方相关业务人员对其使用的应用软件能熟练地操作和使用。

  7.3培训内容

  7.4培训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不少于[ ]个工作日的技术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在培训日前[ ]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名单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员。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具体培训方式见附件[ ]。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如乙方提供的系统软件许可使用权限、数量、范围、期限等与本合同及附件不符,或软件介质存在瑕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第

  9.9条的规定采取措施并承担责任。

  8.2由于乙方原因使得初验、移交、试运行(含顺延和重新计算的试运行期)、终验(含再次终验)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均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列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一阶段工作迟延的,则迟延履行的第1、2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的第3至6周,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1.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7周以上,乙方应每周按相当于合同总价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迟延履行不足1周时按1周计算。因任一阶段工作迟延而使甲方额外增加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用、测试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并且,如乙方任一阶段工作迟延,其迟延违约金的数额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 ]%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并不影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

  8.3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8.4对于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各项违约金及损失赔偿,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从应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乙方对前述扣款事项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日内提出。

  8.5如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则除应当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等)外,乙方并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及自付款之日起至返还之日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8.6除非甲方解除合同,否则,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不免除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8.6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使得合同时间未能得到履行,则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时间将相应顺延。

  第九条 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9.1双方同意本项目应用软件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9.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9.4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应用软件及与本项目应用软件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软件提供或变换方式提供、出售给除甲方外的其他方。乙方在本合同终验证书签署后二年内,不得为除甲方外的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也不能对其他方开发同类或类似功能的应用软件提供任何协助。

  9.5如果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倍。

  9.6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仍归软件著作权人所有。

  9.7乙方承诺,其依据本合同开发应用软件及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应用软件的,均不存在对系统软件权利人的侵权情形。如乙方与系统软件权利人之间产生纠纷,乙方应负责尽快解决该等纠纷,并保证该等纠纷不得影响甲方对应用软件的正常使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损失。

  9.8如果有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侵犯了其所有权或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赔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调查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

  9.9如果在侵权指控的审理过程中有关机关禁止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继续使用本合同项目软件的部分或全部,乙方应采取以下措施之一:

  (1)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重新免费获得使用上述软件的权利,或

  (2)免费更换或改造上述软件,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不受上述禁令限制继续使用该软件。

  (3)其它使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软件拥有合法使用权,或其它弥补甲方受损利益、实现合同目的的合理方式。

  乙方采取上述措施不能免除乙方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0.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0.5本合同作为甲乙双方[ ]年[ ]月[ ]日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的附件。技术开发合同与本合同有冲突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0.6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

  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 篇6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定义:

  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保密义务: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接收方”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评价产品商业开发的可能性;

  不能将“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接收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接收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接收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外情况: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专有信息的交回:

  当“透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专有信息时,“接收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没有“透露方”的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救济方法: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透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专有信息可以不用保密,接收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前收到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生效及其它事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签订于 年 月 日,于签订之日生效,任何于协议签订前经双方协商但未记载于本协议之事项,对双方皆无约束力。

  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附件一:

  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 篇7

  茶青订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示范文本)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茶青订购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茶青交售品种、数量、价格

  卖方全年分春夏秋冬四季(另加雪片茶一季)向买方交售茶青,其品种、数量、收购价格如下表:

  春夏秋冬雪

  品种

  数量

  价格

  备注

  收购价格:买方以不低于如上表规定的保护价进行收购,具体收购价由双方于收购前按茶青等级和收购时市场收购价另行确定,但不得低于保护价。

  二、收购时间与方式

  买方须提前三天发出收购凭单,确定应交售的品种、数量。

  三、包装要求

  卖方按买方要求进行包装、运输。

  四、买方责任

  1.及时安排收购指标,发送收购凭单,按合同约定收购卖方所提供的茶青;

  2.应当于收购当天自行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茶青质量进行检测;

  3.以质论价,按收购标准进行验收,不压价、不少斤缺两。

  4.定期派员无偿提供必要的茶叶田间管理、采收技术和病虫害防治等知识(包括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培训,送科技下乡活动等)。

  5.不得拖欠卖方的茶青款,按当天验收凭单足额发放茶青款(如遇特殊情况,其付款方式及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卖方责任

  1.不得在茶叶生产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高残留农药。

  2.不得在采收前  天施下肥料、喷施叶面肥等。

  3.按标准要求于当天上午9:00后至下午4:30前手工采摘鲜叶,并在采摘后 小时内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向买方提供雨天采收的茶青和隔天采摘的茶青。

  六、买方违约责任

  1.没有按时按量收购,造成茶青变质等损失,或故意压级压价,除赔偿卖方的损失外,应向卖方支付该批茶青总价值  %的违约金。

  2.拖延支付茶青款,应参照银行关于拖延付款的规定,向卖方偿付违约金。

  七、卖方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力,未完成当月合同总数量的90%,应向买方支付未完成部分茶青总价值   %的违约金。

  2.交售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茶青,应按每百斤  元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卖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 种方式:

  1.提交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民法典》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送    备案。

  甲方:(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软件开发合同书 篇8

  项目名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__ __ __

  签订时间:

  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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