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德少年表彰决定
美德少年表彰决定(通用3篇)
美德少年表彰决定 篇1泱泱中华,礼仪之邦;文明圣火,日月齐光;温文尔雅,谦恭礼让。文明,做为中华民族之魂千古流芳。为了五千年不绝的中华文明,为了五千年生生不息的民族之魂,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拥抱现代文明的同时,我们理应弘扬传统美德,争做文明使者。
自学校开展评选-x年度“美德少年”活动以来,全体同学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以文明行为、掀文明之风、创文明校园、展文明形象,全面提升了道德修养水平,涌现出许多美德少年的典型。经学校研究,决定授予翟怀敏等13名同学“优秀美德少年”荣誉称号,授予李雨桐等52名同学“美德少年”荣誉称号。
学校希望受表彰的同学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同时要求全体同学要以受表彰的同学为榜样,努力学习,积极进步,争做文明好学积极向上的中学生。
x街道中学
x年5月26日
美德少年表彰决定 篇2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少工委:
x年以来,全省广大未成年人以“美德少年”为榜样,高扬爱国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积极参与“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当代少年“心向党、跟党走”的高尚情操,涌现出一大批热爱祖国、理想坚定,勤奋学习、追求上进,品德优良、团结友爱,体魄强健、活泼开朗的优秀少年,充分展现了未成年人的良好风貌,充分体现了我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
为了在广大未成年人中营造崇尚模范、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深入推进“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经过组织申报、层层推荐、严格筛选和审核公示,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xx日报传媒集团、省少工委决定联合授予武汉市育才第二小学四(10)班何珺宜等50名同学为第二届“美德少年”,其中好孩子18名、好学生17名、好公民15名。
希望受表彰的美德少年珍惜宝贵荣誉,树立远大理想,砥砺意志,陶冶情操,积极进取,勇于开拓,为全省未成年人作出表率和示范。全省广大未成年人要以美德少年为榜样,自立自强,奋发有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可靠接班人。
中共xx省委宣传部 xx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xx省教育厅 共青团xx省委 xx省妇女联合会 xx日报传媒集团 少先队xx省工作委员会
x年5月16日
美德少年表彰决定 篇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会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学习雷锋,争做美德少年”主题实践活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不断提升,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的未成年人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广大未成年人崇尚先进、见贤思齐,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决定:对曾姣等10名“xx省十佳美德少年”、路玉婷等100名“xx省美德少年”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人员珍惜荣誉、戒骄戒躁,自强不息、积极进取,勤奋学习、增长才干,继续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
全省广大未成年人要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从自己做起、小事做起、点滴做起,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弘扬受表彰人员的感人事迹和高尚品德,在广大未成年人中掀起向先进典型学习的热潮,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xx省美德少年名单
中共xx省委宣传部 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xx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xx省教育厅
共青团xx省委员会 xx省妇女联合会
xx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x年2月13日
美德少年表彰决定相关文章:
美德少年表彰决定
上一篇:工伤事故处罚决定
下一篇:学校优秀学生表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