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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年中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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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年中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精选3篇)

民政年中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篇1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围绕构建现代大民政的总体目标,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工作要求,以“保基本民生、优社会服务、重治理创新、转工作作风”为工作重点,全力促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在推进“创新之区、品质之城”建设中彰显民政职能,为顺利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兜底线、促公平,救助保障水平得到提升。兜住救助底线,进一步巩固省级“救急难”试点成果。出台《上虞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切实缓解贫困家庭就医难和因病致贫问题。上半年,共新增低保户265户408人,退出低保户218户405人,在册补差调整99户166人,入户调查98户,目前全区共有低保户6275户9502人,发放资金2743.61万元,低保人均补差571元,占低保标准82.4%;发放医疗救助资金781.41万元,完成3批医疗救助手工结报,共计核算医疗救助887份,核查医疗救助627份;完成临时救助89户244人,救助资金29.66万元。规范救助程序,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平台数据,深化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截至5月底,共对8989户13814人进行了经济核查。其中,受区住建局委托开展公租房申请家庭财产核查152户265人,协助残联审核两项补贴残疾人补贴,审核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共计5127人,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共计4361人,其中对2844名残疾对象进行财产核查,对在册低保户进行批量核查6329户9644人。拓展救助范围,认真开展街头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共接待和劝导救助人员691人次,对符合救助条件的637人次给予救助,救助率达100%。其中:老年人2人次,未成年人4人次,中心内滞留1人,百信医院疑似精神病人39人次(含滨海新城)。加强儿童福利,截至5月底共计发放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金432人64.16万元,社会散居儿童生活补助金64人18.62万元,出台《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保基本、广覆盖,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发展。继续推进机构养老“1+7+x”计划,牵头开展区社会福利中心提档升级方案论证,抓好7家综合性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小越、道墟2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公建民营”项目招标;章镇、崧厦2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正在开展单项验收;曹娥、丰惠2家养老服务中心顺利建设中。截至6月底已有5家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70%。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组织相关乡镇赴福建福州、湖州德清等地区对实行“公建民营”的单位进行学习考察,努力引进社会投资的养生养老产业化项目,对有意向投资养老养生项目的南岭山庄、绿洲山庄、交通集团等单位进行积极接洽沟通。加强对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实行“每月自查、不定期检查”,按照一周一提醒、一月一报表、一季度一督查、半年一培训、一年一演练的“五个一”机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指数。继续推进居家养老“三位一体”建设,在全区范围内确定10个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特色示范点创建工作,目前已有6个点完成创建;联合区卫计局对全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券的对象进行评估,今年一上半年共有2053人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补贴资金达180.12万元。继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成功创建成为省级“老年友好城市”。

  三、重规范、保稳定,优抚安置工作稳中有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根据绍兴市新的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政策,完成20xx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大学生奖励金发放,共计发放补助、奖金1039.22万元;做好1978至20xx年以来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组织开展20xx年度第一批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工作。推进双拥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协调运行、保障服务和协作共建“三大体系”建设,开展烈士褒扬系列工作,组织开展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加强对部分烈士纪念建筑物的修缮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春节前夕走访慰问各驻虞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工作,发放各类慰问金370万元。高度重视涉军维稳,积极参与各级“两会”期间的涉军维稳值勤工作,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摸排,建立台帐档案,实行清单式管理,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各类涉军群体最新信息,做到与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信息互通,较好地化解了赴绍、赴省、赴京集体上访事件,基本形成涉军信访维稳工作网格化管理,全力确保涉军群体基本稳定。

  四、强管理、优服务,专项事务工作规范有序。强化殡葬管理,实行“转、疏、堵”三措并举,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抓好春节、清明期间的文明祭祀宣传,倡导殡葬新风。继续推进镇村生态墓地规范化建设,做好20xx年度村镇公益性墓地的立项、申报,共确定17家公墓单位立项建设。截至6月中旬,已有4家完成建设。继续推进殡仪馆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截至6月已完成殡仪馆扩建工程前期准备和工程预算编制工作。提升殡仪服务水平,开展“殡葬服务月”、“绿色梦清明情”活动,加快南山陵园新墓区的开发,共提供低档墓80穴、中高档墓300多穴。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共查处违建坟墓案件8起,平毁坟墓38穴,查处道墟镇2家非法棺材加工点,收缴棺材2口。深化移民帮扶,开展20xx年度移民直补对象调整复核工作,核减73人、补登1人,共发放第一季度直补资金145.9万元,完成20xx年度水库移民扶持实施项目摸排调查和落实工作,20xx年共需实施的移民后扶项目为23只,共计涉及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124万元。优化其他服务,推进地名规范化工作,开展我区道墟、小越、梁湖3个镇的撤镇设街行政区划调整,完成百官、曹娥老城区200块老路牌和迎宾大道157块(原大普路)门(楼)牌、单位门牌的更换,按时完成我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阶段性工作,通过对一审稿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上虞区地名志》送审二稿(60.98万字);加强婚姻登记中心建设,上半年共办理婚姻登记等各类业务4118件。安全平稳发行福利彩票,截至6月11日,共计销售9431.8万元;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福利企业资格认证工作取消后对企业的服务工作,加强部门协作,完成20xx年度超比例安置和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核算,截至6月,我区目前享有优惠政策的福利企业26家,共有残疾职工709名,占正常职工的29%。

  五、促联动、重实效,基层社会治理初显成效。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继续实施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办公用房改造提升工作,完成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以实施城市社区办公用房两年提升计划为重点,切实加强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截至6月中旬,已协调完成12个城市社区的提升方案,新增社区办公用房面积20xx平方米,其中金桂苑、银河社区用房正在扩建、新建当中。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以培育扶持四大类社会组织为主,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7家,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的70%。其中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目前全区共有在册登记社会组织384家,其中社会团体235家,民办非企业149家。开展社会团体收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情况的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及时调整社会团体的领导职务人选共203人,调整后共有302名党政领导干部按要求进行兼职申报工作。加强社工队伍建设,新发展社工人才58人,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开展第四届社工文化节,共有1000余名社工及社区居民参加活动;启动20xx年社区公益创投项目征集,对20xx年16个社区微公益创投项目进行推广总结;根据全国社工资格考试时间节点,开展新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今年共审核通过新报名考生95名;组织持证中级社工赴上海浦东新区举办社工人才精英培训,50余名中级社工及社区主任参加。

  六、严纪律、转作风,民政队伍建设从严从紧。制定区民政局“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工作有激情、干事有本领、执行有担当、服务有创新、行为有规范”的民政干部队伍。制定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围绕严守纪律规矩、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权力运行、深化作风建设、落实自查整改等五块重点工作,进一步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区民政局党组理论组20xx年学习计划,切实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决策水平和工作本领,进一步提高解决复杂矛盾和推进科学发展的能力,推动民政工作取得新成效。切实强化日常管理,推进“最多跑一次”,梳理事项85项。

  第二部分:下半年工作重点

  下半年,全区民政工作将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年初民政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在抓重点、促落实、见成效上下工夫,着重抓好以下7项工作:

  1、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开展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工作,提升救助精准性。开展低保核查不符对象的处置工作,对不符合低保要求的756条信息涉及到1508人,进行跟踪对接,做好政策解释,确保救助公正公开。开展村级避灾安置场所建设,做好台风时期的救灾减灾工作,争创2-3家全国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进一步落实困境儿童救助行动。持续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劝巡,关注特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治救助。

  2、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继续发挥区社会福利中心的龙头样板作用,按区政府明确的提档升级方案,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继续抓好乡镇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运行,对小越、道墟2家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运营模式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崧厦、章镇2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公建民营”招投标,协助抓好曹娥、丰惠2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与验收进度,力争11月底前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对接民办养老项目,确保新引进社会投资的养生养老项目1个以上。实地指导、督促社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规范化运作,对申报创建特色示范点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站)进行验收,并下拨补助资金。探索农村集中居住养老的模式。认真开展各项老龄工作,巩固提高省级“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作,制定出台20xx-20xx年全区为老年人办实事意见,抓好“敬老月”各项具体工作。

  3、大力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切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等工作,强化协作共建,推动双拥工作军民融合式发展。拟订调整部分下岗失业复退军人再就业岗位待遇建议方案,组织开展拥军优属、走访慰问工作,做好20xx年度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开展11名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军人报到接收、档案量化评分的审核工作。继续发挥区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作用,及时疏导情绪、帮解困难、化解矛盾,努力保持涉军群体总体平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切实强化殡葬管理工作。继续推进镇村生态公墓规范化建设,督促指导剩余公墓单位完成建设,力争11月底前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继续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实行区、乡镇(街道)、村(居)三级联动,采取日常巡查和受理举报、集中整治和平时监管相结合,切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结合“四边三化”“两路两侧”环境提升工程,开展精品线路两侧“三沿五区”裸露坟墓整治工作。

  5、积极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按计划推进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提升改造;继续做好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后续工作,重点做好信访答复与稳控工作;组织做好社区公益创投项目的评审与管理工作。发挥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辐射作用,为全区社会组织提供咨询指导和能力建设服务,继续招募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和公益机构入驻,开展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专项工作,同时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活动。探索社工联合公益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建设实务方法,提升社工实践能力。

  6、全力提升专项服务能力。落实移民直补对象调整复核,发放直补资金;对20xx年移民资金后扶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对20xx-20xx年还未结报的12只项目进行跟进落实。全面完成撤镇设街请示资料上报,等待省、市政府批复,做好相关地名的更改工作,修改完善地名普查数据库并进行审计,继续推进地名规范化和地名文化建设,适时开展城北新形成道路及缺失路牌的设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地名词典》上虞片的编写和上虞区第二批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的收集、审核。继续抓好婚姻登记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登记机关服务设施和登记员队伍建设,加强福利企业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完成外资引荐任务。加强福彩宣传,确保安全发行。

  7、扎实推进民政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围绕“拧紧思想总开关、增强队伍战斗力、树优民政新形象”这一工作主线,开展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能力素质建设和干事作风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民政(阳光民政)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数据录入,推进民政服务信息化,努力实现民政事项“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民政服务质量和效率。

民政年中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篇2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有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1—5月累计救助23.71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76亿元。圆满完成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覆盖对象约14.96万人次,支出资金约7255.36万元。全面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为1.56万人次在定点医疗机构实时结算237.85万元。社会救助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根据市民政局统一部署,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和“提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年”行动,对街镇低保工作进行大调研、大检查,杜绝错保、漏保、人情保、维稳保等现象。继续开展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对工作,实现收入核对可视化审批全覆盖。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四周年及救助管理进社区宣传活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积极推进。开展“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20xx年防灾减灾日系列活动,提升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慈善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完成2名回归社会成年孤儿的安置工作。对全区10名社会散居孤儿及特别援助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7.8万元。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的通知》,将729名困境儿童信息录入民政部信息系统,做好动态管理和日常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工作,并排摸辖区内符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的人群,帮助他们申请基本生活费。开展第24届“蓝天下的至爱”系列慈善活动暨长白街道“慈善在线”公益直播启动仪式。开展市民综合帮扶(个案帮扶)245例,支出帮扶金94.88万元。1—5月共销售福利彩票7258.62万元,筹集公益金437.43万元。

  (二)为老服务工作持续发展。一是全面推进市、区实事项目及为老服务设施建设。辽源西路养老院项目已基本完成装修建设,可新增床位150张;翔殷路养老院项目全面推进装修施工,同步办理民非核名事宜;平凉路综合养老项目完成装修工程报建,协调土壤修复事宜,落实施工招标准备工作;152街坊配套养老院新建工程项目抓紧推进扩初意见征询;原区委党校养老院项目完成产证办理,继续推进设计方案深化,做好项目建议书申报准备。依托区社会福利院推进失智老人照护床位改建方案设计。完成平凉、控江、殷行街道等3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建设,协助长白街道明确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及日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完成控江、延吉、五角场街道等3家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推进江浦街道老年人助餐点施工收尾。二是继续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组织开展街镇一线工作人员政策业务培训和养老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培训,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工作,配合区医保部门做好存量老人数据平移及待遇享受工作,重点关注养老服务市场规范化建设,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监管。启动20xx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监管,完善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标准体系。启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建设。组织养老机构院长、护理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参加各类培训。四是深化老年宜居社区建设。配合区人社局完成助老服务社和相关养老服务员转制工作。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调研,探索优化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按照上海市养老服务补贴新标准,实施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调标工作,出台《杨浦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试行)。举行“爱我中华杯”杨浦区第11届中老年兵乓球、象棋比赛。

  (三)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全面启动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全区各街镇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调研,并对拟暂缓选举、拟代表选举居委会的数量和具体原因进行分析汇总,要求各街镇做好应急方案。成立区居民区党组织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杨浦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居委会换届选举进行动员部署。巩固居委会“全岗通”工作模式。委托第三方对“全岗通”实施情况开展评估,目前现场评估已经结束,正在整理评估报告,完成后将下发评估结果和诊断报告书,以评促建,进一步巩固“全岗通”工作机制。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实现“全市通办”。全区各街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均已实现161项事务“全市通办”,打破了户籍及居住地的限制,让居民群众在任何一个受理中心都能申请办理事项,真正实现“就近办事”。开展社区人才队伍培训。面向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社区工作者开展培训,提升其在礼仪修养、沟通技巧、应急处置以及心理调适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继续委托上海开放大学开展居委会成员学历提升计划,鼓励其利用业余时间提升自身学历水平。结合“全市通办”工作的推行,开展区级业务综合培训,促使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形成互帮互学、以点带面的学习培训机制。

  (四)社会组织发展健康高效。培育管理工作有力推进。今年以来,新成立社会组织57家,全区社会组织总数达781家,其中社会团体14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641家。党建引领作用不断加强。各街镇均已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作为党建引领的平台,凝聚团结辖区内的社会组织。督促社会组织在章程中增加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内容,确保社会组织管理的正确方向和鲜明的价值导向。推动群众活动团队配备党建联络员,增强党建对基层治理的引导力。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的活力进一步激发。出台《杨浦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实施细则》,优化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信息平台,规范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立项审核、购买流程、资金拨付、绩效评估等机制,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营造有利环境。推动由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街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公益基金会共同构成的、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三驾马车”,目前已实现街镇全覆盖。尝试开展社会组织睦邻公益路演活动,积极展示社会组织风采,提高社会组织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动员社会组织申报“公益之申”评选,以评促建,让更多的优秀社会组织脱颖而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对部分社会组织进行实地抽查和财务抽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社会团体的各类收费行为。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继续对名存实亡社会组织进行执法清理,已受理立案14件。职业社会工作继续深化。开展20xx年社工资质考前培训班,共210余名学员参加培训。举办“牢记社工心,建功新时代”3·20国际社工日宣传活动。启动20xx年社工督导培养计划和优秀社工、案例、项目评选,开展专业社工机构核心竞争力评价。启动20xx年社区公益项目招投标工作。

  (五)双拥优抚安置保障有力。服务国家强军战略和军队改革。发挥好区双拥办“参谋、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服务”职能,加强军地共建,持续开展多元化双拥宣传,指导各双拥成员单位和街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组织开展区四套班子领导春节走访慰问驻区部队活动。推进文化、知识、科技、实事拥军工作,做好管乐节等重大活动的联络工作,举办海军军乐团慰问驻区部队专场音乐会。召开军人子女招生通报会,完善军人子女就学等协调机制。继续推进“关爱功臣”活动。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调整抚恤补助标准,张贴“光荣人家”万余户,推进评残换证、抚恤补助发放等优抚审批工作。开展龙华烈士陵园清明祭扫活动。继续会同复馨社工师事务所开展优抚社工项目,深入推进优抚对象精神关爱,努力提升优抚对象幸福感和满意度。推进街镇“双拥(优抚)之家”建设,拓展“关爱功臣”和双拥共建平台。扎实开展双退安置工作。做好退役士兵档案接收、审核工作,为退役士兵办理接收手续,发放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

  同时,全面做好各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举办“以爱围家”系列活动之5·20特别策划——第三届“家庭开放日”暨“婚姻物语”主题式结婚登记集体颁证仪式,传递和谐婚姻价值观,弘扬新时代好家风。1—5月共办理结婚登记3290对、离婚登记1562对,补发结婚证1099份、离婚证208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12份,办理收养登记3例,解除收养关系2例。圆满完成严寒季节救助管理工作,没有发生流浪乞讨露宿街头人员伤害事件。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社会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街镇救助工作专项检查。开展“9+1”社会救助制度宣传及培训,举办救助干部团队建设培训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组织开展“中华慈善日”活动。加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和慈善超市建设。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及第二xx届“蓝天下的至爱”系列慈善活动的筹备工作。有序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指导街镇申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全区灾害信息员培训。加强与安徽对口县(市)的沟通联系,做好安徽下放居民维稳工作。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开展困境儿童走访慰问。

  (二)为老服务工作。持续加大为老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力度。完成翔殷路养老院项目施工建设,推进平凉路综合养老项目装修进度过半,完成年内新增500张养老床位的指标任务;推进152街坊配套养老院新建工程建设施工,原区委党校养老院项目进入具体施工阶段。完成60张失智老人照护床位改建工作。完成4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及4家老年人助餐点建设。制定出台“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及配套实施意见。推进薄弱机构安全改造工作顺利落地。继续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做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调整过渡期的衔接工作。完善“彩虹桥”——杨浦区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的功能模块。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年达标工作。会同区发改委,出台保基本养老机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加强老龄工作研究,完成杨浦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模式专题调研。委托第三方对社区助餐点、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智能化服务开展年终评估考核。深化老年宜居社区建设,选择1—2个社区启动持续照料社区试点。组织开展敬老节系列活动暨第三届银龄文化艺术节。

  (三)社区治理和服务。切实承担起全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制定好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做好街镇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程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程序的规范落实,指导、协助街镇妥善处理好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选举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依据各街镇的修改建议,加快对“e睦邻”系统的改造升级,于三季度正式上线2.0版本。增加社区居民的线上入口,实现居委会日常办理事项的在线咨询、预约和办理。于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后,适时开展新任居委会主任及居委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帮助其尽快适应新角色、上手新工作。指导各街镇开展“全岗通”业务培训,确保换届后“全岗通”工作模式的延续和提升。持续开展居委会成员实训基地建设,为培养居委会后备人才发挥积极作用。围绕“睦邻家园”建设主题,探索居民区分类治理,结合“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后半阶段工作的推进,广泛发动社区居民和各类组织共同参与社区治理,鼓励创新发展特色项目,有效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结合市民政局“一网通办”、“全市通办”等工作的推进,提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

  (四)社会组织培育管理。继续培育扶持社区社会组织,推动更多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调研出台《杨浦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引导目录》,为社会组织参与杨浦基层治理明确导向和切入点。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规范立项评审、信息发布等环节。出台20xx年度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优选名册”,为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提供推荐名单。围绕群众新需求,扶持20xx年度公益创投项目。推动“三驾马车”积极发挥作用,为辖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提供资源、资金以及日常运作服务等多元化支持。建立社会组织轮值峰会制度,在各街镇举办巡回专场活动,搭建社会组织之间沟通交流、风采展示的平台。探索形成社会组织人才评价机制,对接区内相应的人才扶持政策。扩建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园,提升区社会组织孵化园的孵化功能。梳理20xx年度社会组织年检中存在的问题,发送整改通知书。做好非法社会组织打击整治工作。召开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合力。举办上海市杨浦区第7届社工节活动。开展20xx年上半年社工薪酬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启动社区社会工作培训班、助理社工师培训班、社工师研习班。完成20xx年度公益项目招投标工作,开展20xx年公益项目立项申报工作。

  (五)双拥优抚安置。以庆祝建军91周年为契机,走访慰问部队,开展共建活动,掀起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热潮。通过“杨浦双拥”微信公众号,开展“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日、空军建军节等主题双拥宣传。大力开展拥军活动,进一步巩固发展我区军政军民团结,服务国防和军队改革。在落实优抚政策的同时,深入推进“关爱功臣”项目,开展优抚慰问、帮扶、联谊、体检等活动。推进“双拥(优抚)之家”建设,提升优抚对象获得感。做好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启动新一轮退役士兵接收工作。推进江湾军休、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做好军休服务管理工作。

民政年中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篇3

  20xx年度,登高社区民政工作在县民政局主管部门及镇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开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以人为本、求真务实,认真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保、不虚报,充分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送到困难居民家中,现将20xx年本社区的民政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件精神,遵循社会救助与劳动自救相结合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工作方针,切实把好事办好,把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户手中,为真正做好此项工作,社区规范了低保操作程序。

  一、低保户人员情况

  20xx年度,登高社区低保户数62户,从而保证了低保对象的家庭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二、开展低保工作的具体做法

  自从社区成立以来,为了规范社区低保工作的操作程序,为了能够更好的体现我国三条保障线之一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这条保障线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与救助实效。

  1、社区成立了低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和审核社区低保对象,并制定了社区低保工作管理制度;

  2、低保对象的产生、申请手续办理及筛选审查,由社区低保工作人员负责,并进行第一次张榜公示;

  3、由社区低保领导小组再次对低保对象、享受低保金额进行审核,进行第二次张榜公示;

  4、经县民政局低保工作人员审批后,进行第三次张榜公示;

  5、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对低保各项工作负直接负责,并负责对低保户的协调管理工作;

  6、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及隐性收入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保障金的申请工作;

  7、通过各种形式(如:讲座、发放宣传单、社区网站等)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低保政策;

  8、强化了低保对象参与社区公益事业的意识。社区工作人员多次组织低保人员进入社区进行环境保护、保洁保绿等公益性活动,受到了广大居民的一致好评。

  三、严格执行低保资金的发放程序

  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弱势群体,在办理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三榜公示,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增加了低保发放工作的透明度。

  四、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体系

  优抚对象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作出了巨大的牺牲,是国家的有功之臣,不同于一般社会保障对象。针对我区优抚对象面广量大的特点,我们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大局出发,坚持政府主导,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强化优抚保障,优扶工作中,对优扶对象做到服务周到热情,经常,看望伤残军人,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把各项补助全部、足额、准确无误的发放到每位优抚对象的手中,将政府的关心及时传递给他们。

  五、低保档案统一规范

  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统一表格、装订规范,并作为永久性保存资料,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六、做好其它救助工作

  认真执行福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登记制度,完善困难居民大病救助工作,对患重大疾病的居民进行多次摸底调查,让党和政府的关怀落到实处。让最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身有所居、饥有饱食、病有医就、寒有衣穿,增强社会的诚信和友爱,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人性化和谐发展

  七、认真召开低保自查工作

  20xx年度认真彻底的对本社区的低保工作进行了摸底自查工作。并对本社区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摸底,对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进行了重点摸排工作。通过几个月的低保自查工作的开展,本社区对低保对象家庭基本情况都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一年来,本社区根据自查摸底情况,对社区低保对象进行了调整,存在已经再就业和隐性就业、家庭收入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家庭退出了低保对象。并且本着“应保尽保”的原则,新增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列入到“低保”对象。由于在自查工作中,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低保政策宣传工作和耐心的解释工作,退出低保对象的家庭均表示理解了国家的低保政策,没有对退出低保对象提出异议。并且对新增低保对象通过“三榜公示”后,社区没有收到任何不同意见。

  八、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对个别低保户对象的家庭详细情况了解的还不够详细。今后,社区将利用对辖区居民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时,进一步对低保对象的详细情况进行补充了解;

  2、对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少数居民对低保概念理解不够。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各种宣传低保政策的力度,彻底改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就是“享受国家福利待遇”的错误观念;

  3、鼓励低保对象积极再就业的力度不够。今后,将加大激励低保对象再就业机制,帮助低保对象通过劳动致富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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