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的决定
关于聘任的决定(通用3篇)
关于聘任的决定 篇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做好区级机关中层干部新一轮聘任工作的通知》(仑委组﹝20xx﹞27号)文件精神和本局新一轮机关中层干部竞聘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公示等步骤,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聘任:
刘远同志为综合科科长;
胡美蓉同志为救灾救济科科长;
庄市同志为双拥与优抚安置科科长;
梅佩群同志为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科科长;
顾海波同志为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科)科长。
陈霞同志为老龄工作科科长;
王红辉同志为社会事务科科长。
以上同志聘任时间至20xx年5月31日止。
宁波市北仑区民政局
20xx年6月2日
关于聘任的决定 篇2关于秦冉同志的聘任决定经总经理室研究决定:聘任秦冉同志为济南市建联中药有限公司饮片厂财务部经理;免去刘素华同志济南市建联中药有限公司饮片厂财务部经理。
自20xx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济南市建联中药有限公司
20xx年一月二十五日
关于聘任的决定 篇3关于周国强等同志的聘任决定
中心各科:
因工作需要,经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党工委研究,决定聘任:
周国强同志为中心主任助理;
沈宇青同志为中心综合科科长。
聘期自20xx年4月3日起至20xx年4月2日止(含一年试用期)。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九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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