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
查封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通用3篇)
查封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 篇1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依法开发建设了项目。因债务不能及时清偿,项目被法院依法查封、冻结,项目进展遇到建设、策划、融资、债务重组等方面的经营困境。需委托乙方接盘管理。
2、乙方具备丰富的房地产咨询、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经验,并拥有大量优秀管理人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甲方创造更高的效益。
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委托乙方全面负责项目的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乙方也同意接受该项委托。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用地性质为.
4、地块面积:宗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平方
米,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
5、主要规划建设指标:容积率为.
6、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委托方式及期限
1、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项目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
2、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房产出售及回款完毕。
三、项目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托职责,获得协议约定的收益。
2、乙方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董事会的特别授权许可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
四、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管理工作内容
1、协助甲方进行项目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2、负责项目策划、推广、销售管理。
五、项目管理团队
1、为方便项目的开展,乙方同意派驻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团队,负责具体实施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事项。
2、乙方派驻人员履行甲方经营管理班子的相关职责,并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乙方代表为,即项目负责人。
六、委托管理的相关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乙方管理团队的基本报酬(含基本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项目房产预估销售额的%向乙方支付项目委托管理费元。房产预估销售额的确定方法为:委托项目预售许可证核定的面积与项目开盘均价(16000元/㎡)之乘积(项目预估销售额为亿元)。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按委托管理费总额,按三年计算等额分次于每年的前五日内支付,即每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
3、委托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其指定单位。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委托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综合性监督、控制、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2、甲方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3、参与委托管理项目工程中招投标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更换从社会招聘的不称职员工:
5、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及与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
6、甲方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8、甲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应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核拨建设资金:
9、甲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0、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恪尽职责,按照法律对于代理人的规定,尽心尽力履行受托管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同权益,并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人员支付人员的基本管理费。
2、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在项目委托管理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根据乙方开发和管理经验,结合甲方和项目实际情况,为甲方建立公司基础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和薪酬福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工程营造制度、成本管理和招投标制度等,经甲方审批后执行,作为具体开展受托管理工作的依据:
(2)按要求向甲方报送计划、财务、工程、销售等工作情况报告,如遇方案、开发计划、成本等重大调整,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3)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中与有关专业工作单位的结算工作:
(4)协助和监督监理方进行相关的工程监理工作:
(5)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督促、审核承包方编制的项目竣工报告:
(7)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8)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9)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在签署前应征求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对价格及付款方式的意见。上述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在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甲方负责人处备案。
(10)负责项目的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
第五条项目营销管理
1、乙方负责项目营销策划管理,主要工作包括:
(1)拟定项目推广案名,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确定:
(2)编制营销策划书,包括:项目市场定位,项目营销总体思路,各分期、阶段营销推广策略和计划:
2、销售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制订销售计划,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2)乙方负责日常销售管理工作:
3、销售价格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提供价格定位建议包括:总体价格策略制定、项目单价设定、项目总价设定等:
(2)项目优惠方案制定,包括开盘折扣方案、持续销售期折扣方案制定等:(3)由乙方根据甲方对外负债情况,与债权人进行谈判,达成债权债务重
组协议,在销售价格管理的框架范围内,处置项目房产销售。
第六条财务和资金管理
1、委托管理项目应单独建帐,受托人处理太和广场所得的房款及其他收益,均存入该账户,该账户内所有款项的支出,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乙方也可充分利用其融资资源,为项目融资,具体事宜另行协商。项目融资到帐后,必须全部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项目实现销售收入后,由乙方决定用途、方式和金额。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协议变更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由于甲方拒绝或怠于协助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乙方管理工作发生困难的:
(2)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
3、解除合同的程序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另一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另一方未答复的,合同自动解除。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的,应按照应付金额承担30%的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同意的变更设计导致管理期限、工程成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管理费用超支,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查封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 篇2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1、甲方依法开发建设了项目。因债务不能及时清偿,项目被法院依法查封、冻结,项目进展遇到建设、策划、融资、债务重组等方面的经营困境。需委托乙方接盘管理。
2、乙方具备丰富的房地产咨询、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经验,并拥有大量优秀管理人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甲方创造更高的效益。
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委托乙方全面负责项目的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乙方也同意接受该项委托。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协议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用地性质为.
4、地块面积:宗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平方
米,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
5、主要规划建设指标:容积率为.
6、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委托方式及期限
1、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项目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管理工作。
2、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的房产出售及回款完毕。
三、项目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
1、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托职责,获得协议约定的收益。
2、乙方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董事会的特别授权许可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
四、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管理工作内容
1、协助甲方进行项目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的全过程管理。
2、负责项目策划、推广、销售管理。
五、项目管理团队
1、为方便项目的开展,乙方同意派驻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团队,负责具体实施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事项。
2、乙方派驻人员履行甲方经营管理班子的相关职责,并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
3、乙方代表为,即项目负责人。
六、委托管理的相关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乙方管理团队的基本报酬(含基本工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项目房产预估销售额的%向乙方支付项目委托管理费元。房产预估销售额的确定方法为:委托项目预售许可证核定的面积与项目开盘均价(16000元/㎡)之乘积(项目预估销售额为亿元)。支付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按委托管理费总额,按三年计算等额分次于每年的前五日内支付,即每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元。
3、委托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其指定单位。
4、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八、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协议书][第二部分合同条件]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各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合同条件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对委托管理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建设进度、质量进行综合性监督、控制、检查,对违规行为予以纠正;
2、甲方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3、参与委托管理项目工程中招投标活动;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更换从社会招聘的不称职员工;
5、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及与项目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前期相关审批手续;
6、甲方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建设实施,并参加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7、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擅自变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
8、甲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应按相关合同约定及时核拨建设资金;
9、甲方应在1个工作日内就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一切事宜给予书面答复;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0、按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恪尽职责,按照法律对于代理人的规定,尽心尽力履行受托管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同权益,并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本合同约定之外的要求。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人员支付人员的基本管理费。
2、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
(1)在项目委托管理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根据乙方开发和管理经验,结合甲方和项目实际情况,为甲方建立公司基础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和薪酬福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工程营造制度、成本管理和招投标制度等,经甲方审批后执行,作为具体开展受托管理工作的依据;
(2)按要求向甲方报送计划、财务、工程、销售等工作情况报告,如遇方案、开发计划、成本等重大调整,须及时向甲方汇报;
(3)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中与有关专业工作单位的结算工作;
(4)协助和监督监理方进行相关的工程监理工作;
(5)组织竣工验收;
(6)负责督促、审核承包方编制的项目竣工报告;
(7)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移交手续;
(8)乙方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完成后将工程档案、财务档案及相关资料向甲方和有关部门移交。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保密资料;
(9)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在签署前应征求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对价格及付款方式的意见。上述涉及款项支付的合同在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甲方负责人处备案。
(10)负责项目的融资、管理、销售、处置等。
第五条项目营销管理
1、乙方负责项目营销策划管理,主要工作包括:
(1)拟定项目推广案名,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确定;
(2)编制营销策划书,包括:项目市场定位,项目营销总体思路,各分期、阶段营销推广策略和计划;
2、销售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根据项目开发计划制订销售计划,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2)乙方负责日常销售管理工作:
3、销售价格管理工作
(1)乙方负责提供价格定位建议包括:总体价格策略制定、项目单价设定、项目总价设定等;
(2)项目优惠方案制定,包括开盘折扣方案、持续销售期折扣方案制定等;(3)由乙方根据甲方对外负债情况,与债权人进行谈判,达成债权债务重
组协议,在销售价格管理的框架范围内,处置项目房产销售。
第六条财务和资金管理
1、委托管理项目应单独建帐,受托人处理太和广场所得的房款及其他收益,均存入该账户,该账户内所有款项的支出,必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2、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甲方负责。乙方也可充分利用其融资资源,为项目融资,具体事宜另行协商。项目融资到帐后,必须全部用于项目的开发建设,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3、项目实现销售收入后,由乙方决定用途、方式和金额。
第七条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经协商,可以协议变更本合同;
2、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由于甲方拒绝或怠于协助合同约定义务导致乙方管理工作发生困难的;
(2)其他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履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难以实现的。
3、解除合同的程序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另一方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另一方未答复的,合同自动解除。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约定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的,应按照应付金额承担30%的违约金;
2、乙方的违约责任
(1)因甲方同意的变更设计导致管理期限、工程成本总额发生变化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管理费用超支,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查封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 篇3电梯所有权人代表(甲方)
委托管理单位(乙方)
为保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安全运行,明确甲方和乙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就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委托使用管理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管理的电梯和委托管理期限
甲方将注册代码为
的 台电梯委托乙方进行使用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第二条 委托管理的职责
在合同期限內,乙方作为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电梯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并对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及安全运行负第一责任。
第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及结算方式、时间
甲方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每年 元(含电梯责任保险费、日常维保费、安全管理员费用等)。
1.甲方按(□月 □季 □半年 □年)支付委托管理费用,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 。
2.支付方式:□支票 □汇到乙方指定账号 。
第四条 电梯责任保险
乙方应及时购买符合广东省电梯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的电梯责任保险(一次性事故最高赔偿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保障电梯使用各方利益。乙方未购买前述保险期间发生电梯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五条 电梯资料档案的管理
1.甲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电梯的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安全技术资料移交乙方。
2.乙方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收集涉及电梯安全运行的制造、安装、维修、检验和使用的相关资料。
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电梯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并保管好包括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及事故记录和购买电梯责任保险单据等资料在内的电梯资料档案,在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将电梯资料档案移交甲方。
第六条 电梯的使用管理
1.乙方应建立完善的电梯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的电梯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使用管理。
2.乙方应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并与之签订维保合同。维保合同应当对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维保单位接到通知后到达现场的时间进行约定。
3.乙方应教育和引导乘客正确、安全使用电梯,制止乘客不安全的乘梯行为,发现电梯存在安全隐患、收到检验不合格报告时,立即停止电梯使用。
4.乙方应按计划做好电梯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记录(见托管电梯电梯日常巡查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乙方应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法定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保证不使用未经监督检验、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6.当电梯需要进行重大维修、改造或迁移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甲方书面同意前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方可委托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或委托未取得相应资格许可的单位进行。
7.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委托管理费用,配合乙方进行电梯日常使用安全管理,有权对乙方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当有证据表明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改正。
第七条 电梯故障、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
1.乙方应制定电梯突发事件及事故的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平时应经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突发事件进行应对与记录。
2.乙方应在电梯轿厢内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保持电话能够有效接通。在电梯发生故障、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响应,对电梯乘客进行安抚和帮助,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公司3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救援。必要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乙方应及时组织电梯维保公司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电梯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因电梯使用、管理或维护保养等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如发生电梯安全事故,乙方作为电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釆取紧急措施救助受困者,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并预先垫付医疗费用,通知保险公司及时处理,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情况。
6.乙方在履行电梯事故首付责任后,有权向造成电梯事故的制造企业、安装企业、维保企业、检验单位或违规使用者追偿。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费用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应付未付金额的3%。
4.乙方对电梯的使用管理不符合相关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在甲方书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电梯使用管理权。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5.甲方不配合乙方对电梯的使用安全管理或有其它阻碍、妨碍乙方安全使用管理电梯行为的,如发生损害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承担首负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同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本合同约定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等因维权而发生的费用。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电梯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附则
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可在备注中列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备注: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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