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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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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通用18篇)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

  前些天我读完了《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

  从中我读到了机智勇敢的哥利纳帆,沉着冷静的麦克那布斯少校,粗心大意的地理学家巴加内尔,和航海经验十分丰富的门格尔船长。他们驾驶着邓肯号去救援格兰特船长和其他两名水手。     

  他们一行人先来到了智利,但非常不幸的遇到了凶猛的草原红狼,幸亏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尔灵机一动,骑着一匹快马,引开了草原红狼。第二天早晨,小罗伯尔终于和哥利纳帆一行人会合了。接着,他们一行人来到了坦狄尔山。坦狄尔山海拔三百多米,是一条古老的山脉,在布宜诺斯艾利斯省的南部。在北部山峦的脚下,沙巴雷夫河的支流旁,有一座城堡-----独立堡。离开独立堡后,哥利纳帆一行人又来到了一所废弃的房子,因为没有别的住所,他们也只好歇在这里。几天后,他们终于来到了南太平洋,告别了忠实的向导塔卡夫。   

  哥利纳帆一行人带领着邓肯号来到了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这个群岛是一五零六年葡萄牙人特里斯坦·达库尼亚发现的,然而发现后一直无人问津,人们都认为这里是风暴的巢穴。直到一七八二年,英国人兰勃和两个同伴来到这里,着手开垦荒岛。后来好望角的总督听说他们发达了,建议给他们保护,他们便同意了,于是这里的草棚便插上了英国国旗。

  哥利纳帆带领着他的同伴们来到了阿姆斯特丹岛,一八二七年,英国船只巴米拉号从岛前经过,远远望见有一股浓烟直冲云霄,船长知道这是遇难者的救援信号,于是就派出了救生的小艇,果然,不一会儿,小艇就接过来两个青年人。

  最终,邓肯号在达抱岛上找到了失踪两年的格兰特船长。

  读完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遇事一定要沉着冷静,只有依靠机智和勇敢才能克服一切困难和危险。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2

  19世纪能驾帆船周游世界的船长是真正的英雄。格兰特船长是不列颠尼亚号的船长,他航海经验丰富,高大强壮,慈祥温和,他就是那样的人,为了反对英格兰对苏格兰的奴役,1862年到太平洋去为苏格兰人民寻找移民的岛屿,不幸遇难。

  格里那凡爵士偶然看见了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便毅然组织了一支小型救援队,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开着自己的船去寻找和营救格兰特船长。他们球绕着地球一周,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危险,最终他们克服了千难万险,成功地救出了格兰特船长,胜利地返回了苏格兰。

  这本书不仅仅是教会了我们遇到挫折不要知难而退,一定要勇往直前,知难而进,而且遇到困难有时候不要硬闯,应该巧妙地化解,这使我们不仅解决了困难,自己还没有被伤害,这本书同时蕴含了天文、地理、历史等多方面的知识,又描写了各地景色的壮观,还有他们遇到的“危险中的惊险”,让我们体会到当时的情景,佩服他们的胆识与勇气以及为求生而暴发出的力量。同时我也很敬佩船长的为他人着想的精神,这一点值得我们学习。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3

  合上书页,书中的狂涛怒浪仍然在心头浮现。这是一部文学著作,也是一部地理学著作。令人赞叹不已。

  文中讲了苏格兰的格里那凡爵士在驾驶自己的游轮“邓肯号”时,意外拾到了一个瓶子,并发现了格兰特船长塞在漂流瓶里的几封求救信,于是他带着格兰特船长的儿女,驾着“邓肯号”出海远航,沿着南纬37°11′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踪迹……文中情节生动,令我回味无穷。

  作者儒勒·凡尔纳把人物性格刻画的十分鲜明,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地理学家巴加内尔。他是一个喜剧人物,出场就颇具戏剧性——他本来是要去印度寻找雅鲁藏布江的发源地,谁知误乘上了前往智利的“邓肯号”,于是他就将错就错,跟着格里那凡爵士等人踏上了未知的冒险之旅。巴加内尔具有超强的记忆力,他活泼开朗,乐观向上,并具有地理学家应备有的广博知识。他能说出50多个前往澳大利亚的旅行家,能清楚地记得某一个地区发生的事件。但他有一个缺点——粗心。他在寻找格兰特船长的路上一直是人们的开心果、活地图,当然也因粗心惹了不少笑话,比如他要学西班牙语,结果读了喀孟斯的著作学会了葡萄牙语;最后在从新西兰岛逃亡的时候,还被新西兰土著画了一身有趣的刺青,自认为没脸回到地理学会了。他的粗心大意,使我感到了快乐,也使这个冒险故事多了一些趣味;而他渊博的知识,超人的记忆力,使我钦佩不已,巴加内尔是这部小说中个性最鲜明、最突出的人物,十分招人喜爱。

  格里那凡爵士等人在本书中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品质也值得人们欣赏。首先,他们很勇敢,能够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这使我想起上学期我的数学作业,我一遇到难题就退缩起来,不愿意动脑思考,经常去问爸爸妈妈,而其他同学自己就能探索出来,记忆自然比我深刻许多。我要学会勇敢,学会面对困难,在人生的道路上不退缩。

  再者,他们很执着,仅仅有一点线索就不惜去冒险,去寻找,直到找到格兰特船长。我最缺乏的就是执着,定的计划总不照着执行,原定早上六点起床,可没一次执行过,总是睡到七八点才起床。做事还容易半途而废,有时候差一点就能解决的难题被我撂下不做了,当老师讲过后,才发现自己就差一步做出来,不仅懊悔不已。我要懂得执着,做事坚持到底。记得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就是在学生时期坚持每天甩手臂,最后终于在老师教导下成为了一代名人的。所以我也要学会执着。

  最后,他们还很善良,仅仅因为意外的一封信,就开始尽力搭救格兰特船长。可以说,善良是人们道德的底线,可是“小悦悦”事件的发生是那么震撼人心,因为没有及时的救助,一个幼小的生命终于离我们远去。难道人们的良心,道德的底线都不见了吗?我们应该像爵士一样救助一些陷入绝境的人。

  读完《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我面对星空,想了很多,很多……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4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文学巨著。该书的主要内容是:格利纳凡爵士与几名人员还有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玛丽和儿子罗伯特坐上“邓肯号”去寻找格兰特船长,途中他们与地震拼搏,与大水抗衡,被匪徒算计,与土人周旋,历经重重考验,最后终于找到格兰特船长的故事。

  在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麦克那布斯少校了。我佩服更羡慕他的聪明机警,沉着冷静。要是没有他,恐怕爵士和巴加内尔他们早就冻死在冰天雪地中了。要是没有他,爵士他们到现在也不知道艾尔通其实是流犯头目。要是没有他,恐怕罗伯特早已成为雄鹰的晚餐了。总之,关于他的好的事件是数不胜数,举不胜举。

  我也很喜欢巴加内尔,他可以称作是“吉尼斯世界纪录”中的最幽默的“幽默大师”了!有一次,巴加内尔画了一幅纽约的地图,标名为“马德里全市图”。还有一次,他写一封信,他明明想写“my dream”,可写成了“my dark”,爵士一读,不禁大发雷霆,他翻译过来,加到句子里,一读,读成了一句不知道什么时候意思的话:这就是我的黑暗(this is my dark﹒)。就是这句话让我笑了几乎三天三小时。

  《格兰特船长的儿女》这本书非常值得一读,读完后一定会让你读完再读。《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百读不厌!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5

  走进自己的房间,那一阵阵浓浓的墨香流入心房,看到自己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籍,自豪感油然而生,书架下,拿起一本《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细细品味……

  这是法国著名科学幻想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笔下的著名三部曲中的一部,这本书以幽默风趣的语言,丰富而广阔的知识,激动人心的故事情节,构成这本科幻小说的灵魂,翻开它带给人全新的体验与情感 ,我从来没有为一本书激动,为一本书伤心流泪,为一本书可以吃饭睡觉都捧在手。

  偶然一次在鲨鱼肚中发现的漂流瓶,其中竟然是格兰特船长的求救信,机智的格里那凡爵士、慈祥温柔的海伦夫人、沉稳的麦克那布斯少校、地理学家巴加内尔、还有格兰特船长两个坚强的儿女、精通航线的孟格尔船长以及老水手们,他们都乘坐着“邓肯”号,走向了营救格兰特船长的冒险之路……

  一路上的经历充满着荆棘与危险,一个个困难,一道道阻碍,无时无刻不威胁着每个人的生命,每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况中,我的心心总是为他们捏了一把汗,让人提心吊胆,但这群勇敢地人总能化险为夷,不畏不惧,与困难正面交锋,就像是长跑,当你跑到精疲力尽时,你有点失望地望望前面还有那么多漫长的路,你想到的是退缩而不是先前自信满满的样子,此时,在你后面的人却同样带着疲倦渐渐追了上来,或者超越了你; 最难熬、最辛苦的要数人生的最后几圈,也就是冲刺的那几圈,那时,人的体力已经超越了极限,唯一支持他们的是得知有必胜的信念。这使得他们,非但没有松懈下来,而且,凭着一股顽强的毅力,惊人的毅力,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再回过头来,看看小说中的格里那凡爵士一行人,他们为了营救格兰特船长,在茫茫无际的大海上前进,惊涛骇浪,暴风骤雨考验着他们。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与生命搏击,与毅力较量,最后终于在一个荒岛上找到了船长。

  合上书本,再次回忆着那一幕幕的惊险与刺激,也让我学会在艰难中勇敢坚强,为了目标不屈不挠。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6

  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爆炸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7

  伤逝是我看过的鲁迅作品里,最平缓和娓娓道来的一部唯美的小说,如果不是注名是鲁迅所著,我甚至看不出是他老人家的作品,没了愤慨,没了讥讽,只有平静而舒缓地给你讲述一个关于爱情与婚姻的故事,真的很不象他老人家的风格,他又在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子君,一个对爱情和婚姻充满期待的女子,在生活的烦琐下,终于成为一个斤斤计较的小女人。其实,这么多年过去,我们每个结婚的女人身上哪个能没有子君的影子,谁还会整日地沉浸在爱情的甜蜜里?我们是不用再为生活的艰难去豢养几只鸡,也不必和邻居的无知女人比这比那。但是我们仍然延续着子君的好多做法,我们自结婚后,是不是从追求精神的愉悦,到更多的追求物质上的丰盈,一旦,老公无力满足我们的奢求时,也会不停的抱怨。

  子君和涓生爱情是唯美的,如果谁想要把这唯美的爱情原封不动地移植到婚姻里,则是缺乏理性的,而子君就是这样一个不切实际的女人。哪个丈夫能允许自己每天单腿下跪地对自己泪水盈盈地求爱?她对爱情的盲目纯真,一开始就奠定了她的悲剧色彩。

  我不想在这里过多的埋怨涓生,作为一个现代的女性,一定要吸取子君的好些不切实际的天真想法,把爱情和婚姻分割开来,不要对婚姻的日子期望过高,平平淡淡才是真,刻意制造出的那些浪漫也不是真的浪漫,婚姻的双方是彼此信赖而又互相尊重,这些就足够了,谁也别试图以爱的名义改造对方,如果你仍痴迷不悟,那你离着伤逝也就不远了。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8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多少风起云涌,多少豪杰闪耀,每一段历史都宏大而壮阔。《世说新语》这本书,保存着南北朝时代一群风流雅士的点滴琐事,还原了一段乱世里的个性言谈风貌,生动真实,让人倍感亲切。

  我印象最深的《世说新语》故事是“王蓝田吃鸡蛋”这一则。“王蓝田性急,尝食鸡子,以筯刺之不得,便大怒。举以掷地,鸡子于地圆转未止,仍下地以屐齿之,又不得。瞋甚,复于地取内口中,啮破即吐之。”短短六七十个字,淋漓尽致地写出了人物罕见的天真和傻气,而且幽默风趣地暗示我们:性情急作文躁的人,一旦遇上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极不耐烦,可是发脾气根本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把事情引向更糟糕的一面。急躁,其实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遇到问题时应先平静下来,调整好心态去对待,事情才有可能得到合理解决。

  仍拿王蓝田来说,他暴躁地的和一个鸡蛋过不去,而面对谢无奕的谩骂却能“一言不发”,这又体现出他心胸宽广。

  东汉末到魏晋,是中国历史上最动荡、最黑暗的时期之一。但《世说新语》栩栩如生地展现了士人的纯真和痴情,这一点点纯真,历经千年一直感动着无数读者,包括现在的我。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9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平时你对着那些腐败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平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是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近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动乱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海边的卡夫卡》---寻找心的那片海

  寻找而不得,并且执着于结果,也许这就是我们痛苦的根源。

  其实寻找的真正意义,只在于寻找这个过程本身。

  ----------题记

  几年前读过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不喜欢,于是对这个作者有了固执的看法。很庆幸,这么偶然,又看了这本《海边的卡夫卡》,似乎可以触摸到作者掩盖于平静叙述之下的灵魂,渴望,恐惧,寻找,等待,迷失,警醒,多维空间一样复杂又充满矛盾的内心。迅速的,开始喜欢这个名字里有树木的坚硬与执着的作家编撰的文字。

  田村卡夫卡,小说里的“我”。离家出走的十五岁少年。他和我们很多人相象,只是比我们更极端,或者说更有勇气。书里的人,我们,现实或是虚构的人,那些不肯浑浑噩噩过生活的人,那些不甘心与世界妥协的人,都在寻找。不停寻找。寻找自我,寻找理解,寻找相知,寻找与自己完全背离的东西,寻找内心深处的真正所求,寻找也许自己永远得不到的东西。也许这就是,所有痛苦的根源。

  村上喜欢写关于寻找的话题。田村说,我还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我想解决了温饱的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思考过这样的问题。我因何存在,我在此有何意义。那些逃离现实的人,只是没有找到问题的出口。有自己的思想,是幸,亦是不幸。如同记忆。再也回不去的美好记忆,记的越清晰,越是甜美而疼痛。所求,在这脏乱的尘世似乎永不能得。于是郁郁寡欢,折磨自我。

  村上说,世界是隐喻,一切都有暗含的象征意义。他把这样的思想灌输到我们的脑子里,于是那个曲折离奇至于疯癫的故事,有了不同寻常的味道,带着哲学的厚重以及雄辩的筋道,引人细嚼。书中的人物,不只是田村,他的父亲、佐伯、中田、大岛、星野、樱花、乃至守卫入口的两个士兵,都一直在寻找,寻找自身问题的答案。而田村要抛弃装备放下恐惧深入森林才能找到那个地方,也是隐喻,只有足够执着坚强的人才有资格看到问题的原貌。它也像坎坷的人生,只有下定决心遇到所有困难都不回头,才能一步一步迈向生命深处。

  佐伯二十岁时出走,将近五十才又回到高松,在图书馆里安静的写她的故事,她的回忆。然后付之一炬。回忆飞灰烟灭,不再有悲伤和疼痛,只需要安静的,等待一个答案,等待那个时刻的来临。为什么不能一开始就如此沉静呢。当然不能。我们总是围绕自己画一个圆圈。当脚步绕圆行走一周之后,虽然还在原地,心却已到达了更高的层面。只有在红尘中浸染过,才有可能看透这迷离的世界。所以佐伯必定要走那一段路,必定要损毁一些人,来找到自身,虽然她善良的并不想损毁任何人。一定程度上说,这是一种悲哀,得到的同时总要伴随牺牲。

  书里的人物最具传奇色彩也最幸福的人物其实是中田,那个可以跟猫讲话却永远不能认字的古怪老头。他一直生活在与我们不同的空间,脑子不好使,很多事情不能明白,于是也没有太多烦恼。在他的世界里,时间是无关紧要的东西,不用像其他人一样追赶。他坐在草丛里小口喝着茶水,看看天,看看云,和猫聊天,想不通的事就不去想,困了就美美的睡觉。那种自然安适的状态其实我们早就失却了。幸福并不是所有人都可得的。然而就是这样在我们看来的完美,中田也有着隐隐的希望。他说,我想成为普通的中田,想和其他人一样的生活。是不是我们总是这样,看不到自己手中拥有的,只看到别人的东西,并且无端羡慕。

  面对无法扭转的困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生为性同一者并且患有血友病的大岛,在安静偏僻的图书馆里工作,开跑车总是超速到万一出事故,就会干脆利落的死掉的程度。并且时刻小心,不为别人带来麻烦。田村的父亲,杀猫,生吃猫心,做有强大力量的笛子,诅咒自己的儿子,让人不寒而栗的变态行径,却也是因为放不下那段本不该属于他,或者说其实他从未得到的回忆。对于这个才华横溢的雕刻家,愤恨而同情。其实书里的每个人,都和我们相象。这就是为什么,看着他们在书的世界里碰撞,我们也会心痛的缘由。由他们,我们看到了自己。

  悲剧的诞生,都是因为执着于不能执着的东西。当我们懵懂的走完一段孤苦艰险的路程,终会明白生命的意义,终会懂得得到与牺牲的纠缠。当我们寻找到世界的边缘,必定会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片海,用来安放那颗敏感而坚强的心。那时候,幸福会像潮水一样湮没所有疼痛的形状。而书的结尾,少年将要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他成长了。我想他终于放下了一些东西,父亲的诅咒,母亲的背弃,乃至于混乱的爱情,那些曾经压得他不能喘息的重量,其实都是自己添加的。

  也许生命的奥义仅仅在于反镤归真。当我们苦苦寻找良久,终于顿悟,生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如同我们想象那样简单纯真。于是放下那些回忆,幻想,放下一切不属于我们的东西,生命就变的轻松自在起来。

  你要做什么?看画,听风的声音。

  时光一步一步向前,如同风徐徐吹来。一切缓慢而幽雅。

  隐约听到海水的叹息。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尔卡蒂奥.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可以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马上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爱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爱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毒品,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是因为它未曾在“孤独”的表象上倾注一字,而只是将沉闷的“活着”娓娓道来。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起源。为了寻找活着的可能,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活着,一个生存在地球角落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之中上下求索,按照命运的规划忙碌。

  有趣的是,这并不是一个悲剧。

  书的内容如果除去荒诞奇妙的羊皮卷,除去家庭里不断飘荡又不断思考的魂魄,除去埋于地下的七千二百四十一枚古金币,除去放荡不羁的乱伦恋和纵情声色的放纵外,实际上就只是一个家族从开始、到壮大、到完结的故事。如此看,很简单却也很无趣的。里头有趣的就是那些千奇百怪的孤独形式,还有没有伤感的离亡和没有快乐的出生,当然还有放纵却不觉有违道德的情爱纵欲。

  如果还有,就是马孔多变化的历史。从二十一对夫妻披荆斩棘穿越大沼泽之地,试图发现东之大海,却最后绝望地放弃梦想驻扎在这片离大海只剩两天路程的不可思议有着西班牙大航舰的着魔丛林之地。然后扎根,繁荣,跟带来飞毯、魔冰、巨人、炼金术的吉普赛人交流,却不知道走两天路去发现一个什么都有的城镇。当然,最美好的阶段就是完全断绝联系的、唯有和吉普赛人交换惊喜的美好村落。可是,乌尔苏拉发现了路带来了商队后,也带来了自由党和保守党的战争,带了铁路,带来的家族的繁荣,也带来的垄断,带来了死亡和压迫,带来过期待,带来过时髦和迷醉,却不论带来什么都挡不住孤独的滋生和扩散,一如在那个最初的夜晚丽贝卡带来的失眠症一样,让每一个家族的人都没有好受过。

  噢,除了那个小仙女一样的智慧的蕾梅黛丝,会一丝不挂的出现在受惊且痴沦的异乡人面前,会不守繁文缛节地自由自在,会预言偷看洗澡的人随后的死亡,更神奇的是,会带着一床天鹅绒的真丝白被如天使一样地飞走在人们的希望和永远的记忆里。唯一一个不守孤单感传染病的人似乎就只有她,永远带着最亘古的美丽和最高远的智慧离开了这个一开始就不属于她的百年孤独之地爱。

  说完了她,说完了这份无法描绘的美丽,这个家族悲哀得只剩下说不尽的孤独。我也在不经意、不情愿之间比对了他们的孤独,也认识了自己的孤独并非无由的作态,也并不无奈的悲哀,始终相形见绌,相形有愧,相比难忘。

  但我有理由相信,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甚至马尔克斯本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快感,孤独的快感。在二十多万字中,出现最少的,是眼泪;出现最多的,是希望与欢乐。在孤独中,每一个小说中的人物都找到了“活着”所需要的一切,他们不是哲人,不是思想者,却做到了哲人和思想者都难以企及的程度——看透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直至死去。他们不满足于肉体的存在,而追逐精神独立的快感,追逐一种自身与世界的微妙平衡。对于他们中的每个人而言,世界或许简单之至,或许复杂至极,却都无一例外的是身外之物——这是一群自我存在的生命体,因为存在,所以孤独。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属于那个时空的一切常规,选择了一条痛苦却又妙不可言的、只属于自我的生存之路。他们彼此之间不曾有丝毫的理解,更不为外人所明白,却又深深地感悟到了自己生命的要求。

  百年之中,每一个家族成员都因“活着”的选择而陷入深深的孤独,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在孤独中,这些平凡人获得了一种意识的觉醒,一种冥冥之中出现的引力以不同的方式吸引着他们每一个人,走进了这个虚构却又无比真实的世界。血缘的纽带并不是维系家族的脉络,“孤独”才是这个家族唯一的标识。这也许就是《百年孤独》中那些魔幻情节发生的确切答案:一切皆是孤独的快感使然。

  所以他们披上了“魔幻”的外衣,选择了常人无法理解的行为,选择了牢牢抓住宿命中的孤独,用孤独的方式去捕捉活着的快感,一种生命中唯一真实的体验。那种莫可名状的欲望使这些由文字构成的形象在虚幻的情节中真实无比,而马尔克斯之所以会在上校死后伏案哭泣,是因为他才是这孤独家族中仅存的一员。

  一个人最纯粹、最强烈的情绪和感受,只会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幼年和老年。前者是序,后者为跋,中间的所谓人生经历,是漫长的验证与积淀,精彩,却不免主观和失实。所以,在老年到来之前,童年的体验将是每个人仅有的“真实”,是相伴一生、塑造一生的灵魂素材。所以,我们的人生不是用粗糙有力的双手建筑的钢筋混凝土结构,而是用稚嫩的手指随意搭起的几块飘摇的积木。在那些积木中,我确信有一块是“孤独”,每个人都有。所以,如果让我推荐一部名著给一个刚刚有自我意识的孩子时,我会推荐这本《百年孤独》。让一个人学会什么都不会有让他学会孤独来得实在和重要,在孤独中获取快感是生存的必备能力,在孤独中成长是每个人的必经之路。

  世界如海洋,吾等如水滴,融入大海之时水滴就已不复存在——我们就已“死去”。所以,孤独的一滴水,才是我们“活着”的形态。如歌所唱,“我们生来就是孤独”“我们是这美丽世界的孤儿”。生来孤独是注定的,而随后活着的岁月中,孤独却不一定是每个人都能拥有的。孤独的快感,大多数时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

  我想,这是一种悲哀,一种遗憾。不过也好,有了孤独,似乎才会一如每一代人中始终会有的拿一个深深闭门于梅尔基亚德斯房间潜心研读羊皮卷的孤独者,不致于迷醉于夜夜笙歌的宴会之间,不致于迷惘于左右矛盾上下犹豫的悖论里,不致于陷在自己“臆想”的却也是真实世界而听不到讽刺的笑声和侧视里。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这几天我读了《论语》,觉得这句话不错,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友,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对品德高尚的人肃然起敬;侍奉父母能尽全力;服侍君主可以不惜生命;与朋友交往,能言而有信。这样的人即使没读过书,别人也会认为他读过书。

  在我们生活中,也要讲文明、讲礼貌,这样的话,别人才会认为你是一个有文化、有教养的人。这也是为什么《论语》要这么说的原因吧。

  我们每天走进校园时,都要向在大门口值勤的老师问声好,以表达谢意;老师也微笑着点着头表示赞许。不管在校园内外见到老师问好时,老师的心理便会有丝丝暖意,就像被春天暖暖阳光照过一样。

  我认为同学之间也要讲礼貌,有一次,一个同学撞倒了我,却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大家都认为他没教养。还有一次,在餐厅排队吃饭时,一个同学突然插了队,别的同学让他按秩序排队,他竟然还动手打人;这时,他在大家心中的位置就大打了折扣。

  作为一个学生,不光要学习好,还要思想品德好,在校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在家要孝敬父母,有一颗感恩的心。

  在生活中,处处有文明,处处讲礼貌,大家一起行动起来吧,争做一个文明人吧。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最近,又翻开了那本《绿山墙的安妮》。读完之后,受益匪浅,由衷地从心中赞叹安妮的品质。

  这本书讲述了住在风景美丽的绿山墙的一家人,内向的马修和刻薄严肃的玛莉拉,兄妹俩因年事已高,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却阴阳差错地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满脸雀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给绿山墙吹来了一阵清凉的风。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失明了的玛莉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她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凭着这与众不同的一点,安妮和戴安娜成为了好朋友。

  安妮是个坚持不懈、积极向上的女孩,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勤奋,成功考取了女王学校,并获得艾布里奖学金,让梦想成为现实。

  只要我们相信生活充满阳光,生活就会毫不吝啬的把阳光撒满整个大地;只要我们对生活微笑,生活就会对我们绽开无比灿烂的笑容。只要我们像安妮一样,怀着一颗乐观的心,生活就会无处不美好。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卧薪尝胆》,一套是三本,分上中下三部,妈妈让我看第一部。

  《卧薪尝胆》真是一部巨著呀,它让我了解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我被书上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最喜欢其中的一篇《勾践卧薪尝胆》。主要内容是:吴王去攻打越国,打了个败仗,吴王阖闾身受重伤,刚回国就咽了气。临死前他让儿子夫差不要忘记雪耻。吴王夫差苦练兵马终于打败了越王勾践,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回去后,吃的是苦胆的汁,睡的是柴草。经过几年的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

  越王勾践之所以能获得胜利,我觉得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勾践牢记雪耻。吴王把勾践打败了,并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十分愤怒,他牢记耻辱,每天都要舔苦胆的汁,睡在在柴草上,时刻不忘自己所受的耻辱,苦练兵马,最终打败了吴国。

  第二,任用贤才。勾践身边有两位贤才,一位是范蠡,一位是文种。他听从两位贤臣的建议,采用两位贤臣的计谋,最终获得了胜利。

  勾践不忘耻辱,任用贤才,所以打败了夫差。那么夫差是因为什么而导致亡国呢?

  第一,滥用奸臣。夫差身边有一个贪心的官伯嚭,他害死了伍子胥,使得夫差身边没有一个贤才,夫差对大贪心的官伯嚭言听计从,所以导致吴国灭亡。

  第二,夫差太好色了。勾践为了讨好夫差,给他送去了一个美人——西施。夫差对西施十分喜欢,只要是西施的要求,没有不满足的。有一年,越国受了饥荒,勾践向吴王借一万石粮食,开始吴王不同意,由于西施不断劝说,吴王最终同意了。第二年,文种果然把粮食还了回去,吴王一看,粮食粒粒饱满,于是就把这一万石粮食分给了农民当种子,农民种下后,一棵苗也没长出来,这一年吴国颗粒未收。原来文种送去的粮食都蒸熟了、然后再晒干了,根本发不了芽。

  《上下五千年》十分好看,我建议你也看一看。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格兰特船长的女儿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在国民的迷茫中,鲁迅大声疾呼,奋力呐喊,只是他那薄弱的声音有几个人会听到呢?听到的人之中又会有几个明白呢?而明白的那些人又会有几个去改变呢?

  也许,更多,更多时候,都自己在无力地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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