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格式
技术转让合同格式(精选17篇)
技术转让合同格式 篇1中国_____________产品进出口公司和上海______________产品生产厂(以下简称中方)与英国_____________广播有限公司(以下简投资人)和德国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LP)签订本合同,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技术转让
(1)中方为在上海生产投资人的甲型和乙型产品而引进必需的技术。这些产品以下简称为产品。
(2)投资人应中方要求按本合同提供其拥有的制造产品所需的技术和资料。
(3)产品的名称规格详见附件一。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制造产品所需的贸易秘密、制造技术和专有技术方面的资料。
投资人向中方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第二条设备规划
(1)中方必须按照投资人的建议准备产品生产设施。
(2)为了帮助在上海准备生产设施,投资人应提供援助,包括供应下列资料:
①生产线计划。
②生产劳动力安排计划。
③设备布局计划。
④基础设施计划,如水电供应、空调、运输、通讯等。
⑤设备安装操作计划。
⑥生产管理计划。
⑦推销计划。
上述资料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天内由投资人提供中方。
(3)生产线必须按照附于本合同的生产细目表,即附件三。
(4)中方应自行准备生产计划,但必要时可要求投资人给予合作。
第三条许可费的支付
(1)投资人向中方转让技术的许可费如下:
①中方向投资人购买产品生产权应交入门费____________美元。
②每件出售的产品应向投资人交付售价3%的提成费。
(2)一切付款应按照本合同及本条款的有关约定事项办理。
(3)一切付款应通过中国银行办理。
(4)支付方式采用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用美元支付。
(5)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开立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向投资人支付入门费。
(6)投资人应在收到上述信用证后30天内提供合同规定的一切技术资料。
(7)中方每次向投资人订购合同规定的材料时,应在信用证的金额中加上3%的提成费;也可在支付货款时,为提成费另开一份信用证。
(8)中方负责在中国发生的一切费用;投资人负责在国外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销售
(1)投资人应帮助中方兴趣办展销会、研讨会、广告宣传等,以推销中方生产的产品。但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2)在开展广告宣传等活动中,中方如有需要可以使用投资人的广告标识。但投资人既不参与中方的盈亏,也不对此承担责任。
第五条质量控制
(1)在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必须按照投资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鉴定。
(2)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在开始阶段应由双方工程是由联合进行,其细节详见附件四。
(3)上海制造产品的质量检验必要时应进行两次。如果第二次检验未能达到规格指标而且原因又是在投资人方面,则投资人应自费解决存在的问题。
(4)如果品质检验合格,双方工程是由应签署品质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设备交货
(1)中方应向投资人购买生产产品所需的设备。
(2)生产产品所需设备的品名、规格详见附件五。
(3)中方投资人购买设备的价格细节由双方商定,并另签设备购买合同。
(4)投资人运交的设备应该是新型的、未用过的。
(5)投资人向中方运交设备的价款应以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按CIF中国口岸条件用美元支付。
(6)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交货计划表运交设备。
(7)投资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向中方提供与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
(8)设备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9)合同规定的设备和技术资料如有遗失,中方得要求投资人补交。
(10)投资人运交设备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11)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码;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12)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七条接收设备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来的设备。
(2)投资人应在中方提出对运到的设备进行安装和试车的要求后三周内派出工程师。中方应为此事向投资人提供翻译之类的必要帮助。
(3)投资人的工程师应为安装试车任务停留两周。
(4)运交设备的验收工作,应由双方工程师和中国检验官员一起进行,详细规则见附件六。
(5)如果初次检验不合格,应进行第二次检验。如果第二次检验仍不合格,则投资人应在两个月内自费调换有关设备。但是中方应该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所需的时间长短要看所换的设备而定。
(6)如果检验合格,双方应签署检验证明书一式两份,每方各执一份。
(7)投资人派行往中方安装调试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八条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
(1)投资人在派遣工程到中方安装调试设备时,应兴举办关于设备操作和保养的培训。中方应为此事对投资人提供诸如翻译之类的帮助。
(2)培训的时间,包括前款所讲的安装调试在内不得超过两周。
(3)培训主要用英语进行,也用汉语作为辅助语言。中方如有需要应自费准备汉英翻译员。
(4)在中方进行设备操作保养培训的工程师的居留费用均由投资人负担。
第九条对运交设备的保证
(1)按照国际习惯标准,运交设备的保证期为8个月,从中方完成验收工作起算。
(2)如果在保证期内发现运交的设备有缺点,投资人必须按中方的要求,及时适当解决。
(3)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中方操作经验不足、搬运不当或某一物品的消耗所致,则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实际运输费用。
(4)投资人应向中方提供与运交设备有关的最大限度的服务。
(5)保证期以后的设备保养需要向中方收取费用。但投资人应努力提供最大的合作和收取最低的费用。
第十条物资的采购
(1)中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投资人采购生产产品所需的材料。
(2)投资人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中方运交所需的材料。
(3)投资人应力求以尽可能低的价格供应这些材料。
(4)中方采购材料的实际详细品名,另以购买合同规定。
(5)投资人应该供应最新的材料,并保证质量。
(6)中方应提前8个月向投资人送交月度生产计划和月度材料采购数量,以便材料的交货能以得到保证。
(7)投资人应尽力按照交货计划运交中方采购的材料;但是,中方应当理解和接受这样的事实,即由于市场供求不平衡等不能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原因会使投资人无法按计划交货。
(8)中方对投资人运交材料的付款,必须采用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以美元支付。
第十一条材料的出口方法
(1)材料正式交货日期为提单的日期。投资人应将提单号码、装船日期、装箱单、抵达日期等及时通知中方。同时,投资人还应将上述资料单据副本寄给中方。
(2)投资人运交中方的材料如有任何遗失或缺点,应由投资人自费办妥。
(3)投资人运交材料应使用坚固的包装,能以经受长途运输。
(4)投资人的装箱单应写明:
①合同号;②收货人姓名;③目的港;④装船唛头;⑤重量;⑥箱号;⑦收货人标记。
(5)投资人应将装货内容清单的副本放入包装内。
第十二条接收材料
(1)中方应准备设施和场地以接收和保管投资人运交的材料。
(2)投资人应在材料经过品质检验之后发运。
(3)中方必须对运交的材料验收,如有缺陷或遗失,应及时通知投资人。如果投资人承认通知合理,应自费换货。但是,中方应当认识和接受这一点,即换货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
(4)在上述情况下,该缺点经鉴定是由于中方的错误操作所致,投资人应要求中方支付一切实际费用。
(5)如果运交材料的坏遗失是由于存放或搬运不当所致,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方通知后及时换货;但是,有关费用应由中方负担。
第十三条培训中方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接待十名中方工程师,并提供三个月的技术培训。
(2)投资人对中方工程师为此在德国居留期间供给膳宿,但中德之间的来回旅费除外。
(3)派出受训的中方工程师应懂得实用的英语,具有电子工程学的基础知识。
(4)教学主要用英语进行,但以汉语为辅助语言。投资人应按中方要求准备一名汉英译员,费用由中方负担。
(5)投资人应立即编写教育计划并提前通知中方。有关技术教育计划项目详见附件七。
(6)ALP应同时派遣一名工程师去照料上述培训事宜。
第十四条派遣投资人的工程师
(1)投资人应两次派遣多名工程师去中方,第一次派两名去两个月,以实施这项转让计划。第二次派四名去三个,以达到产品生产指标。
(2)投资人派往中方的工程师主要用英语进行工作,但也以汉语为辅助语方。中方必要时应自费准备一名汉英翻译员。
(3)中方应负担投资人的工程师为此而在中国国内居留和旅行的各种费用,但中德之间的旅费除外。
(4)在投资人派遣工程师的任务完成以后,中方如有必要仍可要求投资人继续给予技术支持。但投资人应要求中方为这样增加的`合作支付费用。合作的条款由双方将来讨论约定。
(5)中方要求投资人技术服务的细节,见附件八。
第十五条将来的技术合作
(1)投资人应为将来的发展与中方进行合作,包括高分辩能力显示等在内。
(2)上述技术合的条款,包括它的费用,应由中方、投资人、ALP三方面商定并另签合同。
第十六条ALP的作用
(1)ALP负责中方和投资人之间的信息传递、交往媒介等,并对中方提供必要的援助。
(2)ALP应为此适当向中方收取报酬。
第十七条ALP的责任
(1)ALP应作为中方与投资人之间的桥梁。
(2)ALP应协助中方用展销会、研讨会、技术培训等办法在中国销售产品。
(3)ALP应在产品品质合格时考虑把这些产品销往欧洲和非洲(南非除外)。
(4)ALP应在中方派遣工程师到欧洲进行产品开发时,向他们提供免费使用的设施和工具。但中方应负担他们在欧洲的一切费用。
第十八条仲裁
(1)中方和投资人应以合作的态度解决合同争端。如解决不成,则以仲裁方式最终解决。
(2)仲裁应在瑞典斯德哥尔摩进行。
(3)中方和投资人都应受最终裁决的约束。
(4)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
(5)本合同如有某些问题仍在仲裁之中应该分开予以执行。
第十九条税款
在合同有效期间,中国的税款由中方负责;欧洲的税款由投资人和ALP负责。
第二十条合同的生效
(1)不可预见的问题不应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2)中方、投资人、ALP三方应向各自的政府申请允许有关商品的进口和出口。最后一方获知得批准之日即为本合同生效之日。三方应尽最大努力争取在80天内取得批准。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撤销
(1)如果在合同生效后六个月没有见到效果,三方保留撤销本合同的权利。
(2)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有效两年,期满后可以延长两年。
第二十二条使用的文字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合同附件
(1)如要修改合同,有关三方面应同意签订正式修改文件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所有附件均属有效,并应成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签订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投资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ALP:(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合同格式 篇2项目名称:
受让人:(甲方)
让于人:(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依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双方就___项目的技术转让经协商一致,签订本技术转让合同。
一、技术秘密的内容和要求
二、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天内,在__(地点),以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三、本项目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四、技术秘密的使用范围及权属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六、经费及其支付或结算方式
1、转让费用(大写)___元。
其中技术交易额___元。
2、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___元,时间:
②分期支付___元,时间:
③按利润额的__%提成,期限:
④按销售额的__%提成,期限:
⑤其它方式: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2、违反本合同第___条约定,___方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3、其它:
八、技术指导的内容(含地点、方式及费用)
九、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本合同所称的后续改进,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进。双方约定,本合同标的的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由___方完成,后续改进成果属于___方。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采用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约定___人民法院管辖。
①被告住所地 ②合同履行地 ③合同签订地 ④原告住所地 ⑤标的物所地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二、其它
上述条款未尽事宜,如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
技术转让合同格式 篇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为生产加工企业。因生产过程中对技术的需要,甲方有意购买乙方(中方)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发明专利(本编号为中国专利局批准的专利登记号)。但因甲方目前暂时还不能按要求筹集到足够的资金,而且尚不清楚政府管理部门是否会批准本产品的生产,因此双方不能签订正式的合同,而只能签订本“技术转让协议书”。双方经过讨论,一致同意以下条款:
一、由于甲方总经理到越南工作赶不回来,因此自乙方在协议书上先签字的六十天内,乙方不得与广东省内任何企业签订转让合同。
二、甲方为开发乙方的发明专利产品,需在两个月内完成向地方银行或国外银行借贷____万元人民币的相关手续。乙方同意提供帮助。
三、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同意向甲方提供发明专利书的副本和《关于建立预案的调查研究报告》,不收取任何抵押金或是损耗费用。(报告需有汉语、越南语两种版本以便对照,由乙方负责提供)
四、在协商期间,当双方意见统一后将到公证机关签订具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然后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实施。
五、在技术交流完成后,甲方不负责纳税,不承担中间费用,一切由乙方负责。
六、在协商期间,乙方需在征得了甲方同意的条件下方可到甲方进行考察,但甲方不承担由于考察产生的任何费用。同样,乙方也不承担甲方因到乙方进行谈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在协商期间,乙方有责任交纳每年的专利所有权费用。如果因为没有交纳专利所有权费用而造成技术交流失败,乙方有责任进行补偿;如果因为突发事件造成长期失败,所有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在协商期间,甲乙双方要保证提供正确的联系地址,不管因何种原因而造成的需要实然改变地址和电话,则必须在六个小时内心尽快通知对方。
九、在协商期间,甲方要竭尽全力争取到资金、货款。如果由于不能及时解决资金问题导致协议失败,则所有的损失和联系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与对方无关。
十、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生效,有效时间为自签订之日起六十天。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合同格式 篇4总公司和厂为一方(以下简称甲方)
以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技术转让及合作生产合同,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章定义
1.“合同产品”系指本合同附件1所规定的立式弯板机。
2.“考核产品”:系指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并按附件5规定进行考核验收的由甲方制造的第一台合同产品。
第二章合同内容及范围
1.由乙方向甲方转让合同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和维修使用的技术,合同产品的规格和技术参数详见本合同附件1。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全部有关技术和技术资料(以下简称资料),其具体内容和交付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2及附件3。
3.乙方授与甲方在中国制造和销售合同产品的权利。前四台合同产品只在中国国内销售。在此以后甲方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销往下列国家:,如合同产品按政府间经济贸易协议规定销往其他国家或由中国承包商在中国购买,随承包工程出口,则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4.在合同期间,如甲方需要,乙方有义务以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所需的部件及原材料,双方将通过协商另签合同。
第一台及其后诸台合同产品的分工详见附件1。
5.乙方负责图纸及资料的转化并在乙方工厂及其有关协作工厂培训甲方人员。乙方应尽最大努力使甲方人员掌握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3)。
6.乙方有义务派遣技术人员到甲方工厂进行技术服务(详见本合同附件4)。
7.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所需的专用工具、夹具及设备和检测合同产品所需的技术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2)。
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在其合同产品上标注甲乙双方联合商标或“按
公司许可证制造”字样。
第三章价格
1.鉴于乙方按本合同第二章1、2、3、4、5、6、7、8所尽的义务,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英镑的入门费(大写英镑)。
2.合同期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他规格产品的全部资料,则甲方应为每一规格的资料向乙方支付英镑(大写英镑)。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3.甲方应就每台出售的合同产品向乙方支付提成费,前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8%,后五年为合同产品净销售价的6%。乙方应向中方交付所得税。
净销售价:销售价扣除运费、税费、包装费、储存费、保险费、安装费,并减去向乙方购买零部件的费用(包括运费、关税等)。
第四章支付条件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本合同费用均以英镑信汇(m/t)支付。(如需电汇,电汇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通过北京中国银行和英国银行支付。所有在中国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2.本合同第三章1所规定的入门费按下述办法和比例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1)入门费的10%(百分之壹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英国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许可证影印本一份,或同样的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一份。
②金额为入门费总数的形式发票一式四份。
③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④由英国银行出具的,以甲方为受益人的,金额为英镑(大写英镑)的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证函格式见本合同附件6)。
(2)入门费20%(面分之贰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乙方发出本合同附件3第3.2.1条所规定的临时资料3个月后,并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单据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2及附件3第3.2.1条规定的临时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3)入门费40%(百分之肆拾)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附件3第3、6条所规定的资料起,如乙方提供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则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资料空运提单及附件3、6条规定的资料交付已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4)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按本合同附件3接受培训完毕之后,从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关于附件3第3.8.2条规定的甲方培训人员已按本合同之规定接受培训完毕的证书的影印件。
(5)入门费15%(百分之壹拾伍)计:英镑(大写英镑)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不迟于30天,向乙方支付:
①四份商业发票
②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③两份由甲乙双方签署的第一台合同产品在甲方工厂考核检验后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的影印件。
如果不是因为乙方的失误,即使届时没能
签署第一台合同产品的质量性能试验合格证书,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第一台合同产品的硬件后,不晚于24个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
3.执行了本合同第7章第2条的内容并在甲方售出合同产品之后,甲方应按下列条款开始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1)甲方应从每年的12月31日起,15天之内,通知乙方过去的一年里的总销售量。
(2)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正确无误的文件之日起30天之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①四份相应的该期内提成费金额的计算资料
②四份商业发票
③两份即期汇票
第五章文件交付
1.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2规定的交付时间及本合同附件2和附件3所规定的内容将资料交付到北京机场。
2.北京机场空运单的印戳日期为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甲方应将盖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各一份分别寄给乙方和北京中国银行。
3.每批资料发运后24小时内,乙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各日期、资料名称、件数、重量、班机号和预计抵达北京日期用电报或电传通知甲方,同时将空运提单和技术资料详细清单一式两份寄给甲方。
4.如果技术资料短缺或空运中丢失,损坏,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的45天内,再次免费补寄给甲方。
5.交付资料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和防潮的坚固包装。
6.每包技术资料的包装封面上,应用英文标明下述内容:
(1)合同号;
(2)收货人;公司
(3)目的地;
(4)唛头;
(5)重量(公斤);
(6)箱号/件号;
(7)收货人代号;
(8)离岸港口。
7.包装箱内应有详细的技术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标有技术资料的内容、名称及数量。
第六章技术资料的修改及改进
1.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不适合甲方的实际生产条件(如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等),乙方有责任帮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并在培训和技术服务期间予以确认。
2.在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任一方对合同产品所作的任何改进与发展,都应免费提供给对方。
第七章考核和验收
1.为了验证乙方技术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合同产品考核试验应有乙方技术人员参加,双方人员在甲方工厂共同进行。考核方法见合同附件5。
2.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性能符合本合同附件5规定,即通过验收,双方联合签署合同产品的考核证书一式四份,每方各持两份。
3.经考核,如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在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性能考核。合格后,按本章第2条规定,双方签署考核证书。
4.如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系乙方的责任,则参加第二次考核的乙方技术人员的费用及更换和修复缺陷件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甲方责任,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5.如经过第二次考核仍不能验收合格且又系乙方责任,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缺陷,进行第三次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经过三次考核不合格,如系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第8章第6条处理。如系甲方责任,则双方应在考核证书上签字,但乙方仍有义务帮助甲方考核成功。
第八章保证及索赔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提供有关合同产品的任何改进和发展的技术资料。
2.乙方保证(根据附件2)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正确的、清晰的,并保证及时交付。
3.如果乙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本章第2条的规定,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5天内,免费将所缺的技术资料或正确、清晰的技术资料寄给甲方。
4.如乙方因第12章第1条以外的原因未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期内交付附件2所指的技术资料,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一周之内仍未能交付资料,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罚金,每拖延一周支付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0.25%违约罚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第三章第1条价格的5%。
5.乙方向甲方支付第8章第4条规定的违约罚金不能免除乙方向甲方继续交付技术资料的责任。
6.按第7章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①若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甲方提出终止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已经支付的钱部金额,并加以年利-%(百分之)的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②若产品不合格只有部分性能指标达不到合同的规定,甲方仍可投产的,乙方应按以下规定赔款:(略)。
第九章侵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它是本合同规定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所有者,并有权向甲方转让。如果发生第三方指控侵权,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2.甲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技术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术内容之部分或全部被乙方或第三方公布,而且甲方获得了已公布的证据,则甲方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3.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
使用乙方提供的技术,即甲方有权继续设计、制造使用、销售和出口合同产品。
第十章税收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在甲方国家以外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2.中国、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合同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上述所得税将由甲方从本合同规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并代乙方向税务当局缴纳,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税务当局出具的税收单据一份。
3.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履行本合同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支付。
第十一章仲裁
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钟裁地点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按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4.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应继续执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和其他双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响合同执行时,则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责任方应尽快将发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用电传或电报通知双方,并于14天内以航空挂号信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确认。
3.如不可抗力事故的延续时间超过120天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继续执行合同的问题。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终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于年月日签订。合同签字后,各方应分别向本国政府当局申请批准。以最后一方的批准日期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60天内获得批准,用电传通知对方并用信件确认。
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合同未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乙双方均无约束力。
2.从合同生效日算起,本合同有效期为10年。
3.本合同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4.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一式四份,每种文字双方各执两份。
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7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有同等效力。
6.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修改及补充,需由双方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此文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7.为执行合同而发生的双方间的通讯均用英文进行。正式通知以挂号信航寄,一式四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乙方:公司
地址:
电传:
电话:
技术转让合同格式 篇5技术转让合同(样式三)
甲方(让与人):_________研究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所长
乙方(受让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_____》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_________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_________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_________)。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_________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_________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_________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技术转让合同格式 篇6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单位,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技术商品合理转让,有偿付诸应用,促使新产品早日试制并投放市场,提高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__________技术转让给乙方,乙方使用该项技术生产__________产品。
二、甲方转让技术应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经济效益。
1.该项技术的参数,所生产产品的数量、质量指标,最低或正常的生产能力,单项规格、公差等。
2.经济效益
三、国内外运用该项技术的情况和经济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将________技术的资料和设备、配件等(可用表格列出)交付乙方。
2.甲方负责在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派出技术人员________名到乙方单位,指导乙方安装设备和产品试制工作,并派员参与产品的鉴定工作。
3.甲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及时转让给乙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技术后续改进内容者除外)。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应对第三方保密,不得扩散或转让(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另行转让者除外)。
五、乙方的义务
1.双方协商议定,技术转让费按下列第( )项办法支付:
(1)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转让费共________元,一次总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按甲方转让技术实施后新增销售额或利润的________%提成。
(3)双方按商定的其它办法计算和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如双方商定有预交定金条款,应专条规定定金的金额和交付时间。)
2.在设备安装和产品试制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技术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3.乙方对甲方转让的____________技术不得向第三方扩散和转让(双方商定同意乙方转让者除外)。乙方对甲方转让的技术如有后续改进,应告之甲方改进内容(双方协商互不相告者除外)。
(如双方商定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入门费,则应在合同中立专条规定入门费的金额,交付时间等。)
六、转让技术的验收标准与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
2.验收方式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质量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和配件,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技术转让费__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交付技术资料、设备及配件,致使乙方接受甲方转让的____________技术已成为不必要时,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及规格派出技术员,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3.甲方如擅自将向乙方转让的技术又扩散,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技术如有疵漏,应及时更正和完善;如仍达不到合同规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向甲方支付技术转让费,应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擅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扩散或转让给第三方,应按技术转让费的_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乙方如果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未将甲方转让的技术付诸生产,除应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外,不得干预甲方另将技术转让给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经有关部门证实后,不以违约论,但必须及时告知对方有关情况。
十、其它
本合同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为________年零________个月。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或废除合同。在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属于同一系统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不属同一系统的,或经主管部门调解不成的,任一方当事人可以提请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法院审理。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付本一式________份,交……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转让合同格式 篇7甲方(让与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依据我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就乙方受让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的技术成果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及状况
本合同项下的标的是甲方研制的__________________取得的技术成果;
该标的的状况,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甲方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药物临床研究批件(批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让与该技术成果后,乙方不受到任何使用权限、使用期限、使用地区及使用方式的限制。
三、甲方得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有效且能达到约定的目标。
四、乙方受让后,有权以乙方的名义(如有需要则以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新药证书等相关批文,甲方应予以必要的协助。
五、甲方不得在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技术信息之前擅自披露或泄露给第三人,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保证技术的实用可靠性。
六、甲方如在让与后对__________________有后续改进的,则甲方承诺该技术成果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归乙方所有,乙方将给甲方一定的补偿。
七、乙方在受让该技术成果后,即取得了专利申请权。
八、技术转让费为___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_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九、在本合同签订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将所有与__________________有关的资料全部交给乙方,并协助甲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申报新药证书。
十、如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向国家药监局或其他部门申报的,甲方对于申报审批后取得的结果(包括但并不限于新药证书)无任何权利,包括但并不限于委托加工、转让、生产经营及专利申请等。
十一、乙方在受让该技术后非因自身原因而未能取得国家药监局批文的,则本合同解除,甲方已收取的转让费应立即退还给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技术转让合同格式 篇8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 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______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公司
合同工厂:中国---厂(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为:-国--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合同内容
1.1 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制造--合同产品的书面及非书面专有技术.用该项技术所生产的合同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性能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略).
1.2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制造,使用和销售合同产品的专有技术和其它所有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内容及有关事项详见本合同附件二(略).
1.3 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技术人员在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甲方人员掌握制造合同产品的技术,具体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三(略).
1.4 乙方派称职的技术人员赴甲方合同工厂进行技术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略).
1.5 乙方同意在甲方需要时,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备件.届时双方另签协议.
1.6 乙方有责任对本合同项目甲方需要的关键设备提供有关咨询.
1.7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样机,铸件和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五(略).
1.8 甲方销售合同产品和使用乙方商标的规定,见本合同第八章.
第二章 定 义
2.1 合同产品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全部产品.
2.2 蓝图指乙方制造合同产品目前所使用的总图,制造图样,材料规范及另件目录等的复制件.
2.3 技术资料是指为生产合同产品所必须具有的乙方目前正用于生产合同产品的全部专有技术和其它有关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等.
2.4 标准指为制造合同产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中,由乙方采用和制定的标准.
2.5入门费指由于乙方根据本合同第一章1.2条,1.3条,1.4条,1.6条,1.7条规定的内容以技术资料转让的形式向甲方提供合同产品的设计和制造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6提成费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乙方所给予甲方连续的技术咨询和援助,以及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连续使用乙方的商标和专有技术,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2.7 合同有效期指本合同开始生效的时间到本合同14.3条规定的本合同终止时间的期间.
第三章 价 格
3.1 按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内容,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费用规定如下:
3.1.1入门费为---美元(大写:---美元)这是指本合同产品有关的资料转让费和技术培训费,包括技术资料在交付前的一切费用.入门费为固定价格.
3.1.2 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后,甲方每销售一台合同产品的提成费为基价的-%.甲方向乙方购买的零件不计入提成费.
3.1.3 计算提成费的基价应是甲方生产合同产品当年12月31日有效的,乙方在-国-市公布和使用的每台目录价格的--%.
3.2乙方同意返销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返销产品的金额为甲方支付乙方全部提成费的--%(百分之--).返销的产品应达到乙方提供的技术性能标准.每次返销的产品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期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
返销产品价格按3.1.3条规定的提成基价计算,即目录价格的--%.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条件
4.1 本合同项下的一切费用,甲方和乙方均以美元支付.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应通过--中国银行和-国--银行办理.
如果乙方向甲方偿还金额,则此款项应通过--银行和--中国银行办理.
所有发生在中国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发生在中国以外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42.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合同费用,甲方按下列办法和时间向乙方支付:
4.2.1 甲方收到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入门费--美元(大写:--美元).
(a) 由乙方出具的保证函.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交付技术资料时,保证偿还金额--美元.
(b)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c) 应支付金额为入门费总价的形式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国政府当局出具的许可证影印件一份.若乙方认为不需要出口许可证,则乙方应提出一份有关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证明信一份.
4.2.2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一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交付完毕的证明信正,副本各一份.
4.2.3 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第二阶段产品的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d) 乙方出具的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附件五规定的--已交付完毕的证明正副本各一份.
4.2.4 合同产品第一批样机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天内,向乙方支付--美元(大写:--美元).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双方签署的“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书”影印本一份.
注:如果验收试验延迟并是甲方的责任,将不迟于合同生效后(时间)支付.
4.3 本合同第三章规定的提成费,甲方将在抽样产品考核验证合格后按下述办法和条件向乙方支付:
4.3.1 甲方在每日历年度结束后--天内,向乙方提交一份甲方在上一日历年度的每种型号的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
4.3.2乙方每年可派代表到合同工厂检查和核实甲方合同产品实际销售量的报告,甲方将给予协助.乙方来华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果汇总和/或报告中所列的合同产品数量在检查时发现出入很大,则甲乙双方应讨论此差距并洽商采取正确的措施.
4.3.3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单据并审查无误后的--天内向乙方支付提成费:
(a) 即期汇票正,副本各一份.
(b) 商业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c) 该年提成费计算书一式四份.
4.3.4 在合同期满年度内,甲方在合同终止后--天内将提交一份最后销售合同产品数量的报告,以便乙方计算提成费.
4.4 按本合同规定,如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罚款或赔偿时,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术资料支付
5.1 乙方应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资料.
5.2 乙方应在--机场或车站交付技术资料.--机场或车站的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有效交付日期.甲方应在收到资料两周内,确认资料收悉.
5.3 第一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3.1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一套篮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批交货.
5.3.2 在合同生效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一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
5.4 第二阶段产品的技术资料和样机:
5.4.1 第二阶段开始日期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发出与第二阶段产品有关的一套篮图,一套二底图和一套标准.可以分期交货.
5.4.2 第二阶段开始后的--周内,乙方必须尽快发出与第二阶段合同产品有关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样机,铸件和备料.
5.5在每批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发运后的--小时内,乙方应将空运提单号,空运提单日期,资料编号,合同号,件数和重量电告甲方.同时乙方应以航空信将下列单据寄给甲方:
(a) 空运提单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 所发运技术资料,样机,铸件和备件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
5.6若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或样机,铸件和备件在运输途中遗失或损坏,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遗失或损坏的书面通知书后,应尽快不迟于-个月内免费补寄或重寄给甲方.
5.7 交付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雨,防潮的坚固包装.
在每件包装箱的内部与外表,都应以英文标明下列内容:
(a) 合同号
(b) 运输标记
(c) 收货人
(d) 技术资料目的地
(e) 重量(公斤)
(f) 样机,铸件和备件目的地
5.8 每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一式四份.
第六章 技术资料的改进和修改
6.1为了适应中国的设计标准,材料,工艺装备和其它生产条件,在不改变乙方基本设计的条件下,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修改和变动.甲方必须将这些修改和变动通知乙方.乙方有责任在培训或技术指导时协助甲方修改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三和附件四.
6.2 甲方必须在型号后加注尾标,以示区别那些影响形状,配合或功能的修改,并通知乙方.
6.3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的任何改进和发展,都应相互免费将改进,发展的技术资料提交给对方.
6.4 改进和发展的技术,所有权属改进,发展的一方.
第七章 质量验收试验
7.1为了验证按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可靠性,由甲,乙双方共同在合同工厂对考核的合同产品的技术性能和要求进行考核验收.如果需要,也可以在乙方工厂进行试验或重做.甲方可派指定的人员验证重复试验,乙方负责重复试验和乙方人员的费用,甲方负责甲方参加重复试验的人员和翻译的费用.具体办法见本合同附件七.
7.2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应符合乙方提供的本合同中的标准规定,即通过鉴定.甲,乙双方签署“合同产品考核验收合格证明”一式四份,每方各执二份.
7.3 如考核试验产品的技术性能达不到附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双方应友好协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后进行第二次考核验收.
7.4 如考核试验产品不合格是乙方的责任,则乙方派人参加第二次考核验收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5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二次试验仍不合格时,如系乙方的责任,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并采取措施消除缺陷,参加第三次考核,费用由乙方负担.如系甲方责任,该费用由甲方负担.
7.6若考核试验产品第三次考核试验不合格时,双方应讨论执行合同的问题,如系乙方责任,则按合同9.8条规定,甲方有权修正合同.如系甲方责任,则由双方共同协商进一步的执行问题.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改进不合格的样机提供技术咨询.
第八章 “合同产品”的出口和商标
8.1 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销售,可根据下列条件出口到其它国家:
8.1.1 甲方应首先与乙方协商,要求在乙方的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区安排销售(销售,分配网包括乙方子公司和代理商).
出口销售的数量和项目将通过友好协商决定,若无法安排,则甲方可以自由出口,但是,甲方必须在完成交易后一周内,将项目,数量和购买商名称通知乙方.
8.1.2 在乙方销售/分配网不包括的地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
8.2对于甲方把“合同产品”装在中国的主机上出售到任何国家(包括在乙方销售/分配网所在地国家)的权利,乙方不得干涉.为维修中国出口的主机,甲方可以自由销售作为配件的“合同产品”.
8.3在合同期间,甲方可以在“合同产品”上使用乙方使用的商标和标上甲方的商标,并注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厂制造”.商标许可证应由甲方和--公司单独签订.
8.4当使用商标时,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项下由乙方提供的标准.在必要的时候,每年乙方可进行一次抽样试验.在抽样试验结果不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应建议甲方改进不合格的“合同产品”并在-个月内再次进行试验.若结果仍不符合,则乙方就可中止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甲方可以再次提交另外的样品给乙方进行试验.再次抽样试验,结果符合乙方提供的标准时,乙方将再次给予甲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
第九章 保 证
9.1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在合同生效时乙方使用的最新技术资料,并与乙方拥有的技术资料完全一致.在合同期间,“合同产品”设计变化的技术通知书和技术改进,发展资料,乙方将及时地送至甲方.
9.2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清晰的,可靠的,并按第五章的规定按时交付.有关定义如下:
9.2.1 “完整”系指乙方提供的资料是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全部资料,并与乙方自己工厂目前使用的资料完全一致.
9.2.2 “可靠”系指甲方按技术资料制造的合同产品应符合乙方按本合同提供的合同产品技术规范.
9.2.3 “清晰”系指资料中的图样,曲线,术语符号等容易看清.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符合9.2条的规定时,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书后--天内免费将所缺的资料,或清晰,可靠的资料寄给甲方.
9.4 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五章或9.3规定的时间交付资料,则乙方应按下列比例向甲方支付罚款: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至-周,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迟交超过-周以上,每整周罚款为入门费总价的--%.
9.5 若发生9.4条事项,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罚款总数不超过--美元(大写:--美元).
9.6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9.4条中规定的罚款,应以迟交的整周数进行计算.
9.7 乙方支付给甲方罚款后,并不解除乙方继续交付上述资料的义务.
9.8 按第七章的规定,由于乙方的责任,产品经考核三次不合格时,则按以下办法处理:
9.8.1若考核产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投产,则必须修改合同,采取有效措施将不合格的产品从合同中删除.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那部分金额.这部分退还金额仅限于合同产品总的范围中不合格产品所占部分.并加年利-%(百分之几)的利息.
9.8.2如果根据9.8.1条修改合同,则甲方放弃只涉及不合格的那部分产品和零件的制造权,甲方将退回有助于制造这些不合格产品的全部文件,不可复制或销毁.
第十章 许可证和专有技术
10.1 乙方保证自己是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许可证和专有技术的合法者,并能够合法地向甲方转让上述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无任何第三者的指控.
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的控诉,则乙方应与第三方处理此控诉并负责法律和经济责任.
10.2与本合同有关的完整的-国专利清单列入附件二,本合同生效一个月内,乙方将向甲方提供专利影印本一式二份.但不给予-国专利许可证或不应包括此许可证.
10.3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仍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许可证和专有技术,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合同终止后,使用-商标的权利也将终止.
10.4 双方都应履行本合同,不应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和公布双方提供的任何技术资料或商业情报.
第十一章 税 费
11.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税费,发生在中国以外的应由乙方承担.
11.2 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应按中国税法缴税.此税费由甲方在每次支付时扣交,并将税务局的收据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十二章 仲 裁
12.1 凡因执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在不能解决时,则提交仲裁解决.
12.2仲裁地点在北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也可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进行,并由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按仲裁院的程序进行仲裁.
12.3 仲裁裁决应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照执行.
12.4 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12.5 在仲裁过程中,本合同中除了接受仲裁的部分外,仍应由双方继续执行.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13.1若签约的任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所引起的事件,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则应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3.2 责任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人力不可抗拒事故电告另一方,并在--天内以航空挂号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13.3 若人力不可抗拒事故延续到--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合同继续执行问题.
第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4.1合同在甲方和乙方代表签字之后,双方需向各自政府申请批准,并以最后批准一方的日期作为生效日.双方应尽最大的努力在--天期限内获得批准.并用电报通知对方,随之以信件予以确认.若合同签字后-个月内不能生效,则本合同对甲方和乙方都无约束力,经双方同意,申请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
14.2 本合同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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