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子加工合同(建筑工程用)
石子加工合同(建筑工程用)(精选3篇)
石子加工合同(建筑工程用) 篇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砂石加工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矿源及砂石加工生产线,乙方负责爆破及矿山内的运输和加工,一切生产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
二、合同期限:1 年。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甲方的义务
1、拥有合法矿权及其他开采,加工手续,为乙方提供生产场地,并保障乙方能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提供工人生活住房,提供作业用电力(到生产线)等生产作业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付,甲方可以参与协调处理相关事务。
3、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铲车一台,________挖机一台,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租金(铲车________元/月,挖机________元/月)由乙方自行配备驾驶员并支付工资。甲方
只负责2台机械的正常保养,若因操作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按合同约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支付乙方酬金,签约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
5、协调村民邻里关系,为乙方生产创造便利条件。
6、矿区内的一切非生产性费用(指:税费、青苗费、土地赔偿、山林赔偿及因正常爆破受损农房处置)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
3、乙方不承担税费和相关部门手续审批的费用以及周边有关签约前的赔偿费用。
4、乙方根据用电量选择用电方式,甲方协助处理,产生的电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义务:
1、自行组织招募员工,配置有资质的作业人员,负责生产安全及作业人员安全,合理安排工人生活及相关事宜,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法律责任。
2、每月砂石生产量确保市场销售,若因生产量供应不足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
3、负责废料清理工作,并将废料运到甲方指定的矿区废料场。
4、按照法律规定购买人身意外险90万及相关商业险,若超出理赔范围产生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责任,违章操作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配合甲方处理并协调好与行政机关、村民之间的关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科学作业,规范施工秩序,每日排查安全隐患,遵守法律,法规。
7、承担一切生产加工费用,人工工资;爱护并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自行承担生产耗材费用及维护、维修费用。本合同期满,乙方将机械设备交付甲方时需满足正常生产使用。
8、配合相关行政机关的检查、指导工作。如有违章作业,安全等问题被行政机关处罚款的,由乙方负责缴纳。
9、若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影响销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不能私自变更生产线,若有变更需求,需通过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改。
五、考核目标及结算方式
1、综合市场各方面的因素及我厂实际加工能力,每年销量确保30万吨的任务,其销售参考价格:石子30元/吨,洗砂35元/吨,统料30元/吨,方量换算按石子每方1.5吨,洗砂按每方1.65吨,统料每方1.55吨。
2、以甲方月销售回单汇总的吨位为乙方生产量进行考核,甲方按碎石18元/吨(干料),水洗沙22元/吨,统料17元/吨支付加工费。
3、乙方年销售不足15万吨,不予以提成,超过15万吨享受每吨2元提成,(含15万吨)超过30万吨,按超出部分奖励每吨1元,乙方必须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回款到甲方账户,方可享受提成,此提成一年一次结算。
4、每月30日对账结算,并于次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酬金。若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能确保正常生产,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损失由甲方负责。
5、所有销售均以甲方开具票据为准并做为唯一合法结算依据,所有货款必须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所有销售合同必须以甲方名义签订。
6、其他特殊用料(片石、整形料)生产价格待定。
六、乙方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 40 万元。签约时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交还给甲方的机械设备需满足正常使用,甲方即时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40万元。甲方若不能按期退还保证金,乙方可通过销售回款抵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沙石没按时回款超过两个月,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支付外并承担欠款2%的资金利息。
2、甲方必须按月支付乙方酬金,若超过两个月乙方可
按欠款2%计算资金利息,或销售低于市场价10%的产品进行抵扣。
3、乙方连续两个月未完成生产产量,严重违章作业,扰乱社会秩序、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八、其它
1、在履行合同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若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南江县人民法院诉讼。
2、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3、由于不可抗力影响生产作业,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终止合同。
4、碎石规格,数量,甲方根据市场需要确定,提前告知乙方,乙方保证采购相关设备及安排生产。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石子加工合同(建筑工程用) 篇2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石场承包给乙方碎石加工,甲方按所生产出来的各种材料算给乙方,数量定为每月生产
二、乙方承包全面加工,爆破、电费、维修、保养、配件、人工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取山皮不包括在内。
三、安全责任,乙方要严格按照规划操作进行加工,确保做到安全第一,全场操作人员要求买好保险,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经力量减少甲乙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四、付款方式:甲方在每月月底要给乙方清算一次,扣除各种费用外,剩余部分要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五、乙方要给甲方保质保量完成以上的生产量,未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碰到各种情况及困难,甲乙双方要及时处理。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受法律保护,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甲 方:
乙 方:
年月 日
石子加工合同(建筑工程用) 篇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有关建筑器材租用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物
1、乙方因工程建设需要,租用甲方的钢管、扣件、各种脚手架配件等建筑器材,甲方同意有偿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明细附表:
2、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其他方不得转租第三人,不能出卖租赁物或用作担保。
3、甲方应按约定将租赁物交付给乙方,甲方组织运输工具负责将租赁物运送至乙方指定工地、指定地点,运费、装车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当及时点清租赁物数量,检验质量,同时办理接收确认手续。在租赁物进场、装卸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人身损害事故所引发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根据工程情况,租赁期暂定为自 年 月 日(具体以乙方通知为准)至实际工程结束为止。如乙方需要延长租期的,双方可以协商续租。
第三条 用途
乙方租用租赁物用于 工地,不得转用其他工地,甲方同意的除外。
第四条 租金支付
1、以甲、乙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的收货单、发货单的实际数量为最终结算依据,双方约定每 个月办理一次结算确认手续。租赁物退场后 个月内双方办理最后结算手续(结算手续必须由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后才可作为结算依据)。
2、合同金额(暂估): ¥: 。(超出合同金额时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付款时间及方式:
3、在乙方付款的同时,甲方必须开具真实有效的税务发票,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或者扣除与国家税金等额以上的费用。
第五条 租赁物退还
退还租赁物时由甲方负责装车收回,所需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承担。退还租赁物时,甲方须委派专门人员到乙方工地现场与乙方有关人员一起清点数量和租赁物状况,并在退货单上签字确认,在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即视同乙方已经完成了退还租赁物义务。
第六条 租赁物损坏赔偿
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造成租赁物丢失、报废、损坏的,应当按照租赁物市场聚并结合原租赁物折旧情况作价赔偿给甲方。
第七条 报停
如乙方跨年度施工,需要实行冬季报停的,乙方可以提前书面通知甲方报停时间及所需期限,甲方应当派人到工地现场确认,报停期限内,租赁费用不计算;乙方在冬季报停期间继续施工使用租赁物,按实际使用日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照合同要求的品质、规格、数量提供租赁物的,或者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提前解决合同。
2、如甲方(含甲方派出的人员以及与甲方有关的人员)偷盗乙方工地财物的,除作价赔偿外,发现一次处罚5000元以上,由乙方直接从租金结算款中扣除。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返还租赁物,并按约定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延迟支付租金费用的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4、若因为建设单位未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引起乙方资金周转困难,从而使乙方不能按照上述约定正常支付租赁费,甲方须给予理解和配合,不得据此向乙方提出要回租赁物和索赔事宜,影响乙方正常的施工生产。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双方约定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十一条、补充条款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分公司电话:
石子加工合同(建筑工程用)相关文章:
石子加工合同(建筑工程用)
上一篇:担保合同(建筑工程)
下一篇:公司用工合同(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