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限载通告
道路限载通告(通用3篇)
道路限载通告 篇1清澜大桥将已于12月18日通车,是连接清澜和东郊的重要交通要道。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桥梁设施安全,市政府决定对清澜大桥实施限载限高通行。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于清澜大桥东连接线正在建设(东郊至龙楼),从20xx年12月18日起,对清澜大桥实施限载限高通行,禁止荷载20吨以上或高3.4米以上的一切车辆通过。
二、清澜大桥限载限高期间,市交通、公路、公安交警等有关部门将加强对过往车辆的监督管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通过,维护大桥安全。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市交通、公安和公路等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年月日
道路限载通告 篇2X331翁金线澉浦大桥(K58+911)经检测为四类桥梁(限载、限行)。为确保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X331翁金线澉浦大桥实施交通限载、限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20xx年4月25日至澉浦大桥重建完工通车。
二、实施地点:澉浦大桥(翁金线K58+911)
三、实施措施:禁止中(大)型(含)以上货车、客车、拖拉机及高度大于2.5米小型车辆通行。
四、绕行线路:X104嘉盐线、X119嘉南线等道路
请中(大)型(含)以上货车、客车、拖拉机及高度大于2.5米小型车辆提前选择道路绕行。过往行人和其他车辆请注意安全。
特此通告。
浙江省海盐县公路管理段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4月21日
道路限载通告 篇3鉴于省道203线与208线漳平过境线东坑口大桥已出现桥面纵向裂缝病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通行和桥梁设施安全,经研究,决定对该桥实施限载通行。同时,为确保绕行道路交通畅通和通行安全,对过境绕行车辆一并实施限载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载标准
1、东坑口大桥。限载按漳政〔20xx〕30号文规定执行。即:严格按国家九部委规定的装载标准执行,二轴车辆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20吨;三轴车辆车货总重量不得超过30吨。同时,
4轴以上(含4轴)货运装载车辆车货总重量超过30吨不得通行;禁止任何类型客车通行(客运车辆可绕城区经桂林大桥通行)。
2、绕行道路。交通岛(万成)—环城北路(工业路一期)—在建西园大桥东岸—沿江—可人头大桥—西园乡政府—工业路二期—省道203(漳龙公路)路段,限载严格按国家九部委规定的装载标准执行(二轴、三轴车辆同上),但4轴以上(含
4轴)车辆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不得通行。
二、严格执法
限载期间,由市公安交警部门、公路路政部门实行24小时值勤加强监管,对违反上述规定冲关冲卡、超限超载的车辆依法予以从严查处。同时,取消违规车辆所在公司临时通行资格。
三、限载通行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漳平市人民政府
七月三十一日
道路限载通告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