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教师奖励的决定
关于对教师奖励的决定(精选3篇)
关于对教师奖励的决定 篇1各教工党支部、院属各单位:
根据《xx大学理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经各系(部)按相关条件评选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七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这次受到表彰的优秀教师,是我院教学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代表,他们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注重教学研究,是全院教师学习的榜样。希望受到表彰和奖励的教师继续努力,为进一步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中共xx大学理学院委员会
xx大学理学院
x年1月4
关于对教师奖励的决定 篇2各处室、各系:
x年4月份的自学考试成绩,已于7月份公布,经过统计,我院参考科目共112门,在已公布成绩且有省平均通过率的102门课程中,超过省平均通过率的有69门,占已公布成绩课程的67.7%。这些课程涉及任课教师92位,64个课程教学班,在参与考核评比的任课教师中,通过率超过省平均的校内教师有12人,16门课程;外聘教师有48人,53门课程。
为激励任课教师工作热情,推动学院教学工作的发展,根据《x年4月份自考统考通过率考核办法》(南东院教字[]001号)的规定,对教学成绩突出的任课教师(包括专职教师、校内兼课教师以及外聘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如下:
一、校内教师(包括专职教师、兼课教师)奖励名单:
二、外聘教师奖励名单:(略)
希望各位受奖励的任课教师再接再厉,在新学期里勤奋努力,扎实工作,争取更大进步。同时也希望其他教师向受奖励的教师学习,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努力打造东方文理研修学院的教学品牌。
东方文理学院
x年十月二十五日
关于对教师奖励的决定 篇3一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校行政科学决策,周密部署,学校各部门通力协作,广大教职工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学校各方面工作持续快速发展,高考再创辉煌。在推进学校提质发展的历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乐学善教,无私奉献,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在第31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学校为了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弘扬教书育人优良传统,激励广大教职工奋力拼搏,开创学校特色发展新局面。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授予彭晓红等34位老师“模范教师”称号;授予吴华等12位老师“模范班主任”称号;授予张松柏等3名老师“管理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学校殷切期望受表彰奖励的老师,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立新功、再创佳绩。希望广大教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发扬热爱教育、无私奉献的崇高品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协作,为学校提质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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