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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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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通用15篇)

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篇1

  厂房位置:

  出租人:

  承租人:

  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

  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为坐落在处的工业厂房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全部或部分出租该工业厂房;

  2.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而乙方同意承租本合同所约定的该工业厂房;

  3.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等原则,就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厂房租赁合同。

  第一条定义

  1.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除非另有所指,具有以下含义:

  1)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2)双方:指甲方和乙方的统称。

  3)本合同:指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统称。

  4)租赁物业:指范围内全部建筑物及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专用区域和地面停车场,具体位置和范围见附件2所示的色部分。

  5)租赁建筑物面积:指附件2所示的色部分。详见本合同约定。

  6)专用区域:指甲方按本合同第条规定提供给乙方每日二十四小时专用的区域,其位置如附件2所示色部分。

  7)公共区域:指该用地内租赁物业以外的停车场、绿地、市政通道等区域。

  8)停车场:指本合同第条规定的该用地内由甲方建设并提供使用的停车场,包括乙方指定的停车场范围内的停车位。

  9)物业公司:指甲方依法组建或委托或聘请的负责租赁物业及其所在区域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10)交付标准:指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业的全部标准和要求。

  11)交付日:指甲方向乙方交付经乙方确认满足交付标准的租赁物业的日期。

  12)移交书:指甲方将租赁物业交付给乙方时,按本合同规定双方共同签署的移交确认文件。

  13)后期装修:指交场日后乙方对租赁物业的装修。

  14)计租日:指开始计算租金的日期。

  15)租金:指乙方根据本合同承租租赁物业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租金已包括专用区域和的使用费。

  16)租赁保证金:指为确保租赁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履约担保。

  17)月:指日历月。

  18)日:除非本合同明确为工作日外,指日历日。

  第二条租赁物业状况

  1.租赁物业位置,建筑结构为,建筑面积为,计租面积为同建筑面积.

  2.厂房内属于甲方的设施、设备、装修、装置及物品,经甲、乙双方共同清点后开具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租赁期间,该附件所列物品与厂房一并出租给乙方使用。

  3.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委派专业人员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进行现场查验,对于涉及的专业技术等问题已进行详尽了解,双方均确认租赁物业以现状为准进行出租。

  第三条租赁物业用途

  1.乙方承租的厂房用途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的用途。

  2.甲方同意/不同意乙方将租赁物业作为乙方或乙方关联公司注册或营业地点使用。

  3.在租赁期间,乙方按照上述用途使用厂房,甲方不予干预。乙方在使用厂房期间,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及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租赁期限

  1.物业租赁期限共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除双方另有约定,租赁开始日即为计租日。

  2.如乙方在租期届满后续租,需在本租期结束前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如在本合同期满前乙方未提出续租申请或双方不能就新的租赁合同达成一致,则本合同到期时将自行终止。

  3.本合同租期届满,甲方继续出租该厂房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无优先承租权。

  4.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乙方应做好腾还租赁物业的准备,并保证将在租赁期满时将租赁物业移交甲方。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标准为:元/平方米计租面积/日。

  2.上述租金标准,还包含所租赁厂房占用的相应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费用、土地使用费,以及本合同附件3附属设施使用费用。

  3.上述租金不包括乙方在租赁物业期间发生的水电通讯等各种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费。

  4.支付方式:租金按每支付一次,乙方以方式支付租金,具体支付时间为:.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当期租金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当月租金的正式发票。

  5.前款规定的租金支付日和提供发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日期相应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次日。

  第六条定金及保证金

  1.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元,本租赁合同自乙方实际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2.租赁期间,如因乙方因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直接扣划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及/或甲方由此遭受实际损失,甲方扣划后将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须于收到上述通知后7日内,向甲方补足被扣划的保证金,除非此时租赁合同已终止。乙方对甲方扣划行为有异议的,可通过磋商或诉讼、仲裁等方式主张权利,但不影响先行补足保证金的义务。

  3.租赁期满,乙方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甲方应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第七条租赁物业交接

  1.甲方应于租期开始日前将租赁物业交付乙方使用,关于租赁物业交接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乙方须提前与甲方联系办理租赁物业交接手续。

  2.双方在交接时对租赁物业的状况共同进行清点检验,并签署租赁物业移交书、交付厂房钥匙,交付标准以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的租赁物业状况为准。租赁物业的保管责任自交接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物业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甲方迟延交付物业超过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八条厂房的装修、改造及免租期

  1.乙方如需对所租厂房进行改造、装修、安装设施设备的,改造及装修工程由乙方自行实施。乙方应在施工前将改造或装修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后方得按审定后的图纸施工。改造、装修工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有关消防验收等手续由乙方自行申报,甲方提供协助。乙方的装修应采取文明施工,并遵守国内相应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正常管理。

  2.乙方进行后期装修工程时不得影响和妨碍第三人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活动。如因乙方过错导致第三人遭受损失而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将详情以书面的方式告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责任。

  3.在对租赁物业进行装修工程前,双方应自费为租赁物业就其在装修期间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向保险公司购买中国法律所要求的保险。

  4.如政府任何主管部门对租赁物业后期装修提出整改要求,乙方须依法修改其装修,并承担整改装修费用。但是,如该等装修是因甲方的工程质量的过错造成的,甲方应承担该等整改装修费用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擅自装修房屋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尽快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与责任。

  6.在后期装修期内,乙方可安排员工、顾客对所安装的装修设施、设备及仪器等进行测试、练习及试业,以准备作正式营业,但不得妨碍任何第三人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活动或对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7.甲方同意将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的期限作为乙方的装修免租期,无论在该期限内乙方是否完成装修,该期限届满后均开始计算租金。

  8.本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对厂房实施的改造、装修及安装的设备设施等,应在向甲方交还房屋之前进行拆除或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因拆除前述设施设备给甲方财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第九条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

  1.租赁期间,甲方负责租赁物业主体结构、租赁物业附属公共设施以及《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确定由甲方负责维修部位的维修工作。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将一并确定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分工。

  2.乙方负责其在租赁物业中自行安装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并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维修维护分工表》上所列甲方提供的附属设施进行日常维护。

  3.在租赁物业使用过程中,出现应由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事项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乙方采取以上合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和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未在合理时间内通知或未采取暂时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乙方承担因此而扩大的损失。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立即或尽快且不迟于两日内开始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聘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代为维修,该等维修费用和因延误维修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其雇员、代理人的职务行为所导致的损坏或故障,维修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厂房及附属设施进行正常的大修、检修等活动或因突发事件对厂房进行抢修的,乙方应给予配合。甲方因处理与该租赁业务事宜或设备检查、维护等,且在有必要进入租赁物业时:

  1)营业时间内,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须在乙方人员陪同下进入租赁物业非营业区域,乙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

  2)非营业时间内,在无法联络到乙方人员并且情况紧急的情况下,甲方或物业公司人员可自行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租赁物业或专用区域,但在过程中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乙方的损失及保护乙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乙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5.一般情况下,乙方因调整、维修、检查任何相关设施、设备或其他原因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时,乙方应于事先通知并获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入。甲方应给予协助及配合。若遇到紧急事态或无法联络到甲方人员的情况下,可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入甲方承担维修责任的设备/机房,但在过程中乙方应小心安全谨慎行事和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甲方的损失及保护甲方的财产,并应于事后两天内将情况向甲方予以书面说明。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

  6.虽然出租物业包含公用水、气、电、热等市政公用设施,但除非甲方在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存有过错,否则将不对因该等供应部门的正常及不当检修、故障等给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害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物业管理及能源通讯费用

  1.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负担因其使用厂房而发生的水、电、燃气、采暖、电话、网络等各项能源通讯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并按照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按时如数交纳。

  2.乙方正式进住厂租赁物业前,之前所欠的能源通讯等费用应由甲方结清,双方应共同到有关能源通讯等部门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乙方。本合同终止后,在乙方结清其租赁期间的能源通讯费用的情况下,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缴费人的变更手续,将缴费人变更为甲方或新的承租方。乙方应承担变更能源通讯费用缴费人的手续费用。

  3.即便在租赁期间乙方停止使用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仍应按相关规定交纳物业及能源费用。租赁期间乙方单方停止使用厂房及设施将不作为减免租金、物业费用及其他费用的理由。

  第十一条承租人限制

  1.乙方在使用租赁物业期间,乙方应当合理使用厂房及附属设施,作好厂房的日常维护工作,凡因乙方使用不当给甲方厂房及附属设施造成不应有的损坏的,乙方应当负责修复或赔偿。

  2.乙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还应注意对环境的影响,因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且甲方可以以此作为与乙方终止合同的理由。在租赁终止时,对于租赁物业及周边区域如造成环境侵害,乙方须负责或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应确保其使用厂房所进行的生产项目符合有关环保要求,并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降低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汽、尘、噪声、腐蚀、辐射等污染。

  3.乙方在租赁期间禁止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

  4.租赁期间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防火、防汛等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并接受有关的检查与监督,如因乙方拒绝监督或整改,造成灾害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双方将另行签署《安全责任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5.

  5.乙方应处理好与相邻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公共道路通行、临时用地、临时照明、临时用排水、临里噪音等方面应相互提供便利,减少相互干扰,相互合作。

  6.在租赁期间,乙方须负责甲方及乙方所有的财产及物品的保管工作,租赁厂房及附属设施及其他财产,遭受盗窃、第三方侵害、毁损等将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在承担上述责任后可向责任人主张。

  7.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但甲方不得将租赁物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转让或出售给二个或二个以上的受让人。甲方转让或出售租赁物业前,必须向乙方提供受让方完全继承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条款的承诺书,否则乙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到的所有经济损失。乙方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物业时,无须通知乙方,但转让行为完成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物业购买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承担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8.租赁期内甲方同意乙方可免费使用租赁物业外墙上可合法发布广告的广告牌位。涉及市容、工商等许可或备案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该等广告牌/指示牌的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因乙方过错引致甲方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9.在租赁期间,甲方对租赁物业、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在不影响乙方使用且不降低标准的情况下,乙方不持异议。但在租期内租金标准不变。

  第十二条违约及赔偿责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将以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对方作为违约责任。

  2.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变更房屋用途,或从事非法活动,或在厂房内隐匿武器、弹药、汽油、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非法或危险物品,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厂房并收取剩余未履行租期的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3.乙方延期支付租金或物业及其他能源费用,按欠付租金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4.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装修改造或超范围装修改造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5.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因生产经营及其他行为导致噪声、排污、辐射等环境污染给任何第三人造成侵害,或遭受行政机关处罚的,除非能在甲方允许的期限内得以全部整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6.乙方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业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或通过合租、承包经营、授权经营、50%以上的股权转让等任何实际将租赁物业交由第三方使用的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7.乙方在保证金通知扣减后7日内仍未予以补足的,延期按补足金额的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须支付剩余租期内全部租金作为违约金。

  8.租期届满或无论因任何原因提前终止,乙方均应在租期届满前或租赁合同终止后日内将租赁物业及附属设施移交甲方,逾期移交期间按租金标准的倍支付违约金。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任何一方无需向另一方赔偿或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1)政府决定征收租赁物业所在土地而需拆除租赁物业的;但如该征收获得政府补偿,乙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应由乙方享有的补偿。

  2)租期届满,乙方未行使续租权或乙方行使续租权但未能就续租条件与甲方达成一致的。

  3)因发生火灾、爆炸及其他事故导致租赁物业无法继续租赁且在3个月内无法修复的。

  4)双方达成书面合同,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的。

  10.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经对方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能履行至符合合同约定的,对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遭受的实际损失。

  1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双方不能预见并且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得免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及时将情况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当尽快协商决定解除合同、部分解除合同或延期履行合同。

  12.任何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不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纠正该等违约行为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

  13.本合同终止不影响合同约定的违约及赔偿责任的承担。

  第十三条保险

  1.在租期内,乙方应对租赁物业内的乙方购置的设施、物品等购买相关保险并购买公众责任险、财产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范围内涉及到需要向甲方赔偿的,甲方须为其受益人之一。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系指一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妨碍该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火灾、洪水、破坏以及风暴或任何意外事件。

  2.因不可抗力引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交相关的证据,双方应尽可能利用合理方法在可能的范围内减轻各自的损失。如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任何一方无需对因此而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的任何损害、费用增加或损失承担责任。上述停止或延迟履行义务不应被视为违约。声称遭遇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并应努力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

  3.在租期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水灾、风暴、爆炸以及破坏引致乙方无法营业或不能使用专用区域,自发生该事情当日起,乙方无须缴付任何租金,直至租赁物业可以继续正常、安全营业和使用为止。但如果乙方仍在租赁物业中进行部分营业,乙方应按实际营业面积缴纳租金。

  第十五条赔偿限制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对于由任何原因导致的间接的、偶然的、特殊的或后果性的损失、损害、无法使用、收益的损失、利润的损失、商誉损失、无法磋商或机会损失,预期收益的损失,数据的任何损失或破坏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该等损失和损害是否由于违约、疏忽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或与此相关的任何法律权利造成,也不论该方是否意识到、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应合理的意识到可能造成此等损失。

  第十六条租赁登记及税费承担

  1.与本合同有关的登记费、印花税、房屋出租管理费、房产税等税费将按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各自负担。如果法律没有规定且双方无约定的,基于平等互利原则,由双方平均分担。任何一方要求公证合同,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该要求方承担。

  2.双方同意因该租赁物业享有税收优惠而产生的税收返还归甲方所有。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及法律适用

  1.凡与本协议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各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上述法院判决另有规定外,皆由败诉方承担。

  2.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各方发生的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履行。

  3.本合同的执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八条通知送达

  1.一方当事人可采用直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合法方式通知对方当事人。

  2.因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的,通知被退回之日视为送达日。

  3.一方发送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以下列方式以下述较早发生者为准提供后,视为已由另一方有效收悉:凡使用专人递送方式提供者,实际收取或拒收之时;凡使用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者,发送邮件之日后七天;凡使用传真方式提供者,文件传输之时,但必须另以证明邮件或挂号信方式提供传真件的确认文本。

  第十九条保密

  1.任何一方在依据本协议履行相应的义务时,可能会获得对方及其关联实体的机密或专有信息。三方均确认保密信息的专有性、敏感性以及保持信心的秘密性的重要性。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本身及其条款和内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除非根据法律或司法程序要求披露外,在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向任何其他方以任何形式透露上述信息。

  2.各方均承诺,在签署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任何一方的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对文件和交易信息的接触仅限于为了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必要职能而必须得知该等信息的人员,并且该等信息的披露仅限于履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之目的。任何一方均承诺促使其所有员工、服务人员、代理人和承包商遵守上述保密条款,防止秘密信息的披露。任何一方将许可对方审查保密程序。

  3.如果一方受法院指令、传票或其他法律、管理机构或类似司法程序的要求而披露任何信息,则该接受通知或指令方均应在收到上述通知或指令后立即通知对方,以便对方申请相应的保护。

  4.本条约定在本合同无论何种原因终止后应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其他

  1.任何一方将独立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约定及法定义务,将不作为另一方迟延或拒绝履行义务的理由。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无效或不能履行,本协议其余的内容不应受此影响,而且本协议其余各项条款与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应继续有效并予以执行。

  3.本合同的附件作为与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修订或补充;本合同没有约定且双方又没有达成补充协议的,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予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止。租赁期___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或合同租赁满一年后提前终止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终止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采用先付后租形式,甲、乙双方一旦签定合同,合同既生效。承租方应支付日首期第一季度租赁房款。后按顺序每季度期满前15日内支付。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受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电价由于损耗,所以甲方在向乙方收取电费时,每度电按国家标准加价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度。水费是____________元/立方米。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激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6、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在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满一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并在一个月内腾出房屋。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租赁合同签定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

  地址: _______电话:_______

  承租方(乙方)

  地址: _______电话:_______

  根据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自愿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东莞市塘厦镇大坪村厂房宿舍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约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用该厂房期限为三年,即自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年___月__日止。前30天为装修期,装修期内甲方免收租金。正式起租时间为____年___月__日。

  三、厂房与宿舍每月租金共计为人民币玖仟元(¥____________元)

  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元和第一个月的租金________元。合约期满乙方付清租金及一切费用之后,甲方应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

  五、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六、甲方将厂房出租给乙方作生产用途使用。如乙方用于其他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手续。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用电用水。电费按供电公司标准收取。水费按自来水公司标准收取。

  八、乙方应保持厂房和宿舍的原貌,不得随意拆改建筑物、设施、设备。如乙方需改建或维修建筑物,须经甲方同意方能实施。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负责租用厂房内及公共区内安全、防火、防盗等工作,如发生违法行为,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按国家政策法令正当使用该物业,并按要求缴纳工商、税务等国家规定的费用。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或甲方、乙方有新的规划时,双方应配合新的规划执行,甲方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有权提出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十二、如发生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合同期满后,乙方需继续租用的,应于有效期满之前三个月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签定时间: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1.甲方必须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针对乙方对该房屋的的出租行为完全合法有效,且不会损害乙方及任何第三的合法权益。

  2.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将附近的、可能对乙方经营造成竞争的房屋再租赁给任何与乙方经营项目相同或类似的单位或个人。

  3.甲方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其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等,必须在变更后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对甲方变更后的主体依然具备法律效力。

  4.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等文件。如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应由第三人提供允许甲方出租的证明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5.出租房屋坐落地点及设施情况:

  5.1、甲方将其拥有的位于市区号栋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租给乙方使用,房屋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5.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见附件。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附件做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证依据。

  6.房屋用途:

  该项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7.租赁期限、交付时间

  7.1、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____个月,交房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计租期前为装修期,装修期不计租金。

  7.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征得甲方出意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8、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8.1、租金标准:________元/(月/季)年租金总计: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8.2、该房屋租金前____年不变,自第年起,双方可以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方案为:或另行约定。

  8.3、租金支付时间:该房屋租金按(月/季/半年/年)支付一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第一笔租金,以后每期租金支付时间为上一________(月/季/半年/年)终结前日、以甲方实际收到为准。

  8.4、乙方应按8.3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需按月租金的0.5%支付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此出租房,乙方须按实际使用日交纳租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8.5双方均同意按(银行转帐/承兑汇票/现金/其他:________)方式支付租金。

  8.6、甲方向乙方收取租金必须提供租赁业正规发票,每次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前,甲方先向乙方开具租赁业发票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9、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9.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整)。保证金收取后,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因为市场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经营下去,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保证金转作租金;

  9.2、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甲方应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归还乙方'否则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保证金1%的滞纳金。

  9.3、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房产税、土地税、营业税及相关联的其他费用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9.4、租赁期间乙方因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代收以上费用的,甲方必须依据有关国家或行业规定收取,不得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从中获利,并且必须提供正规税收发票。

  10.定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圆整),房屋交付后定金转作租金。如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房屋,则应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定金双倍返还乙方,并按照现行国家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11.装修、门头装饰

  11.1乙方可对房屋进行装修,装修风格、装修材料及装修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选定,甲方不得干预;租赁期满后,属不动产及不可拆除部分归甲方所有,乙方增添的经营设施、设备及动产部分归乙方所有。

  11.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门头于,门头尺寸规格为,门头字样内容由乙方自己确定。乙方可对该门头进行装修,装修风格、装修材料及装修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选定,甲方不得干预。

  11.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门头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可以正常使用和对外发布户外广告。

  12.房屋的维修义务:

  12.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维修期间影响乙方经营的免计租金。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在内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如逾期甲方未提供维修服务,则乙方有权自行维修,但因此产生的损失及维修费用由甲方予以承担。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12.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按已使用情况折旧折价赔偿。

  12.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甲方对房屋进行施工改造,须提前日通知乙方,并应积极协调保障乙方对外的正常营业。如因此导致乙方停止营业,则甲方必须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但不得低于乙方同期的营业收入标准。

  12.4、甲方对房屋进行施工改造后,如因施工改造产生新的经营房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除乙方外,不得再租赁给任何与乙方经营项目相同的单位或个人。

  13.转租、转让

  13.1租赁期内,若因为市场、行业的状况导致乙方不能继续经营的,乙方可以将该房屋转租,分租;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转租该房屋应与接受转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

  13.2租赁期内,乙方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房屋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房屋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

  13.3、甲方若出售该租赁房屋,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13.4、租赁期间,乙方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租赁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即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合同效力)。

  14.合同的解除

  14.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4.2.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14.2.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后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14.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4.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14.3.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14.3.3不承担约定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14.3.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14.3.5交付房屋的消防设施不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要求的。

  14.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4.4.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14.4.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14.4.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14.4.4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第三人的;

  14.4.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15.违约责任

  15.1甲方有本合同第14.3规定形式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2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5.3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年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15.4乙方有合同第14.4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年租金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5.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15.6其他:

  1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乙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未选择时默认为第2种方式)

  17.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7.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8.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书写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9.本合同正本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0.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

  ---------------------以下无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房屋产权证书、土地证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盖章复印件;

  2、房屋(房屋)结构附图;

  3、《房屋装修设施、设备清单》;

  4、其他与本合同有重要关联的文件、材料等。

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有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的、位于长城物流附近租赁给乙方作为厂房使用。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双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用途。

  1、厂房租赁期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使用。乙方不得使用厂房从事违法活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交纳押金1000元;

  2、厂房半年租金为4400元(大写:肆仟肆佰元整)

  第五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

  乙方在租住时产生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房屋的使用与装修

  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第七条房屋的转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要,应向未违约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用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

  出租方与承租方为租赁________________生产车间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方将位于公司内新建的__________号车间、氧化锌炉一座及有关生产附属用房,租给承租方生产经营。

  二、租赁期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租金为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五______年合计______________元,此款在合同签字时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水、电、路接通铺平;租赁期间该生产车间使用的水电单独装表,水电费由承租方负担。

  2.租赁期间,承租方自主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

  3.承租方所租厂房设备在承租期间一切维修费用与出租方无关,租赁期满按能够生产的要求移交给出租方,厂房产权及为生产所置附件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期间,在本合同条款内承租方有权转租,若因国家(政府)明令禁止生产该产品,所剩______年限的租金按每______年贰万______元计算返还50%给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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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承租期间,承租方生产经营有关税收自负,与出租方无关。其它相关单位收费均由出租方负担。

  五、合同期间如因不可测定因素需终止合同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上述条款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取信于对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见证人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 (签字盖章)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1.1甲方将位于 的厂房和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其中房屋面积为 平方米,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 3年,即从 20xx年 4 月1日起至 20xx 年3月31 日止。

  2.2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租金为每年 万元

  3.2供电,供水,排水及其他为使乙方能够正常生产,甲方必须保证以下几点:1. 有实际负荷 KW以上三相电供生产使用。2. 由于厂房产权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甲方应返还当年租金。

  3.3押金

  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押金5000元,甲方应在乙方合同到期验收房屋后退还押金。

  第四条

  租赁费用的支付

  每年支付为在 月 日前支付第二年租金,即每次交付一年租金。

  第五条 租赁物的转让

  5.1 在租赁期限内,若遇甲方转让出租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或进行其他改建,甲方应确保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5.2在同等受让条件下,乙方对本出租物享有优先购买权。若乙方无力购买,或甲方行为导至乙方无法正常生产的,甲方应退还乙方相应时间的

  租金。

  5.3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情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六条 场所的维修,建设。

  6.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完整归还甲方。

  6.2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6.3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6.4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内予以修缮,超过三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租赁物的转租

  租任期限内,乙方可将租赁物转租,但转租的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包括转租户及经营项目需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与转租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九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

  第十条其它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款项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篇8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根据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厂房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厂区设施基本情况

  厂区坐落于________厂房,占地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厂区主要建筑物基本情况

  建筑物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厂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

  厂房下玄高度为________米,采用结构,地面为水泥地面。办公用房为二层,地面为水泥地面,初装修。

  厂房等建筑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

  第三条

  厂区道路为水泥路面,宽度为____米,绿化带宽为____米,活动场所及人行道铺设水泥地砖。

  供水:保证日常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

  供暖:办公用房及厂房按设计标准配置供暖设施。

  电力:配备________变压器,动力线接至上口,照明按有关规定配备。

  雨污水排放:采用集中排水方式,雨污水分流,雨水和污水通过管网分别排入河道和污水处理厂。

  第四条租赁期限

  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厂房及办公用房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条

  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

  合同期满前6个月,甲乙双方就合同延长进行协商,乙方拥有优先续约权。

  第七条租赁标准及支付方式

  厂房及办公楼面积合计为________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

  合计租金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3日内支付合同保证金________元;自________年____月起以上打租的形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____________元至合同期满。

  第九条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承担相关责任。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

  根据工商、税务的规定,乙方须在计租日起6个月内将公司注册地迁入园区内。

  第十条

  如乙方在生产经营中,确实需对厂房进行改造,由乙方提出书面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

  租赁期内因甲方施工质量造成厂房及公共设施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无偿进行修复,如对乙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时,给与合理补偿。

  第十二条

  如因乙方在生产经营中使用不当造成厂房及设施损坏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并由乙方负责按原标准修复,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租赁期间乙方的房租外费用

  厂房的运行费用由乙方按规定交纳。

  第十四条

  如乙方违规使用厂房及设施造成损失及处罚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在租赁期间,保证按合同提供水,电、采暖等设施的使用,如需检修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另附协议。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应按合同提供厂房,因故延期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如乙方在合同约定计租日前终止合同,则所交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扣除;如乙方在租赁期内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则所交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扣除,在完全解决后,方可撤离设备等物品及进行交接手续;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时应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九条

  乙方未按规定交付租金逾期15天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水,电。

  逾期30天时甲方有权解约并收回厂房,则所交保证金作为合同违约金扣除。

  第二十条不可抗拒条款

  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延期及厂房设施损坏时,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

  因国家征用土地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其他事宜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执行中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合同副本具有和正本同样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名称:________法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___年____月____

个人三方厂房租赁合同 篇9

  厂房租赁合同范本【1】

  出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_________平方米。

  本租赁物的功能为_____________,包租给乙方使用。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乙方按政府的有关规定申报,因改变使用功能所应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_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租赁期限届满前__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免租期及租赁物的交付

  3.1租赁物的免租期为五个月,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为起租日,由起租日开始计收租金。

  3.2在本出租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

  第四条租赁费用

  4.1租赁保证金

  本出租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首月租金的两倍,即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

  4.2租金

  租金第1年至第2年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第3年至第5年每年租金将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第6年起的仓库租金,将以届时所处位置的房屋租赁的租金水平为依据,由甲乙双方另行共同商定。每年的___日作为每年租金调整日。

  4.3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计付。

  4.4供电增容费

  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缴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

  5.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支付部份租赁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租赁保证金的余额将于___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完毕。

  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___内,甲方将向乙方无偿退还租赁保证金。

  5.2乙方应于每月五号或该日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并由乙方汇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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