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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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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通用14篇)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篇1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第二章宗地的基本信息第三条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信息如下:地址:;范围:东至,西至,南至,北至;土地案号:;土地地号:;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地类(用途):。

  第四条甲方自愿将土地使用权有偿出租给乙方,但地下资源、地下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等不在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内。

  乙方自愿有偿承租该土地使用权,明知承租宗地的权属情况及相关信息,承租土地的用途为。

  第五条同时出租的地上附属物情况:附属物名称:,数量:。

  占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属物结构:,现状:。

  第三章双方材料审查第六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材料:第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材料:第四章租赁期限及租金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地上附属物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个月。

  甲方出租土地和附属物的期限当然包含于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内,超出部分无效。

  第九条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大写:元),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此租金不包含附属物。

  地上附属物租金为每平方米元(大写:元)。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元)。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日内,乙方须以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的%,即元(大写: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的日内,乙方须以方式向甲方支付元(大写:元)作为租赁合同的押金,由甲方出具收款凭证,并于期限届满后返还给乙方。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租金。

  若逾期未支付,甲方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未付租金总额%的迟延履行金。

  乙方逾期未支付超过天的,视为根本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利息,此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二条乙方承诺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租金及相关费用支付给甲方。

  第十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协助乙方办理相关租赁手续,办理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方在所出租土地上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风险自合同生效后随之转移给乙方。

  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内,土地税金及其他一切因使用土地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乙方承租土地后在使用期限内,不得将宗地和地上附属物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

  如欲再转租、抵押或更改土地用途,应当经有关机关和甲方同意。

  第十六条乙方在承租土地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并依法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如若违法,涉及的相关诉讼及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在合同履行期间内,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宗地上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乙方必须保证安全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乙方在承租期限内,使用土地过程中应做到合法使用、勤勉维护、绿色环保及不影响市容市貌。

  第十八条以下情况,甲方有权收回土地及附属物:(1)乙方承租土地后,闲置六个月以上未经营;(2)乙方承租土地后,发生合同违约行为;(3)乙方在承租期限内,发生破产、注销等情况。

  第六章期限届满第十九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地。

  乙方对于承租期内因经营行为对土地及附属物造成的损坏或磨损,应作价向甲方赔偿或补偿。

  第二十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和国家法律规定协助甲方办理交还土地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因交还土地所涉及的经营期间投资的建筑物的处置,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届满后,乙方如欲继续承租、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前一年内通知甲方,并提交续期申请书。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甲方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构成违约:(1)出租土地时不具备标的土地使用权资格;(2)拒不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手续。

  第二十四条除不可抗力等意外因素外,乙方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构成违约:(1)承租土地使用权时向甲方提供证件及相关材料不真实有效;(2)逾期未支付或拒不支付土地使用权租金、定金或押金;(3)拒不办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审批手续;(4)在承租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租、抵押宗地;(5)乙方承租土地后土地用途与承租前承诺不一致,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改土地用途;(6)乙方承租土地后在宗地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行为;(7)期限届满后拒不交还土地。

  第二十五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与可期待利益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

  第八章免责条款第二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如地震)造成宗地损坏、灭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由于国家政策、城市总体规划或城市扩展等非主观原因,甲方必须收回宗地的,不视为对合同的违约。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日期不一致的,以之后的日期为生效日期。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及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三十条本合同关于宗地的约定,同样适用于宗地上的附属物。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递交有关行政机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手写内容与打印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手写内容不一致,应以未改动版本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宗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

  乙方:

  (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篇2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方)

  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

  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国土资函_________号《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协议。

  第1条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甲方依据本协议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个省市,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协议之一部分。

  1.2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______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协议之一部分。

  1.3对于乙方的______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1.4甲方根据本协议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2条租赁期限

  2.1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算。

  2.2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_________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3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协议。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2.4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租赁用途

  3.1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3.2在符合3.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4条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5条租金及税费

  5.1乙方按照本协议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_______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对于本协议1.3条所述集体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应向甲方另行支付(但租金的计算和支付应以甲方按1.3条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之后),租金的计算方法为: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人民币元)/_________(平方米)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_______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5.2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5.3本协议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_________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_

  ____月______日、______月_______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协议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_______协议生效日至协议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5.4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协议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6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b)监督乙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c)本协议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d)甲方需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f)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g)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h)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i)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土地。

  (b)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协议支付租金。

  (c)乙方须根据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d)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f)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7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7.1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协议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协议的有关条款进行。

  7.2本协议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协议期限后满,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协议的能力,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协议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协议。

  第8条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协议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9条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协议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9.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协议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

  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0条不可抗力

  10.1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适用本协议7.2(c)关于协议终止的规定。

  第11条其他规定

  11.1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1.2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协议,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1.3本协议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1.4本协议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1.5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1.6本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协议。

  第12条通讯

  一方根

  据本协议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______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3条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3.1本协议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3.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4条附则

  14.1本协议以中文书写。

  14.2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

  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篇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拟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按照互助互利原则,在公平、公正、合法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地皮租赁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_____亩建设地皮的使用权(见附件平面图)出租给乙方使用,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二条:地皮内_____间砖混结构房屋以每间**元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使用。

  第三条:原计生站债务由甲方负责一次性偿还。

  第四条:原计生站公物归甲方所有,待债务偿还清后由甲方负责依据计生站清单核实账目如数收回。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乙方愿意承租甲方______亩地皮的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愿意一次性购买甲方______间砖混结构房屋。

  第七条:乙方承担本地皮使用权后必须进行合法经营,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变地皮用途。

  第八条: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三、租赁期限及付款方式

  第九条:本地皮使用权租赁期限为三十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地皮年租金为__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__,房屋出售价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______。采取一次性现金转账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合同签

  订之日一次性全额交财务核算中心账户。

  四、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收回地皮使用权,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违约方承担。

  1、利用承租地皮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和转租的。

  3、不按小城镇建设规划施工乱搭乱建的。

  4、不服从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不遵守当地区域内各项规章制度的。

  第十二条: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承租地皮所有使用权限。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不可抗力、街道打建、小城镇拆迁)需占用,甲方有权收回承租地皮使用权,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定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鉴证机关: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篇4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指土地使用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土地使用权返还土地使用人的合同。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享有人或者将来可以合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

  (2)出租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后,方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同时出租。反之,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其土地使用权也应当同时出租;

  (4)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征得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6)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已经使用的年限的余额。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出租,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书面合同,并由出租人依照规定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出租人: 承租人:

  年月日 : 年月日 :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篇5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森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关于“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国有土地祖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权,出租土地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出租范围。

  第二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国有土地位于: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业用地为: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住宅用地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商业用地为:_______平方米(土地级别:_______级),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业用地面积为: 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

  第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出租年限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收取标准随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而调整。调整后乙方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新标准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第五条 在现行人民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调整前,土地使用权租金缴纳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釜,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币,工业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元人民币。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商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住宅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工业用地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币,应缴纳_______元人民币。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应于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两次向甲方缴纳当年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每次缴纳的款额为当年应缴租金的50%。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逾期缴纳的,按日加收应缴费额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连续拖欠租金达_______个月内,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 土地使用权,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条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应支付的费用汇人甲方银行账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账户号:______________。甲方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书面签收。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项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概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乙方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确需改变土地用途和现使甩条件的,应经甲方同意后,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租金标准。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乙方依照规定申请九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或出租许可证手续。

  第十条 乙方依据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有偿使用年限内经甲方同意,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

  乙方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给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权仍由乙方持有、乙方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项权利。

  乙方转让土地时租赁合同可同时转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赁合同经向甲方登记更名后继续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价值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 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在出租年限内,土地出让的,乙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十一条 甲方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在租赁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应对承租人给予合理补偿。

  承租土地使用权届满,乙方可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批准。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甲方依法 无偿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未经甲方同意转让、转租或不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权,并同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

  第十二条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满乙方继续使用土地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申请续期办理。经甲方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后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或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交还已办理的土地登记手续或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乙方对该土 地内投资建设的建筑物、附着物有权处置,在两个月内没有处置完毕的,甲方有权拍卖。

  拍卖所得除支付拍卖、评估等中介费用外,发还给乙方。不能拍卖或者拍卖不利于土地的继续出租转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时间届满乙方不拆 除的,甲方有权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权依法对土地的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并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因执行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愿申请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采用中文书写,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

  甲方:乙方:日期: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范文二

  当事人双方 出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 定 代 表 人、电 话、传真、邮 政 编 码)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 定 代 表 人、电 话、传真、邮 政 编 码) 鉴于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国有土地租赁若干意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租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租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租范围。

  第三条

  甲方以现状(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条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 ;宗地编号: ;土地面积 (包括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四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

  第五条

  本宗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

  该宗地的土地使用权租金为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租金交付日期 及方式: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年 月 日前缴纳 元;乙方以转账或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七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 ‰缴纳滞纳金,

  逾期 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注销土地使用证,甲方向乙方追缴实际使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八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按照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遇政府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九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改变该宗地使用用途,确需改变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二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1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连续2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十三条

  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交还土地使用证。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殊原因,需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租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土地租金按实际使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七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可抗力的情况,并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第十八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九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依照下列第 项的规定生效。

  (1)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业经 人民政府批准,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项下宗地出租方案尚需经 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

  自 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 份。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范文三

  甲方: (出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 企业。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

  乙方: (承租方),系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 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 号《 》、国土资函 号《 》,甲方向乙方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订立本合同。

  第1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 、 等 个省市,面积 平方米(以下称“租赁土

  地”)。对该租赁土地的详细描述作为附件一,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2 甲方保证其已通过授权经营方式取得上述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有合法出租的权利。甲方已获得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关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文件号为国土资函 号。该授权经营书以及与上述租赁土地有关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作为附件二,构成本合同之一部分。

  1.3 对于乙方的 个加油站现已占用的 平方米集体土地,甲方承诺自乙方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办理完征用手续,取得国家主管部门的授权,并租赁给乙方使用。在办理上述征地手续期间,乙方有权依据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函 号《 》,合法无偿使用该等土地。

  1.4 甲方根据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第2条 租赁期限

  2.1 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算。

  2.2 如果乙方要求延长租赁期限,乙方应在前述租赁期限期满之前至少 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2.3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前款发出的延长租赁期通知后,应同意该等延长,并应同乙方在前述租赁期满前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甲方应在租期后满前办理完毕土地使用权可续租的一切有关的政府部门审批及手续。续租的租金标准依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或(在无该等标准时)依当时的市场价格执行。

  2.4 甲乙双方同意,乙方可以在本条第1款租赁期满前的任何时候终止租赁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但乙方须在其所要求的终止日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 租赁用途

  3.1 乙方应在甲方与土地管理部门签署的土地授权经营书所限定的用途范围内使用土地。

  3.2 在符合3.1条的前提下,租赁期内乙方若要依法将租赁土地的部分或全部改作他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该等改变。如同意,则甲方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批准手续。在取得批准后,乙方方可按改变后的用途使用。

  第4条 租赁土地交付使用

  4.1 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

  4.2 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授权经营书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应的经营、管理、使用等行为。

  第5条 租金及税费

  5.1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每年支付总额为 元人民币的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对于本合同1.3条所述集体土地的租金,乙方每年应向甲方另行支付(但租金的计算和支付应以甲方按1.3条的规定将土地使用权租赁给乙方之后),租金的计算方法为:集体土地年租金=租赁土地年租金(人民币元)/ (平方米)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每 年可以对前述租金协商调整。

  5.2 甲乙双方同意,对于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终止使用的部分土地,乙方支付甲方的总租金数应依该土地所在的地域和用途按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做相应减少。

  5.3 本合同所规定的租金,由乙方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租金额应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 分之一。每一笔租金应于每

  年 月 日、 月 日、 月 日、 月 日、(前述每个日期均为“付款日”)之前交付甲方。无论前款规定如何,第一笔租金额应按下述计算方法计算并在本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支付给甲方:年租金/ 合同生效日至合同生效后第一个付款日的实际天数。

  5.4 甲方负责交纳与租赁土地有关的土地税、费及其他法定的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的该等费用增加部分由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应于每年的 月 日结算该等费用前一年度的增加部分。

  第6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依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b)监督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用途的,甲方有权收回相关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c)本合同期满不再延续的,甲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d)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之土地使用权。

  (e)甲方应支持乙方在获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后,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永久性或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f)租赁期间,甲方对该土地相邻土地行使权利不得妨碍乙方对该土地行使正当权利。

  (g)对于政府因公益事业而附设的各种管线穿越该租赁土地的绿化地区和其他区域所造成的对租赁土地的破坏,甲方无需作任何工程上的修补或经济上的补偿。

  (h)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i)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

  6.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b)乙方须向甲方及时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c)乙方须根据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土地,并接受甲方监督。

  (d)租赁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e)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转租、抵押。

  (f)乙方应保证政府管理、公安、消防、救助人员及其紧急器械、车辆等在进行紧急救险或执行公务时能顺利进出该土地。

  (g)乙方在土地租用期间应对承租土地内的市政设施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否则应承担修复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7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 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歧义,乙方按本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满,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或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风暴、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所做出的终止本合同的判决、裁定或决定而终止本合同。

  第8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实际履行和补偿经济损失。

  第9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1 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a)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甲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审批(如需要)以及内部授权程序都已获得或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甲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甲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9.2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a)乙方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b)乙方一直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未从事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营业范围的活动。

  (c)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乙方有约束力的责任。

  (d)乙方签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或其公司章程,亦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规定。

  第10条 不可抗力

  10.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及其它自然灾害、交通意外、罢工、骚动、暴乱及战争(不论曾否宣战)以及政府部门的作为及不作为)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10.2 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以手递或挂号空邮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甲乙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适用本合同7.2(c)关于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11条 其他规定

  1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1.2 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全部合同,并取代双方以前就该等事项而达成之全部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合约、理解和通信。

  11.3 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成为非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并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效力及可强制执行性。

  11.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订仅可经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且须经双方采取适当的法人行动批准而作出。

  11.5 除非另有规定,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构成对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而单一或部分行使这些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11.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如同已被纳入本合同。

  第12条 通讯

  一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讯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中文书写,并可经专人手递或邮务发至以下规定的另一方地址,或传真至另一方规定的传真号码,通知被视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应按以下的规定确定:

  (a)经专人交付的通知应在专人交付之日被视为有效。

  (b)以挂号邮务寄出的通知应在付邮(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 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被视为有效。

  (c)以传真形式发出的通知应被视作于传真完毕的时间作出,唯发件人应出示传真机就其所发出的文件而打印的报告以证明有关文件已经完满地传给对方。

  双方通讯地址和传真号码如下:

  名称:

  通讯地址:

  传真:

  邮编:

  名称:

  通讯地址:

  传真:

  邮编:

  若一方更改其通讯地址或传真号码,应尽快按本条规定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3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3.1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3.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仲裁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14条 附则

  14.1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4.2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 年 月 日起计算,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篇6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签署

  甲方:__________集团公司

  住所: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乙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鉴于:

  1.甲方是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方是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协议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_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设立后将使用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各宗土地和有关房屋,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等土地使用权。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阅本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租赁范围

  2.租凭期限

  3.租金标准

  4.甲方的权利、义务

  5.乙方的权利、义务

  6.租凭物的交验

  7.续租

  8.违约责任

  9.争议的解决

  10.附则

  甲方:____________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乙方:______股份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书 篇7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省_____市签署

  甲方:××集团公司

  住所: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筹)

  住所:_____省_____市 _____路 _____号

  鉴于:

  1.甲方是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方是经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协议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设立后将使用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各宗土地和有关房屋,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等土地使用权。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阅本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1.租赁范围

  2.租凭期限

  3.租金标准

  4.甲方的权利、义务

  5.乙方的权利、义务

  6.租凭物的交验

  7.续租

  8.违约责任

  9.争议的解决

  10.附则

  甲方:_____集团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_____股份公司(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在_____省_____市签署

  甲方:××集团公司

  住所:_____省 _____市 _____路 _____号

  乙方:股份有限公司(章)

  住所:_____省 _____市_____路_____号

  鉴于:

  1.甲方是具有中国法人地位的国有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乙方是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由甲方作为独家发起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让方式取得本协议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期限为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设立后将使用本协议附件所列的名宗土地和有关房屋。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该等土寺使用权。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土地使用权租凭协议。

  1.租凭范围

  1.1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土地共_____宗,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甲方租给乙方的土地的使用证号、宗地位置、宗地面积、批准用途等内容以附件表格形式列出(详见本协议附件)。

  1.2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本协议租凭范围。

  2.租凭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年,自乙方正式设立之日起计算。

  3.租金标准

  3.1 乙方每年应向甲方支付租金总额为_____元。

  3.2 本协议项下各宗土地租金标准详见附件。该租金标准是依据_____省地产咨询评估中心《土地评估报告》确定的。

  3.3 租凭期间,如遇有国家政策调整,则租金应作相应调整。

  4.土地用途  本协议项下的各宗土地应用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即必须作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配套或相关的用途使用(租凭土地被批准的用途见附件)。

  5.甲方的权利、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

  5.1.1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相关的租金。

  5.1.2 在租凭期间,甲方有权对各宗地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 甲方的义务:

  5.2.1 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移交租凭物进行查验。

  5.2.2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6.乙方的权利、义务

  6.1 乙方的权利

  6.1.1 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的约定要求甲方移交租赁物并进行查验。

  6.1.2 乙方有权利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时间内使用附件所列各宗土地。

  6.1.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2 乙方的义务

  6.2.1 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2 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土地。乙方如果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按有关规定报批后,重新订立合同。

  6.2.3 乙方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各宗地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7.甲方的承诺

  7.1 甲方保证在本协议存续间合法拥有该等土地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该等土地使用权。

  7.2 甲方同时保证该等土地使用权没有进行任何抵押。

  7.3 如果因该等土地使用权存在异议,致使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无法实现或者遭到其他损失,甲方应给予赔偿,而且乙方此时有权解除本协议。

  8.声明

  8.1 本协议存续期间,甲方不得随意取回其土地使用权。但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某宗土地使用权,但应按有关规定及乙方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的补偿。

  8.2 本协议项下的某宗土地使用权租赁关系的终止,不影响其他宗地的租赁关系。

  9.续租

  9.1 租凭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9.2 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各宗地,应在各宗地租赁期满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10.租金的支付

  10.1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金在依本协议第3条确定后,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将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

  10.2 有关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费等由甲方自行负担。

  11.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直接的和可预见的损失。若双方均有过错的,按双方各自过错大小来承担违约责任。

  12.本协议的解除

  12.1 双方均有权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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