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管理规定
图书馆管理规定(精选3篇)
图书馆管理规定 篇1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借阅管理制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知识就是力量,为了紧跟时代的步伐,实行资源共享,服务教学第一线,全面提高我校师生员工素质,特制定我校图书借阅管理制度,请各位教师及同学们共同遵守,以求把我校图书管理工作办得更好。
一、教师借阅:
1、教学参考类书籍:一次借阅不得超过三本,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需要延期,须经图书管理员批示方可延期借阅。
2、大型珍版教学工具书,须经分管图书室教导主任批准。
3、报刊文艺小说类,一般不得超过一周。
二、学生借阅:
1、学生借阅图书必须登记后方可借阅。
2、每次一本不得私自转借。
3、每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爱护公物是我校师生具备的美德,如对借出的图书有亏损者,按原价赔偿,并提出批评。
图书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
3、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使图书馆业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
4、做好馆藏书刊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5、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提出馆藏的注销、剔除意见。
6、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
7、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
8、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与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9、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设备整齐完好无损。
图书馆管理规定 篇2一、图书馆借阅制度
(一)借书制度
1、图书馆图书(对教职工及学生)实行全开架的书库管理方式。读者入室必须交验本人借书证,无证不得入室。借出:读者在室内选书,不得将图书乱拿乱放,从室内中选好图书后持图书到借阅处,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管理人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读者。还书:读者须将所借图书交还到借阅处,经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确认书籍未超期和完整无损后,方可离去。
挂失:读者一旦发现图书丢失,须持本人借书证立即到借书处对所丢失图书进行挂失。
2、办借书手续之前,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
3、要按时归还。因外出等原因不能按期还书的须提前办理续借手续或提前归还。
4、未按借阅制度擅自将图书带出图书馆者,即按偷书论处。
(二)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10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3、图书借阅7天后方可归还图书。
4、图书借阅20天后可续借,续借次数仅限一次,自续借之日起,续借期限为30天。
(三)其它规定
1、外单位人员到图书室借书需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并按期归还。
2、图书室对所有外借图书均有权随时收回。
3、对丢失、损坏的图书,可按“图书遗失,损坏赔偿办法”进行赔偿。
二、图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图书馆图书属于学校财产,读者应对图书、报刊予以爱护,以便使其发挥更大作用。若发生以下情况,应进行赔偿。
(一)读者在借书时应认真检查所借图书有无缺页,污损现象。若发生有上述情况,可交图书管理员做好登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有以上情况,批评教育外,以原书的1倍罚款。情况较为严重者,按原书的2倍罚款。
(二)图书条形码的完好是保证图书正常流通的重要条件。如发现有丢失条形码或损坏条形码者,丢失,损坏一个条形码罚款2元。丢失,损坏一根磁条,罚款3元。
(三)图书超期每册每天罚款0.3元。
(四)遗失一般图书可按书原价罚款并支付10元手续费,若遗失珍贵图书或现已无法购买到的书籍,可处以2倍的罚款。
(五)成套图书若丢失或损坏其中一本,应按整套价格赔偿。
(六)采用撕条形码,损坏磁条等恶劣手段偷窃图书,除报请学校给予纪律处分外,可按原书价的2倍罚款。
(七)如发现借书证代借,转借等情况,除批评教育外,停借图书一个月。
(八)遗失的书刊经赔偿后,经过一段时间又找到原书刊时,可将原书刊交回图书馆,原赔偿款收据经图书管理员签字认可后交回财务,由财务处退回赔偿金,超期款另算。
(九)涂抹、损坏期刊者,加倍罚款。
三、图书馆书库管理制度
(一)图书馆服务对象仅限于本校师生。
(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幽雅宁静的环境,凡到图书室借阅者,严禁吃东西、吐痰、乱扔果皮、吸烟。借阅者一律不准穿拖鞋、背心、裤头,严禁大声喧哗、不得抢占座位等,以免影响他人。
(三)借阅者进入室后,一律到借阅处登记签名,放下借书证,方可进行借阅。
(四)每人每次限取一册图书,如果阅览,将代书板放在图书相应位置上,然后归座阅览;如果借图书,请把图书拿到借阅处登记;不得在图书架前停留太久,以免影响他人取图书。
(五)阅览者在阅览时,应爱护图书,不得折页、勾画、撕毁,违者酌情罚款。
(六)借书者,将图书拿到借阅处后,经检查仪检查并由计算机处理后,由图书管理员将借书证和所借图书一并交还给借书者后,方可离开。
(七)阅览者在阅览时,不得将书携带出室外。若有违章,并停止借阅权30天。
图书馆管理规定 篇3为了充分利用图书借阅室图书,进一步深入持久的开展读书活动和丰富大家的业余时间,同时为了图书的有效管理,经讨论通过,特制定本借阅制度:
一、图书借阅的对象为已办理借书卡的同志,借书卡押金为50元/张,4月底前到×××处办理,借书卡有效期一年。借书卡到期后持卡者可选择退还借书卡,取回扣除扣罚金额后的借书卡押金;或选择缴纳扣罚金额后,办理续用登记,继续使用该卡。
二、由于借阅室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图书借阅室原则上每周开放一次,持续时间为2小时,特殊情况除外,具体开放时间会提前短信通知。需要借书、阅览的同志请在开放时间到借阅室办理借阅。
三、借阅图书的每一个人,必须经过图书管理员,签写好借阅手续,方可借阅。在选择借阅图书过程中,请将不借阅的图书按编号放回原处,以便他人查找。四、借阅的图书在两周内借阅室开放时归还,不能如期归还的必须续借,未办续借逾期的,将按每天0.1元/本的标准从押金中扣除。续借需到借阅室由图书管理员办理续借登记,不能亲自到的,需在借阅室开放时段电话通知图书管理员办理续借登记。对于借阅逾期未归还者,不予借阅。
五、所借图书总价格不得超过50元,若图书价格超过50元,需交够足额押金后,方可借阅。
六、借阅的图书若已丢失,按照原书籍价格予以赔偿,否则借书卡押金不予退还。
七、借阅者要爱护借阅的图书,不能随意撕毁,或在书籍上涂写、批注、点评等,应原样归还给图书管理员。
八、本借阅室的图书管理员为×××。借阅登记、锁好门窗等图书管理工作由图书管理员负责,图书盘点工作由文化分管领导、文化站长、图书管理员和相关财务人员共同完成。
针对以上借阅图书制度,请每位借阅者都要按要求执行,不遵守借阅制度的取消借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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