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五四表彰决定
企业五四表彰决定(精选3篇)
企业五四表彰决定 篇1x年,公司团委按照公司党委和局团委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大力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团的工作。广大团干部、团员青年积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授予第五项目部团支部、第七项目部团支部公司“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授予王亚等9名团干部公司“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包海等21名团员公司“优秀团员”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不骄不躁。各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狠抓基层组织建设,立足岗位,勤学苦练,服务企业,服务青年,为实现企业平稳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x年度公司“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名单
企业五四表彰决定 篇2x年,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工业强市、旅游强市、科教强市”发展战略和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大力实施团建基础工程,全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青年创业就业等中心工作,拓展工作领域,创新活动载体,发挥了良好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基层组织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再造一个新洛阳,全面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共青团洛阳市委决定:授予少洛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团委等20个单位“洛阳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授予汝阳县上店镇西局村团支部等134个团支部“洛阳市五好团支部”称号,授予牛军等45名同志“洛阳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授予李曦等45名同志“洛阳市模范团干部”称号,授予王诗杰等200名同志“洛阳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团市委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开创洛阳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新局面。同时号召广大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立足本职,顽强拼搏,勇于创新,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洛
共青团洛阳市委员会
x年4月30日
企业五四表彰决定 篇3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团(工)委:
x年,在集团公司党委、股份公司团委和团甘肃省委的正确领导下,集团公司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企业、服务青年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团结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四会”精神,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争创"五四红旗团支部”、"青年文明号工程”,争当"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技术创新创效”、岗位技术比武等各种形式的青年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团的自身建设,活跃了基层团的工作。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立足本职、勤奋学习、开拓进取、求实创新,把施工一线作为磨练意志、施展才华、增长才干的舞台,围绕急难险重任务,成立青年突击队,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展示作为,为集团公司的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思想作风扎实、工作成绩突出、团员表率作用显著的优秀共青团员和热心团的工作、有出色工作业绩的优秀团干部,为广大团员青年树立了榜样。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迎接建党xx周年,以优异的成绩回报总书记"生逢其时、大有可为”的谆谆教导和殷切希望,进一步推动集团公司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集团公司团委决定对涌现出的"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青年突击队、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给予表彰奖励。
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要以他们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记总书记嘱托,认清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自觉加强学习,矢志艰苦奋斗,勇攀科技高峰,为实现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要戒骄戒躁,立足本职,再创新业绩。
附:集团公司"五四”表彰名单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团委
x年4月27日
企业五四表彰决定相关文章:
企业五四表彰决定
上一篇:学生处分决定
下一篇:中学生处分决定书的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