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置换的请示
土地置换的请示(精选3篇)
土地置换的请示 篇1永春县人民政府:
为了切实推进我镇新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地置换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土地法律法规之规定,经与县国土资源局实地勘测,拟拆除吾峰镇候龙村10组陈福地一宗闲置房屋413平方米,培民村3组张贞癸一宗闲置房屋483平方米(二宗用地面积合计896平方米),复垦耕地。用于置换吾峰镇候龙村10组、吾中村5组和6组二宗拟规划新村建设用地,用地面积891平方米。二宗置换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用于我镇的新村建设用地,请予批准。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永春县吾峰镇人民政府
20xx年10月9日
土地置换的请示 篇2县人民政府:
白龙山街道长田行政村萧绍琴户,土地被县政府工业园区三期项目征收,原住房破旧,急需建房。经白洋墩村、长田村两村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和两村双委同意,拟将位于古坊自然村阀门厂东侧,林岩火新建房屋向东第5直、第6直两直地基和建房地基前后空地约200平方米,与白龙山街道长田村上拗田面积约200平方米,四至:(东至孙克中田为界;南至项宏旺山为界;西至阙文义田为界;北至路为界),进行土地置换,请县政府给予批准。
特此请示。
白龙山街道办事处
20xx年1月2日
土地置换的请示 篇3县人民政府:
龙游创发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服装及拉链制造、销售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生产的拉链主要用于世界各大服装企业、箱包企业。目前该企业年产200万件成衣及6000万米拉链生产线项目已于20xx年与浙江龙游工业园区管委会签约,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30亩,地块位于浙江华飞轻纺有限公司北侧A72工业地块,于20xx年11月18日在龙游县招投标中心以600万元竞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20xx年1月5日办理了浙规证0850120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浙江华飞轻纺有限公司是专业生产棉纺、色纺的纺纱企业,旗下拥有五大公司、两家控股企业,员工逾万人,产品覆盖国内所有纺织品市场。企业采用成套全自动清梳联设备,实行封闭式梳棉,自动化程度高,设备世界一流,公司生产线全部采用自动络筒机,设备整体水平遵循欧洲标准,在同行业中处于优势竞争地位。
应华飞公司多次申请及要求,鉴于浙江华飞轻纺有限公司整体形象及生产性项目、生活设施建设和企业整体发展需要,经与二家企业协商形成如下意见:
1、由工业园区原价收回龙游创发实业有限公司土地;
2、园区依等面积置换原则,另行安排土地给龙游创发实业有限公司,拟安排在工业园区二期地块,新安排土地按招拍挂程序依法取得,涉及土地款由县财政转移支付。
3、A72地块园区收回后重新按招拍挂程序出让给华飞公司,地价拟按原来出让给华飞公司的地价即8万元/亩执行。
当否,请示复。
浙江龙游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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