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平施工合同
场平施工合同(精选3篇)
场平施工合同 篇1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就二期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承包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定,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2、 施工日期:本工程施工从20xx年10月20日至20xx年1月30日止,历时100天(属龙池面积以征收到位为开工日期)。本工程施工须乙方将施工合同保证金_________元支付到甲方帐上后,方可以施工。
二、 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主要是高挖低填平整,以开挖土方量为本合同结算的依据。土方开挖8.5元/m³ (含余土外运),
2、 合同价款支付: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其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均按工程施工进度支付。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完成总量的60%,付完成量的价款30%,完成总量80%,付完成量的价款的50%;合同总量完成后,付总价款的8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总价款(提供建安税票)。
3、 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工期100天,若延期五天,罚合同总价款的2%;延期十天罚合同总价款的5%;延期十五天罚合同总价款的10%。若继续拖延时间完成,则就地终止本施工合同。其施工合同终止后,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赔偿延误甲方整体施工期的经济损失______________万元。
4、 本工程用地平整竣工验收后,方可退回施工合同保证金。
三、 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① 确定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边界线,并确定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控制高程。
② 提供施工用地电源。
③ 配合乙方施工。
2、 乙方责任:
① 组织施工机具和人员进场施工;
② 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和指挥;
③ 施工用电由甲方指定电源处自接,并由城北供电所人员到场安装接出,自付电费于城北供电所。
④ 承担土方平整施工中的全场安全和责任;
⑤ 承担因不安全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法律责任; ⑥ 承担余土外运堆放点( 堆放点用地与甲方无关);
⑦ 承担二期用地土方平整周围协调关系与处理。
四、 工程施工:
1、 本施工合同双方签字认可后,甲乙方各互派驻工地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___________,乙方驻工地表:_______________。互派驻工地代表,承担本施工合同事宜和现场施工事宜,施工途中不予更换施工代表。若更换驻工地代表,无论哪方须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驻工地代表。驻工地代表须坚持工地,施工中若出现一些事宜,任何一方须通过驻工地代表相互协商和处理,任何方、其他人无权替代。
2、 村以组长为代表承接合同,组长可以委托和自行带领群众致富的形式完成工程,但村只承认组长,如组群众因工程一事纠纷影响工程整体施工进度的经济损失,按合同总价款的10%由组长负责赔偿。另村按工程总造价的3%提留用于肖家垸道路硬化。
3、 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施工,须按合同中工程用地土方平整控制高程平行推进平整,一次性平整到控制高程。杜绝台阶或其他形式的平整。土方开挖:先开挖,后填方,余土再运出。其挖土原
4、 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其余土运出,严禁运土穿越营业商务区。土方运出路线,分别从D区5#楼北边和A区1#楼南边运出,其临时运出道路由乙方自行修正(不计款),确保一期商务区的一切基础设施安全。若损坏一些基础设施,由乙方全额赔偿。
五、 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一律采用机械平整施工,杜绝爆破平整施工。若出现泼波哦哦平整施工,罚款10万元,并就地废除本施工合同。废除本施工合同后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理。同时赔偿,因施工合同废除而影响甲方整体施工进度、其造成工程施工进度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按施工合同总价款的5%赔偿给甲方;并承担自行爆破平整施工、而造成工程场地周围影响责任和经济损失及后果相关法律责任。
六、 工程验收: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完工验收,由甲方、乙方双方进行全场实地测量验收。测量结果达到合同约定的控制高程及控制高程下的平整度,其验收全场实测高程点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同时佣金低平整度达到90%以上,方可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认可,方进行施工合同结算,否则继续进行平整直至验收合格后,便进行施工合同结算。继续平整三天期限,每超一天罚款1万元。
七、 本施工合同,不但需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还需甲方持有本工程用地平整合法手续的前提下生效。
八、 本工程用地土方平整,在甲方未取得合法手续前,乙方自愿提
九、 本工程用地平整施工,若按本合同第八条开展施工的,其施工事宜均执行施工合同条款(七条例外),均按本合同条款开工、施工、验收、竣工、结算(七条例外)。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内容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其协商解决的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场平施工合同 篇2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现行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场平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3.承包范围: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4.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①本合同协议书;
②中标通知书;
③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递交和确定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 ④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⑤招标文件中的其它内容;
⑥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⑦图纸;
⑧工程量清单;
⑨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详见委托监理合同书。承包人必须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
6.发包人代表
6.1发包人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以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
6.2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发包人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代表,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生效,必要时发包人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以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应对发包人代表的指令予以执行。承包人有义务对错误指令在24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代表提出,如发包人代表仍坚持其指令,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发包人负责。
6.3发包人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发包人的授权,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发包人代表的权力,履行发包人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承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需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后继者承担前任所负的责任。
6.4本工程发包人现场常驻代表为季文焕工程师。
7.项目经理
7.1承包人的要求、请示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时间后生效。
7.2项目经理按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7.3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并在开工前7天到位,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及时提供给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发包人并得到发包人的批准,后继者承担前任应负责任,若关键人员中途擅自换人或不到位,发包人将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并向承包人进行索赔。
8.发包人工作
8.1协调处理有关工程上的外部工作;
8.2提供有关申报手续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8.3确认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会同监理人、承包人以书面形式进行交验;
8.4发包人组织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
9.承包人工作
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和时间做好以下工作:
9.1办理施工需要的有关手续;
9.2向发包人提供月、季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9.3遵守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和安全等管理规定,经发包人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4已完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9.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发包人的要求;
9.6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包括材料试验和分析,反映工程形象的图纸和文字记录,这些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7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9.8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过境道路的通畅。
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发包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施工工期:
10.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100日历天。
10.2按正式签署开工令约定日为开工日期,根据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进行计算。承包人保证上述工期要求内完成全部工程,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按规定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10.3暂停施工
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有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人按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对已完成工程妥善保护,实施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处理意见后向发包人提出复工要求。停工责任在发包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4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经监理工程师核定、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0.4.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10.4.2不可抗力。
承包人在上述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否则等于自动放弃权利,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7天内予以答复、确认,并经发包人代表同意,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但由于工期延长发生的额外增加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六、进度计划
11.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7天,将监理工程师审核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代表。
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监理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执行,调整措施而引起的人、机、料增加,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七、质量与检验
12.工程质量
本场平工程按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检验,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质量等级为一次性验收合格。
12.1场平工程须先进行场地清理及排水,然后用山体爆破后的符合质量要求的塘渣进行填筑。
12.2塘渣的级配要求合理,不能有杂物及超规定级配的泥质,要求含泥量
场平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场平施工合同
下一篇:酒店厨房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