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通用3篇)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篇1甲方:______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委派代表: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 邮编:______ 电话: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登记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
2、乙方具有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等方面的相关专业人员并具有相关的专业经验。
甲、乙双方现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从事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提供项目投资咨询和管理服务相关是以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1、甲方在进行股权投资和其他有价证券投资过程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供投资咨询服务和投资项目管理服务。
2、甲方向乙方支付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
第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五福的范围和方式
1、投资项目筛选
(1)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与可能的合作对象进行初步接触洽谈。
(2)通过各种渠道调查、了解可能的合作对象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并向甲方提供。必要情况下,对可能具有投资价值的项目自行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对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根据调查结果和可行性分子结果,初步选定投资的项目和企业。
(3)对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投资价值、投资回报、投资周期、投资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深入了解初步选定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并向甲方提供。
(4)向甲方提供初步选定的投资项目和企业的可行性分析意见以及投资方案。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说明投资方案,接受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询问,并根据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2、投资协议签订
(1) 根据甲方的投资决定制定详细的投资计划和实施计划。
(2) 与合作对象或被投资企业进行协商谈判,根据甲方的意见起草修订投资协议。将起草后的投资协议提交甲方执行合伙人由甲方执行合伙人与合作对象或投资企业签订。
3、项目管理
(1)乙方负责实施投资计划,对投资项目控制和监管。
(2)控制投资过程,对被投资企业和合作对象履行投资协议的情况监督,对投资项目的进展进行追踪,随时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汇报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3)每季度向甲方提供一份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书面汇报,书面汇报应当包括季度各投资项目的进展、投资计划实施情况、投资风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汇报投资项目。
(4)预防投资风险。
4、项目融资
(1)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提供融资咨询,提供融资建议。
(2)对投资项目和被投资企业制订融资方案,介绍合作单位,进行相应的协调联系。
5、项目退出
(1)制订被投资企业的证券上市(IPO,以下简称“上市”)计划。
(2)按照公司上市的要求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改造,确保被投资企业达到上市条件。
(3)执行被投资企业的上市计划。
6、其他服务
(1)对于直接投资的企业提供上市辅导并推动企业的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2)为被投资企业的发展计划、财务管理、组织架构以及法律事务等方面提供宏观指导:包括帮助培训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技术、专家意见和市场调查方面的信息;帮助企业与其他商家建立战略性合作关系;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渠道;在企业合并、收购、重组和上市过程中提供帮助。
(3)指派2名具有投资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甲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该2名委员应当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并应遵守甲方有关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约定及双方约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条 甲方资金托管
1、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规定接受甲方委托的资金托管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的监督与核查:
托管银行有权根据甲方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甲方的授权委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托管资金的投资范围、资产核算、资产净值的计算、管理费、投资收益成分的计提和支付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乙方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托管银行发现乙方的违规行为,有权及时一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限期纠正,乙方受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给托管银行和甲方发出回函进行说明, 并及时纠正。
2、乙方应当按照如下要求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指令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托管银行是否及时执行乙方的指令、是否妥善保管甲方托管的全部资产、是否擅自动用托管资产、是否及时按照乙方的指令支付各项费用等是想对托管银行进行监督和核查。
乙方应当定期(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托管银行保管的资产进行核查。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未对甲方托管的资产实行分账管理、擅自动用托管资产、因托管银行的过错导致托管资产破灭、减损、或处于危险状态的,应以书面方式要求托管银行予以纠正和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乙方并应要求托管银行赔偿资金因此所受的损失。
乙方发现托管银行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其限期纠正并通知甲方。
第四条 甲方文件资料保管
1、文件档案保存
乙方应完整保存甲方的账册、投资项目资料、交易记录、重要合同等文件档案15年以上。并应建立甲方的合同的档案。
2、甲方委托新的管理人,乙方应将全部文件和档案交给新的管理人。
第五条 服务要求
1、乙方应当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提供管理服务,认真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工作。
2、乙方应当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提供管理服务。
4、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泄露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任何信息。
5、乙方应当与甲方委托的托管银行、财务顾问等单位积极配合。
第六条 服务期限
1、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为7年,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服务期限内,如果甲方提前解散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七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已充分了解和认识投资的风险,并愿意独立承担对外投资的一切风险。
2、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甲方亦应确保其合伙人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分析意见或建议等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共享。
3、甲方有权自动决定投资项目,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投资。
第八条 乙方声明与保证
1、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本协议约定的事务和甲方委托的其他事务,除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从事本协议约定的工作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投资羡慕的基本情况等任何信息,应保守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人透入。
2、乙方提供投资方案、投资计划,不保证投资一定能获得收益或避免损失,也不保证投资的收益比例。
3、乙方不得向甲方投资的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亦不得以其他的变通方式向等项目或企业进行投资
4、乙方应当尊重甲方投资的决定。乙方并应维护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甲方和甲方投资项目的利益。
5、甲方对外投资比例达到甲方全体合伙人认缴的总出资额的60%以前,乙方承诺不募集新的股权投资基金,也不接受其他人的委托管理其他的股权投资基金。
第九条 管理费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当在每年度的最初30日内向乙方支付甲方全体合伙人已经实缴出资总额的2%用于支付乙方的员工工资、办公室租金、差旅费、律师费、会计服务费等管理费。
2、如果甲方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总额在年度中期增加,即使该年度剩余期限不足一年,但甲方仍应俺新增实缴出资的2%向乙方支付该年度的管理费。
第十条 投资收益分成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按年度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分成。投资收益分成的标准为甲方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
2、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一次投资收益分成,如果甲方决定在年度中期分配利润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投资收益分成。甲方应当在其向合伙人分配利润时向乙方支付投资收益分成。
第十一条 保密
1、乙方就因本协议所知悉的甲方的财产状况、经营状况及其他全部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但因政府要求及司法需要等原因除外。
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将本协议和甲方因本协议而知悉的乙方的商业秘密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投资分析意见、投资方案全部或部分向第三人提供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适用和解释适用中国法律。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解决。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如下规定处理: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任何乙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 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事件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事件的适当证据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协议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部实际的一方,有责任一切合理的努力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有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协议。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协议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协议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接触协议或暂时延迟协议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课预料倒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协议签订日之后出现的,是该方对本协议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损失。
2、甲方迟延想乙方支付管理费和投资收益分成,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支付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迟延超过18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之费用,由此导致甲方损失或不利后果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投资有限合伙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______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篇2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甲方以人民币 元(以下简称“总价”)向开发商购买坐落 在 (以下简称“项目”)内的物业: 层 号铺位,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简称“该商铺”),乙方为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方,丙方为项目的开发商及目标租金的担保方,各方经友好协商,就该商铺委托经营管理的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和项目物业的特殊性,为了维护全体业户的共同利益,项目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进行经营和收益:即统一业态规划、统一招商租赁、统一商业形象、统一营销活动、统一向业户支付租金收益,对此甲方在签订《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予以同意。
二、 统一经营管理周期为连续的托管期限,在甲方与开发商签订的《商铺经营权转让合同》之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年,为托管该商铺的一个托管周期。
三、甲方委托和协助乙方按照开发商规定的交房标准与开发商办理该商铺的交接手续。在办理商铺交接手续时,乙方的签收行为对甲方具有法律效力。在托管期届满时,甲方同意由乙方按返还时的商铺现状向继续进行营运管理的公司移交该商铺,移交时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对该商铺所在物业的共同部分承担任何维修及费用、恢复责任。
四、甲方同意将自己购买的上述商铺的经营权托管给乙方招商及营运管理,并自甲方与开发商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以乙方的名义为该商铺寻找承租人、与目标承租人签署有关承租意向、合同等文件,代收租金、代为交纳税金等应付费用并完成托管工作。
五、 在该商铺的托管期限内,该商铺的租金如下:第一至第七年,该商铺每年的租金为该商铺成交总价的 8﹪ ,即¥ 元。
六、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在托管期限内甲方不承担开发商交房标准以外的装修费用和承租人承租期间的任何行政事业费。
2、 不承担该商铺托管期限内的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及水、电、暖气费;
3、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需提前十天书面告知乙方,并将本协议的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需与乙方重新签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若甲方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方的,则应要求第三方承诺不得行使抵押权及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4、为方便招商工作的进行及保持项目管理的稳定性,最大程度保护甲方的经营权收益,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不解除本协议、不自行出租该商铺、不自行经营、不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托管经营该商铺、不侵害本协议约定的乙方应享有的权益。
5、 为保证项目的统一经营管理和全部业户的租金利益,甲方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内,无权自行或委托他人与该商铺承租人联络、收取租金或其他费用。
6、 若甲方没有按照其与开发商的约定及时办理完该商铺的经营权转让手续,则乙方可不向甲方支付租金回报收益。因此影响该商铺出租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7、 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商铺屋租赁事宜,及时出具相关文件。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租赁事宜的,所造成的租金回报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以乙方的名义自主招商,对外签署该商铺租赁协议及与该商铺出租有关的所有文件。
2、 在协议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决定该商铺的出租价格、年限及所有租赁条件及租赁协议的条款。
3、 收取租金和合同中约定的由承租人承担的其他费用。
4、 全权办理向承租人交付及收回该商铺、催讨租金等事宜,并有权在其认为合适的时候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收回商铺、催讨有关费用。
5、在托管期内,该商铺前三年回报租金从甲方购房款中扣除,乙方从第四年起,每年结算一次,在每年12月31日前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转付已收到的当年回报租金。
6、 办理与商铺租赁有关的登记手续
八、 本协议约定的托管期限内,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商铺进行统一的物业管理。
九、 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3、4、5项的约定,在乙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书15天内仍未纠正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约定的年租金5倍的违约金,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同时本托管协议和该商铺现存租约继续履行。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项目统一管理而造成乙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于甲方违约行为造成该商铺承租人的损失以及甲方租金回报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其他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十一、终止条款:
自托管期限届满,本合同约定的各方相应之义务自行终止。
十二、争议的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期间若发生争执,可协商解决。如三个月内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和租赁合同的履行。
十三、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与该商铺之《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生效。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委托管理协议 篇3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 财务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取得了位于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2.乙方为房地产开发专业公司,具备多年的房地产开发经验,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品牌管理与维护体系、质量控制体系以及房地产延伸价值服务体系等,并储备了大量优秀管理人才,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各阶段、各环节均具有强大的专业技术支持力量。乙方有意通过输出专业的管理及技术,为委托方创造更高的效益,为社会奉献更多高品质的商品房。
3.甲方充分认可乙方在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管理能力和经验,同意委托乙方全面负责上述地块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乙方也同意接受该项委托。
为此,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互利等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合同书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土地四至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界址点座标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属文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3.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为【拍卖/招标/收购等】,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综合或其他】用地。
4.地块面积:宗地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最终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载的面积为准。
5.主要规划建设指标:容积率为限高为_________米,公共配套。 其中,规划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建筑密度为绿化率 为__________%,商业配套_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核准的指标为准)。
6.建设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商业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7.土地现状:
【净地/待拆迁】【周边大市政配套建设情况、土地平整情况】【已交付/于确定期限前交付】
8.与项目有关的合同文件及审批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9.其他项目描述:
【重大不利因素/特别规划限制条件/部分动工等情况】。
二、委托方式
甲方现委托乙方负责项目部分前期管理、规划设计管理、工程营造、成本管理、营销管理、竣工交付管理等环节的项目开发管理。
三、项目委托管理的基本原则
1.甲方作为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拥有项目开发中的投资决策权、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甲方依法享有项目的投资收益,承担项目投资风险。
2.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委托管理职责和义务,获得合同约定的收益。
3.乙方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甲方董事会负责,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董事会的特别授权许可行使项目日常经营管理权,努力实现项目管理各项目标。
4.项目建设活动实行合同制管理,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的合同以甲方名义签订,由乙方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合同签订、履行的全过程管理。
四、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管理工作内容
1.在甲方的协助下完成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
2.负责项目规划设计阶段的管理工作,把控设计成果质量。
3.协助甲方通过招投标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方式,选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设备采购等的具体承包、供应单位。
4.协助甲方进行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类合同的洽谈、签署,负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管理。5.负责现场施工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6.负责项目策划、推广、销售管理。
7.审核、签证工程进度报表及提出进度拨款意见,负责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设计变更的报批手续。
8.组织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和规划验收,组织、督促各承建单位及时编制工程结算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汇编,并提交甲方。
9.负责组织实施房屋交付使用工作。
10.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房屋维保工作。
五、项目委托管理的目标
1.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达到乙方类似系列产品品质。
2.工期管理目标:本项目总体建设周期暂定为_______个月(以首批施工许可证领取之日起开始计算);以上时间目标均为估算,以双方正式确定的框架性开发计划与项目分期开发方案为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框架性开发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分期开发方案提交甲方确认。
3.工程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定位、产品设计阶段,形成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的概算成本管理目标;在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由乙方组织施工图预算,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作为工程预算成本管理目标。根据项目招投标情况,及时跟踪成本变动情况,如成本发生重大变动,应随时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确认后实施。
4.项目房产销售周期及销售率目标:本项目分期开发、销售,预计项目第一期不晚于________年_月获得预售许可证并正式开盘销售,于________年_月之前完成 可销售面积_______%的销售(甲方保留物业计入已销售面积)。项目销售周期以双方正式确认的销售计划为准。乙方在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审批通过后________个 工作日内将项目整体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当期销售计划提交甲方确认。如遇特殊情况,包括房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甲方特别要求放缓销售节奏,则双方协商适当决定延长销售周期。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无重大伤亡事故,符合项目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
六、项目管理团队及双方代表
1.为方便项目的开展,乙方同意派驻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团队,负责具体实施本合同约定的管理事项。管理团队的人员编制、人选及基本薪酬福利标准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报送甲方确认。
2.乙方派驻人员履行甲方经营管理班子的相关职责,并以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甲方可委派人员参与项目开发建设的管理工作,但如果甲方委派规划设计、工程营造、成本管理、营销策划专业技术人员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的,其专业能力应得到乙方的认可。
3.甲方代表为其委派的姓名为___________
乙方代表即其委派的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甲乙双方之间有关文件的传递、接收以及指令的发布等均由各自代表签字确认,但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实质性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均须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除在文件签收中予以确认外,双方代表对文件的签收并不表明对签收文件内容的确认。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代表更换的,必须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5.甲乙双方均可以正式方式对各自代表进行授权,代表双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七、与委托管理相关的费用
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的委托事项,甲方应承担或向乙方支付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
1.根据乙方派驻的管理团队人员情况,乙方派驻人员的基本管理费由甲方承担,具体见本合同第三部分附属文件一。
2.甲方应按项目房产销售总金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具体见本合同第三部分附属文件二。
3.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或其指定单位,并由收款单位向甲方开具发票。
4.上述费用不包括甲方根据合同应向第三方支付的涉及项目开发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程费、市政配套费、招标代理费、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设计费、建筑设计费、景观设计费、精装修设计费、人防设计费、弱电设计费、综合管线设计费等)、监理费和工程造价、审计、法律服务、物业管理等咨询费以及营销费用等各项相关费用。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额外工作的,根据实际情况和乙方实际工作量,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甲方、乙方另行协商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八、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效识别日期
(1)提交位于(地点)的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___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本合同中的【第一部分 合同书】【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第三部分 】为本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执_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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