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精选15篇)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1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证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渠道拓展、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等业务授权代理关系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甲方采取协议方式,授权乙方推广收单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享市场、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甲 方: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
公司网址:___________
业务联系人: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
开户账号:___________
公司网址: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
乙方除了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向甲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材料,乙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质发生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资质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2 授权
2.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所述范围内,负责甲方"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的销售与推广。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2.2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合作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合作业务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并可以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3 甲方授权乙方开展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业务活动,销售成交价格和费率不得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结算成本价格和费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
2.4 甲方授权乙方对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硬件的安装、调试服务。商户所使用设备由乙方向甲方统一租赁或采购,乙方自行带终端入网时,须向甲方支付接口接入费用。
3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合作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POS收单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向乙方提供POS收单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和销售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培训具体安排由甲方另行通知)。
3.2 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提交的商户支付业务接入申请,并在收到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后,及时为符合甲方规定的商户直接签署并开通支付接口。
3.3 甲方有义务按月向乙方提供其发展商户的总交易额、交易总笔数和结算情况的查询服务。
3.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产品相关价格体系和合作机构工作规范等相关市场政策;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价格体系及合作机构工作规范所做的修订。修订一旦做出,甲方会提前7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5 甲方应对乙方的合作机构ID和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甲方有权对所有入驻平台的商户或合作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甲方服务规定的商户进行停止支付接口、暂停结算交易款等处理,处理手段和内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7 甲方发现乙方推介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电子支付服务,不向乙方支付该商户的合作服务费:____________
① 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资、套现、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 无理由拒绝受理用户或客户使用甲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进行交易;
③ 将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
④ 故意诋毁或损害一方声誉。
3.8 甲方有权不定期举办合作公司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利开拓与发展渠道及特约商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业务销售和推广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2 如乙方发展的商户已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发展此商户。同时甲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发展乙方已报备的商户。
4.3 乙方应自行承担向客户调试安装设备,向客户提供POS机打印纸张耗材,更换APN卡,更换设备等POS专业化服务。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从事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相关工作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
4.4 乙方在业务授权期内所发展入驻的商户收费和续费工作一律由甲方办理。
4.5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合作服务价格发展客户,并在甲方为乙方划定的地理区域内发展业务,乙方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应向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备相关材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即发展二级及以下级别的代理商,如因各方面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展,发展代理商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或保证金,并与甲方直接签约),如未按照本款约定的内容执行,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前期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已发展商户的合作服务费用。
4.6 分润方案
4.7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规范为商户办理入驻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前和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
4.9 乙方为其发展的客户办理必要的资格审核手续,收集签约资料,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和续费等相关手续,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4.10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合作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支付服务。
4.11 乙方应随时浏览甲方网站,了解、掌握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合作业务的规定和公告,并依据甲方公告和规定开展合作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12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的履约情况和业务动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入驻商户的业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
POS收单的相关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立即暂停违规商户的支付服务,并
应甲方要求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4.13 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
4.14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义务如实解释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使用文字资料或其他宣传产品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商户可以进行套现、公转私等违法违规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扣收乙方保证金,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15 乙方保证其发展的入驻商户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及甲方渠道管理中的规定,禁止乙方接入色情、赌博、私服等违法商户。如因乙方或乙方发展入驻的商户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6 因商户发生风险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请、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套现、洗单、分单、篡改订单金额、恶意倒闭、虚假交易、超授权限额使用、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银行卡、超过规定时间请款、套用MCC码等)的,或因商户违反操作手册或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商户否认交易的,乙方除应配合甲方完成调单、纠纷调查等措施外,给甲方或持卡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7 乙方所发展的下级合作机构所发展的商户,甲方视同乙方所发展的商户。
4.1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POS收单产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因此而终止本协议全部或任意条款的执行,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4.19 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侧录等行为。
4.20 乙方不得截留任何POS交易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交易密码等,一经发现,甲方将通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6.2 如乙方在授权业务活动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授权机构资格,并扣收相应乙方授权保证金;因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合作服务费和授权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保证金不足赔偿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本协议于甲方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终止。
6.3 对于甲方为乙方发展的商户的支付业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甲方只向商户的支付业务承担责任。
6.4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管制以及其他如线路故障、银行系统调整或故障、突然停电等意外事件等。
7 协议变更和解除
7.1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2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并配合甲方做好商户交接工作;
7.3 乙方必须于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0天内,在授权区域内自行委托承接方,其承接方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并同意;
7.4 如乙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0天后,无法找到承接方,由甲方指定承接方;
7.5 甲、乙双方寻找到承接方期间内,乙方必须履行原授权代理协议内容及相应风险,直到找到承接方;
7.6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开始享受商户分润。且承接方仅享受分润金额的25%作为服务奖励。
7.7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分润,并可以与甲方终止原协议。
7.8 按照协议内容,终止协议180天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7.9 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10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
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11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后乙方仍需按照合作协议
承担尚未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a)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甲方信任;
c) 因自身原因给银联和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
d) 破产、倒闭、停业;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e) 屡次违反处罚条例,且在要求期限内未予整改;
8 合作周期
8.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个人签约时,需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为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本协议到期日前的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要求,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8.2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在2天内将网站上或其他载体上的甲方LOGO,网站链接或其他任何标志删除、取消。
9 其它
a) 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的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乙方发展渠道、发展商户的交易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企业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叁年内。
b) 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根据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和标志等,但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c)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依照甲方网站实时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和使用说明办理。
乙方发展的商户或商户的用户在商户网站上使用甲方支付产品时所进行的支付交易和点击
同意的交易规则都视同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e)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盖章(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2甲 方:_______
乙 方: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为了保证银行卡收单商户拓展工作合法、公正、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建立合作关系,就渠道拓展、收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等业务授权代理关系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甲方采取协议方式,授权乙方推广收单业务。双方约定按照本协议内容分享市场、承担损失及商业风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乙方除了如实填写上述信息外,还应向甲方提供已获得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材料,乙方应在上述信息和资质发生变更后3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承担因信息和资质不准确、不真实、不及时和不完整而引发的一切责任。
2 授权
2.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协议所述范围内,负责甲方"特约商户受理境内银行卡业务"的销售与推广。本协议之授权,为非独占、且不可转让的权利。
2.2 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合作活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超越地区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活动。甲方发现乙方超越约定地区从事合作业务活动的,甲方可以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并可以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2.3 甲方授权乙方开展渠道拓展、商户拓展、商户服务业务活动,销售成交价格和费率不得低于甲方给予乙方的结算成本价格和费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合作服务费。
2.4 甲方授权乙方对乙方发展的商户提供硬件的安装、调试服务。商户所使用设备由乙方向甲方统一租赁或采购,乙方自行带终端入网时,须向甲方支付接口接入费用。
3 甲方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应及时、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合作业务有关的文件和材料;向乙方的销售和技术人员提供有关POS收单的业务及操作流程培训;向乙方提供POS收单业务范围内必要的技术和销售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培训具体安排由甲方另行通知)。
3.2 甲方有义务及时处理乙方提交的商户支付业务接入申请,并在收到商户应缴纳的相关费用后,及时为符合甲方规定的商户直接签署并开通支付接口。
3.3 甲方有义务按月向乙方提供其发展商户的总交易额、交易总笔数和结算情况的查询服务。
3.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或调整产品相关价格体系和合作机构工作规范等相关市场政策;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相关价格体系及合作机构工作规范所做的修订。修订一旦做出,甲方会提前7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甲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3.5 甲方应对乙方的合作机构ID和其他乙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3.6 甲方有权对所有入驻平台的商户或合作机构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理。甲方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或违反甲方服务规定的商户进行停止支付接口、暂停结算交易款等处理,处理手段和内容应同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3.7 甲方发现乙方推介的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立即停止电子支付服务,不向乙方支付该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① 参与洗钱、诈骗、恐怖融资、套现、网上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
② 无理由拒绝受理用户或客户使用甲方电子支付服务系统进行交易;
③ 将甲方提供的支付服务用于约定用途之外的;
④ 故意诋毁或损害一方声誉。
3.8 甲方有权不定期举办合作公司年会、研讨会和培训等活动。
4 乙方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有权利开拓与发展渠道及特约商户,积极推广甲方产品,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在业务销售和推广过程中如实向客户介绍甲方产品,并确保为其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2 如乙方发展的商户已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发展此商户。同时甲方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发展乙方已报备的商户。
4.3 乙方应自行承担向客户调试安装设备,向客户提供POS机打印纸张耗材,更换APN卡,更换设备等POS专业化服务。乙方需要甲方人员协助从事开拓客户、维护客户关系等相关工作的,甲方可以提供协助。
4.4 乙方在业务授权期内所发展入驻的商户收费和续费工作一律由甲方办理。
4.5 乙方承诺不以低于甲方给予其的合作服务价格发展客户,并在甲方为乙方划定的地理区域内发展业务,乙方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应向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备相关材料。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发展下级合作机构(即发展二级及以下级别的代理商,如因各方面需要,乙方须向甲方提前申报,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展,发展代理商需缴纳一定数额的代理费或保证金,并与甲方直接签约),如未按照本款约定的内容执行,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前期缴纳的所有费用不予以退还,并且不向乙方支付已发展商户的合作服务费用。
4.6 分润方案
4.7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积极接受甲方培训,主动与甲方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和联系,配合甲方的相关市场活动开展相应的宣传和推广工作。不得损害甲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8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服务规范为商户办理入驻手续,并在入驻商户的支付接口开通前和开通后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售前售后的技术支持与客户服务等工作。
4.9 乙方为其发展的客户办理必要的资格审核手续,收集签约资料,为入驻商户办理业务变更、终止申请和续费等相关手续,为入驻商户开展业务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业务咨询、日常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4.1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不得以一家商户的名义为多家商户提供支付接口的连接,且不得利用合作之便,使用某一商户编号的支付接口为其他网站或企业提供支付服务。
4.11 乙方应随时浏览甲方网站,了解、掌握并遵守甲方在其网站上发布的有关合作业务的规定和公告,并依据甲方公告和规定开展合作业务,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4.12 乙方在合作产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所发展的入驻商户的履约情况和业务动态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入驻商户的业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不符合
POS收单的相关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履行告知义务同时立即暂停违规商户的支付服务,并
应甲方要求配合处理相关事宜。
4.13 未经正式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甲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商业活动及其他非本协议目的之活动。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他人误以为乙方是甲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有其他实质性关系的单位。
4.14 乙方在开展业务时,有义务如实解释甲乙双方之间的关系,所使用文字资料或其他宣传产品须经过甲方书面确认,且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商户可以进行套现、公转私等违法违规操作,否则,甲方有权扣收乙方保证金,并且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业务授权,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4.15 乙方保证其发展的入驻商户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及甲方渠道管理中的规定,禁止乙方接入色情、赌博、私服等违法商户。如因乙方或乙方发展入驻的商户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6 因商户发生风险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虚假申请、侧录、泄露账户及交易信息、套现、洗单、分单、篡改订单金额、恶意倒闭、虚假交易、超授权限额使用、接受已列入止付名单的银行卡、超过规定时间请款、套用MCC码等)的,或因商户违反操作手册或其他相关规定发生商户否认交易的,乙方除应配合甲方完成调单、纠纷调查等措施外,给甲方或持卡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利立即关闭乙方及乙方入驻商户的接口并不向乙方支付该类商户的合作服务费。
4.17 乙方所发展的下级合作机构所发展的商户,甲方视同乙方所发展的商户。
4.18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从事任何与POS收单产品或服务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产品或服务的经营。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因此而终止本协议全部或任意条款的执行,并保留向乙方追诉和要求赔偿的权利。
4.19 乙方不得对本合同项下的终端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私自拆卸、解剖、侧录等行为。
4.2 乙方不得截留任何POS交易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卡号、交易密码等,一经发现,甲方将通报相关职能部门追究乙方相关责任,并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5 反商业贿赂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其各自的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不得向对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行贿以谋取中标或成交。如一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为达成交易目的,向对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或代理人及其亲属提供回扣、感谢费、顾问费、辛苦费、旅游费、纪念品等财物,对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因此给双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行贿方负责赔偿,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将相关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6 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违反各自在本协议及相关附件中所作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如因一方的违约行为对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赔偿责任。
6.2 如乙方在授权业务活动中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甲方有权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授权机构资格,并扣收相应乙方授权保证金;因乙方上述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有权在乙方合作服务费和授权保证金中扣除,乙方保证金不足赔偿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足。本协议于甲方合同终止通知发出之日终止。
6.3 对于甲方为乙方发展的商户的支付业务提供电子支付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甲方只向商户的支付业务承担责任。
6.4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服务和技术支持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管制以及其他如线路故障、银行系统调整或故障、突然停电等意外事件等。
7 协议变更和解除
7.1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2 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6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并配合甲方做好商户交接工作;
7.3 乙方必须于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天内,在授权区域内自行委托承接方,其承接方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并同意;
7.4 如乙方提出自愿退出申请后6天后,无法找到承接方,由甲方指定承接方;
7.5 甲、乙双方寻找到承接方期间内,乙方必须履行原授权代理协议内容及相应风险,直到找到承接方;
7.6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开始享受商户分润。且承接方仅享受分润金额的25%作为服务奖励。
7.7 承接方全部接管商户之日起,乙方不再享受分润,并可以与甲方终止原协议。
7.8 按照协议内容,终止协议18天后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7.9 在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
7.1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
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协议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协议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
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7.11 乙方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本协议,且协议解除后乙方仍需按照合作协议
承担尚未履行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a) 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b) 提供虚假申请材料,骗取甲方信任;
c) 因自身原因给银联和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
d) 破产、倒闭、停业;被政府机构、司法机构列入破产清算;
e) 屡次违反处罚条例,且在要求期限内未予整改;
8 合作周期
8.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个人签约时,需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为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本协议到期日前的三十日内,如任何一方未提出终止要求,则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8.2 本协议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应在2天内将网站上或其他载体上的甲方LOGO,网站链接或其他任何标志删除、取消。
9 其它
a) 本协议所规定的合作内容,以及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方的技术信息、技术咨询和服务,以及乙方发展渠道、发展商户的交易信息,均为保密信息,未经一方允许,另一方不得将其转交其它企业使用或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另一方的赔偿责任。双方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本协议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叁年内。
b) 为履行本协议的需要,双方可以根据合理的方式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对方的知识产权,如商标和标志等,但不能擅自扩大使用范围,或以法律禁止的方式侵犯对方的知识产权。
c)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一致同意依照甲方网站实时公布的相关交易规则和使用说明办理。
乙方发展的商户或商户的用户在商户网站上使用甲方支付产品时所进行的支付交易和点击
同意的交易规则都视同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e)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乙方:
盖章(签字):_______ 盖章(签字):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3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诚实信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理邮币卡交易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获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代理商,依据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邮币卡交易市场及交易客户渠道开发,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挂牌交易活动,为交易客户提供邮币卡交易方面的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通报邮币卡交易业务拓展情况。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开展的邮币卡交易业务及交易客户渠道开_____况进行考核。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经纪会员管理后台的开通与调试等服务,保障乙方在使用期间管理后台的平稳运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不涉及保密内容的邮币卡交易文件。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开展邮币卡代理交易的相关培训及资料文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邮币卡代理业务。
2、根据邮币卡代理交易业务开展情况,乙方有权利获得佣金。
3、乙方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亏损,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或调拨资金。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时通报代理交易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客户相关的文件资料备案。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交易活动,为客户提供邮币卡挂牌交易业务相关的咨询、培训。
6、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甲方官方网站的知识产权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品牌标识等。
四、保密责任
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完成代理活动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同时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知识产权
六、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4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 以下称为“甲方”)与 (以下称为“乙方”) ,经过友好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关于产品的代理销售事宜,制定本合同,供双方执行和遵守。
一.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认可并承认乙方为 产品的 地区代理经销商,起有效期限从 20_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应切实保护乙方的利益,产品的进价要低于市场售价,并且不能高于其他地区该产品的代理商的价格。如果甲方有价格方面的调整,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宣传单等相关资料,以配合乙方的代理销售工作。
4. 产品售后服务一年内保修(人为自行拆装造成损坏自行负责,收取元件与包装成本费)。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公司利益和产品信誉。
2. 乙方必须在合同所定的期限内,向甲方支付所定设备的全部款项.
3. 在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有义务为代理的产品制定宣传方案和销售策略,并在其网站、店面上及有可能加强宣传推广的媒体平台免费为甲方产品做宣传。
4. 乙方有义务在代理期间,真实地向甲方反映产品销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客户档案以及客户反馈信息,以协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及技术服务。
5. 乙方在收货后,如发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设法寻求解决,否则视为全部接受。
1. 代理销售选择方式( )。 独家代理
2. 付款选择方式( )。
乙方定货并同时将全部款项汇到甲方的合同指定帐户上,甲方在收到汇票传真或款项到帐后,在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3. 运输方式及费用
甲方通 方式,将乙方所定货物运至乙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乙方确认无误后,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 方式,交付运费。
四.其它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未涉及的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共同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双方在合同有效期的任何内部资料,其中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于第三方。如有必要,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同意。
4. 如任何一方未按合同执行,视为违约。如果因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5.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沈阳市人民法院经济法庭仲裁。
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5甲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诚实信任、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理邮币卡交易业务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获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代理商,依据甲方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邮币卡交易市场及交易客户渠道开发,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挂牌交易活动,为交易客户提供邮币卡交易方面的咨询、培训等相关服务。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及时通报邮币卡交易业务拓展情况。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开展的邮币卡交易业务及交易客户渠道开发情况进行考核。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经纪会员管理后台的开通与调试等服务,保障乙方在使用期间管理后台的平稳运行。
4、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不涉及保密内容的邮币卡交易文件。
5、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开展邮币卡代理交易的相关培训及资料文件。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根据本协议约定进行邮币卡代理业务。
2、根据邮币卡代理交易业务开展情况,乙方有权利获得佣金。
3、乙方不得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亏损,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或调拨资金。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及时通报代理交易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交客户相关的文件资料备案。
5、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开展邮币卡交易活动,为客户提供邮币卡挂牌交易业务相关的咨询、培训。
6、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及甲方官方网站的知识产权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品牌标识等。
四、保密责任
乙方应保守在为甲方完成代理活动中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同时应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知识产权
甲方的标识和徵记及授权合作方的相关标识、徵记属甲方所有,受版权法、商标法和其他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复制、模仿、使用或发布上述标识,均被禁止。甲方将积极行使在知识产权中拥有的权利,并依法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合作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违约责任
1、若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可自行决定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
2、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出资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协议有效期内,若双方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6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乙方代理从事甲方业务签定协议如下: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美汇国际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与国内外一级金融机构OFX合作,通过与各金融机构的深层交流,为代理商及客户提供完善的中文服务并尽可能为合作伙伴减少交易成本,控制投资风险,传播理财知识和理财产品,是专业从事理财服务的机构。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交易状况提供佣金回报,佣金支付按乙方名下所有客户每月交易标准手数*每手固定返佣金额(后附)。
3.佣金回报说明:
1)佣金按月交易量结算,从每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2)每月10 日以前以电邮方式核对上月佣金,经确认无误后,每月15 日之前汇款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3)佣金以美元方式结算,电汇至代理商提供的银行账户,佣金也可直接入代理商在OFX开设的交易账户,如需入交易账户,需以前发邮件至IB@ 申请
4)乙方可以申请佣金累积到下月一起发放。
5)如需要在以上理财产品中另加费用,按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即时规定另加。
二.佣金标准
点差内返佣客户入金量要求
8美元/标准手2万美金以内
9美元/标准手2-5万美元
10美元/标准手5万美元以上
另外:代理商对客户所加佣金部分全返公司代理可加0-30美元的佣金,个人代理不建议加佣金。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为独立法人机构或个人,有能力从事外汇平台的推广、中介和咨询服务,不得对外宣称自己是甲方的工作人员。
2.乙方必须遵守商业规范,如实介绍各个公司平台的相关业务,不得对客户做出夸大的宣传。
3.乙方必须充分了解各项表格、申请和交易协议,包括所有的程序和实际操作流程,使客户能够从乙方快捷准确地获得交易商提供的信息。
4.介绍客户给甲方时,乙方须采用交易商提供的档案和条款。在开户时应充分告知客户交易中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5.乙方须向每位客户申明,甲方会根据乙方“介绍客户”的交易量向乙方支付酬劳。若乙方希望从“介绍客户”的账户上获得额外佣金,乙方须告知此“介绍客户”会从其交易账户中扣除一定的佣金,并在开户时提供客户签名的相关文件。
6.乙方的“介绍客户”在美汇国际所代理的平台开立交易账户后,如果客户拒绝与乙方合作或者拒绝承认乙方为其代理,并且书面表示前述立场,则从收到书面申请的第二个月起,该客户不能视为乙方的“介绍客户”,乙方也不能继续获取该账户的佣金。
7.本协议导致乙方任何捐税和汇款费用,由乙方独立负责。
8.乙方须遵守相关监管机构发布的所有现行和即将生效的法令和规定。
9.甲方不得在没有取得乙方的允许前提下,直接与乙方的客户进行联系。
四、需要注意的事项
1.甲方确保所代理的公司都严格按照英国法律FSA要求执行,所有信息公开透明。乙方有责任在客户开户前作相关风险提示,并要求客户对投资风险有充份的认识和准备,请客户做出签名确认。甲方对所有符合英国法律程序下发生的特殊性情况(如公司并购,被收购,破产等)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美汇国际将协助代理商和客户按照英国投资者保护计划追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2.乙方必须遵守乙方所在地和交易商所在地法律规定,如乙方从事违反两地法律的活动,甲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
3.在没有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甲方公司图标、网站内容。违者甲方将在书面通知7 日后无效的情况下中止代理协议。
4、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下级IB 的佣金结算,若乙方与其下级IB 或客户存在纠纷,导致交易商暂扣乙方佣金,甲方负责协调,直至纠纷解决。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生效,有效期为1 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甲方仍将继续支付经纪人其应得的报酬。
主要货币交易点差
OFX美汇国际代理商合同样本 - 炒外汇平台
需要签名页
美汇国际原始点差内返佣标准如下:
点差内返佣客户入金量要求
8美元/标准手2万美金以内
9美元/标准手2-5万美元
10美元/标准手5万美元以上
另外:代理商对客户所加佣金部分全返公司代理可加0-30美元的佣金,个人代理不建议加佣金。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7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愿意在互惠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共同发展某品牌 时 装销售。乙方在承认和尊重甲方的专利行使权、商誉、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的原则下,达成以下 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二、经销地区及期限
1、甲方授权为乙方在 进行某品牌时装之代理销售;在协议期内,乙方享有该省由甲方所授予的代理/销售某品牌时装的权利和义务。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书。
2、乙方则需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在代理甲方时装当中必须销售 甲方提供之商标货品,不可销售、储存或以任何形式宣传非由甲方提供之货品。
3、乙方为某品牌时装之经营者,自负盈亏,一切有关租赁、税务问题由乙方自行 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供货价格
1、甲方供给乙方的货品以市场统一零售价的 折结算。
2、乙方须根据“款到发货”的原则,发货前须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以便于甲方发货。
3、甲方指定汇款帐户:
4、货品的运输,含运输、保险、税金一律由乙方承担。
5、换季库存产品,甲方将有统一的促销方式执行。
6、甲方于每季商品发表会时,乙方可现场预定货,预定货品需预付货额定金30%。开季后,追加货品时,一律现款现货,定金在当季最后发货冲货款。
7、该地区由甲乙双方协商设定最低年进货额为人民币万,月平均进货额为人民币 万。
五、代理商销售奖励与惩罚;
1、 年进货额达标,按进货价返利1%;
2、 第一年年进货额如没达标,第二年续签订货须增加3个点;
返利以当季货品抵冲,或自下批进货款中扣除。
六、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需于本合同签属当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首批货款 万元,合同签定三日内付清,合同开始生效。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发货金额于规定时间2天内支付给甲方,以利于甲方发货。否则甲方有权将货品转发于其他代理商,造成不便由乙方承担。
3、合同期满后,若乙方不再续约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合同保证金可自动转为最后一次发货的货款或无息返还。
七、形象、装修及广告宣传
1、甲方免费配备定量海报图,画册,店面装修风格图,特许专授权。
2、乙方如需配备多余的甲方道具,须按甲方成本价出售.
八、信息反馈
乙方每周一传真上周销售明细、销售状况分析。每月25日将实际库存情况以传真的 形式报给甲方。
九、商标、知识产权及违约责任
1、甲方允许乙方在协议期间在营业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和文字。
2、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标的标识和文字用于经营范围外。
3、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或牵涉任何与甲方商标相似近似之货品的制造、运送和销售 行为。
4、乙方如发现任何仿冒甲方商标之货品,需及时通知甲方,并全力协助甲方之取缔行为。
5、乙方不得仿冒或生产甲方之产品。
6、若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内,因经营不善,提前终止合同,属乙方单方违约行为,乙方需提前60天书面告之甲方,保证金方可自动转为货款或无息反还,合同终止。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
7、本合同每年为一个执行周期,若乙方年度未达到业绩目标,合同期结束时甲方将按完成的业绩比例退还保证金,并取消代理资格,合同自动终止。
8、若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行为(1-7)条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合同保证金,若乙方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甲方有行使法律行动的权利。
十、换货率
1、可享有10%的换货率。
2、乙方所有需换货货品必须保证货品不损、不污、不影响再次销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并要求乙方买断或支付清洗或修理费用。
3、乙方所有需退换货品的吊牌、合格证、包装物必须完好无损,否则甲方将按每件货品5元收取修理费用。
十一、运输及验收
1、甲方所配发的产品,由双方协商确定适合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将乙方产品发往 市内指定的发货点,发货运输及换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补货、换货、必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传真给甲方,写明货品、编号、颜色、尺码数量等原因,甲方以此为据确认;乙方若以口头、电话或其他等形式订货、补货,所产生的误差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收到货物后,必须于两天内全部开箱检查,如发现有短缺或其它问题时,应立即将具体情况及运输单用书面形式通知、传真给甲方,过期甲方概不受理。
4、乙方从运输公司提取货物,如发现外包装破损、污染及封口胶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开箱检查,清点无误后方可签收,发现短少应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并向运输公司提出赔偿。
十二、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提供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
2、甲方不得向第三者展示乙方提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乙方利益的情报。
3、前两条规定的甲方和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十三、合同解除及终止
1、甲、乙双方合同期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2、发现乙方抄袭产品设计,自行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相同类似的服装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结束本合同,并没收乙方所缴纳的全额保证金。
十四、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如需续签合同,须于合同到期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续签的合同按照甲方新合同条款签订。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同意思协商解决,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书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以某某镇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8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产品特约经销商,乙方的代理资格及授权限为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为期一年;(如乙方如约完成限定最低销售额本协议可自动顺延)
乙方代理的_______产品为_______系列产品;
甲方授权乙方经销产品的地区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给乙方授权地区经销商后,不得再授权于同一地区的其他经销商;
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销售_______产品;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商业行为、法律行为及经营损失不承担责任。
二、经营指标和价格策略
乙方承诺在限期内完成上述代理产品销售额(代理价)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年;
乙方的代理价格参照_______产品代理价格表(附件一);
乙方的代理商编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授权期内须完成向甲方承诺的签约产品总额,同时享受甲方制定的代理价格;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 如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价格政策,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
三、违约处罚
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内销售代理产品,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即取消代理资格,并承担甲方损失。
四、协议终止
如乙方因各种原因欲终止代理,应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生效后乙方应于_____日内将首次订货款(不低于_____元)汇入甲方帐号并将订货内容告之甲方,否则协议自动终止;
如乙方因故终止协议,可将全部未销售的产品退还甲方,甲方按代理价的_____% 退还乙方。
五、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如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应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协议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本协议内容仅限于乙方内部使用,禁止向甲方的竞争对手及外界传播,一旦发现,甲方当即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及发生纠纷,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通pos机代理商合作协议 篇9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地址:电话: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同意乙方做_____________区域_____________ 系列产品代理商。甲方按全国统一代理价供货给乙方。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2、乙方内部必须做好对甲方产品最低报价的保密工作,零售价格必须遵守甲方的统一价格,并不得低于最低售价销售,甲方如因市场变化发展需要调整售价,则甲方有义务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
3、乙方按最小订购量(单次_____台)以上提货,款到发货,即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产品邮寄给乙方。
4、发货方式:航空、水运、公路等。
5、乙方有义务监督当地市场_______产品的最低零售价不得低于甲方制定的最低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6、如产品统一调价,则甲方对乙方在调价之日前_____个月内的最后一次提货给予补差价。甲方新产品出来时,若乙方旧型号的产品出现滞销,______个月内可补差价向甲方提出调换。乙方必须保证所调换产品完整无缺。如产品彩盒、配件等已有所缺损,乙方则需向甲方支付所缺附件的成本费。
7、为充分保障全国各地经销商的利益,也为更好贯彻价格统一原则、规____市场,乙方只能在协议中规定的地区销售,如出现产品窜货现象,甲方则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给予警告。
(2)处罚_____倍的价钱,取消代理资格。
8、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甲方将提供产品宣传彩图及相关资料,乙方如需搞产品促销活动,甲方将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配合。
9、乙方售出的产品,产品出现故障时,乙方负责帮客户更换新品,并寄回甲方更换。
10、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务。1
1、协约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约期满后,若双方对合作无异议,此合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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