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精选14篇)
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篇1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
3、计划投资 万元,投资性质:单位自筹,已到位资金 万元。
4、功能布局: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
5、工程类别整栋装饰工程。
二、工程招标范围:
详见业主提供的装修设计施工图。
三、承包方式:
1、本工程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按中标价、投标工期、投标质量等级和本招标书的其它条款、以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由建设方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承包方式。
2、取费标准
2-1、土建工程:按现行定额及其配套的取费标准,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建价〔 〕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 〕价字第 号文人工调整暂调系数按 建定〔 〕第 号文进行调整,列入税前报价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卫生增加费执行郴建定〔 〕第 号文。
2-2、安装工程: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按现行市场价执行。
2-3、装饰装修工程:按现行定额取费,材料预算价格执行*建价〔 〕第 号文,取费标准执行湘建〔 〕价字第 号文以及有关配套文件规定执行。
1、本工程报价不含劳保统筹基金。
四、主要材料供应及质量要求:材料的采购由业主和乙方共同考察后,经业主和监理同意后方可使用。
五、建设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参照国家现行工期定额、结合业主实际情况确定为天投标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投标工期。
六、工程质量:
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施工,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竣工时,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核定,质量等级必须达到优良标准。
七、合同签订要求:
1、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如发现有转包行为,由建管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建设单位报经市招标办批准,有权从未中标单位选定一个排名靠前的施工单位承包。
2、严格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民法典》的有关要求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3、工程结算:本工程以中标价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增减部分,以及合同工期内因国家政策的变更而引起取费标准和材料预算价的变动,应予以调整。
本工程结算委托 审定。
4、工程价款的拨付:本工程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工前10天,按中标价的10%预付工程备料款其后,每月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的 拨付。
工程款拨至中标价的 时,停止拨付其余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工程结算后两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和奖罚办法:
5-1、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工程竣工验收评定为优良工程的,按中标价的 奖励质量等级未达到中标承诺的,按中标价的 处罚。
5-2、本工程要求按中标工期完工每提前或推迟一天交付使用,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予以奖罚。
5-3、本工程如因建设方延误工期,每天按中标价的万分之二偿付违约金给施工方。
八、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书的同时应按规定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万元。
2、投标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提供投标履约担保合同,以保证投标人一旦中标,即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签约并完成其中标工程对未能按要求提供投标履约担保的投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条件而予以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担保。
2-2、担保额度:采用现金方式,其履约担保额度为*万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将存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2-3、履约担保有效期: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为其中标工程经认可的竣工工期。
3、工程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
3-1、本工程于 年 月 日 时,在市交易中心召开发标会,并组织工程现场勘察。
3-2、本工程于 年 月 日 时,在市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答疑。由各投标人对招标书和施工设计等尚不明确的问题提出意见,而后由招标人会同设计单位书面答复。
4、投标报价的取值:
投标报价的上限值为 .00万元
投标报价的下限值为 .00万元。
5、投标书的编制、密封和投送
5-1、投标书包括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
5-2、商务标书的内容包括:
5-2-1、商务标: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胜任程度及信誉综合说明投标人及法人代表的签章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明细表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5-2-2、商务标:投标报价、承诺表。
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其中投标报价、承诺表中投标人及法人代表必须签章。
5-3、技术标书主要是施工组织设计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一式柒份其要求如下:
5-3-1、技术标书中的章节编排按如下顺序和要求制作:
一、施工方案
二、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三、保证质量措施
四、保证安全措施
五、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六、合理化建议
5-3-2、封面:在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统一规定的封面样式
5-3-3、目录及标题: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字体
大标题层次一、二、三
5-3-4、小标题及正文字体统一为四号仿宋字体小标题及正文内容排列层次为:
第二层次1、2、3、
第三层次1-1、2-2、3-3……
5-3-5、表格及示意图标题为四号仿宋字体,内容字体统一为五号仿宋字体
5-3-6、所有字体均为标准字体,不准有加粗或倾斜处理绘图按制图规范
5-3-7、技术标书不得编排页码,前后不得留空白插页
5-3-8、技术标中不得出现下列有助评审专家看出或体会到标书编制人的内容: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单位所在地、电话号码以及特殊记号等。
5-3-9、排版要求:
5-3-9-1、行距为1.5倍行距
5-3-9-2、章节之间不留空行,不设置左右缩进
5-3-9-3、不准设置页眉以及底纹等装饰性内容。
5-4、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均统一用4纸打印,白纸黑字,不允许有彩页表格及示意图有用到3纸的必须折叠成4大小装订,不允许存在倒装和反装现象。技术标书必须全部用电脑打印,不得有手写字迹。
5-5、商务标书的密封:将商务标、商务标分别装入规定的资料袋内用透明胶水密封,资料袋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6、技术标书的密封:将上述已密封的商务标书,连同一式柒份技术标书整齐叠好,再用规定的包装纸和透明胶水密封成一个大包装,封面不得出现任何标记。
5-7、投标人将上述密封的投标书,于20__年**月**日09:00时以前送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开标、评标、定标
1、本工程定于20__年**月**日09:00时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2、投标人必须参会的人员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投标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每个投标人总人数不得超过5人
3、凡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并遵守开标现场的规定和纪律。
4、开标现场需提交以下资料:
4-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法人证件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3、项目经理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证书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原件
4-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和文件。
5、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郴建招字〔20__〕6号文中综合评估法。评分表及权数取值见附表1、附表2、附表3、附表4、附表5.
6、本工程中标单位的确定为按评标结果获得最高分者为中标人方式。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或投标资格无效:
1、投标书未按要求密封,商务标书内未加盖单位公章、无法人代表签字的
2、技术标书未按要求编制打印的,技术标书无效
3、投标书未按规定时间送达市交易中心的
4、一个投标书出现两个报价的
5、投标单位在开标后迟到的
6、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
7、委托代理人没有授权委托书而参加开标会议的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人中标后,在十天内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由招标人签发、市招标办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如对评标、定标结果要求复议的,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请求报招标人和市招标办,逾期不予受理。
2、中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在七天内,与建设方签订好施工合同,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场施工。
3、本招标书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湘*建394号文件和市政府以及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法人代表
招标人
年 月 日
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篇2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 ______室,
3、______厅,计______平方米;
4、______厨房,计______平方米;
5、______卫生间,计______平方米;
6、______阳台,计______平方米;
7、________过道,计______平方米;
8、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9.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10.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2.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
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
2、人 工 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
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
6、管 理 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
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
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
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
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
当工期进度过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
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进行(略)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
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
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
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
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_
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
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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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上海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
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 (签章)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篇3甲方:
乙方:
根据《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为工厂装修,为按时、按量完成装修,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
2、工程项目:隔墙
二、工程制作及内容
1、工厂区、隔墙75龙骨主架、封6厘水泥板1层、防火棉1层。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装修单价:____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装修综合价:约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结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六、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工厂常规需求安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不得在工地有殴打情况,不准在工作场所赌博。
3、保证工程按时按量完工。
4、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时进场施工,乙方应从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进场开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每层水、电,保证工作场地无大障碍,于甲方因素,乙方未通完成工程,乙方概不负责。
2、在施工时,甲方应配合乙方所需要的要求,让工程能按时完工以工程量进度按时付款。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以下,甲方应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订金,工人进场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它工程款待工程完全部完工后,甲方应在一星期内付清乙方余下所有工程款。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任何一方都不能违背合同条款,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执行中,如一方不履行协议而造成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乙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篇4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背面《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①、包工包料( ) ②、包工包部分材料( ) ③、包工不包料( )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为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银川市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一次:订金,工程价款10% (合同签订时)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二次:工程价款50% (开工之日) 金额__________元
第三次:工程价款35% (木工现场制作部分完成) 金额__________元
第四次:工程价款5%(工程验收合格时) 金额__________元
1、甲方付清全部工程价款,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办理装潢工程保修,乙方须开具统一发票,甲方需缴纳税金。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全部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⑴.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⑵.乙方
1. 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24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 宁夏华美装饰(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篇5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装饰施工项目
1、装饰工程地点:
2、房屋结构:
3、装饰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表1、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报价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双方确认)。
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料;
(2) 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料,即清包工。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工程期限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出现以下情形经发包方人确认,工程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其他情况。
如因项目变更经双方协商,工程相应调整。
第三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造价:(大写):(小写)元,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约定开工日,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40%,计元,其余价款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分期支付;
(1)瓦工结束后,支付总价款40%,计元;
(2)木工结束,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价款15%,计元;
(3)余款5%元,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凡因工程量变化、设计方案等原因调整工程造价的,应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工程决算结清。
双方款项往来,均就出具发票或正式收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电;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臵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5 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禁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承担相应责任;
5.6 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 乙方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
5.8乙方计算工程量应尽量准确,在不增减工程项目及工作内容的前提下,除水电改造及代购主材外的乙方施工部门,决算造价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5%,超出5%的部分,乙方自行承担;
5.9 乙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j、各部位板块铺贴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或甲方验收,乙方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10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甲方居室内吸烟、饮酒、吐痰,同时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如炊具、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如由于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已完成最后工序的油漆工程、木地板、木门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5.11墙面顶面涂料的兑水率要严格控制在说明书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增加兑水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铲除原墙面并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涂料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5.12乙方所供辅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水泥、胶类、腻子粉等必须与工程报价中材质品牌约定相符,并从正规渠道购进。在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
者购物票据)交由甲方验证。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5.13 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
5.1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设计变更书,明确工程变更的相关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6.3 甲方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运倒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开关插座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工期延误。
8.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等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其他验收标准;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扬州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扬州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过期视为认可。
10.3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如甲方提出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时,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属于乙方的原因,应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0.4在正常作用条件下,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间甲方通知乙方需要维修的,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第十一条 施工安全
11.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工艺质量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1.2乙方在施工期内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施工安全。
11.3由于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图纸、工艺质量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其责任就由图纸提供方负责并承担引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1.4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及其他损失。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 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要求停工,乙方应承担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12.6乙方因自身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5%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 提交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14.1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钥匙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自行负责更换新锁。
14.2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应遵守所在住宅区的物管部门的管理要求。
14.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后终止。
14.4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4.5 本合同附件包括施工图纸、报价表、预算报价说明书及设计变更书、隐蔽验收签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日年月乙方月日
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篇6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三、工程范围:办公室装修图纸中所含的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地板砖、墙砖、办公室的石材为甲方供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四、 质量标准:合格,能充分体现设计效果。 施工工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实际开工期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日期为准)
五、 工程总价:合同固定总价为 元整 (人民币)。 结算方式:
1、 发包范围内如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决算不再调整,如发生设计变更,单项变更少于500元(包含基数)决算也不再调整。
2、 甲方视项目实际需要有权对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工程师签署的设计变更是合同文件的补充和完善,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变更的增减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价格,进入结算。
3、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疏忽,对图纸尺寸、标高等明显错误而未发现,造成影响实际使用功能或违背设计意图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由此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 施工用水、电由乙方自理。
5、 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联系单变更等均需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
六、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水电及墙体、天棚完成后(不包括装饰面)付至合同价款的30%。
3、装饰工程全部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80%。
4、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竣工资料后,竣工结算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
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6、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若不提供者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7日内,未依据承包人工程进度履行付款义务,发包人应按本次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延误违约金支付承包人(延误违约款计取从承包人递交付款申请第8日期计算);若发包人延误付款超过14日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承包人可径行停止施工至款项到位,并相应延长承包人施工工期。
8、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七、 材料选用
1、关于乙方自购材料的约定:
① 施工单位应报送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组织中应明确工程内容和用料、具体的施工工艺。施工的项目要明确、尺寸要准确,用材有说明(包括材料的型号、等级和品牌)。
②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返工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想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供应的材料(地板砖及墙砖、石材)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双倍赔偿。
八、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
2、乙方必须按设计意图及施工图纸和现行工程规范施工,甲方及监理按现行工程规范验收,确保工程达到合格。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施工隐蔽工程验收中,需甲方代表验收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4、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并由甲方、监理单位验收认定。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制止使用,责令停工、返工。如发现乙方二次使用劣质建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精心组织施工,在施工工程中,如乙方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6、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因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
7、为确保工程质量,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使用,如确因工程需要使用的,须经甲方签证,若有损坏由甲方负责。
九、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并对工人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因乙方违章作业或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地方执法部门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且乙方不得要求计取安全施工增加费。
2、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音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罚款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十、 合同解除:
乙方必须按合同中承诺的工期、质量、现场文明的要求组织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本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相关规范、地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无效时,监理或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则由甲方全额扣罚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由于上述原因,当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7日内将所有施工机械和人员清楚出场,否则乙方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十一、其他:
1、 乙方承诺主要工种采用广东高级技工,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和效果。
2、 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 由于甲方及其它配合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有权要求工期顺延,但不得要求经济赔偿。包括:
① 甲方定材料在乙方提出要求5日内为确定并确已影响到工程进度;
② 甲方在乙方提交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24小时内未予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③ 工地连续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4、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申请等应予签收,不得无故拒签。
5、 工程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工程决算后,甲方应在30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完成决算后15日内进行结算。
6、 乙方应当保证乙方推荐并购买的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若已完工程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或重作,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7、 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对业主造成的所有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属乙方责任的均不计为误工,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仲裁,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8、 决算时预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证金。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但结算尚未完成期间的维修和赔偿费用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如需维修,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三天内组织整改,逾期由甲方组织整改,费用按实在维修金中直接扣除。
9、 在竣工验收前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肆套;乙方提供的竣工图保证与实际相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正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11、乙方应积极做好场内设施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不得使用,甲方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但双方对提前使用有明确约定时除外。
12、一方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篇7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交易本工程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自己______镇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号楼住宅的室内装饰工程以______形式交给乙方承做。
二、合同价款 大写_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三、工期____天,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当日付总款50%,剩余款项工程结束一次付清。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2、甲方超出合同内的装修项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或设备管线,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事项,签订合同之日起,双方不得违约,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对方20% 的违约金。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双方签字后生效。
注:项目工程施工表附后。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别墅栋工程室内装修合同 篇8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资质等级证书号: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二、三)
1.6工程期限_________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报价单应当以《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报价单应当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双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的要求。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予以签收确认。
3.4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定。
4.5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4.7凡必须涉及4.6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屋管理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第五条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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