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房屋装修合同(通用17篇)
委托房屋装修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方所购房屋:公寓号,选择装修标准。【客户签字确认:】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授予权乙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所购房屋进行装修。为明确甲方要求及相关事宜,特签订本委托协议。
一、装修公司的选聘
1、乙方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公司进行装修。
2、因装修公司之行为导致装修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追究该装修公司的责任,要求采取返工、更换等方式进行整改。
二、甲方同意所购置的房屋在楼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乙方代表甲方委托装修公司对甲方的房屋进行装修。对于因装修而使该商品房部分结构发生变化的,甲方对此变化无异议。
三、装修工程使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协议附件一《装修标准》。如因装修材料、设备生产、供应、采购等方面的原因,导致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不能满足协议中所列交房标准的,该装修公司可用其他不低于约定标准的同类装修装饰材料和设备代替。
四、乙方所设样板间为商品房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展示,样板房所布置的“装修标准”以外的布艺装饰、居家用品、家具、灯饰、装饰用品等仅作为摆放指导,不包含在甲方所购房屋的装修范围内,不作为装修交付的标准。样板间仅作为示意,不视为精确表示,对双方无约束力,具体以交付现状为准。
五、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以附件一和附件二为准。由甲方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指房屋交付手续时一并验收。
六、除本协议已对装修所作出的约定外,其他有关装修事宜的内容,甲方均同意以乙方届时指定的装修公司所确定的文件为准,而无需甲方另行签署表示认可。
七、1.房屋装修后的装修材料及设施的保修责任等,以乙方委托的装修公司出具的《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为准,该装修公司在装修后按此质保书承担质保义务和责任,在《房屋装修质量保证书》规定的质保期内,如发生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由甲方直接追究该装修公司责任,乙方予以协助。
2.装修中的相关设备,如空调、电视机、电磁炉、电水壶等设施、设备的保修责任,以生产厂家提供的质保书为准,如因所赠与电器或设备引起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纠纷,由甲方直接追究该生产厂家或者经营者的责任,乙方应予以协助。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造成设备、设施毁损及灭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八、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本协议或变更本协议外,乙方和装修公司可据实予以延期,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1、受政策、政府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其它行政决定、政府规划调整、市政配套设施延迟等影响而导致的
2、施工中遇到国家、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建筑规范中规定准许顺延工期的停电、停水或自然灾害等原因的
3、甲方未付清《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之全部应付款项的。
九、商品房装修完毕并达到交房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书面《交房通知》确定房屋交接时间。若甲方未按通知时间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则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届满之次日起视为甲方已按合同约定交付了装修合格的房屋。
十、本协议的签署,视为甲方已经主动向乙方提出请乙方聘请装修公司装修房屋,无需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撤销或变更已作出的委托约定。
十一、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甲方所购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房屋装修合同 篇2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层(式)室厅厨卫
1、_____室,计__________平方米;
2、______厅,计__________平方米;
3、______厨房,计__________平方米;
4、______卫生间,计__________平方米;
5、______阳台,计__________平方米;
6、_______过道,计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计_______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税金(3.41%)___________元;
8、其他费用(注明内容)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装潢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市地方标准31/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四)《甲方提供装潢材料清单》的内容,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付款百分比
按付款方式表进行:
付款要求
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
进程内容
对设计、预算1000元签订合同
签订意向之日
认可付款时扣除
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之日
材料款100%
施工工费50%
合计
工期进度过半
施工过程中施工工费40%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竣工验收10%
当天
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100%
表应在补办手续时结算
甲方付清工程价款,详见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装潢工程结算表》,乙方开具统一发票,向甲方办理移交及发放装潢工程保修卡,详见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装潢工程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委托房屋装修合同 篇3海坛古城一期公厕(B25、C44、C45)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福建省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平潭海坛古城第一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福州万欣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海坛古城一期公厕(B25、C44、C45)装修工程。
1.2工程地点:
二、 工程承包范围
2.1承包范围:福建雅利达安装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设计的平潭海坛古城公共厕所(B25、C44、C45)装修施工图纸(版本号20__-12-29版)所含的全部内容。
三、施工工期
3.1施工工期:建设工期 60日历天,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项目部通知为准。甲方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提供完整的图纸,非甲方原因造成影响工程验收交付使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的工期(不含验收阶段时间)内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交付甲方使用,若非甲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按时验收交付使用,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叁仟元人民币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3.3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3.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3.3.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连续超过8小时。
3.3.3不可抗力。
3.3.4 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工程进度款。
3.3.5甲方供材料未能及时到场,致使工程无法施工的。
3.3.6其他分包专业工程未能及时完工而造成乙方无法施工的。
3.3.7甲方无法按时提供图纸的。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 承包方式
4.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含税总价包干方式包干。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5.1本工程计价方式为采用含税总价方式包干,总价为人民币肆拾陆万伍仟整元(即¥465,000.00元)。
5.2总价中包括且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水电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及用于本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如措施费、二次搬运、脚手架、卫生保洁、风险费及其保险费等)。乙方报价清单中漏项或工程量漏算少算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执行期间不因场地与合同签定时提供的施工图纸不符等原因另补签证,除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外,均不做任何调整。
5.3本工程无预付款,按乙方每个月完成全部工程量的70%支付进度款;工程完工,经甲方确认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付至合同包干总价的80%;工程经相关部门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相关结算审核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一年后付保修款的50%,保修两年满后付清保修款(保修期为两年)。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建安发票给甲方。甲方付至95%时,乙方开具100%建安发票。
5.4本合同签定后3天内,乙方需提交施工进度计划表,并经甲方工程项目部认可。
5.5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应提前两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的变更通知,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变更通知。
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乙方报价时总价的下浮率进行单价调整执行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的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根据市场行情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4)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六、工程质量与验收要求
6.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质量评定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_及《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执行。
6.2工程质量应达到质量验收标准的合格条件。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甲方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返工,直到符合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格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选择施工班组进行施工,乙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6.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及验收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以上检查检验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6.4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前应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6.5乙方施工过程中的所有工程记录和技术资料及各种签证,均为原始验收有效文件,不得随意更改,应
及时报甲方备案。
6.6甲方代表收到乙方现场签证和隐蔽资料七天内应给予回复,否则视为同意乙方所报送的内容要求。
七、材料设备供应
7.1乙方采购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并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材料设备检验报告。
7.2本工程所用的木材必须经过防腐及防蚂蚁处理。
7.3甲供材料(若有)到场后甲乙方应及时验收并由乙方负责保管,对有缺棱掉角、裂缝、扭曲变形、色差等缺陷的材料应及时反馈,并禁止使用,否则影响验收的乙方自行负责返工和更换材料的一切费用。
7.4乙方应按照设计、规范和甲方要求的品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或材料设备检验报告。乙方所购材料需在进场前一天通知甲方代表次日到现场进行验收,若甲方代表未能到场,乙方视材料验收合格。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材料,应禁止使用,由乙方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若要更改材料或是材料品牌,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以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7.5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规格、厚度、尺寸及其他相关要求)均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若乙方未按照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甲方一经发现将严惩,且对已完成部位的单价将根据实测数据进行扣减。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超过两次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6乙方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施工前需提供样品(包含但不限于瓷砖、石材、防潮板等 ),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八、甲方工作
8.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
8.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接口,其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8.3向乙方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叁套,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4甲方代表负责工程施工监督和管理及质量、进度、投资三大控制并进行技术和经济签证。
8.5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因乙方未及时签收指令造成的损失和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乙方应予执行,但甲方代表应在指令发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指令。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6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书面联系单或申请中间验收报告后48小时内予以答复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中间验收,否则视为甲方同意进行验收。
8.7甲方应积极做好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与协调,合理安排相关专业交叉施工。
8.8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负责合同的履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本合同为准,若有更换须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照原代表指令行事,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九、乙方工作
9.1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延误、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9.2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如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相应损失。
9.3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并赔偿甲方一切相应损失。
9.5乙方应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的管线、设备。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物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向甲方赔偿。
9.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对施工期间工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若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自行承担支付一切工伤待遇的责任,如甲方垫付相关款项,可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9.7乙方应做好现场材料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材料的施工损耗,对于超出材料合理的施工损耗部分,甲方按材料采购单价计算,费用由乙方负责。
9.8乙方任命同志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负责合同的履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本合同为准,如有更换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有乙方自行承担。乙方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每天到现场解决问题,如被甲方发现项目负责人一整天都未到现场一次,将在管理费用中扣除1000元人民币处罚金。
9.9乙方应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对于图纸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应提前48小时提出,以便双方及时解决。
9.10乙方应积极做好承包范围外项目其他专业施工的配合与协调,在相关专业未施工前乙方不得私自施工,否则乙方应承担自行修复责任及费用并赔偿甲方一切相应损失。
9.11乙方如果要求甲方代表到现场进行签证、验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未能及时到场的,工期按延误的工作日数顺延。
9.12若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十、竣工与结算
10.1竣工验收及移交。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48小时给予确认是否具备验收条件,确认后48小时内组织有关部门对竣工会所的装饰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48小时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个日历天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交付甲方使用并保管。
10.2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办理竣工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结算资料15个工作日内确认其资料是否完整,资料不齐全的乙方应及时补充完整。资料齐全后甲方应在三个月内提出结算审核报告。
十一、保修
11.1本工程保修期为贰年。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项目的保修,甲供材料质量和人为损坏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属于乙方保修范围之内。
11.2保修内容:
11.2.1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
11.2.2整体工程及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如甲方抽验到分项工程中允许偏差项目中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基本项目中未达到合格的项目或者不符合观感要求的观感项目,仍属乙方返修范围,乙方应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返修。
11.2.3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和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如业主另有索赔要求,由乙方负责解决。
11.3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甲方负责本工程保修期内返修工作的统一协调管理,乙方就工程质量保修向甲方负责,工程保修款最终由乙方和甲方结算。同时,甲方保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工程质量问题追究乙方质量责任的权利。
11.4出现故障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6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24小时内完成维修。
11.5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11.6其他情况下,乙方须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二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维修项目。
若发生上述11.4-11.6情况,甲方仅承担通知义务,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所引发的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7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11.8乙方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乙方、甲方责任,在接到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否则即视为乙方同意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并在维修过程中与甲方及业主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乙方责任的,由责任方向乙方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11.9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当时市场价格收取服务费。
十二、违约责任
委托房屋装修合同 篇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第一条工程概况
1.装潢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型__房__厅__套,建筑面积约__平方米。
3.承包方式: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墙体拆除,墙面及地面拆除,地砖、瓷砖铺贴,吊顶安装,门窗拆除,包水管,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安装,隔断制作,搬运工程等其他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关于采购及搬运工程的补充约定:甲方所有采购都由乙方协助完成,甲方在采购过程中,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或者不予送货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或者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施工现场)。
5.总价款:____元(包括屋内垃圾清理费和材料搬运费),乙方已拿走甲方的冰箱及暖气片价值______元,抵工程款______元整,剩余工程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整。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涉及的人工。
6.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约__天。另,如双方经过协商,对工期的延长达成一致意见,则按达成的统一意见执行。
第二条关于乙方职责的约定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工程用装修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乙方必须负责进行材料的搬运上楼工作(瓷砖除外)。
4.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及协助甲方进行材料采购,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5.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协议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四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窗户,橱柜防火门,台面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
第五条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经双方认可,工程款付款时间表如下:
协议签订完毕,水电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瓷砖铺贴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支付乙方____元整
剩余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款,甲方入住三个月内支付。
合计______元整。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现场交底。
(2)全权负责协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____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元违约金。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议约定向:
____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住址:住址:
电话:电话: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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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房屋装修合同 篇5甲方(发包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编码: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楼_________室。
1.2 住房结构: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5 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开工前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4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甲方联系,以确保工程
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 材料的提供
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委托房屋装修合同 篇6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居民身份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住所地】【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居民身份号码: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的房型结构: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_____厨________卫________阳台。
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3工程范围、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
2.1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第三条工程造价
3.1工程造价采取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
固定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承包方式的情况下,工程造价一次性包干确定,不做增减调整。该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工程单价方式,即固定附表报价单中工程项目的单价不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项目实物量计算工程造价。浮动工程造价方式,即在确定工程承包范围内容、承包方式的情况下初步确定工程造价,完工后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按实际发生和附表报价单予以增减。设计变更前的该工程现造价为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报价单应参照《山西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参考价》,根据市场经济运作原则和优质优价的原则由甲、乙双方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3报价单应当涵盖材料质量标准、制安工艺配套编制,共同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根据。
第四条工期
4.1本工程的工期为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施工时间为:
上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下午________点________分至________点________分
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双方认定,工期应当顺延:
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需要顺延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
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不可抗力。
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4.5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6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4.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施工图纸
5.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甲方设计或甲方委托他人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5.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
5.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5.4图纸设计者应具备从事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
5.6甲方提供图纸的,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乙方提供图纸的,由乙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
5.7图纸中不得有下列内容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上述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上述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5.8图纸中有下列内容的,应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上述所列第项、第项内容,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项内容,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项内容,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5.9图纸中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涉及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提出设计方案,并提出闭水试验要求。
5.10本合同中涉及第5.8.5.9条的装修事项,由甲方依法办理审批和审核事项。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所变更的项目施工前7天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6.2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依据。
6.3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费用和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6.4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双方协商处理。
6.5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更换,以及增加工程量,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字确认。未经甲方确认,乙方擅自变更设计或对原材料更换,甲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费用或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6对于甲方提出的不可行的设计变更,乙方有义务事先告之甲方将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及后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仍坚持进行变更,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后果由甲方承担。
6.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甲方验收材料后,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所提供材料的内在质量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索赔。
7.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4甲、乙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7.5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其先行预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材料提供方承担。
7.6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本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按下列第________项执行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8.3在竣工验收时,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相关工程质量鉴定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鉴定部门由双方协商确定。
鉴定费用由甲方预付。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负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负责。
8.4双方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和质量控制标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8.5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室内环境质量及其施工要求
9.1工程竣工后,住宅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本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的验收标准执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9.2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由双方确定的相应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甲方预付。
9.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竣工至少7天以后和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参与施工的各方进行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9.4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合格的,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甲、乙双方应采取措施整改,经整改后另行验收;整改费用和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属甲方责任,工期顺延,属乙方责任,工期不顺延。
9.5工程竣工后,室内环境质量未经验收双方已办理移交手续,不影响甲方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索赔。
9.6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后,双方应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9.7乙方不得在室内用有机溶剂清洗施工用具;不得使用苯、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及混苯作为稀释剂和溶剂;不得采用沥青类防腐、防潮处理剂;装修中必须采用类无机非金属建筑材料、装修材料、1类人造木板及饰面人造木板。
9.8对甲方要求购买预防装修污染的产品,乙方需积极配合。
9.9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本工程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材料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和中期工程验收;
竣工验收;
10.2材料验收按照本合同第七条材料供应的约定执行。
10.3甲乙双方必须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项目有:水、电线路工程;防水工程;吊顶工程;门、窗工程;细木工程。凡需进行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验收的,乙方须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甲方若不按期到场,则视为甲方验收通过。
10.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填写工程验收单。
10.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6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7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工程交付和保修
11.1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
11.2本工程执行以下第________种保修期限: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2.1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分期支付
第一次:开工三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__%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___%
上述工程进度过半,指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和顶面管线全部铺设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工程款支付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十三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甲方应当与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批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事项
14.1开工前____日,甲方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14.2甲方提供施工的水源、电源,保证满足施工需要;
14.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装修登记,负责办理物业管理部门开工手续和应当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14.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14.5甲方应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14.6甲方应遵守国家关于住宅装修的相关规定,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装修。
14.7甲方未经批准和审核,不得要求乙方进行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装修,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要求乙方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不得要求乙方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不得要求乙方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以及水、暖、电、煤气等配套设施;不得要求乙方大量使用易燃装饰材料等。
14.9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14.9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住宅的,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14.10甲方应及时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14.11甲方负责提供合法、适当的装修垃圾的对方地点,支付乙方垃圾清运费用_______元;
14.1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在施工中侵占公共空间或损害住宅的公共部位和设施。
14.13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乙方事项
15.1乙方在施工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对图纸中存在违反本合同第5.7条内容的,应向甲方说明,并在图纸改正前,不得施工相关内容。对图纸中存在涉及本合同中第5.8.5.9条内容的,应查看是否有相关批准和审核手续,并向甲方说明,在甲方取得批准和审核手续前,乙方不得施工。
甲方强令乙方违反国家规定或违反合同约定装修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
15.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
15.3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15.4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相邻居民和周围住房及财产的安全,不得擅自动用明火和进行焊接作业。
15.5乙方应严格执行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八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15.6保证不得因施工影响住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因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5.7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15.8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15.9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15.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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