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请示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请示(精选3篇)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请示 篇1县人民政府:
我县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防治任务繁重。经排查,目前,全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79处(滑坡396处、崩塌22处、泥石流7处、地面塌陷54处),其中桐木湖塘、长平狮形、桐木焦源为重要隐患区,涉及面积达24.5平方公里,有7处已列入全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崩塌4处、滑坡3处)。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总人数达4734人,威胁财产约1679万,地质灾害防治形势非常严峻。
20xx年4月1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视频会上,姚木根副省长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他要求各级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发[20xx]20号文件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xx]8号)文件要求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并给予监测员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财政补助。
20xx年,我县被评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有县”,现已基本建立了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其中共有157个村级组织专、兼职地质灾害监测人员233人,每人每年不低于1200元的财政补助,监测员每年所需财政补助27.96万元。为应对我县严峻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需添置定位仪、报警器、监测仪等必要设备和地灾巡查、应急调查、警示牌、明白卡等地灾防治费用30万元,今特呈文申请拨付20xx年度地灾防治专项经费57.96万元,并将每年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57.96万元列入财政预算。
以上报告,敬请批准!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请示 篇2自治州人民政府:
为切实做好自治州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情况,我局拟定了《博州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请示 篇3县委、县政府:
我县是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地区,地质灾害分布点多、线长、面广。20xx年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对我县地质灾害进行了为期二个月的全面调查,共调查了10个乡(镇、场)、163个行政村(居委会)的2882个村小组和41个矿山、112公里傍山公路、12座水库等地的地质灾害隐患。共完成调查面积725.92平方公里,发现地质灾害点539处,其中滑坡423处、崩塌24处、泥(水)石流7处、地面塌陷57处、高陡斜坡28处,其中重要隐患点46处,威胁人数7208人,威胁财产2733.5万元(详见附表1)。为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尽量减少地质灾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46号)和《关于印发萍乡市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字[20xx]66号)文件精神及我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的需要,我局拟配备地质灾害巡查越野车一辆、卫星定位仪(GPS)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照相摄像和通信设备等必备的地质灾害防治设备。同时在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监测员,派专人进行监测,发现地质灾害及时组织人员撤离,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特呈文请求购置设备,预计费用33万元(详见附表2),并将每年地质灾害防治费用79.68万元(详见附表3)纳入财政预算。
妥否,请批示!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请示相关文章: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请示
上一篇:离职报告611字_员工离职报告
下一篇:公司电梯年检费用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