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网络销售合同
笔记本电脑网络销售合同(精选13篇)
笔记本电脑网络销售合同 篇1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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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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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请仔细阅读下列文字,其包含有关您的权利及义务之重要信息以及可能适用于您的限制及排除条款。
本文件包含适用于您购买公司产品的现行条款及条件。您确认您完全理解这些条款及条件的含义,并且,在您于本网站发出任何产品订购信息时已同意完全接受这些条款及条件并受其约束。
一、定义
1.“公司”,指 公司。
2.“产品”,指在本网站列为供选购项目,并且客户在订购信息中指明并经公司接受的、成为合同标的的、使用公司商标的笔记本电脑产品及其配套产品。
3.“客户”,指通过本网站选购产品并下达了订购信息的人。
4.“合同”,指包含这些公司与客户相互同意的关于公司销售产品和客户购买产品的条款及条件的合同。
5.“本网站”指 网站。
二、销售及购买
公司销售产品及客户购买产品均应依据合同。
三、合同成立
1.本网站的信息只能适用于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下称“中国大陆地区”)的年满18周岁的居民希望在中国大陆地区内交货的公司产品买卖交易。
2.针对所有由客户于本网站发出的订购信息,公司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在公司另行通过网站以外的包括邮件及电话等方式向客户发出接受客户发出的订购信息的通知时,此“产品销售条款及条件”即构成合同。除非公司通过网站以外的方式通知客户接受该订购信息,否则不存在有关该产品买卖的有约束力的合同。
3.客户保证其签署和履行合同系合法的,并已取得为此目的而必须取得的所有同意和授权。
四、价格及支付
1.产品的价格以及运输费用(以下简称“货款”)以客户发出订购信息时公司网站列明的价格以及费用为准。价格包括按当时中国法律因合同交易而可能课征的所有中国税金。
2.客户的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银行汇款支付以及 支付三种。
3.如以现金支付,客户应于合同项下的产品交付之时,向公司指定的向该客户交货的人员支付现金;除非另有规定,公司将在上述人员收到该客户应付货款后向客户交货。尽管上述人员根据第五条的规定向客户交货,但在客户不履行接收产品的义务或不支付产品的货款时,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4.如以银行汇款或以邮政汇款支付,客户应于合同成立后,立即将货款汇到公司指定的账户。除非另有规定,公司只有在收到客户货款后才向客户交货。因汇款发生的所有银行费用及邮寄费用应由客户承担。在收到合同项下客户所订购产品的全部货款前,公司没有发送产品的义务。如公司在合同成立后的两周内仍未收到合同项下产品的全部货款时,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合同。
五、交货
1.公司将尽力安排将产品运至客户在订购信息里指定的位于中国大陆地区的交货地点。公司有权自行决定选择信誉良好的承运人及合适的运输方式。公司或其承运人有权在交货之前,为证明和确认客户身份和地址,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护照等证件或签署可能必需的文件;若客户拒绝该要求或客户出示的证件与订购信息中的信息不符,公司或其承运人有权拒绝交货,同时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2.公司通知的任何交货日期均仅为预计日期,该交货日期并不构成合同的一个条款。在任何情形之下公司均无需就延迟或未交付产品所引起的客户费用增加、利润或商誉损失或其他任何特别的、或然的、直接或间接的或附随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3.公司有权以其认为合适的任何次序进行分批交货。在分批交货的方式之下,每一批产品均应视为一个独立合同项下的标的物;公司在任何一批或几批产品方面的违约行为均不影响其关于此前已交付的产品或尚未交付的产品之合同的效力。如公司向客户发出其将不能就某一批产品交货的通知,也并不影响客户已接受其已收取之产品批次的效力,但公司将向客户退还已付货款中不能交付产品部分的价款。
4.如产品已为客户备妥而客户未履行收货义务,或客户未提交交货所需的准确指示、文件、证件、认可或授权,公司有权在书面通知客户后将产品储存或委托他人储存。自储存开始之时,产品的毁损、灭失等风险转移至客户,并且应被视为已完成交货,客户应向公司支付其违约行为引起的所有成本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仓储及保险费用)。
六、接受
在交货当时,客户应检验产品有无瑕疵。除非客户在交货当时提出异议,产品应被视为符合合同规定并已在良好状态下被客户接受。
七、所有权及遗失或毁损的风险
1.产品的所有权将在合同成立时转移至客户,但产品遗失或毁损的风险将在产品被实际交付(包括视为交付)至客户在订购信息上注明的中国大陆地区的交货地点时转移至客户。即使在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客户后,有关软件产品的一切知识产权仍应属于有关许可人。
2.尽管有前款规定,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导致合同解除时,产品的所有权于该合同解除时即自动从客户处转移至公司。
八、免费热线电话支持
1.在保修期内,公司对用户提供免费电话技术支持(“技术支持”)。该技术支持将按照公司即时有效的条款及条件为用户解答有关产品的任何问题,但不包括任何第三方软件产品有关的问题。随附产品提供的公司应用软件产品及操作系统有关的技术支持亦将按照本条款免费提供给用户。
2.对用户自行从非公司处购买或被第三方许可使用的硬件、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公司不提供技术支持。用户应分别向各第三方的供应商或许可方联络,寻求支持。
3.公司产品的免费技术支持热线电话号码是: 。公司将在每天上午 点至晚上 点(周日早 点到晚 点)365天为您提供服务。公司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可变更服务时间。
九、有限保证
1.公司产品的保证期:为自交货(包括视为交货)之日起至如下定义的期间(或产品保修卡中规定的期限,以保修卡的规定为准)。公司保证,在保证期内产品不存在材料及工艺方面的缺陷,并符合该等产品的规格。
2.如在上述保证期内产品被发现有材料、工艺方面的缺陷或不符合该等产品的规格,在客户在保证期内将产品自费送至公司授权的维修站的前提下,公司将自行决定修理产品或以同等产品予以更换,并不向客户收取任何技术员工费用、修理费和零件费。如发生修理或更换时,从有缺陷的产品上撤换下来的所有部件均归公司所有。在进行保证的修理及更换产品时,公司使用由不同厂商生产的全新或改装配件。即使公司对产品进行过修理或更换,产品最初的保证期间并不顺延。
保证期:
享受两年保证服务的硬件包括主板、CPU、内存、硬盘驱动器、电源适配器、LCD、键盘。
享受一年保证服务的硬件包括光驱、软驱、电池、显卡、声卡、MODEM、鼠标及随机附件。
3.本有限保证仅适用于产品中的硬件部分,不适用于对硬件或软件使用方面的技术服务,也不适用于产品中的任何软件产品;除非在任何所附软件中明示规定了有限保证,任何这类软件均为“根据现状”提供,公司排除对随附产品提供的任何软件的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详情请参考产品附件中的《最终用户软件许可协议》来获知用户对于随附产品提供的软件的权利,以及相关软件提供人或授权人各自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4.本有限保证不得转让。
5.为了向用户提供完全的售后服务,在送修前用户必须先将需送修的产品硬盘中储存和自行安装的所有数据、文件及应用程序和操作系统等软件的所有内容进行备份,公司对因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对存储在产品中任何存储媒介或任何部分上的数据、程序或其他信息的丢失、损坏不承担责任。公司对因维修前、维修中及维修后用户无法使用产品所带来的损害或损失或对因该无法使用所带来的间接的、附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在维修过程中硬盘中的内容被改变、删除或发生其他任何变化,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用户送修的产品将被恢复为出厂时的设置。(视软件情况而定)
7.用户在送修前须卸除所有非由公司提供保修的第三方软件、硬件及附件。公司对其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8.本有限保证受本条第(1)款所限,其不包括(但不限于)随附产品提供的任何消耗品(如电池)、任何非包含在产品本身之内的辅件(如鼠标、扩展插槽、交流电源适配器、外部扬声器)、任何外观损坏、任何软件程序、数据、文件或可拆卸的外部记录媒体的损坏或损失以及因下列原因引起的损失:
(1)天灾、事故、错误使用、滥用、过失、商业性使用或对产品的改造;
(2)对产品的不当操作或维护;
(3)连接至不适合电压的电源;
(4)公司授权的服务机构之外的任何人的试图修理。
9.如故障产生于产品与其他附件、产品、辅助件或配套设备的连接使用,或公司确定产品本身并无缺陷,则本有限保证不适用。本有限保证仅在中国大陆地区有效。如厂商在产品上附加的序列号被改动或去除,本有限保证即失效。
10.除了上述有限保证以外,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明示地排除所有其他明示的或默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及适于某一特定用途的默示保证。
十、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合同的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因合同的履行或未履行、或依据合同所销售或提供的任何货物或服务的供给、履行或使用而引起的任何间接的、特别的、或然的或附随的损失负责,而不论上述事由的发生是由于违反合同、违反保证、过失或其他原因所造成。除任何一方就因其过失所引起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件应负的责任之外,任何一方均无须向另一方承担间接的或惩罚性的赔偿责任,或对任何第三人提出的任何索赔负责,除非合同另有明示规定。本条款及条件并不限制客户作为消费者根据中国法律本应享有的权利。
十一、赔偿
对于因客户违反此条款及条件而使公司所遭受之任何损失、损害、费用、开销、债务或索赔,客户同意就此向公司赔偿并保证不使公司遭受损害。
十二、紧急部件
客户应当按照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合理使用产品,产品不得用于生命救援系统或如产品失灵有可能引起使用者或任何第三方人身伤害或其他财产损害的场合。
十三、变更
公司可随时变更、调整及取消在本网站陈列的供选购产品或其配套产品或产品的价格、运输费用。因此,客户同意,交付的产品可以与促销材料(广告、产品目录、规格说明书等)中所描述的产品有所改变的可能性。公司向客户发出的表明接受客户的订购信息的通知依据此产品销售条款和条件做出,并取代任何其他出现在本网站或其他地方的条款,并且优于客户提供的或在其他交易过程中使用的任何其他条款。
十四、转卖
客户同意并保证购买产品的目的仅为供客户自己内部使用,而不为转卖。如客户违反此保证,或公司有合理依据怀疑客户将违反此保证,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该客户发出的订购信息。客户并且不得将产品的部件拆下转卖。
十五、出口限制
客户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中国和美国的出口法律、法规及法令。特别是(但不限于),客户同意,除非事先得到公司书面许可及中国或美国政府签发的适当的出口或转口许可,其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形式转口或出运任何产品或技术资料。
十六、不可抗力
对任何因天灾、火灾、洪水、事故、暴动、战争、政府干预、禁运、罢工、劳工方面的困难、设备失灵或其他任何公司无法控制的事由引起的对合同义务的延迟履行或未履行,公司均不负任何责任。
十七、产品数量
交货数量将视可供程度而定。如遇短缺,公司可自行决定分配销售及交货。
十八、弃权/无效
公司未坚持要求客户严格履行这些条款及条件中的任何规定的不作为不应被视为其对自己权利及补救的放弃。如这些条款及条件中的任何条款被法院认定为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其他条款的效力应不受影响。
十九、准据法
合同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依中国法律解释。任何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应提交接受客户订购信息之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
二十、标题
本条款及条件各条标题仅为方便及参考目的使用,各标题并不成为本条款及条件或合同的一部分,对这些标题不得作任何解释或引申。
二十一、整体协议
本条款及条件不应被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为名的附属文件所变更、补充或修订,除非该文件是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客户及其公司授权代表签署。除以上所述外,任何企图补充或修订本文件或以附带或被修改了的条款及条件发出订购信息的行为均属无效。
二十二、合同履行
公司可委托任何第三方履行合同之全部或部分义务。
二十三、转让
公司可通过向客户送达书面通知而转让合同项下之全部或部分权利;客户只有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才能转让其合同项下之权利。
二十四、进一步努力
客户同意,应公司为实施合同或此条款和条件而可能有的要求,而做出进一步的事项,采取进一步步骤及签署进一步的文件和协议。
公司(签章): 客户(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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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笔记本产品延长保修服务的协议
1、定义
“产品”:指作为本条款规定的延长保修服务对象的公司笔记本电脑产品。
“延长保修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延长保修服务。
“公司”:指 公司。
“用户”或“您”:指向公司购买产品和延长保修服务的顾客。
“销售合同”:指公司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合同。
“延长保修卡”:指由公司出具给用户的延长保修服务的凭证。
2、效力
1)本条款是您和公司之间关于产品延长保修服务的协议。当公司向用户发出接受用户购买延长保修服务的订单的通知时,本条款即在销售合同成立的同时成立;但在销售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下,本条款亦不成立。
2)延长保修服务为《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以外的延长保修服务,不同于三包规定的修理、换货及退货规则,且延长保修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
3)延长保修服务的期限为自产品销售发票所注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年,只有在中国境内有效(除香港、澳门地区)。
4)公司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延长保修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
3、价格和付款
产品和延长保修服务的价格将与购买产品的价格同时、以同样条件支付。
4、服务内容和条件
1)公司将通过公司指定的维修站(“维修站”)按照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延长保修服务。
2)当产品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时,凭延长保修卡您将在延长保修期内享受到维修站为您提供的延长保修服务,公司将视情况可以选择维修原机或为用户免费更换同等性能或不低于原性能的产品。
3)延长保修期内的产品和零部件的更换均不延长或重新计算其延长保修期限。
4)公司保留并不退还延长保修服务中更换下来的产品或零部件。
5)公司可能在延长保修期的维修中使用修理好的回收零部件。公司不保证在延长保修服务中更换的产品或主要部件为新的商品。
6)延长保修卡丢失不补发,请妥善保管,在需要延长保修服务时请出示。
7)公司不承担本条款所规定以外的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偶然发生的或随之而来的损坏或预计会得到的权益或利润的损失,由于使用或无法使用产品导致工作停止或损坏等情况下的任何责任。
8)凭延长保修卡提出延长保修服务申请时,请您事先备份自己的程序及数据。使用系统恢复光盘进行维护时,无法恢复用户安装的程序及制作的数据。在维修期间,若发生产品硬盘上的内容被浏览、更换、删除或以任何形式被修改或灭失的情形时,维修站对此恕不负责,且对于该等程序及数据,维修站无法恢复和保留。
9)如延长保修卡与三包凭证可同时适用时,应适用三包凭证。
5、产品不适用延长保修服务的情形
1)不能出示有效发票和延长保修卡(但能证明产品在延长保修期限内的除外)。
2)延长保修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
3)电脑部件上条形码破损或有涂改痕迹。
4)计算机病毒,使用盗版软件,随意更改CMOS设置,各种形式口令遗忘,误操作破坏软件系统等导致的故障。
5)消耗材料或部件(包括电池,光驱,耳机)的自然消耗,损坏,磨损及老化。
6)雷击或其它用电系统原因造成的损坏。
7)显然由用户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害,如液体注入,外力受损等。
8)事故,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坏。
9)用户自行改装、修理、或由非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拆动、改装、维修。
10)与产品一同使用的非产品自身配置的外设、PC卡或附件的软件故障;以及因非产品自身配置的外设、PC卡或附件的软硬件、非产品预装软件的软件与第三方软件的使用故障而发生的或因与它们连接而发生的产品故障。
11)可适用三包凭证或超过延长保修有效期限的。
12)未按产品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6、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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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内存升级服务条款
请注意在购买内存升级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内存升级服务条款”。在确认您已充分理解了该条款并同意接受其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再购买此内存升级服务。
1、定义
“产品”:指作为本条款规定的内存升级服务对象的笔记本电脑产品。
“内存升级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内存升级服务。
“公司”:指 公司。
“用户”或“您”:指向购买产品和内存升级服务的顾客。
“销售合同”:指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合同。
2、效力
1)本条款是您和之间关于产品内存升级服务的协议。当向用户发出接受用户购买内存升级服务的订单的通知时,本条款即成立;但在销售合同不成立的情形下,本条款亦不成立。
2)内存升级服务属于向用户提供的产品售后服务。内存升级服务的对象是用户通过购买后、根据销售合同的规定其所有权已转移至用户的笔记本电脑产品;但内存升级服务以用户在购买前述笔记本电脑产品的同时提交购买该服务的订单为前提。
3)内存升级服务为《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规定”)以外的内存升级服务,不同于三包规定的修理、换货及退货规则,且内存升级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
3、价格和付款
用户购买内存升级服务的价格将与购买产品的价格同时、以同样条件支付。
4、服务对象和内容
1)当本条款成立后,将按照内存升级服务订单中说明的规格,对用户已经购买的产品的内存部件进行扩容升级,并在实施完毕后按照销售合同的规定向用户交付产品。
2)经内存升级服务后的内存部件,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将按照三包规定及产品随机附带保修卡的规定享受保修服务。
3)保留并不退还内存升级服务中更换下来的原装内存部件。
5、“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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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
请注意在购买硬件上门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在确认您已充分理解了该条款并同意接受其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再购买此硬件上门服务。
1、定义
“产品”:指本型号的个人电脑产品。
“硬件上门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硬件上门服务。
“公司”:指 公司。
“用户”或“您”:指向购买产品和硬件上门服务的客户。
“销售合同”:指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合同,其中已包含本条款。
“硬件上门服务卡”:指由出具给用户的提供硬件上门服务的凭证。
2、效力
1)硬件上门服务应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用户同意受其约束。
2)硬件上门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
3)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
3、价格和付款
硬件上门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在销售合同内书明。
4、服务范围
1)适用期限:
硬件上门服务的期限为产品销售发票所注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此期限不同于《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中规定的三包期限。
2)适用地区:
仅在中国境内特定地区提供硬件上门服务。具体适用地区以您请求获得硬件上门服务当时在网页上所列的城市及地区为准。
3)适用故障内容:
产品硬件部分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不包括软件及促销产品或其他第三方产品)。
4)以下情形不属于硬件上门服务的范围:
a不能出示有效发票、三包凭证卡和硬件上门服务卡。(能够证明产品在硬件上门服务有效期内除外)
b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
c不符合三包相关规定的情况。
d超过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效期。
5、服务提供
1)将通过指定的维修站(“维修站”)按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硬件上门服务。
2)请拨打报修热线,只有通过确认后才能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若当地未开通或是使用手机的用户,请拨打进行报修。
3)在通过热线电话确认您的上门请求后,维修站将于 个工作小时内与您电话联系确认上门事宜,并尽力在第 个工作日派出服务人员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如果您当地没有维修站,硬件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将可能延长,具体响应时间将由或维修站与您电话确认。
4)硬件上门服务卡为享受硬件上门服务的必须的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发,请在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出示。
5)服务人员将视具体情况选择对产品当场或将其带回维修站按照三包凭证进行修理或更换。
6)在当场服务人员判断您的硬件故障不属于本条款第4条第2)款所规定的适用故障内容时,您可以选择:
a不要求该等服务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不需要再支付任何费用;
b要求该等服务人员按照公司售后服务标准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需要按照公司售后服务标准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该等修理或更换已超越了硬件上门服务范围)。
7)标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至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
7、服务支援:
1)网上服务:
2)免费咨询热线:(周一至周六 :00~ :00;周日 :00~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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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三年)
请注意在购买硬件上门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在确认您已充分理解了该条款并同意接受其全部内容的基础上再购买此硬件上门服务。
1、定义
“产品”:指本型号的个人电脑产品。
“硬件上门服务”:指本条款所规定的产品硬件上门服务。
“公司”:指 公司。
“用户”或“您”:指向购买产品和硬件上门服务的客户。
“销售合同”:指向用户出售产品的销售合同,其中已包含本条款。
“硬件上门服务卡”:指由出具给用户的提供硬件上门服务的凭证。
“保修卡”:指三包凭证或“延长保修卡”。
2、效力
1)硬件上门服务应服从本条款。本条款构成销售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用户同意受其约束。
2)硬件上门服务的内容仅以本条款的明示规定为限。
3)有权在任何时间终止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会保证为已经购买该项服务的用户履行本条款明确规定的相应义务。
3、价格和付款
硬件上门服务的最终价格、付款条件在销售合同内书明。
4、服务范围
1)适用期限:
硬件上门服务的期限为产品销售发票所注明的发票开具之日起三年。此期限不同于《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三包”)中规定的三包期限。
2)适用地区:
仅在中国境内特定地区提供硬件上门服务。具体适用地区以您请求获得硬件上门服务当时在网站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上所列的城市及地区为准。
3)适用故障内容:
产品硬件部分出现三包规定中所列的性能故障(不包括软件及促销产品或其他第三方产品)。
4)以下情形不属于硬件上门服务的范围:
a不能出示有效发票、保修卡和硬件上门服务卡(能够证明产品在硬件上门服务有效期内除外)。
b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涂改痕迹或与产品不符。
c不符合三包相关规定的情况。
d超过硬件上门服务卡有效期。
5、服务提供
1)将通过指定的维修站(“维修站”)按本条款所明示的条件为用户提供硬件上门服务。
2)请拨打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报修热线,只有通过确认后才能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若当地未开通产品硬件上门服务条款(一年)或是使用手机的用户,请拨打进行报修。
3)在通过热线电话确认您的上门请求后,维修站将于 个工作小时内与您电话联系确认上门事宜,并尽力在第 个工作日派出服务人员为您提供硬件上门服务。但如果您当地没有维修站,硬件上门服务的响应时间将可能延长,具体响应时间将由或维修站与您电话确认。
4)硬件上门服务卡为享受硬件上门服务的必须的凭证之一,请妥善保管,丢失不补发,请在服务人员上门服务时出示。
5)服务人员将视具体情况选择对产品当场或将其带回维修站按照保修卡进行修理或更换。
6)在当场服务人员判断您的硬件故障不属于本条款第4条第2)款所规定的适用故障内容时,您可以选择:
a不要求该等服务人员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不需要再支付任何费用;
b要求该等服务人员按照售后服务标准进行修理或更换,此时您需要按照售后服务标准另外支付相关费用(该等修理或更换已超越了硬件上门服务范围)。
7)标准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00至 :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本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 (地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实行诉讼管辖。
7、服务支援:
1)网上服务:
2)免费咨询热线:(周一至周六 :00~ :00;周日 :00~ :00)
甲方:乙方:
时间:
笔记本电脑网络销售合同 篇2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根据 《_____》、《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
期间的所有产品在 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
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
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 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 供货价格:指在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的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
一致的价格。
2.3 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
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
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 【 】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_____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 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 (降价
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 降价款:指由于供货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
联公司的名誉、商号、_____、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2.11.1 因产品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 (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
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 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 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2.11.4 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
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 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
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_____、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 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 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
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形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 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 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
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 (验收以甲方
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 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 【 】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 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诺所有交付的产品
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
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它影响产品正常
销售的问题。
3.6 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 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 【 】天进行结算。
4.2 货款结算方式为 【 】(在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1、支票;2、汇兑。
4.3 乙方于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
相关票据。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甲方对乙方提
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替甲方对此做出表述与承诺。
4.4 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
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 【 】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 【 】日内退还货款,
如果需要账扣 (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 【 】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 3 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
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 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余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
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残款以及其它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
的余额为准。
4.6 货款结算采取 “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
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 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
料或拍摄产品。
5.3 甲方支持乙方在 进行促销宣传活动,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
种促销活动,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 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 (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
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
5.5 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6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 (包括赠品),来源正当合法,均为新品正品行货,不
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5.7 乙方保证提供给的产品的说明、介绍、_____等其他资料,不存在虚假宣传、不
5.8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会出现已拆封的产品或 “空盒”产品 (缺少配件、说
明书等随机附件,甚至没有主件)。
5.9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或其承诺承担售后服务。
6.违约责任
6.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支付的甲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
6.2 甲方先行付款的订单 (违反本合同第 3.4条),如乙方迟延送货,每延迟一天,
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 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
消订单,乙方在退回甲方所支付货款的同时并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 5%的违约金。
6.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6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_____的处罚、诉讼费、_____、鉴定费、差旅费)。同
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 20 倍的违约金,或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
人民币违约金,二者以高者为准。
6.4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7 条、5.8 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_____的处罚、诉讼费、_____、鉴定费、差旅
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9条,导致甲方对客户进行赔偿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6.6若乙方未按双方的约定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甲方有权自行折价处理该类产品,
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差价款,差价款从乙方货款中进行账扣。
6.7 若乙方提供无效的、虚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_____的处罚,无法抵扣的税款等。
6.8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违约金等,乙方应在该等赔
偿事项、违约行为发生后 5 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
除。
笔记本电脑网络销售合同 篇3甲方(购货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双方根据《_____》、《_____》等有关法律,经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销售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协议的签订与公证方式
1、本协议中的网上公证平台特指由_________公证处运行、管理和维护的网上公证平台,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该公证处制定的有关规定与要求。
2、本协议及其相关联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由甲乙双方通过国际计算机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各自使用由_________市公证处审核发放的电子证书(用以表明和确定各方身份),在网上直接签订。
3、_________市公证处的网上公证平台,通过对签约双方或多方使用电子证书的验证,对各方的签约行为进行实时公证――核发公证编号,并将公证编号及签约内容存储备案;同时将公证编号通过互联网实时反馈给各签约方。
4、_________市公证处的互联网网址(URL)为:_________。
二、本协议的基本内容
1、甲方通过其经营的_________网站将乙方合法商品对外进行出口销售。
2、乙方通过互联网经网上公证平台公证向甲方提交在_________网中销售的合法商品信息,确定本协议的年交易规模(年度交易总金额上限),确定单项商品的年度交易总量。
4、乙方通过互联网对已经提交给甲方的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并对修改结果使用电子证书加以确认。
5、乙方在签署《新商品出口商品购货协议》时,以确认书的方式作出承诺,对甲方基于本协议及乙方《商品报价单》产生的《购货商品订单》以下简称《订单》和《购货商品订单生效书》以下简称《生效书》予以全部接受,并出具《购货商品订单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该确认书随本协议统一签名公证生效,不再单独签名公证)。
7、甲、乙双方只执行由《生效书》确认生效的《购货商品订单》。
三、担保条款
1、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公司)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供货方交易保证金担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约交易保证金担保单》。
2、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为甲方向乙方提供付款担保,由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新商品出口商品交易履约付款担保单》。
3、_________公司仅对《购货商品订单》项下批量采购提供付款担保,对样品采购不提供担保。
4、_________公司对《购货商品订单》项下商品的质量及质量问题引起的付款纠纷不予担保。
5、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网出口商品交易履约交易保证金、付款担保条款》作为本协议附件随本协议统一由乙方签名公证,不再单独签名公证。
四、产品质量责任条款
1、乙方在_________网中销售的出口商品质量必须是符合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的合法商品(产品)。
2、乙方承诺承担由于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五、货物交割方式及公路货物运输_____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按《订单》将甲方购买的商品委托当地中XX公司(以下简称中_________公司)完成商检、出口报关手续后进行出口运输。乙方将货物交中_________公司后,填写《新商品出口货物发运交割单》(简称《交割单》)并签章,乙方对《交割单》上所载明的商品数量和品种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乙方将对本合同所售货物进行适当完全的包装,以适于长距离的远洋或内陆-运输,能够很好地保护货物,防止潮湿、湿气、震动、生锈、粗暴处理。乙方对由于其不适当或不良的包装所导致的任何破坏和损失负责。
4、乙方须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个运输包装物上标明本合同的合同编号,并标出包装号码、尺寸、毛重、净重,以及本面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装运标志。
5、乙方在装运期限前以传真方式告知甲方运输包装的尺寸、毛重、净重、包装材质等信息。
6、乙方同意由中国人民______________司_________市分公司为乙方出口的货物提供从乙方工厂或货物所在地至货物出口启运港口的公路货物运输_____(_____条款按中国人民______________司现行条款执行),该_____受益人为乙方,甲方为投保人,_____费由甲方承担,_____单自乙方将出口货物交给当地中_________公司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邮寄给乙方。
六、退税条款
1、本协议中的退税款是指出口商品符合我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由甲方在_________市国家税务局办理退税事宜,并已取得的退税款。
2、甲方在取得退税款前不向乙方垫支退税款。
3、甲方不承担因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更导致的无法取得退税款责任。
4、出口业务取得的每笔出口退税款项,由甲方扣收该款10%部分后将所剩款项汇入乙方账户。
七、交易保证金条款
1、为保证本协议的执行,乙方按其确定总交易额的4%交纳交易保证金。
2、该保证金汇款时必需在银行单据上注明本协议编号,否则视为无效汇款。
3、该保证金使用期限和本协议有效期限相同,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企业活期存款利息)归乙方所有,本协议自然结束或提前终止后随同交易保证金余额(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乙方发生违约,甲方将扣罚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一次退还乙方。
4、乙方交易保证金循环使用,可根据业务需求追加交易保证金。
5、本协议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交易保证金汇至由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交易保证金账户。
八、交易费用、货款条款
1、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购货商品订单》货款总额5%的金额作为交易费用。
2、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第九条付款及付款期限条款约定的付款条件的《购货商品订单》向乙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95%的.货款(扣除5%的交易费用;如乙方发生违约按违约处理条款处理)。
3、甲方支付给乙方货款的结算方式
(1)境外购买方支付给甲方《购货商品订单》项下的货款为_________美元。
(2)以上货款汇入甲方账户后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结汇成人民币。
(3)甲方将以上结汇后的人民币货款按约定汇入乙方指定货款账户,该账户同以下九、付款及付款期限条款中的相应条款。
九、付款及付款期限条款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即向乙方履行付款义务,将货款汇至乙方注册资料中提交的银行帐号:
1、乙方按甲方《购货商品订单》要求约定的地点、期限、商品品种(指商品品名、规格、型号,以下同)、数量发完成全部货物出口发货手续,如因承运人原因(车、船期变化)而导致交货期限变化,乙方的交货期则以甲方传真给乙方的交货期限变更通知书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等相关单据(见本协议票据条款)。
3、甲方的境外购货方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异议及索赔要求。
4、甲方的付款期限为中_________公司《新商品出口货物发运交割单》载明交割日期60天后的14个工作日内。
十、票据条款
1、乙方在甲方付款期限前5至10天将每笔《订单》全部的增值税票、当地国税机关出具的缴款证明,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新商品公司。乙方须在增值税票右上角空白处注明相应的《订单》编号,否则将被甲方作无效增值税票退回。
2、乙方应保存中_________公司《新商品出口货物发运交割单》,以备核查。
十一、违约处理条款
2、甲方付款期限内未将符合付款及付款期限条款的《订单》货款付给乙方(以付款单据上的银行付款戳日期为准),乙方有权要求_________公司承担担保责任,_________公司除支付《订单》货款总额对应的95%货款项外,再支付货款总额3%的违约金给乙方作为赔偿。
3、因乙方原因未按《购货商品订单》内容及约定发货而造成甲方商业利益受到损失,除扣收《购货商品订单》货款金额4%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商业利润受到的损失部分。
4、乙方在《订单》约定发货日期之后发货,仍然视为违约,如果《订单》的境外购买方不接收乙方货物,乙方无权获得相应的货款,并自行处理货物,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订单》的境外购买方接收乙方货物,乙方仍可获得《订单》一定比例的货款,《订单》货款金额4%的违约罚金仍从乙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收,乙方可获得货款的支付比例、时间由甲方确定。
5、由于乙方发生违约,甲方的境外购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退货时,甲方可协助乙方将货物运回,相关运费等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提前支付。
6、乙方同意,判定乙方未按《订单》约定的发货地点、期限、商品品种、数量供货的行为是否违约的依据是中国人民______________司___市分公司出具的《理赔通知单》。
十二、协议终止条款
1、乙方履行完甲方已发出且生效的全部《订单》约定的交货义务后,根据乙方要求可终止本协议。
2、当乙方发生多次违约或多次因商品质量问题,给甲方或境外购货方客户造成损失时,甲方有权单独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有效期限到期,如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协议自然终止。乙方仍须履行协议终止之日前生效的《订单》约定的交货义务。
十三、其他条款
1、乙方
(1)使用_________公证处的电子证书通过甲方_________网向甲方提供供货商品的基本信息?D?D《商品报价单》(包括商品名称、商品品牌、商品规格型号、产品说明、商品交货港口即最近一个可通过_________货运有限公司完成报关交货的一个港口、该商品离岸单价(批量采购价)、商品样品全球统一单价(以美元报价,包含中国XXEMS国际货品特快专递为方式的样品邮寄费)、商品最低起批量等信息)等资料。《商品报价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完成网上报价后必须把所报商品的彩色照片寄给甲方,在照片背面应标明该商品的厂家生产编号、名称、规格供等信息,注明供货商注册编码,并加盖合同章或公司章。
(3)乙方在寄出样品后45日内,保证其销售的货物与该样品具有相同的质量品质,否则甲方有权依此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索赔。
(5)如乙方未按《订单》约定的地点、期限、商品品种、数量向_________货运有限公司交货,则视为乙方违约。
(6)乙方有权对甲方发布的乙方商品信息即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价格信息等),进行修改并电子签名经网上公证平台公证后提交供甲方发布。
(7)乙方对其供货商品进行调价后一小时内,仍接受以甲方采用调价前价格向乙方递交的《订单》。
(8)如果乙方有网站,应该将在_________网销售的商品在乙方网站上加以宣传,在宣传时要标明该商品在_________网的销售编号(应用码)。
2、甲方
(1)甲方按乙方交纳保证金中可用金额确定单笔《订单》货款金额。
(2)在取得退税款前不向乙方垫支退税款。
(3)甲方不承担因国家出口退税政策变更导致的无法取得退税款责任。
(4)同意乙方为宣传双方企业、销售其自身产品对甲方_________网站进行善意链接。
(5)新商品公司转交给乙方相关境外买方索赔凭证(索赔书、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中国人民______________司_________市分公司的《理赔通知书》)。
(6)对于乙方因数量和品种不符而发生赔付的部分商品的处理方式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如乙方同意支付相关退货费用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退货事宜。
(7)乙方对外办理贸易融资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并出具书面意见书,将该《订单》项下的货款支付给乙方的指定收款人。
十四、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院申请_____。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对其电子签名并取得公证编号时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购货方)(盖章):
代表(签字):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供货方)(盖章):
代表(签字):
银行账号:
账户名: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笔记本电脑网络销售合同 篇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并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地区销售“_________网络手机”产品(以下简称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产品的授权及授权区域
1.甲方对乙方代理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详见附件一,甲方代理商登记表详见附件二,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帐号详见附件三。
2.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网络”在_________地区的代理商,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范围之外区域进行此产品的销售。代理期为_________年整,时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代理期间甲方分三次对乙方进行代理考核(见附件
一),代理价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采用款到付货的交货方式。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协议之外的商业和法律行为不承担责任。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所需的技术资料及宣传材料。
2.甲方为业务进行必要宣传时,可以在媒体广告中明确乙方的代理级别及代理业务范围。
3.甲方协助乙方制定地区市场拓展计划,并对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提供一定的广告扶持,具体扶持政策见附件二。
4.甲方对乙方市场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就市场策略,价格策略,软件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培训。
5.甲方对于乙方发展的大客户(_________台以上),可以配备专门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跟进。
6.甲方负责制定相关的价格标准和服务标准。
7.甲方有责任及时将有关直接销售信息通知代理商,以便用户就近购买。
8.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代理商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业绩及市场行为,并且根据考核结果作出相应的评定。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实际情况填写《“_________网络手机”代理商登记表》(附件二),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并且首次量购买_________只以上(乙方首次提货必须在合同签订日期起七日内执行,否则合同失效)。
2.乙方应具备依照甲方要求为客户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能力。
3.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组织的跨区性或全国销售及宣传活动。
4.乙方有权使用“_________网络手机特约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软件的合法商业活动,同时乙方不得以“_________网络手机的某某总(独家)代理商”等具有排他性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利益。
5.乙方有义务保守此协议内容及相关商业合作的秘密,拟定甲方系列产品的行销计划,乙方及时向甲方通告本地客户发展情况,以便甲方更好地支持乙方工作。
6.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的各项活动中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价格政策。甲方若有证据证明乙方违反甲方的权限规定,有权取消对乙方的相关支持,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乙方必须配备专门市场人员,负责当地市场拓展工作,包括:业务拓展、广告发布,协助组织新闻发布会,用户演示会,客户信息收集工作等。
8.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的市场拓展计划开展工作。
9.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市场拓展文件格式协助制定市场拓展计划。
10.乙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
四、保密
甲方有关价格策略、代理商制度、市场拓展计划及产品技术均属于甲方公司机密,乙方在没有甲方的授权下,随意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六、合同终止
1.乙方必须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国家承认的合法企业,必须拥有真实、完善、符合法律的营业手续(包括合法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合法帐号、税号、税务登记等,并按时依法纳税),如乙方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如乙方出现违约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且在十日内未能作出书面通知甲方用以更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的合并、解散等法人变更的原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乙方未按规定期限为其业务向甲方付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乙方停止经营本合同所涉及的业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由于乙方经营不善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在代理期间内未通过甲方的代理考核,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乙方在代理期内未完成所规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乙方对甲方及其产品造成名誉上的损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销售其他同类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未按要求进行首次提货,本合同失效。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章开始生效。
2.关于软件订制开发的其他制作、开发收费及代理商利润可签署补充协议。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约责任。
3.乙方必须配备专门市场人员,负责当地市场拓展工作,包括:业务拓展、广告发布,协助组织新闻发布会,用户演示会,客户信息收集工作等。
4.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乙方应按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的市场拓展计划开展工作。
5.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市场拓展文件格式协助制定市场拓展计划。
6.乙方应为其发展的用户开据全额发票。
四、保密
甲方有关价格策略、代理商制度、市场拓展计划及产品技术均属于甲方公司机密,乙方在没有甲方的授权下,随意泄露给甲方的竞争对手,则乙方属于违约行为,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乙方应对甲方作出相应的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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