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批复
车辆管理批复(精选3篇)
车辆管理批复 篇1市政工程总公司:
报来《关于车辆报废的请求》收悉。根据《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xx〕72号)等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所请示车辆和机械设备进行报废处理。
二、车辆的报废按照国家有关机动车报废以及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处理,处置收入用于你公司扩大再生产。
三、请按照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做好帐务处理。
车辆管理批复 篇2莆田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车辆报废的请示》(莆市投综〔20xx〕15号)悉。鉴于你司权属企业莆田市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所报送的一辆猎豹CJY6421A轻型越野车(车牌号:闽B00202,发动机号:9750,购置时间:1998年6月,购置价值:299224元),部分零件已破损,根据市城投集团意见,经研究,同意你司对上述车辆按报废处置。请按机动车报废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残值回收及账务调整工作。
莆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xx年3月17日
车辆管理批复 篇3丽水市莲都区移民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莲都区移民办公室申请报废公务用车的请示》(莲移[20xx]5号)收悉。经核查,你局要求报废的浙 KA1980桑塔纳330K8LL0LTE2小型轿车一辆属于丽水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黄标车”范畴,符合《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小汽车配置和更新管理暂行办法》(区反腐办[20xx]2号)文件精神,同意报废。
请接到本批复后抓紧办理车辆报废手续,处置收入交至莲都区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帐户: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帐号:1210 20xx 0904 9502 561;开户银行:工行丽水莲都支行。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
20xx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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