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案件通报
违规案件通报(通用3篇)
违规案件通报 篇1自今年7月省委巡视第三组进驻开展巡视回访以来,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巡视组的精心指导和领导下,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突出位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现象和行为“零容忍”,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案件。现将查办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xx市诗墙管理处主任黄飞华违规更改年龄和利用职务之便、隐瞒事实为妻子谋取人事方面利益案。经查,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初,黄飞华采取买卖、使用伪造的单位印章等手段变更自己的户籍年龄和干部档案年龄,从1957年5月4日变更为1961年5月4日;20xx年8月,黄飞华又利用职务之便,隐瞒夫妻事实,未按规定向组织部门报批,违规将妻子徐香华调入xx市诗墙博物馆。经市纪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给予黄飞华撤销xx市诗墙管理处党总支副书记职务、撤销xx市诗墙管理处主任职务处分,按副科级确定职级待遇。责成xx市园林局依法依规对其妻子徐香华予以解聘,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给予相关责任人河洑派出所户籍民警杨湘丽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河洑派出所所长谢南平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鼎城区公安局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长周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武陵区公安分局原城西派出所所长薛云、原人口大队户政专干尹卉、xx市公安局原人口支队支队长刘维忠诫勉谈话,并分别写出深刻检查;对市委组织部原干部监督科科长李厚元、原举报中心主任徐飞诫勉谈话,并分别写出深刻检查。对xx市财经学校副校长王承欣(时任校第四党支部书记)违规发展徐香华为中共党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xx市诗墙管理处人事科科长郭跃华诫勉谈话,并写出深刻检查。
2. xx市教育局副局长李旺国、xx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黄镇才、xx职业技术学院附二医院党总支书记、院长彭志高、xx职业技术学院资产基建处处长杨亚群公款旅游案。经查,20xx年暑假,李旺国、黄镇才、杨亚群以洽谈合作办学事宜为由,公款前往新疆伊犁、吐鲁番、石河子等地旅游,人均花费7103元。20xx年暑假,李旺国、黄镇才、彭志高以赴西藏申报招生计划为由,公款前往西藏布达拉宫、林芝等地旅游,人均花费14675元。黄镇才、杨亚群、彭志高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变相公款旅游,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市纪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李旺国作为xx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副局长,接受服务单位组织的公款旅游,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同时责令相关人员退缴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全额上交国库。
3.xx市澧县第一中学党委书记张建华(副处级)、xx市澧县人大会副主任鲁明金违规提拔干部案。经查,1999年1月,澧县道河乡财政所职工冯锋被澧县县委组织部和县委研究提拔为澧县道河乡副乡级秘书时,其在该岗位工作时间不足三年,非中共党员,不符合副乡级秘书任职资格,属违规提拔。张建华、鲁明金作为时任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和干部组组长,在提拔冯锋为副乡级秘书时对考察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对违规提拔冯锋为副乡级秘书的问题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经市纪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张建华、鲁明金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澧县县委对冯锋的任用予以纠正。
违规案件通报 篇2xx年,伊犁州纪委严肃查处了一批县处级干部违纪问题。现将其中1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市长李素梅严重违纪问题。李素梅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房产、股票投资和配偶、女儿从业情况等重大事项。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套取、私分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福利、组织公款旅游。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未按规定对有些项目进行招投标,违规在下属企业列支各类费用、提取大额现金。李素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伊河南岸新区党工委原委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产业配套园区党委原委员、伊宁市巴彦岱镇党委原书记李元虎严重违纪问题。李元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个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财物;以其亲属名义入股私营公司参与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亲友无偿占用农村宅基地。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未经集体研究,擅自决定挪用设施农业贷款,致使贷款无法偿还;擅自决定将资金拨付给企业和个人,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擅自决定将应属达达木图乡所有大棚征迁补偿款支付给大棚承租户,给达达木图乡造成重大损失;擅自决定出让集体土地。李元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奎屯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李元虎有期徒刑20xx年。
三、州南岸干渠灌区管理处原处长赵湘清严重违纪问题。赵湘清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和收受财物、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餐费、违规发放午餐补助、违规为职工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违规超支接待费。赵湘清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原副县长努尔江·阿不都许库尔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努尔江·阿不都许库尔在担任新源县别斯托别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和新源镇镇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承包牧民草场,无偿占用农村集体草场、耕地、林地、宅基地,以他人名义冒领灾后重建房专项补助。努尔江·阿不都许库尔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责令退赔草场耕地占用费、退出违规占用集体林地和宅基地。
五、州粮食局购销处处长陈新宁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xx年8月,陈新宁违反廉洁纪律,在装修个人住宅时接受伊犁国家粮食储备库原主任姚某安排该储备库工程的承建方帮忙装修并垫付装修款。陈新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违规案件通报 篇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助“大数据”科技手段,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动真碰硬、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沙市区xx街办民政办公室原主任赵贪污城市低保资金案。
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赵利用职务便利,由本人或安排他人冒领辖区8名城市低保户低保资金282388.92元,其中182391元被据为己有,其他用于单位等开支。20xx年10月,沙市区纪委给予赵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荆州区八岭山镇福利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刘违规套取农村五保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刘利用职务便利,虚报五保老人供养人数,套取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43185元,用于福利院日常运转开支。20xx年8月,八岭山镇纪委给予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监利县红城乡城建管理所副所长党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党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4200元。20xx年8月,红城乡纪委给予党党内警告处分。
江陵县普济镇熊沟村党支部副书记熊套取粮食补贴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熊在担任熊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用自己及妻子的名义虚报粮食补贴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6346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20xx年4月,普济镇纪委给予熊党内警告处分。
公安县章庄铺镇荣农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
20xx年,王利用职务便利,以贫困户的名义为自己申报危房改造计划,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00元。20xx年9月,章庄铺镇纪委给予王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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