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学校的批复
设立学校的批复(精选3篇)
设立学校的批复 篇1龙海市永利来食品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创办漳州闽南职业技术学校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漳州闽南职业技术学校。校址设在龙海市程溪镇林锦路。
二、学校为民办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三、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举办者龙海市永利来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韩志凯,校长郑港中。
四、学校隶属龙海市教育局管理,接受漳州市教育局的指导、检查、监督。学校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
五、学校首批开设食品工艺、电气焊、物流管理三个专业,学制三年。招生范围、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应报龙海市教育局核准后上报市教育局下达。
六、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公布审计结果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七、学校各项收费应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并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示,并报龙海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八、学校变更名称、校址、层次、类别,更换法人代表、校长,申请分立、合并、终止办学等应报市教育局批准。
九、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龙海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学校成立后,公司应按承诺5年内投入1000万元,完成新校园的征地、规划和建设。
十一、学校应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希望你们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办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大力发展我市职业教育作出贡献。
设立学校的批复 篇2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广州外国语学校的批复》(穗编字〔20xx〕212号)转发给你们。
广州外国语学校属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学校经费由市财政核拨,学校注册地址在南沙区凤凰大道东,主要任务是承担初中、高中学历教育,培养外语人才。目前,该学校已正式开办,请积极配合做好该校开办的各项工作。
设立学校的批复 篇3台州市路桥区天长学校:
你校提交的《关于要求正式设立台州市路桥区天长学校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正式设立路桥区天长学校,校址设在路桥区路南街道上马村二区88号,学校规模为24个教学班,标准教室每班班额不超过45人,且生均教室面积不少于1.2 平方米。
二、学校性质为全日制民办小学,具有法人资格,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三、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接受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四、学校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精神,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安全。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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