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交易中心请示
成立交易中心请示(精选3篇)
成立交易中心请示 篇1XX省农业厅领导:
西部大开发20xx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西部农业的各项决策部署下,在省委、省政府、农业厅正确带领指导下,有力促进了四川农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农业发展及农产品流通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
目前,西部泛成渝经济区农产品交易越来越活跃,因此必须建设一个与西部市场需求相符合的西部大型农产品交易中心。但到目前为止西部还没有一个能让西部农产品走出去的超大型的农产品流通平台。
为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我公司在广汉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特在广汉经济开发区(紧邻成绵高速青白江收费站出口)规划5000亩地,欲打造西部规模最大的农产品交易中心,该中心主要以农产品流通批发为主,并将建立成套的二三级批发市场,在周边形成配套的供销交易市场。以推动整个西部地区农业的发展,为西部农业发展提供一个集交易、交流、推广、合作、信息、人才的流通平台。该项目距亚洲最大的集装箱货运中心不足十公里,交通便利,区位优势明显。项目建成后不仅可承办西部的农产品博览会,还能实现农产品的期货交易、现场交易和物流集中配送等。借此平台,与此相关的批发贩运商、供应商和生产、经营企业将加强相互间的联系,沟通信息,交流经验,凝聚行业力量,进一步促进我市批发商品交易市场的建设与发展,为我省西部大开发及大市场发展战略服务。
随着四川建设内陆开发型经济高地步伐的加快,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力度显著增强,带动了物流、农产品交易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根据这一发展趋势,此次建设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加快农产品的转化速度,起到推进四川农产品交易的带动作用,形成辐射贵州、甘肃、重庆、云南、新疆、西藏、青海等地的销售网络。
鉴于我项目的优势和公司决心,我们深信,在您们的大力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把“西部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好。
恳请贵部批准为盼!
二0XX年三月五日
成立交易中心请示 篇2区编委:
根据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余政发[20xx]16号)和相关文件精神,按照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程序、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建立和使用评标专家库的原则,特要求建立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并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
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行政管理隶属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所需的场所、设备(受理窗口、开标室、交易大厅、评标室、洽谈室、计算机房、监控室、档案室、信息发布大屏、电子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平台的建设;依托余杭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建立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定期发布交易信息;核验参加交易的业主、承包商和中介方的交易、中介服务资格,查询交易项目的手续;制订交易规则,公布交易流程;组织交易活动,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完成其他交办的工作。中心人员编制15名,科级领导职位数3名,人员主要从余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现有人员成建制划转,不足人员对外公开招聘。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以批准!
XX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二○XX年三月九日
成立交易中心请示 篇3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民增收,经我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拟成立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负责本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的收集、报送及授权小额零星产权交易。
妥否,请批复。
二OXX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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