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迁坟公告
政府迁坟公告(精选3篇)
政府迁坟公告 篇1因科院北路项目建设需要,将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并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地及迁移范围:科院北路老港、岑兜段
2. 放样时间:20xx年11月8日下午
3. 耕地、地上物确认时间:20xx年11月8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 确认地点:地块现场确认
5. 迁坟登记时间:20xx年11月8日至15日
6.统一迁坟时间:20xx年11月15日-20日
7. 迁往地点:xx村骨灰堂、xx村骨灰堂
8. 补偿标准:凶葬坟墓迁移补偿xx00元/座;吉葬坟墓迁移850元/座;两个合葬迁移加xx0元(950元/座)
9. 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分别到老港村部、岑兜村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xx村联系人:卓 138507666
xx村联系人:洪 133585868
xx镇人民政府
年11月8日
政府迁坟公告 篇2为改善xx区交通状况和河道环境,市政府决定,今年将对龙湾新区内的龙绣街进行修建贯通,并对河进行改造。根据项目规划要求,在控制区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路与xx街交汇处以南、以北,xdx村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
三、迁坟地点
xx市公墓
四、迁坟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以上坟主亲属尽快与xx区xx街道xx村坟地动迁指挥部(设在xx村村委会)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
(二)凡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一律视为无主坟墓由民政部门统一进行迁移。
联系电话:39970
特此公告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3月25日
政府迁坟公告 篇3各位坟主:
因绕越高速公路建设所需,根据市高指和区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凡涉及到绕越公路界桩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22日(冬至)前自行迁出;望各位坟主在此期间内主动到各自所在行政村办理相关迁坟手续,逾期不办则按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xx区人民政府湖街道办事处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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