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车辆使用请示
增加车辆使用请示(通用3篇)
增加车辆使用请示 篇1县政府:
我局基层单位质量监督站主要用于全县建筑工程质量日常监督巡查车辆,车牌号苏KL—6203(过户前车牌号苏KL—6198),于20xx年3月份购进,系原建管局与天宇集团改制前共同使用车辆(建管局与天宇集团改制后划归建管局使用),由于该车使用频率较高,导致目前车况极差,耗油大,维修费用倍增,且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已无维修和使用价值。特具请示,拟将苏KL—6203公开拍卖后,更换一辆价格7万元左右五菱宏光1.4L面包车,用于质监站日常监督巡查。资金来源:车辆拍卖所得资金约3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请予批准。
特此请示,盼复。
增加车辆使用请示 篇2路桥区人民政府:
我街道目前现有在编核定车辆3辆,其中浙J30069(车型号为奥迪100),该车于20xx年6月购入,至今已有20xx年了,车行程已有40万多公里,这辆车现车况较差,故障率高,修理费用大。但是街道办事处共有班子成员17人,公务活动较多。特别是单位长途出差,已无车辆指派,影响正常的公务活动。为确保我单位工作用车的需要,恳请区政府同意报废浙J30069车辆,新购置一辆别克君越2.0T舒适版一辆,价格25万元。
特此请示,请批复。
增加车辆使用请示 篇3:
我局现有一辆公务用车,车型为尼桑帕拉丁越野车,车号为牛B98745。20xx年3月由财政局将该车调配至我局。该车行驶里程已达到30余万公里。由于该车长期行驶于各施工工地,车辆老化、磨损严重,维修费用逐年增加,车况及安全性能很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乡建设监管工作,在原有车辆编制不变之前提下,特申请置换一辆公务用车。现申请将原公务用车进行出售处置,所得资金用于支付更换公务用车的费用及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挂牌费等税费。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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