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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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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装修工程(精选13篇)

装饰装修工程 篇1

  合同编号:[20__年]     号

  装饰装修工程

  施 工 合 同

  绵阳市建筑装饰协会印制

  合    同    条    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工程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1)         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工程面积: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标准:    现场验收合格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300000          元,金额大写:          叁拾万元整                       

  1.6工程结算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结算方式;

  (1)合同总价包干;

  (2)按固定单价、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      施工图纸

  2.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方案及出图,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设计费甲方另行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及与乙方接洽,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及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它相关事宜。

  3.2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现场交底,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全部腾空或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物品等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3.3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单位因施工而收取的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承担(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3.4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的关系。协助乙方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5禁止拆改承重结构,如需拆改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等管线。

  3.6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施工期间乙方需使用的办公室、住宿、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工作。

  3.7 甲方负责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项目施工保险,并指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委派         为乙方代表,负责履行合同,按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的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合同中规定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2施工中严格执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11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并遵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__)、《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__)等施工标准规范保证工程质量。

  4.3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之前,严禁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等,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4严格执行国家或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处理好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并注意环境保护。

  4.5保护好施工现场现有的设施,成品保护若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相应损失。

  4.6保护建筑内与施工有关的各种设施,保证办公室内上、下管道畅通。施工现场的每天垃圾清扫,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符合工程验收条件。

  4.7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4.8负责所有施工范围内所有材料的卸装和搬运上楼。

  4.9服从和配合甲方的领导和管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

  4.10严禁浪费材料,如有发生甲方有权作出处理。

  4.11严格按图纸及甲方的书面交底施工,如擅自施工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4.12不得滋兴生事,恶意停工,如有发生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作出处理,直至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13乙方负责提供施工及报送相关单位的全部设计图纸。

  第五条       施工材料

  5.1所有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提前48小时申报材料计划清单.负责提供主材的数量,规格。

  5.2所有施工工具由乙方提供,施工及现场办公的临电,临水设施,电梯保护,现场灭火器放置等工作由乙方负责。

  5.3乙方申请材料的计划单应按照图纸符合实际不得过度计划,以免产生浪费。

  第六条        质量要求

  6.1该工程质量严格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为依据。

  6.2若双方未另行约定该工程质量标准,该工程质量均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6.3双方约定:

  6.3.1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         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认证所需费用采取“谁提出谁垫付”的原则,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认证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6.3.2木材、石材等天然物品,允许有自然色差与纹理差别,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

  6.4乙方应认真按照约定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为甲方的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若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乙方应按约定标准返工整改 ,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整改费用。

  6.5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由          全权负责。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或施工内容有变更的,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7.2工程开工后,在某分项工程未施工前,乙方应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变更要求。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工程量或设计变更;

  ②不可抗力;

  ③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④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等其它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可以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并且工期可以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若超期5天未付,乙方有权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8.4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工期不得顺延。并对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向甲方进行赔偿。

  第九条        付款方式:

  9.1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性结清。(保修金除外)

  支 付 时 间费 用 比 %金 额(大写)

  1.水、电路预埋轻质隔墙,吊顶基层结构验收合格三日内20

  2.瓦工施工,木工施工,电工穿线全部结束,油漆工进场施工,验收合格三日内    40

  3.竣工验收合格三日内35

  4.质保期结束付清尾款5

  9.2工程结束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验收要求,同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及工程结算资料,双方应在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及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三)上签字。如甲方对工程验收有异议应书面提出,若七日内甲方未有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七日内向乙方结清工程款。(保修金除外)

  9.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若甲方将工程款交予乙方其他人员而造成的损失,责任均由甲方自负。

  第十条        工程验收与保修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①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②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③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二)。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四),保修期限为  壹 年。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若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

  家法律、法规,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1.2合同签定后,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由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其它,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工程造价 5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赔付对方损失。

  11.3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否则违约方将支付对方工程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1.4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力。

  11.5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第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按未付款额的 3 ‰乙方支付违约金。

  11.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11.7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误,则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  3‰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12.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将垃圾运到          甲方负责支付垃圾外运费用。

  12.2施工期间,甲方将办公室钥匙一套,交给乙方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并交付甲方。

  12.3乙方按合同约定和规范施工,如甲方有特殊要求,需在施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事后要求,乙方有权不予办理。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4.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4.3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市)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4.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且在本协议签订时已交付甲方审阅同意。

  14.6本工程由甲方为施工人员购买20万/人意外保险。

  14.7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变更单

  附件二:工程验收单

  附件三:工程结算

  附件四:工程保修单

  附件五:工程质保范围

  附件六:工程费用明细

  附件七:工程预算表

  第十六条      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件一)

  变更内容原  设  计新  设  计  增减内容( +   - )

  详细说明:

  注:若变更内容过多请另附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验  收  单

  (附件二)

  序号主 要 验 收 项 目 名 称验 收 日 期验 收 结 果

  整 体 工 程 验 收 结 果

  全部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结  算  单

  (附件三)                                年       月       日

  1原 合 同 金 额

  (元)

  2

  变 更 增 加 金 额

  (元)

  3变 更 减 少 金 额

  (元)

  4甲 方 已 付 金 额

  (元)

  5甲 方 结 算 应 付 金 额

  (元)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工  程  保  修  单

  (附件四)

  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用户姓名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进场施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

  保 修 期 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备注:

  1、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壹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

  4、本保修单在甲方签字、乙方签章后生效。

  附件五:工程质保范围

  质保范围:

  工程项目部  位数  量质保期

  非质保范围:

  1、所有部位玻璃的破顺;

  2、人为的损坏;

  3、不可抗力破坏;

  4、超过质保期;

  5、客户自购部分;

  6、其他双方认定部分。

  未尽事宜另做书面说明。

装饰装修工程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单位: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手机号: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

  2、施工项目及要求:(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4、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详见附表三: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装饰主管部门各执一份(见附表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本合同第七条、第十条约定负责材料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交付前应打扫卫生一次。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七: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供应

  1、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2、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八条 工期延误

  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下列标准执行:

  1、《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见附件十一)

  2、双方商定条款: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约定的标准,鉴定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_________,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八:工程验收单);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手续(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

  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等保修期为5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见附表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此合同签订地为:本市_________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即_________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将剩余工程款的40%,即_________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订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

  (2)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

  │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 支付金额(元)│

  ├─────┼───────┼────────┤

  │ 第一次 │ 开工前三日 │ │

  ├─────┼───────┼────────┤

  │ 第二次 │ 工程进度过半│ │

  ├─────┼───────┼────────┤

  │ 第三次 │ 双方验收合格│ │

  └─────┴───────┴────────┘

  (3)其它支付方式:_________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岳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共2页,当前第1页12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下午_________点_________分至_________点_________分。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条款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鉴证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表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二: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三: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报价表

  附表四: 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六: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七: 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八: 工程验收单

  附表九: 工程结算单

  附表十: 工程保修单

  附件十一:岳阳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此合同文本适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2、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

  3、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住宅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共2页,当前第2页12

装饰装修工程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材,甲方供应主材。

  第二条包 工程工期

  2.1工程期限:天(以实际工作日为准)。

  2.2开工日期:年 月 日。

  2.3竣工日期:年 月 日。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本合同包干价(人民币)¥ 元。(包人工费及辅材,主材由甲方供应,见附件三:甲方供项目主材料单)

  3.2金额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 工程监理

  4.1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五条 施工图纸

  5.1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方式提供: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设计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工作

  6.1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到施工现场。

  6.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除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及垃圾处理等工作。

  6.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竣工验收。

  第七条 乙方工作

  7.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7.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7.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7.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变更

  8.1 工程内容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以书面签字认可,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九条 材料供应

  9.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9.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0.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0.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0.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 质量标准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执行;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技术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2.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材料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

  3、 竣工验收。

  12.2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2.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签字、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一: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3.1 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应在30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13.2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10000.00元,结算手续办完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5%保修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请

  13.3 在结工程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4.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4.2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14.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5.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5.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5.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整。

  15.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除承重结构,引起人员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6.1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几项具体规定

  17.1 因乙方施工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17.2 施工期间,甲方将物业用房交付乙方,由乙方施工队项目经理负责保管至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

  17.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按物业要求作业。

  第十八条 附则

  18.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8.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18.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九条 其它约定条款

  19.1 甲方向乙方交款须由乙方财务统一收款,出具收据且加盖财务公章后方可有效,乙方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收据均不属于乙方合同内的有效收款。

  19.2 如施工中有其他增减项目,另行办理增减项手续,价款依据预算价单价并优惠 7.6%,无预算价的双方定价签字生效。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保修单

  附件二: 办公楼方案

  附件三:甲方供项目主材料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装饰装修工程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工程地址: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程监理及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装饰装修工程(以下均以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及面积 ;

  1.2 工程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

  (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工程造价按实结算)

  1.3 工程承包方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全包。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半包。乙方包工、部分包材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整装。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有效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第三方监理,甲方(或乙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或甲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3.1如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 年 月 日,图纸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开工前 天内,甲方应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自行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物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4.2开工前应将原有的电话等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物业、邻里等之间的关系;

  4.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确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道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4.5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4.6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管所需相关资料。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5.2在甲方未正式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前,严谨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暖气及燃气管线等,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3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4保护好住宅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住宅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5.5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6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物业管理规定而引起的罚款及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5.7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与乙方的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项目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货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费;

  6.3甲方第二、三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项目,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他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由乙方提供材料、设备的(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

  7.3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材料运输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在成的退货、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7.4除合同中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若需要乙方代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方案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国家法定假日、物业规定、停水停电、恶劣气候及自然灾害);

  (3)甲方未按时参加各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要求增项或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以及乙方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了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9.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 项标准执行:

  (1)《 GB50210-20__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 GB50325-20__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3)其它规定:

  9.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成都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或成都市建筑装饰协会投诉进行调解;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侧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

  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1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交易手续(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乙方水电改造伍年,其它贰年)(见附件十: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财务部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合同签订之日

  第二次

  隐蔽工程验收后3日内

  第三次

  工程中期验收后4日内

  (2)其他支付方式: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单,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2日内如未有异议,双方应在工程结算单(见附件九:工程结算单)上签字,甲方并同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甲方应将工程款直接交乙方财务部,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若因甲方将工程款直接交给乙方施工人员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自负。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 %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2.2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及未移交,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2.3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2.5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工期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 ‰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约定

  14.1 工程地在市区以外的客户,乙方加收工程总造价3 %-10%的远程施工费;

  14.2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清运到政府、物业规定的垃圾堆放点,甲方应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款内);

  14.3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把,交给乙方施工负责人 负责保管。工程竣工移交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 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好交付甲方使用。

  14.4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5.3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5.4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5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装饰装修工程 篇5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将 形式承包给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大写:3、工程工期年日起至年日。 4、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注:①增项款与第三次工程款一次付清

  ②只有尾款付清后,公司才给予办理保洁、维修、开具发票等有关手续。

  ③本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造价的3%。工程若无质量问题,半年内付清。

  5、工程保修期:壹年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①开工前,甲方对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用品规格及尺寸、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批件手续。

  ②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程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人对工程及乙方单调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③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④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⑤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①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须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②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③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①因甲方未按约定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②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③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和误工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①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准进行验收。

  ②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藏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

  ③由甲方选购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必须及时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订变更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由甲方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工切后果,甲方自负,给出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由乙方私自更改设计图纸及甲方意图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日内结算余款。

  7、争议或纠纷处理

  ①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②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0、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给出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其他经济损失。

  11、附则

  ①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②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补充条款

  13、附件

  ①工程预算书 ②施工图纸

  乙方公司资料(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工程增减项清单 ⑤工程施工计划 ⑥工程验收单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地址: 乙方: 代表人:电话:地址: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1.3 工程期限 日,竣工日期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 元;

  第二条 发包方义务

  2.1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2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外界一切影响施工的因素;

  2.3 施工期间发包方仍需部分使用该房间的,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三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或变更项目预算表),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四条 材料的提供

  4.1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4.2由承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表),承包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方,并接受发包方检验。

  第五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山东省装饰协会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部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6.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水电施工改造完工,轻钢龙骨固定验收;

  (2) 木工吊顶,石膏板墙体完毕;

  (3) 墙顶腻子打磨完工;

  (4) 乳胶漆工程完工;

  (5) 全部工程完工。 承包方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方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

  6.2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24个月,24个月后收费保修,保修内容为本公司施工过的项目,因外力引起的损坏和其他单位提供的设备,工程项目收费维修。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7.1双方约定按以下 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签订后,发包方按约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40%元;木工制作完毕后,发包方按预定直接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的30%进度款,

  7.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方。发包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并签字,发包方应在签字后三天内向承包方结清每期工程进度款。

  7.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方应向发包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税金另计)。

  第八条 附则

  8.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终止。

  8.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8.3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8.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预算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附件三: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

  承包方(签字、盖章): 发包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装饰装修工程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苏州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县)____路___弄(村)____号__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税金(3.41%):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年___月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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