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精选3篇)
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篇1为了更好地对农村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发挥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履行好劳务协议的前提下,特制定保洁员考核办法。
一、 凡在工作期间,决不允许私下转让工作岗位,一经
发现扣除当月劳务费,如第二次发现解除劳务协议。
二、 无故旷工者,每矿工1天扣2天劳务费。请假要经
公司领导同意,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包括3天),解除劳务协议。
三、 保洁员每天上、下午各清理1次(包括雨天、星期
六、日),灾害性天气除外(如台风、暴雨、暴雪、冰雹等天气)。五一、国庆、春节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公司统一安排休息,未按上述规定到岗到位作业者,视作旷工处理。
四、 对出勤不出力,被检查发现问题的,第一次考评为
“基本合格”,扣劳务费50元,第2次检查发现问题的考评为“不合格”,扣劳务费100元,第3次检查发现问题的即解除劳务协议。
五、 六、 七、 八、 2 在协议期间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解除劳务协议并提交公安司法机关查处。 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公司统一分配和管理,无理取闹者,根据情节轻重扣除部分劳务费或直至扣除全部劳务费,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务协议。 公司考核可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对一年内有2次以上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务协议。 公司对保洁从业人员的每次考评在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篇2为全面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彻底纠正农村环境卫生,切实改正乱丢乱倒、乱堆乱放的陋习,根据北湖区委12号文件精神,以“五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序化)为载体,全面推进全乡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常态化管理,确保全乡村庄亮丽,环境优化的良好氛围,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1、八个行政村所辖中心区域的住户。
2、乡属单位:乡中心学校、卫生院。
3、乡属企业:乡政府电站、乡过山瑶食品加工厂、猕猴桃加工厂、二号煤款及各村水电站。
二、考核机构
乡环卫办、乡城管办、乡交管办
三、考核内容
1、村级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制度建设、保洁队伍、卫生设施、经费保障、村容村貌、村组道路、河道卫生、卫生评比栏等。
2、乡属单位考核内容
(1)、中心学校:牵头负责本校内以及各幼儿园开展文明宣传教育、课前卫生教育、环卫基础设施保护、公共卫生整洁等。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状况。
(2)、卫生院:负责本院、各村卫生室的文明卫生宣传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环境卫生状况。
(3)、乡属企业:各企业法人代表负责搞好本单位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及内外的公共卫生。
四、考核方式
1、各村、乡属单位、各企业根据本考核办法要求,每月对下去内的环境卫生按照考核内容进行1—3次的督查督办或考核,并将每次督查情况记入管理台账。
2、考核组暗访。乡环卫办不定期的对各村、企业、单位进行环境卫生暗访,每次暗访抽查不少于三个村,两个组,企业单位不少于两个,重点暗访环境卫生,相对较差的将暗访结果及时反馈给被暗访单位,暗访分值直接计入当月综合考核得分。
3、考核组明查。乡环卫办、城管办、交管办组成考核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采取抽签方式对各村、单位、企业进行考核,抽签前通知各驻村领导或干部参加,参加考核人员必须现场签字认定,考核结果直接纳入月度计分,并将评分结果报送环卫办备案。
四、考核评分办法
1、按百分制考核细则记扣分
2、乡考核组及被抽查单位参与现场评分,将得分结果纳入当月(或季度),奖罚兑现,并当月(或季度)下发通报。
3、计分规则。按抽签参与单位,分三个档次进行,A得分95分,以上的每分奖50元,评先进单位;95分以下—90分的不奖不罚,为合格单位;得分90分以下的以此类推,每少一分扣50元,视为不合格单位。
五、奖惩办法
1、对各村及单位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实行统一督查、通报、排名、奖惩、兑现。
2、每季度由乡环卫办牵头,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参加召开一次点评会,并按季度考核,实行奖惩,对季度考核打分在90分(含)以上,排名在第一、二、三名的村级单位分别给予1500、1000、500元的奖励。对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二、三名的村或单位分别给予1500、1000、500元的罚款。被处罚的村或单位由乡财政所或环卫办统一从工作经费中扣除。罚款用于奖励排名前一、二、三名的村。被处罚的村或单位还要向乡党委、政府作出说明。
3、各村及单位支书、主任、秘书妇女主任工资与环境卫生整治挂钩,考核得分高于90分(含)以上的按100%发工资,考核得分低于90分以下的按折算比例发工资。
4、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的村或单位按照相关程序对村或单位支书、主任给予追责或免职。
5、乡属单位主要领导在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连续两个季度考核被评为倒数第一名的,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给予追责或免职。
六、保障措施
1、各村及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度相应的考评机制和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及单位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2、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坚持以区、乡为主,村及单位补助、农户集资,四级负担原则。乡财务按照1000元一下的村按照3000元/
村、年;1000—1500人的村安排5000元/村、年;1500人以上的村安排7000元/村、年。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经费由乡财政或乡环卫办按照月(季度)得分拨付。
3、乡环卫办要根据考核标准,严格实行月(季度)考核,计算出各村及单位考核得分,建立好台账,在每月x日前将考核结果报乡党政办,一变年终考核复查的依据。
4、对每次督查考评下达整改意见书任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区、乡有个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并在村或单位年终考核环境卫生总分中扣1—2分。
七、本办法由乡环卫办负责解释。
乡镇保洁员考核细则 篇3“万人保洁”工作是我镇共建美丽元坑的一项重要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共建美丽顺昌营造宜居环境的实施意见》(顺委发〔20xx〕1号)和县共建办关于印发《20xx年顺昌县万人保洁工作专项考评办法》(顺共建办〔20xx〕7号)精神,为进一步有力推进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内容及要求
(一)万人保洁机制建立。万人保洁工作纳入村两委日常工作重要议事日,做到有专人负责抓环境卫生清理,保洁员足额配备,聘用合同规范,管理到位。
(二)保洁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每户60元保洁费收缴到位;在乡镇实行专账专户管理,实行乡镇报账制,用于村庄卫生保洁,不允许套用。资金使用情况做到有记录、有公示。
(三)宣传带动
1、各村要不定期组织村两委干部、六大员、党员、村民代表参加村内环境卫生大清理(每年至少二次,各村挂点领导督促)。
2、组织人员入户宣传,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喷绘、横幅;在村里组织的大型会议和活动中地村民进行宣讲,引导村民讲文明卫生,爱护环境。
3、每半年开展一次美丽家庭评选,由镇妇联组织实施。每个村评1-3户,对家庭卫生环境良好和热心环境保护及宣传的家庭予以挂牌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四)日常卫生保洁情况
村庄及外围环境卫生,沿途道路和河岸(沟渠、水塘)两旁环境卫生。
二、考评办方式和奖励
(一)根据市县工作要求,要在20xx年4月全部完成保洁费征收工作。现对保洁费征收工作单列奖励,各村以人口分为二个档次;福峰、九村、槎溪、蛟溪、谟武、洋坊6个1000人口以上的村为一类村;秀水、东郊、曲村、光地(含纸厂)、赖源、宝庄、际下7个1000人口以下的村为二类村。对在4月15日之前完成保洁费征收的村,一类村奖励3000元;二类村奖励20xx元;对在4月20日之前完成保洁费征收的村,一类村奖励20xx元;二类村奖励1000元;居委会在12月31日前完成店面保洁费的收取奖励1000元。奖励金由各村里支配,用于奖励征收工作中的先进个人。
(二)考评工作实行每月一次考评计分,半年累计计分奖励一次。按照总额控制、分类奖励的原则进行。考评成绩分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出名次;对半年综合考核在90分以上的村,将总额10000元的奖励金按照村大小均衡发放,奖金的40%用于村庄保洁工作经费,(使用须经共建办审核后拔付);60%用于奖励成绩突出的村主干、分管保洁的干部和保洁员个人;综合考核在90分以下的村,不予工作经费补助。考评结果及排名情况将在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
每月考第1、2项,总分70分,按10%累计入半年考评总分;第6月和12月加评3、4两项,按得分计入半年总评分。半年总评分分值为100分,13个建制村的村庄卫生为“万人保洁”必考核项目。
(三)在本月镇考评成绩的基础上,在市县对镇的考评中,如被市县检查到的村,被拍到3张(1-2张不加分,不扣分)的在半年总评分上扣分3分,每加1张多扣分,扣完为止。未被拍到的村,在半年总评分上奖励5分。
三、加强宣传。
各村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形式,开展全民动员、全员参与,全面整治,全新面貌的文明卫生宣传,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氛围。发动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从党员做起,从干部做起,从家庭做起,全民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
考评成绩与年终农村工作考评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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