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精选12篇)
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篇1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的背景下,根据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严峻形势、查找存在的问题、以强有力措施坚决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下面我强调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查找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们不断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推进煤矿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我县先后关闭矿井53处,全县煤矿数量由20xx年底的87处减少到现在的24处。通过整顿关闭,煤矿安全水平有了一定提高,安全事故逐年减少,但从20xx年开始煤矿事故反弹,今年1-8月,煤矿事故占全市的47%,事故死亡人数已经大大超过市政府下达的指标。特别是今年发生两起煤与瓦斯突出较大事故,死亡11人,损失惨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认真分析煤矿事故反弹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六不”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不强。 部分地方、部门负责人和煤矿业主“安全第一”观念树立不牢,存在“经济要发展、就要有流血牺牲”,“煤矿要生产、事故就难免”等错误观点,不能正确处理和解决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少数煤矿业主安全投入意识差,甚至唯利是图、漠视国法、忽视安全、草菅人命。
二是管理水平不高。 在市场需求旺盛、煤价上涨的经济形势下,一些煤矿企业受利益驱动,要钱不要命,不顾安全条件,盲目突击生产,“三超”现象突出。有的企业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违反安全生产规律,打乱正常的采掘部署,随意增加掘进头和采煤工作面,遍地开花、乱采滥挖,技术管理、质量管理、现场管理混乱。煤炭行业管理职能弱化,瓦斯等级、矿井能力核定、新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审查等监管不到位。
三是安全基础不牢。 目前保留的矿井,大多是从小煤窑过渡来的,基础条件很差,采煤工艺和管理方式落后,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年龄偏大、安全意识差、安全操作技能差。大约1800人的从业人员中,具备煤矿采矿、地质测绘、机电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不足10人,有近80%都是40岁以上、文化程度低的农民工。少数煤矿企业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开采条件落后,历史欠帐较多,已是积重难返。有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完备,运行不正常,有的就是摆设,特别是少数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没有严格落实“四位一体”防突措施,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致使矿井安全基础不牢,保障能力不足。
四是教育培训不实。 一些煤矿矿长文化程度低,缺乏安全法律法规常识和技术知识,有的根本不懂合理部署、规范开采、科学生产;大多数矿工安全素质低,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差,有的没有经任何培训就上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屡禁不止,埋下了事故祸根。
五是隐患整改不力。 一些地方和单位治理隐患不及时、不彻底,同类隐患反复出现,治而不绝。一些煤矿随着开采规模、开采深度加大,矿井通风、运输距离增长,瓦斯、透水、地压灾害加剧,新的危险源不断滋生,安全风险日趋增大。事故隐患、尤其是煤与瓦斯突出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任务艰巨。现在大湾矿区7处煤矿和皮老荒矿区9处煤矿都要纳入瓦斯防突管理,占全县煤矿66%以上,煤与瓦斯治理的任务相当艰巨,“隐患不除,矿无宁日”。
六是责任落实不够。 部分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一些地方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够。个别地方非法采矿和违规生产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国家法律法规难以落到实处,非法生产、非法建设的现象难以彻底消除。
同志们,当前全国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十分艰巨。抓好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政府的统一部署,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切实抓好煤矿安全工作,做到守土有责,确保一方平安。
二、抓住关键,加大力度,努力提高煤矿安全本质水平
煤矿是高风险行业,但高风险并不意味着高事故。煤矿的出路在哪里?就是要大力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实现管理强矿,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和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要提高全县煤矿的安全水平,必须切实加大“五个力度”。
(一)切实加大管理强矿工作力度。 一是要明确管理强矿的工作目标,就是要通过加强安全基础管理,明显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尽可能控制和减少事故。二是要制定实施管理强矿的具体措施。各煤矿企业要把实施管理强矿纳入重要日程,落实专人负责,制定推进时间表,切实把各项管理强矿措施落实到位。各乡镇政府和县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研究措施,全面贯彻实施去年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门制定的《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推进煤矿企业管理强矿工作。三是要大力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切实把安全标准化作为事关职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为企业强基固本的根本途径,抓住不放,持之以恒,一抓到底。要把安全标准化创建与年度考评、与安全评估、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与节假日复产验收等结合起来,做到达标单位优先对待。要通过典型引路、分类指导、专家服务等形式,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煤矿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鉴于全县矿山本质安全条件和管理、技术水平都很低,必须在现有基础上坚决控制、坚决压缩,各乡镇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今后一律不得向上报批任何矿山资源项目(包括探矿项目)。
(二)切实加大煤矿基础管理力度。 要根据国家七部门《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煤矿企业基础管理。一是加强技术管理。坚决落实“一通三防”专项措施、“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和“三专两闭锁”规定,严防瓦斯事故。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规定,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严防水害事故。二是加强现场管理。严格落实企业法人和管理人员带班下井、井口检身、班组长现场带班等制度,严查“三违”行为,加强顶板、机电、运输、放炮作业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三是加强劳动组织和用工管理。严格落实定岗定员制度,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杜绝两班交叉作业。切实加强全员安全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教学质量,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四是强力落实防突措施。因大湾矿区王子沟煤矿和皮老荒矿区大块田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按省安委会要求及有关法律规定,两矿区所有煤矿都要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对自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管理的,由煤矿写出书面申请并附防突措施报乡镇和县安监局,县安监局按省要求上报到省、市备案,今后一律戴上帽子,按突出矿井管理。相关煤矿一定要抓紧时间落实防突措施,迅速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防突技术、聘请防突专干驻矿、制定防突措施和预案、购置防突设备和仪器、开展全员防突知识培训。目前,必须落实防突措施的煤矿企业有:385煤矿、615煤矿、土地坡煤矿、对坡煤矿、四方山煤矿、金沙探矿工程、冷家湾煤矿、三墩岩探矿工程、柳树坪探矿工程、沙坡煤矿、金龙煤矿、八家子沟煤矿、谭家河煤矿、石仓煤矿。要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的规定,重点落实专干驻矿、突出危险性预测、远距离放炮等措施。同时要迅速补充设计防突内容,严格按防突设计要求施工。要严格按规定控制单班下井人数和采掘面个数,坚决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和超定员超能力生产。
(三)切实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有1000个事故隐患,要想消灭一起事故,必须从消灭1000个事故隐患做起。因此,“隐患不除,矿无宁日,生命无保障”。一是要全面排查隐患。煤矿企业必须承担起隐患排查的主体责任,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安全管理、技术装备、教育培训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不能有盲区,不能挂一漏万,不能想起来就查,要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二是要舍得花钱整治隐患。有些煤矿业主认为抓安全增加了成本、降低了效益,在治理隐患上舍不得投入,能拖则拖,投机钻营,小隐患酿成了大事故,结果人财两空、倾家荡产。花小钱,保安全,得到的是更大的效益,不要等到事故发生后再后悔莫及。三是要分清轻重缓急。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先大后小,抓住重点,标本兼治,把那些容易引起群死群伤、关系矿井生存的隐患首先治理到位。要把矿井瓦斯防治、水害治理和顶板管理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防范,防患于未然。四是要严把复工关口。全县煤矿企业计划从9月23日开始复工,分职工培训、下井整改和复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9月23日至25日为职工培训阶段,各矿必须开好中层干部会和全体职工会,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9月26日至10月5日为下井整改阶段(其中9月28日为县城东迁十周年庆典,煤矿统一放假一天),由煤矿企业向乡镇提出下井整改申请,制定下井整改安全技术方案,经乡镇审查批准后组织工人下井整改。10月6日后为复工验收阶段。煤矿企业经整改自查合格后,向所在乡镇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和复工验收申请;各乡镇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煤矿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报乡镇长签署“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同意复工”的意见;县安监局根据乡镇验收意见及重点抽查情况,核发复工通知书。煤矿复工验收标准由各乡镇根据本乡镇煤矿实际情况制定,凡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不落实、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不够或人证不符、防突矿井防突措施不到位、瓦斯监控系统未按要求升级或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存在其他重大安全隐患的矿井,不准复工。在复工验收中坚持“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肃查处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有关责任人。
(四)切实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县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工商、公安等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鸿忠省长的“三铁措施”:用“铁的手腕”抓监管,依法行政,严管重罚,下狠心、出重拳,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用“铁的面孔”抓管理,约法三章,铁面无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用“铁的标准”促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行业标准,不放松尺度,不降低门槛。要通过严格的监察执法震慑煤矿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促使煤炭生产企业依法合法开采、自觉管理强矿。执法根据省市要求,县政府决定对改扩建矿井生产许可证过期的老系统立即关闭,县安监局、各乡镇、各煤矿企业都必须把认识统一到法律法规上来,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上来,迅速实施,不关闭到位不得复工。各煤矿必须按照设计组织生产和建设,严禁擅自更改设计。
(五)切实加大整顿关闭力度。 煤矿整顿关闭第一个三年规划到今年6月底已顺利结束,新一轮的整顿关闭又将开始。我们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从保稳定、促发展的全局,算政治帐、不算经济帐;算安全发展帐、不算短期利益帐;算人的生命价值帐、不算一时效益帐,进一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淘汰资源枯竭、规模偏小、生产方式落后、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矿井。关闭煤矿出现死灰复燃,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从严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皮老荒矿区、大湾矿区等存在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的矿区,要务必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和技术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制定瓦斯防治综合方案和专项措施,坚决防止瓦斯灾害事故。
三、严格要求,硬化措施,务求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主体责任。 首先是各级政府必须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各级干部必须加强对煤矿安全管理知识的学习,要用内行的知识、内行的办法来管煤矿,不能总当“门外汉”。其次,要进一步落实煤矿包保责任,包保责任人必须定期到煤矿检查、提醒、督促。要进一步完善驻矿安全员制度,探索驻矿监管办法。其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安全监管、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充分履职,切实加大现场监察执法与处罚力度,督促、引导煤矿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最后,也是最关键的,煤矿企业业主(实际投资人)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下决心投入资金整治安全隐患,必须严格落实带班下井制度,必须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不能只管赚钱不管安全,不能以包代管,将安全责任全部推给别人。否则,政府将不会再给你赚钱的机会。
(二)树立务实作风。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关键在抓落实,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必须用“实实在在、实事求是、严格、严肃、严厉”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好工作。煤矿安全生产,关键在井下,必须把功夫下在井下。安全生产贵在细节,抓住了细节,就抓住了事物的根本。要检查就必须下井,要从一只只矿灯、一个个安全帽、一个个电缆接头、一次次瓦斯检测数据等细节入手,切实检查、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预防事故。
(三)严格责任追究。 市政府已经作出硬性规定,今年后四个月发生事故的煤矿,除按最高限额处罚外,一律停产至年底;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1年内发生2次一般事故的,直接列入下一轮关闭名单。县政府将不折不扣地执行这一决定。同时,对隐患整改不及时引发事故的,对不执行法人矿长驻矿管理和带班下井制度出现事故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坚决克服和扭转迟报、漏报甚至谎报、瞒报事故的苗头和倾向。凡发生上述四种行为的,一律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从严进行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要严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加大生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查处安全生产失职、渎职行为。各乡镇政府及各级监管部门要切实解决“不愿管、不敢管、管不好”的问题,做到指导有方、监管有力、服务到位。
(四)严查“官煤勾结”。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认真履职,秉公执法,绝不能到煤矿企业参股入股,充当“保护伞”,一经查出,从严追究。各煤矿企业业主要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矿,守法经营,服从管理,不要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凡因“官煤勾结”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判刑的判刑,该撤职的撤职,绝不心慈手软。
同志们,今年后四个月的煤矿安全生产任务非常艰巨,绝不能有任何麻痹和松懈。希望大家振奋精神,再增动力,再添措施,努力扭转煤矿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实现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篇2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 动员各部门各单位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 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 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 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责任书,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 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 , 对 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 组织 2447 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 健全 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 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 “安全生产月”等形式 ,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 40 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 4378 项,整改率 100% ;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 21项 A 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 8 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 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强化 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 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 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 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 通过摸底调查、 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 积极争取 上年度 财政奖补资金, 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 ;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 35 处, 已关闭 35 处(含计划外 1 处); 计划改造升级 21 处,已完成改造 17 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 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 1693 人次。 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 100%,有 73 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 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 强化 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 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 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 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 ,淄矿集团 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 , 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 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 6 起、死亡 8 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 4 起、 6 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 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 肥矿“ 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 经验做法。 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 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 11 月 13 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 12 月 15 日 , 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 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 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 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 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 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 3.16 ”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 4.9 ”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 5.4 ”事故,一名工人 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 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 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 临矿株柏煤矿“ 1.30 ”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 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 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 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 客观规律 ,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 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 济宁星村煤矿“ 7.26 ”、兖矿 赵楼煤矿“ 7.29 ”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 2 人、 3 人受伤,涉险人员达 18 人、 26 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 。 四是 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 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 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 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 持续的经济 “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 一是安全投入不足。 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 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 二是职工队伍不稳。 多数煤 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 这种情况下, 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 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 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 5% ,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 2% 。 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 有的 矿井 为降本增效, 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 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 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 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 168 处煤矿, 80% 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 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 星村煤矿“ 7.26 ”、 赵楼煤矿“ 7.29 ”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 8.30 ”和东滩煤矿“ 10.9 ”、“ 11.10”和“ 11.17 ”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 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 年底前我省将关闭 3 0 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 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 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 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 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 4 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 凡是 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 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 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 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 ,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 ; 对执法不严格、 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 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 1 日、 16 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 截至目前, 全省计划关闭的 35 处小煤矿,尚有1 处未完成关闭, 为龙口市草泊煤矿; 计划改造升级的 21 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 2 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 90 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 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 9 个检查组要 严格对标检查 ,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 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 化措施,确保 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 。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 249 号文件部署,自 12 月起至明年 6 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 2 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 3 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 4 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 50% 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 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 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 科学合理组织生产, 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 ,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 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 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 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xx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 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 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 认真落实鲁办发 〔 20xx 〕 32 号、鲁政办发 〔 20xx 〕 48 号和省政府第 260号、 293 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 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 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 。 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 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 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 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 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 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 20xx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 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 继续 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 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 。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 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 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 , 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 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 , 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 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 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 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 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 800 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 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 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 。 要 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 实行 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 。 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 实施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 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 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 着力 查明开 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 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 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 四是突出现场管理。 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 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 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 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 严厉惩处“三违” 行为 ,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 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 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 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 AQ 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 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 1 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 4 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 8 月底前建设完成 。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 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 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 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 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 掘锚装一体化 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 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 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 ,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 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 树立 “ 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 ”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 。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 76 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 226 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 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 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 实现“互联网 + 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 20xx 年,省局将 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 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 要建立 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 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 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 ,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 。 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 着力 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 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 加强 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 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 要全力抓好 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 严格执行“调度员 10 项授权”和“ 3 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 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 2.0 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 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 293 号令, 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 明晰权力边界, 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 ,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 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 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 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 260 号令,突出 企业主要负责人、 矿长(包括 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 )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 ,切实 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 。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 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 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 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 48 号文件要求, 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 直面问题、敢于碰硬、 严于担当 , 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 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 对 “ 五假三超 ”等 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 “五个一律”措施。 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 要 加强 “零死亡”目标考核, 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要 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篇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这是今年继全系统廉政工作会议之后,厅党组召开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廉政工作和安全生产一直是厅党组高度重视的两项工作,在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刚才,黎明同志通报了去年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回顾总结了去年安全生产工作,并对今年工作作了部署,我都同意。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肯定成绩,不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近五年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现代交通五大建设,努力打造“畅通浙江”,取得了显著成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成就,全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超过3800亿元,居全国前列。先后建成杭州湾跨海大桥和舟山跨海大桥两座世界级大桥、萧山机场二期改扩建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突破7.4亿吨,连续四年雄踞全球海港首位。民航旅客吞吐量达3200万人次,三大运输指标全国综合排名居前五位。
在建设任务如此繁重、行业管理工作日趋复杂的情况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和厅党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全行业连续5年实现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连续4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工程建设领域无重大廉政事件、无重大欠薪投诉事件。省厅连续5年获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连续4年获省委“平安浙江”建设考核优秀等次等等。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安全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将安全发展观内化于执政理念之中,把安全发展作为交通运输发展的首要任务和重要指导原则,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正确处理安全生产和交通事业发展的关系,着力解决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
二是安全责任逐步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考核,依法严厉查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企业和人员;抓从业人员自律责任的落实,加强培训教育,严格操作规程,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安全操作技能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人身伤害;抓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把好源头关,严格企业安全准入条件和执行从业资格证书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
三是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省厅出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各地在机构改革中,都相应成立了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落实了人员,特别是全省已有68个县(市、区)成立交通质监机构。在全行业基本形成“党组(委)统一领导、职能部门牵头、行业管理机构分工负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员参与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四是工作载体不断丰富。积极开展“安全质量年”、“安全生产规范年”、“道路客运安全年”、“桥梁隐患治理年”、“打非治违”、“平安工地”建设等活动,深入开展公路超限超载、高速公路桥隧运营安全、道路客运站(场)秩序、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内河干线航道通航秩序、渡口渡船、沿海运输委托管理船舶、农村“小客运”、工程建设安全隐患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
五是经费投入不断加大。保障对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先进技术推广、安全设施配套、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等各项经费。据不完全统计,全行业在公路安保设施、水上康庄工程、安全技术装备、安全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投入,每年不少于10亿元。
六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在客运行业推行全承载式车身客车。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研发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省重点营运车辆GPS监控平台,大力推广客运车辆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和客车出站智能门检系统,研发推广港航船舶综合监管系统。
五年间,全行业还圆满完成抗雪救灾、抗震救灾、援建青川、奥运安保、世博安保、安保、高速公路联防联控和重大节假日小车免费通行等急难险重任务,成功防抗台风、雨雪冰冻、暴雨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30余次。涌现了“最美司机”吴斌、姜永古、“爱岗敬业养护工”周林松、“方向盘上的活雷锋”舒幼民等一大批具有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受到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多次表彰。在此,我代表厅党组,向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工作在安全生产监管第一线的同志们,向一直以来支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相关单位和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警钟常鸣,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刚才黎明同志在报告中充分肯定了成绩,也分析了不足,我认为讲的很透彻。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们决不能沾沾自喜,有所松懈,必须充分认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做到清醒有为。
一是现代交通运输发展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年的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厅党组明确了今后五年以推进五大建设、构建五大体系为主要任务,着力构建海陆空与信息化为一体的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衔接顺畅、安全高效、生态文明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因此,今后五年全省交通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全省交通建设投资将突破4000亿元,有不少大项目、大工程,而且多在山区、沿海,工程技术难度越来越大,建设环境更加复杂,这就给交通安全发展带来更大的外部压力。另一方面,运输结构将加快调整,运输组织方式也将发生变化,信息化手段应用将日益广泛。要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转变管理理念,改革监管方法,进一步拓宽监管覆盖面,由单一监管到综合监管,建立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新模式。
二是体制机制改革对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课题。随着大部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对交通运输安全的监管要求不断提高。近年来,城市公交客运量迅猛增加,人流密集、流动性大,安全防范困难,安全保障压力越来越大;轨道交通更是我们面临的全新领域,无论是运营管理的方式和手段,还是安全监管人员的数量和质量,目前还不能完全做到心中有底。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学习研究、实践摸索,缩短对新领域安全监管的熟悉时间,认真履行新的职能,不断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上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对行业的应急能力和服务水平也提出了全新的更高的要求。为保障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等复杂状况下的综合交通安全畅通,省政府成立了浙江省综合交通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由我担任办公室主任。春节期间,省厅会同省应急办、公安、铁路、民航、海事等12家职能部门,对全省综合交通工作进行指挥协调。春节7天,全省综合交通运行安全、平稳、有序,呈现流量大、事故少、协调好的特点,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是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新期待。安全便捷的交通出行是现代文明的具体体现,是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有了更高的品质期待,不但要求安全可靠、便捷舒适,还要求绿色环保、经济高效,还能适应雾霾等极端性气候变化。今年春节前夕,兄弟省份连续发生几起重特大交通事故,再次把交通安全生产问题推向风口浪尖。当前,交通环境已成为衡量社会进步和人民生活品质重要指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安全便捷出行问题,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更是交通运输部门的职责所在,全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对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认识,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有力的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关于20xx年工作,刚才黎明同志已经作了部署,我再强调四点。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动摇。人民群众最重要、最基本的权益是生命权益。对于交通运输来说,离开安全这个前提,各项工作就会失去意义。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生产是交通改革发展的首要任务,是推进交通大发展的保障,是衡量人民满意交通的标尺,抓好安全生产就是对党和人民群众负责。要科学认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安全与速度之间的关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这根红线,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是紧抓责任落实不放松。讲安全就是讲政治、讲大局,业务工作做得再好,安全工作不到位,发生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也要一票否决。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行业管理机构要结合业务工作实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从业人员的自律责任。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加大检查指导和督促监管工作力度,消除安全监管盲区。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省、市、县各级的监管责任,生产、建设、运输、经营企业的责任都要分清楚,落实到位到岗。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承诺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三是优化工作机制不守旧。机制创新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生命线。要不断探索创新与交通运输经济运行、社会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企业信誉、项目核准、市场准入和退出等方面相挂钩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要研究制订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按企业规模、经营性质进行分类评估考核、监督管理,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要求完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进一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约谈、责任追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企业安全费用投入等规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的要求,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和责任追究。
四是完善工作规范不懈怠。加快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立法进程,以法规、规章规范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个人行为。加强技术性规范建设,重点加快制定完善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行、桥梁隧道管理、港口经营、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安全监管、风险评估、安全维护和检测技术规程以及安全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共享等方面的技术标准、规范,提高行业安全管理的技术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规程,明确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检查、评估、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明确不同安全类别企业的监管责任人、监管频次、监管内容等。企业要完善安全例会、安全形势定期分析制度、安全质量定期报告制度等。特别要重视安全生产岗前培训,使从业人员提高自律意识,服从管理,尊重科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只有这样,才能夯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
同志们,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十倍用心,用百倍努力,扎实工作,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好转,为全省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篇4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我们洋口镇作为沿海重点渔业镇之一,一直高度重视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县几起海难事故发生以后,我们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从严要求,狠抓落实,在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我镇下海作业的渔船,特别是农业村的渔船、小船比较多,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今天,县政府召开全县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暨滩涂管理工作会议,这充分表明县委、县政府对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度重视,我们也深感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任务重、压力大。今天会后,我们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坚持四个到位,确保海洋渔业生产安全。
一、责任明确到位
到目前为止,我镇已与相关村、用滩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今天会后,我们将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村、用滩企业责任制落实的情况和层层签定责任状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一个企业、每一条船、每一辆车、每一个下海人员,认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管理规范到位
我们深知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马虎不得、松懈不得,一丝一毫的疏忽,就有可能引发大的事故。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指导,规范各项管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各类台帐。要求各村、各单位认真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和“安全整改记录”,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并把各种制度公布上墙。二是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要求各相关村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强调编组作业。会后,我们将对全镇的下海渔船、拖拉机和人员的编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明确专职安全员,确保所有渔船和拖拉机都实行编组出海作业,一旦发生险情,可实施互救。
三、措施落实到位
海洋渔业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千家万户的幸福。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一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我们将利用伏季休渔期间,组织用滩企业、所有下海拖拉机手、出海渔民,进一步学习海上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提高渔民的自救自助。我们将严禁未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取得“安全合格证”的渔民下海作业。二是进一步推行人身保险制度。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动员所有出海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严格做到:凡未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渔民,不得下海作业。三是进一步加大投入。我们将组织对全镇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于必备的安全设施,要求相关村和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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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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